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时间:2017-04-03 05:24: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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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有关职工伤亡和职业病的确定及处理规定处理原则:用人单位不管自己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有伤亡和职业病发生时,须由单位提供足以证明并非本身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否则即认定为单位责任,受害者不必一定要负举证责任。

  (2)伤亡补偿等责任是法定责任,不能由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方式予以免除,患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

  a.经治疗伤愈后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医疗结构应作出医疗终结结论,医疗期最长为18个月;

  b.到指定医院治疗,包括旧伤复发或评残后继续治疗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路费全额报销,经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外地治疗,其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等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c.工资、奖金照发;

  d.住院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伙食补贴,经医院确定需护理的,按医院护工标准发

给护理费;

  e.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职工工伤或医疗期满后确定为致残的,享受以下保险待遇:

  a.致残一级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分别为20、18、16、14、12、10、9、8、7、6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b.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发给定期伤残抚恤金。以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含各类补贴)为计发基数,根据不同致残等级标准,分别为90%、85%、80%、75%。各类补贴全额发给,此外,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抚恤金作不定期的适当调整。

  c.致残一级至三级的,按月发给护理费。其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40%、20%。

  d.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原则由单位安置适当工作,如安排有困难,经劳动行政

  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发给一次性就业安置费,其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致残需安装假肢、镶牙和配置三轮车等补偿功能器具的,经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购置、安装、维修费按普及型标准发放。

  八、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

  (1)非因工负伤、患疾病。

  (2)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

  (3)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津贴。

  (4)失业保险。

  (5)女职工生育保险。

  (6)离退休、养老保险。

  九、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加班加点不受劳动法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的,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需此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劳动试用期可以随意决定吗

  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二、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且还要依法给予劳动者以经济补偿的。

  (1) 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2)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又不能达成新的劳动合同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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