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司法鉴定
文书司法鉴定于2007年4月27日经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核准设立的专门从事文书鉴定的机构,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证号:“4401401”,专门面向社会提供文书司法鉴定服务。
我所成立至今参加了2007-2010年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其中2007年参加的可疑文件鉴定(CNAS T0705)项目:1、篡改文件鉴定项目,结果为满意;2、朱墨时序鉴定项目,结果为通过。2008年参加的笔迹鉴定(CNAS T0417)项目,结果为满意。2009年参加的笔迹鉴定(CNAS T0451)项目:结果为通过。2010年参加的篡改文件鉴定(CNAS T0544)项目和朱墨时序鉴定(CNAS T0543)项目,结果均为满意。
本所的文书司法鉴定人员均是来自公安战线、检察机关长期从事文件检验技术的资深专家,执业人员具有30多年的鉴定经验。“做最专业的技术团队,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最专业的文书鉴定技术服务”是本所鉴定人共同的奋斗目标。
本所面向全国受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树立“服务大局、执业为民”的理念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社会形象,坚守诚信为服务宗旨,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服务准则,为社会各界处理刑事、行政、民事等各类案件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依据,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社会各界享有较高的信誉。
本所将继续以发展的姿态开拓进取,目前正积极实施专业扩展和人才招聘计划,力创品牌,用科学、公正的鉴定结论和诚信的服务宗旨回报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厚爱。
文书司法鉴定:亦称文件检验,主要内容包括:1中文、外文笔迹鉴定;2中文、外文签名真伪鉴定;3印章印文真伪鉴定;4打英传真、复印等印刷文件制作方法、制作工具的种类和同一认定;5浸湿、污染、破碎、烧毁、退色、粘连等污损文件的显现、整复、辩认等;6书写工具及其他工具形成的文字压痕及其它压印痕迹的显现、辨读、鉴别等;7印章印文的盖印时间,印章与文字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定;9 复英打英传真文件等机制文件及其它文件的制作时间鉴定;9证件、货币、票据等特种文件真伪的鉴定等;10添加、消退、涂改、拼接、换页等变造文件鉴定
;11笔痕鉴定;12人像鉴定。随着办公现代化的发展,文件检验学涉及的“文件”已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文件”,而是特指文件检验的对象,它泛指一切以语言、文字、图形为其表现形式的各种书证、物证。它可以包括各种产品包装、商标、产品说明、产品合格证、营业执照、合同、发票、账簿,及涂改的产品保质期、质量认证书、生产许可证、商品条形码及其他商品标识,甚至包括假冒伪劣的书画作品。同时,也包括铭刻在金属、玻璃等固体上的产品标识、铭牌等等,具有较广泛的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