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晚会主题确定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员工:
大家好!我代表公司组织委员会向大家通报一个重要的消息:我们的3.15晚会主题已经确定!
经过多次讨论和投票,我们决定将今年的晚会主题定为“梦幻之夜”。这个主题旨在打造一个充满奇幻和魔力的晚会,让大家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可以释放自己的心灵,追逐自己的梦想。
为了营造出梦幻的氛围,我们将会在晚会现场布置精美的装饰,包括华丽的灯光和华丽的布景,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如同置身童话世界般的体验。此外,我们还将邀请专业的魔术师和表演艺术家为大家带来精彩纷呈的表演,让大家在欢笑中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
为了增加互动性,我们还计划举办一系列有趣的游戏和抽奖活动,让大家有机会赢取丰厚的奖品。同时,我们也鼓励大家积极参与节目表演,展示自己的才艺和创意。如果你有任何想法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沟通。
为了确保晚会的顺利进行,我们将组建一个精心策划的团队,负责各项准备工作。我们会尽力做到每一个细节都精益求精,以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感受到这个晚会的独特魅力。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我们的3.15晚会将会是一个让大家放松身心、欢聚一堂的场合。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并享受这个难得的时刻。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组织委员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3.15晚会主题确定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员工:
大家好!我代表公司组织委员会向大家通报一个令人激动的消息:我们的3.15晚会主题已经确定!
经过激烈的讨论和广泛的征求意见,我们决定将今年的晚会主题定为“创新与变革”。这个主题旨在激发大家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鼓励我们在不断变革的时代中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适应能力。
为了贯彻这一主题,我们将会邀请一些行业内的专家和成功人士来为我们分享他们的创新经验和成功故事。他们将会带来令人振奋的演讲和讲座,为大家提供新的思维启迪和灵感。我们也鼓励大家积极参与讨论和交流,分享自己的创新想法和经验。
此外,我们还计划组织一些有趣的团队活动,如智力游戏和创意竞赛,以增强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活动的参与,大家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体验创新与变革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同时,我们也鼓励大家在晚会期间展示个人的创新成果和项目,以促进知识共享和互相学习。如果你有任何想法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沟通。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我们的3.15晚会将会是一个充满创新和变革的场合。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并共同创造一个令人难忘的晚上。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组织委员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3.15晚会主题确定通知 篇三
明天就是315了,那么,它的主题是什么呢?快随中国人才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16年3.15晚会主题确定:“共筑消费新生态”
从央视最新获悉,第26届3·15晚会将于3月15日晚20点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现场进行直播。今年的3·15晚会主题确定为“共筑消费新生态”。其中,“消费”和“生态”被确定这一主题的两大关键词。
从央视最新获悉,第26届3·15晚会将于3月15日晚20点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现场进行直播。今年的3·15晚会主题确定为“共筑消费新生态”。其中,“消费”和“生态”被确定这一主题的两大关键词。
据中国经济时报3月14日报道,对于第一个关键词“消费”,央视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中国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率达到66.4%,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同样在2015 年,中国居民境外消费达到1.5万亿元人民币,从奢侈品到食品、日常生活用品无所不买。这反映出人们对国内消费环境的信心不足。如何进一步提振国民的消费信心,让消费者更放心、更安心地消费,是新常态下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动力转型的重要任务。
对于第二个关键词“生态”,上述负责人介绍称,随着互联网深入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旧的消费生态正在发生变化,在新的消费生态中,生产者、监管者、消费者三者的关系更为复杂,各自的行为边界变化更大,迫切需要消费生态提质升级,进一步明确在塑造良好生态中的定位、作用,形成新消费背景下一种安全便利、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消费新生态。
作为一台举办了26年的专题晚会,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一直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宗旨。今年3·15晚会的专题报道将继续关注传统消费领域和新兴消费领域两个方面,继续揭露一些行业存在的潜规则和消费市场中存在的违法侵权行为。
今年3·15晚会依然设置了 “消费预警”环节,运用多媒体舞台情景剧等方式,展示和揭露隐蔽性强、危害大的新型诈骗手段,及时向广大消费者发出警示,提供防止受骗的技巧和方法。晚会现场还会通过试验和演示等方式,向观众揭示一些市场销售产品所存在的潜在风险,提高消费者辩真识假的能力。
除此之外,由于今年3·15晚会处于全国两会报道期间,为了保证综合频道两会新闻报道的完整性,中央电视台将3·15晚会直播时间进行了调整,3月15日晚20点在财经频道CCTV-2现场直播,综合频道CCTV-1两会报道结束后进行重播。
【扩展】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发展历史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
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