诚信承诺书模板合集5篇
在当下社会,承诺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承诺书具有完全自愿的特点。你知道承诺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诚信承诺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诚信承诺书 篇1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企业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填报的企业及人员信息内容是真实的。
二、本企业在截至申报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本企业及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的处理决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 篇2
为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服务群众提供公平、公证、公开的诚信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乡人民政府全体干部向社会公开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首问负责制”,不推诿,不扯皮,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为群众提供法规咨询,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让群众满意而归。
二、倡导微笑服务,坚决杜绝“们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三、对待群众来信来电反映或举报问题,我们做到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做到受理有反映,处理有结果,尽量使群众满意。
四、严格执行乡干部职工分工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五、切实加强工作巡查。采用不定时巡查各部门,确保工作时段无空隙。
六、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决不放任,不办人情案,不包庇纵容。
七、坚决执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严禁为违法行为说情或提供保护。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可及时向乡党委人民政府直接投诉。
承诺人:
时间:
诚信承诺书 篇3
为了维护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促进和提供小区的优质服务管理水平,临潭顺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临潭县天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签署并送达了《物业管理公约》、《业主手册》现予以承诺:
一、确认已收到临潭顺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临潭县天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 月 日签署的金洮名苑《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协议》、《业主手册》各一份。
二、经过对有关条款的研究和理解,对《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协议》、《业主手册》的内容有了详细的理解,对所有条款无异议,现声明愿意自觉遵守《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协议》、《业主手册》的规定,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责任。
三、同意如将该物业权转移(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馈赠、遗赠、或交易)时,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将该承诺书向承让人明示。待物业管理公司与被承让人签订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该物业权转移的相关手续。
四、为计算本人所需负担之物业服务费,本人所拥有房屋的面积为 平方米,位置在 层 号。
诚信承诺书 篇4
一:个人承诺内容
根据国家、盛市人事职改部门制定出台的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承诺在申报评审(或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其它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评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考试,并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接受相应处罚。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单位承诺内容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评审及考试工作程序进行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将按照张掖市人事局《关于在职称申报评审考试工作中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的通知》(张人职[XX]37号)规定,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和评委会所在部门各存查一份。
2、所有申报人员均要填写此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职称申报材料。
3、签名必须是申报人、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诚信承诺书 篇5
传销行为是违法行为,害人害己,国家近年来出台多项法规和政策,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明令禁止各种形式掩盖下的传销行为。
为创建平安南阳,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为20xx年第七届全国农运会在南阳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七一街道根据市、区工作部署,从9月份开始。
将全面开展打击传销和“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根据传销活动主要窝点在出租屋的特点,特针对对辖区的城中村出租屋主、沿街门店屋主、闲置楼院房屋主签订打击传销保证责任书如下:
一、房东在房屋出租前,应认真审查租赁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营业证明等资料,做好记录,同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
二、房屋出租后,房东要在三日内带领租房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三、严禁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或者提供聚集、培训场所,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
四、现已给先前不知是传销人员的提供居住、培训场所的出租房业主,发现传销苗头,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派出所、工商所、街道综治办等四部门的任何一个部门报告都可,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捣毁传销窝点行动。
五、一旦发现为了经济利益,对租给传销者不报或瞒报的出租屋主,将由派出所、工商等执法部门给予经济处罚。
责任社区:
社区责任人:
出租屋主(承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