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以下简称甲方)
就出售予 广东光阵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之 产品,作出以下申明,并自愿遵守:
一、甲方所供给乙方标注或示意为环保的货品必须保证符合无卤标准(IEC 61249-2-21)规定之环保要求。
二、甲方供给乙方采购订单标注或示意为环保的产品中,必须是以下指令标准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限制含量:
四、甲方申明提供给乙方标注或示意为无卤货品,如因违反以上标准之规定,因 此而造成乙方的所有损失,甲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无条件赔偿乙方的所有 损失。
备注:甲方提供相关测试报告之副本, 若产品是组装制品,再附上与物料清单和 相关测试报告的对照表.
供应商(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手签正楷字)
生效日期:
[无卤保证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