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尾款付清协议书

时间:2017-04-06 06:50:2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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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尾款付清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写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尾款付清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尾款付清协议书1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1月1日签订为期1年的承包合同,由于条件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现就合同解除后结算支付工程尾款之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尾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甲方同意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持东方市地税部门提供的正式地税发票前来公司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或者,在此前期间客观原因未开出地税发票,乙方同意甲方甲方按照6.25%的税率扣除税款后代为缴纳,扣除税款后的余款____年____月____日当日一次性付清。

  3.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该协议作为双方协定的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日期:

  乙方: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日期:

  工程尾款付清协议书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 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中国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

  1.3工期: 至 共计 天。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5协议价款:预算价格 (大写)¥ 包工包料。因设计变更或甲方根据需要要求进行变更,协议价款可作相应的调整,变更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双方协商解决,并按发包人提供的增减工程量预算为依据进行价款调整。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时一次性调整。

  1.6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总款的 %预留 %的工程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协议。

  2.2对乙方分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协议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协议。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第4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协议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5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验收约定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称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7条附则

  7.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7.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尾款付清协议书3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土方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公馆土方工程

  2、工程地点:____饭店以北,北路以东

  3、建设单位:置业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____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浙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甲方项目总经理:徐

  二、工程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开挖深度从自然地坪起,至地下室垫层底标高处,包括基坑土方挖运、人工清理与弃土,人工修土、基坑回填、地下室外侧壁软土免费回填至场地施工道路标高,坑内土方回填(包括砖胎模边的土方回填及夯实等地下室垫层下一切土方的回填)等,工程量内的体积均为土方开挖前的密实体积,土方开挖前起始自然地坪标高由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共同确定,超挖部分不计工程量。

  2、 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

  三、协议工期

  1、土方开工日期:暂定为20____年 8 月15 日(挖土开始之日,乙方必须在当天出具开工报告,否则视当天为开工日期。) 如果南区地下室、北区地下室、地下室连通口因为桩基施工进度要求,开始挖土的日期不同,则工期分别计算。

  2、工期要求:按施工总进度计划,南区一层地下室:第一层挖土工期为10日历天(从挖土开始到第一道围护梁施工),第二层挖土工期为15日历天(从第一道围护梁养护结束到地下室底板垫层施工);北区两层地下室:第一层挖土工期为10日历天(从挖土开始到第一道围护梁施工),第二层挖土工期为20日历天(从第一道围护梁养护结束到第二道围护梁施工),第三层挖土工期为15日历天(从第二道围护梁养护结束到地下室底板垫层施工);联通口:挖土工期为5日历天(从挖土开始到地下室底板垫层施工,联通口的挖土初步定在南区地下室施工完成以后)。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保护好已完工的桩基及基坑支护桩工程。按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并服从施工监理及甲方的要求。

  2、挖土造成塌方、断桩或围护桩因乙方施工原因产生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因挖土不按规范施工,造成桩基小应变检测为不合格,或桩位偏差,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做好基坑围护紧急预案,该预案必须经监理及甲方认可,有此产生的费用由现场相关承担的责任分摊。

  五、协议价款

  1、本协议内所有工程量按土方开挖前的密实体积计算,土方开挖前始自然地坪标高由监理单位、乙方和甲方共同确定,超挖部分不计工程量。

  2、本工程土方综合单价为闭口包干价,包括挖土、装车、清理机下余土、修理边坡、基坑土方人工清理挖运与弃土、土方外运、卸土、基坑回填、地下室外侧壁软土回填、坑内土方回填、场地挖土施工便道的回填及外运、挖土方案的评审费、其他周边关系处理等费用等全部工作内容。综合价为RMB 41.50 元/M3。该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及风险因素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竣工结算时不得按施工方案、信息价等调整。综合单价包含了完成该项目土方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工序内容,且按图纸、规范及协议要求有关工作等所有费用。

  3、结算方式:土方完成后按照如下公式确定工程实际总造价:

  结算价=土方综合单价RMB 41.50 元/立方米×开挖土方总量

  4、乙方的挖土配合费及湿土排水费为5元每立方米另计,该费用包含了塔吊吊装费、夜间照明费、在工地内现成的棚架、爬梯、脚手架等辅助设施使用等相关费用。

  5、不管土方的工程量如何变动,上述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

  六、付款方式:

  1、挖土全部完成(包括南区地下室、北区地下室的全部挖土,不包括连通口的挖土),且桩小应变检测完成后一周内,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并退还保证金;

  2、施工至主体结构五层且土方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双方确认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每一次付款之前,乙方应提交相应金额的工程建筑安装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七、竣工验收

  1、本协议所指竣工验收合格为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对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内注明的通过日期。

  2、 乙方提供竣工图及资料的约定:要求乙方提供叁套竣工图和 叁 套竣工资料。

  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本工程创市文明标化工地。现场实际施工时,施工方均应按市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实施。

  2、乙方对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甲方要求规定组织实施,必须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随时接受甲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管理、指导,确保安全标准化。坚持安全生产、不准违章操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安全事故、发生工伤或影响人身安全(包括他人)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除承担上级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在内的一切相关责任。

  3、乙方对工程的文明施工,必须搞好环境宣传和形象策划,以良好的文明工地形象取得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的验收认可,否则必须整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由此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办理施工相关手续,如有环保、城管罚款,乙方自负。

  5、对施工现场交通、保洁押金、治安、环保、市政、市容的要求: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做好挖土时道路的清洁及车辆的清洗,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材料、机械工具布置堆放有序,落实措施做好噪声、纷尘、固体废物排放的监测和记录。

  6、乙方做好基坑周边的邻边围护工作。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经甲方及监理、乙方确认的施工顺序合理安排施工方案。

  九、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

  1、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在开工前以转帐支票形式打进甲方指定帐户。

  2、保证金在挖土完成且桩小应变检测完成,无息退还。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乙方无故停工达三天以上,且经甲方催促仍不复工的;

  3.2、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或文明施工无法达到协议要求,经甲方通知整改后未能有效整改方案的;

  3.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分包工程的,甲方除追究责任外,乙方还必须支付本工程造价的15%违约金;

  1.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冒用甲方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

  1.5、其它严重违约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

  2、甲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项或退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施工阶段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等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且每周到位六天,其他常驻管理人员到位率100%;项目负责人按甲方规定参加工程协调会,未出席视为违约,特殊情况要书面请假;上述情况如有违规,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违规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

  4、乙方以下人员,经乙方要求并报经甲方同意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每天乙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RMB 500元。该等人员指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岗位的工作者,或不能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的管理者,或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或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

  十、其它约定

  1.1乙方必须认真视察工程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的位置、周围环境,确定工程范围和现有工地条件,了解场内供水供电等状况,以及做贮存和施工用的空间、临时设施范围、施工人员、机械等进出方位,以便取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承包造价的资料,土方工程施工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而向甲方作出额外的付款或延长竣工期限的索赔,对此甲方将不作任何考虑。

  1.2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2.1乙方在协议签订后7天内提供经专家论证过的挖土施工方案,乙方未按要求提供专家论证的挖土施工方案,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及时向监理单位和甲方派驻的现场工程师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且必须按监理单位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单位和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1.2.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照明的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甲方相关安全规定及其它法规规范,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应保证施工区域的安全防卫,确保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个人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

  1.2.4乙方须遵循交通、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关于道路使用、车辆停泊、使用时间等的条件及限制,并负责提交所需申请及承担相关费用。乙方须自行安排及协调一切交通、运输及保护事宜。乙方须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因此引起的各种罚款由乙方负责, 因乙方过失而使有关方面向甲方收取费用,甲方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或作为债项向乙方追讨。

  1.2.5因乙方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五条(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规定,而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向甲方取费用,这些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乙方须保护所有施工场地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绿化、和地上地下管线等,并承担一切修复因其疏忽而造成的损坏所需的费用。因乙方过失而使有关方面向甲方收取费用,甲方可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2.7乙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乙方必须确保施工现场文明,达到"____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的要求。

  1.2.8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等原因造成劳资纠纷对甲造成影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MB 50,000元/次。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商定条款与本协议同时有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条款,经双方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协议一式拾份,甲方执伍份,乙方伍份,双方签字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至工完场清保修金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20____年6月21日

  工程尾款付清协议书4

  甲方:丽江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1、丽江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丽江良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因“丽江1号生态村”建设需要,于20xx年xx月将庭院式房屋建设工程发包给丽江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于20xx年1月将公寓式房屋的建设工程发包给丽江良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施工。现经结算,双方就建设工程款支付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必须严格遵守。

  一、建设工程施工情况:乙方已经于20xx年xx月完成了全部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并已经作竣工验收。

  二、工程价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提交了《工程结算书》,甲方也作了审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壹亿零叁佰陆拾万元整(103600000.00元),至20xx年12月6日止甲方已经支付了工程价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壹拾万元整(75100000.00元),尚未支付的工程余款为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万元整(28500000.00元)。

  三、工程款支付:对应支付乙方的工程余款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万元整(28500000.00元)甲方不作现金支付,而是以销售商品房形式支付乙方,即甲方将商品房销售给乙方,乙方不支付购房价款。用作冲抵工程价款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为5514.26平方米,具体房号及测绘面积见附件一。乙方两家公司应得的商品房份额,由乙方两家公司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四、房屋转让: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对所冲抵工程款的商品房可以自用,也可向第三方转让。但无论转让金高低,乙方都必须按甲方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将购房款支付到甲方账户,甲方开具购房《发票》,再由甲方以支付工程款方式返回乙方,返回时间为叁个工作日内。

  五、工程结算:本协议所确认工程结算价为双方最终的工程造价。为完善财务管理,甲方委托有权机构作竣工结算,无论结算金额高低,但乙方必须配合完善。

  六、建安税费:建筑工程余款的建安税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出具税票。

  七、税、费承担:按国家法律规定,甲方承担商品房卖方应承担的全部税、费。乙方或乙方确定的商品房买受人承担商品房买方应承担的全部税、费(包括:契税、维修基金、办证费)。

  八、产权登记: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确定的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时办理合同备案,配合乙方办理产权登记。

  九、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不得将用作冲抵工程款的商品房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销售,若甲方将冲抵工程款的房屋再行销售,必须承担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逾期未付款总额的每日按仟分之壹计算的迟延履约金。

  十、工期拖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工程保修:由丽江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丽江1号生态小区”的全部保修责任,具体由丽江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甲方出具保修承诺书。

  十二、丽江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向甲方交纳了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该款甲方不作退偿,乙方自愿将该保证金作周燕应交纳“丽江1号生态小区”512号庭院式房屋的购房款、维修基金、契税、办证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不得再向周燕收取购房款及任何费用。对甲方已经销售的施工人员原订购的四套庭院式房屋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及赔偿。

  十三、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立即将抵款房屋之外的全部商品房房门钥匙交付甲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四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1: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2:

  本协议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尾款付清协议书5

  甲方:北京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乙方承建甲方开发建设的“中国xx商城”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一期工程”)的特殊历史背景情况,及甲方重组后对一期工程后续开发建设所付出的巨大努力,现甲、乙双方就甲方未支付乙方一期工程尾款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尚欠乙方一期工程尾款约为万元人民币(不含工程质保金万元人民币,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注明是哪一个合同)约定执行)。

  二、甲方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向乙方支付完毕上述工程尾款。具体付款日期及方式如下:

  1、20xx年7月日前万元

  2、20xx年8月日前万元

  3、20xx年9月日前万元

  4、20xx年10月日前万元

  5、20xx年11月日前万元

  6、20xx年12月日前万元甲方按上述时间的约定,将款项汇入以下帐号:

  三、双方同意在支付上述最后一笔工程款前,对双方可能产生的差异进行确认调整,并按最终确认结果支付。双方确认差异并进行调整的依据是:合同、结算单、甲供材料。若双方无法就调整达成一致,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第二条第6项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不少于该项支付数额的95%,即万元的一期工程尾款。

  四、由于甲方未能严格履行甲、乙双方于20xx年9月18日签订的《中国xx商城工程补充协议》,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但考虑到双方的友好关系及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诚意,乙方同意甲方在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前提下,免除其中万元的支付义务,即甲方只须向乙方支付50万元违约金,该50万元违约金应于20xx年12月日前支付。若甲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则仍应向乙方支付本条所述全部违约金万元,且该违约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由于履行本协议引发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北京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北京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6月日

工程尾款付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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