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证明书
董事在职证明书,亦称为现任董事证明书,系查证离岸公司的注册日期、注册号码、董事名册、秘书为何人、资本额、股本、股东名册等。董事在职证明一般由注册地之获授权之注册代理签发。在职证明书
我单位×××自
××××年××月××日起至今在我单位工作现任职务为×××。我单位同意本人持因私护照赴日本访问。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年×月×日
说明1、文件最上方单位名称及下面一条线均为红色2、此文件一定要加盖公司公章3、此文件模式中用“×”代替的文字一定要写清楚、写完整。4、一个公司只需开具一张证明将所有赴日人员的名字及所任职务都写在此证明上即可。5、除提供上述格式、A4幅面纸“在职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外还必须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企业为中外合资企业时提交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如单位为事业单位时提交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单位为医疗机构时提交医疗机构行医执业证书。6、如果户籍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份需同时递交暂住证原件。7、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才能保证签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