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协议书

时间:2019-08-08 03:40:3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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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协议书合集五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养老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协议书 篇1

  被赡养人:

  程荣清,男,68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何凤英,女,68岁,住址:户口属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现住花元村新农组 赡 养 人:

  程华荣,男,45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程江明,男,39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董福安,男,44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董建军,男,38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凤英自愿与被赡养人程荣清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荣清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承担,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凤英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如果被赡养人何凤英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凤英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20×年12月26日

养老协议书 篇2

  养老协议

  父母年事已高,身边需要有人日常照顾,为使父母亨有一个幸福生活,本着公平合理,互帮互助的原则,特制定本养老协议

  1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帐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帐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帐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帐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帐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帐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帐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帐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帐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帐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 补充6,本协议自201 年1月1号起执行

  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 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

  同意人 (签字)

  公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养 老 协 议 书

养老协议书 篇3

  甲 方:安阳市兴达园林科技观光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瓦店乡瓦店集

  法定代表人:窦云明

  乙 方:郝爱玲

  住 址:河北省邯郸市铁西南大街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建设兴达爱心生态养老护理园项目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投资项目的名称及规模

  1.1 项目名称:新建安阳兴达爱心生态养老护理园。

  1.2 项目总投资:3.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

  1.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有公益性和居家式养老公寓、农业研究中心、养老护理学院、中老年女子会所、老年用品商场、星级宾馆、青少年科教园地、幼儿园、康复体检中心、类似植物园的高效农业区等建成后,将拥有养老床位1650个。

  1.4 项目的社会效益:招收护理型学生800名,增加就业岗位500-800个。

  1.5 项目的选址及用地规模:园区建在瓦店集,安南高速下道口,占地300亩。

  1.6 项目建设工期:2年,其中首期建设一年,即从20xx年8月-20xx年7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主要内容及条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甲方协助乙方在瓦店乡租用土地300亩。

  2.2 甲方以挂牌出让方式,按每亩4万元的地价标准在瓦店乡瓦店集为乙方提供300亩土地用于建设养老园区。

  2.3 乙方缴清加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并完成房屋建设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土地、房屋等产权证。

  2.4 甲方需负责公关,及时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 乙方租用土地建基地必须与土地所有权者或土地使用权者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并及时缴清租地费用;同时乙方必须解决基地农户的转移就业问题或者与农户签订收购协议,保护基地农户的合法权益。

  3.2 乙方建园区,在取得土地进场开工建设前必须缴清土地出让金;在接到入场通知后的两个月内必须进场开工建设,并按时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内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与用途,也不得擅自转让土地,否则甲方无偿收回土地,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乙方建加工厂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

  3.4 乙方必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按时上报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3.5 乙方负责建设期和经营期的安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合同生效及违约责任

  4.1 本协议未尽事宜本着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4.2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4.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4.4 本协议一式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存档。

  甲 方(盖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 篇4

  编号:_________

  甲方(养老院):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

  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_________

  亲属姓名: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有关部门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一、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3、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4、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5、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2、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3、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4、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5、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丙方义务

  1、丙方应保证至少_________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3、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4、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5、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四、三方安全义务

  1、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2、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3、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5、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7、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8、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9、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10、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11、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12、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13、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_________。

  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___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___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_________元;

  (4)缴纳押金_________元。

  (5)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6)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_________元。

  (7)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_________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2、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4、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6、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7、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一、单方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4、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缴的费用;

  5、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二、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四、其他条款

  1、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五、补充条款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协议书 篇5

  父母年事已高,身边需要有人日常照顾,为使父母亨有一个幸福生活,本着公平合理,互帮互助的原则,特制定本养老协议

  1、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帐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帐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帐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帐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帐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帐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帐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帐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帐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帐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

  补充6,本协议自201 年1月1号起执行

  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 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

  同意人 (签字)

  公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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