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第一章内容简介

时间:2015-04-06 02:36:2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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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第一章内容简介

  引导语:平凡的世界总共有三部,我们来学习第一部,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的第一部第一章内容简介,欢迎大家阅读!

  作者路遥简介

  路遥(1949—1992),原名王卫国,中国当代农村作家。1949年12月23日生于陕西榆林市清涧县石咀驿乡王家堡村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7岁时因为家里困难被过继给延川县农村的伯父;1969年回乡务农。1973年进入延安大学中文系学习,其间开始文学创作。大学毕业后,任《陕西文艺》(今为《延河》)编辑。1980年发表《惊心动魄的一幕》,获得第一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1982年发表中篇小说《人生》。1992年11月17日上午8时20分,路遥因肝病医治无效在陕西西安英年早逝,年仅42岁。

  平凡的世界第一部

  平凡的世界第一部内容简介:1975年初农民子弟孙少平到原西县高中读书,他贫困,自卑;后对处境相同的地主家庭出身的郝红梅产生情愫,在被同班同学侯玉英发现并当众说破后,与郝红梅关系渐变恶劣,后来郝红梅却与家境优越的顾养民恋爱。少平高中毕业,回到家乡做了一名教师。但他并没有消沉,他与县革委副主任田福军女儿田晓霞建立了友情,在晓霞帮助下关注着外面的世界。少平的哥哥少安一直在家劳动,与村支书田福堂的女儿——县城教师田润叶青梅竹马。少安和润叶互有爱慕之心,却遭到田福堂反对。经过痛苦的煎熬,少安到山西与勤劳善良的秀莲相亲并结了婚,润叶也只得含泪与父亲介绍的一直对她有爱慕之情的李向前结婚。这时农村生活混乱,又遇上了旱灾,田福堂为了加强自己的威信,组织偷挖河坝与上游抢水,不料竟出了人命。为了“农业学大寨”,他好大喜功炸山修田叫人搬家又弄得天怒人怨。生活的航道已改变地步。

  第一部第一章内容简介

  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

  在这样雨雪交加的日子里,如果没有什么紧要事,人们宁愿一整天足不出户。因此,县城的大街小巷倒也比平时少了许多嘈杂。街巷背阴的地方。冬天残留的积雪和冰溜子正在雨点的敲击下蚀化,石板街上到处都漫流着肮脏的污水。风依然是寒冷的。空荡荡的街道上,有时会偶尔走过来一个乡下人,破毡帽护着脑门,胳膊上挽一筐子土豆或萝卜,有气无力地呼唤着买主。唉,城市在这样的日子里完全丧失了生气,变得没有一点可爱之处了。

  只有在半山腰县立高中的大院坝里,此刻却自有一番热闹景象。午饭铃声刚刚响过,从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石窑洞里,就跑出来了一群一伙的男男女女。他们把碗筷敲得震天价响,踏泥带水、叫叫嚷嚷地跑过院坝,向南面总务处那一排窑洞的墙根下蜂涌而去。偌大一个院子,霎时就被这纷乱的人群踩踏成了一片烂泥滩。与此同时,那些家在本城的走读生们,也正三三两两涌出东面学校的大门。他们撑着雨伞,一路说说笑笑,通过一段早年间用横石片插起的长长的下坡路,不多时便纷纷消失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

  在校园内的南墙根下,现在已经按班级排起了十几路纵队。各班的值日生正在忙碌地给众人分饭菜。每个人的饭菜都是昨天登记好并付了饭票的,因此程序并不复杂,现在值日生只是按饭表付给每人预订的一份。菜分甲、乙、丙三等。甲菜以土豆、白菜、粉条为主,里面有些叫人嘴馋的大肉片,每份三毛钱;乙菜其它内容和甲菜一样,只是没有肉,每份一毛五分钱。丙菜可就差远了,清水煮白萝卜——似乎只是为了掩饰这过分的清淡,才在里面象征性地漂了几点辣子油花。不过,这菜价钱倒也便宜,每份五分钱。

  各班的甲菜只是在小脸盆里盛一点,看来吃得起肉菜的学生没有几个。丙菜也用小脸盆盛一点,说明吃这种下等伙食的人也没有多少。只有乙菜各班都用烧瓷大脚盆盛着,海海漫漫的,显然大部分人都吃这种既不奢侈也不寒酸的菜。主食也分三等:白面馍,玉米面馍,高粱面馍;白、黄、黑,颜色就表明了一种差别;学生们戏称欧洲、亚洲、非洲。

  从排队的这一片黑鸦鸦的人群看来,他们大部分都来自农村,脸上和身上或多或少都留有体力劳动的痕迹。除过个把人的衣装和他们的农民家长一样土气外,这些已被自己的父辈看作是“先生”的人,穿戴都还算体面。贫困山区的农民尽管眼下大都少吃缺穿,但孩子既然到大地方去念书,家长们就是咬着牙关省吃节用,也要给他们做几件见人衣裳。当然,这队伍里看来也有个把光景好的农家子弟,那穿戴已经和城里干部们的子弟没什么差别,而且胳膊腕上往往还撑一块明晃晃的手表。有些这样的“洋人”就站在大众之间,如同鹤立鸡群,毫不掩饰自己的优越感。他们排在非凡的甲菜盆后面,虽然人数寥寥无几,但却特别惹眼。

  在整个荒凉而贫瘠的黄土高原,一个县的县立高中,就算是本县的最高学府吧,也无论如何不可能给学生们盖一座餐厅。天好天坏,大家都是露天就餐。好在这些青年都来自山乡圪崂,谁没在野山野地里吃过饭呢?因此大家也并不在乎这种事。通常天气好的时候,大家都各自和要好的同学蹲成一圈,说着笑着就把饭吃完了。

  今天可不行。所有打了饭菜的人。都用草帽或胳膊肘护着碗,趔趔趄趄穿过烂泥塘般的院坝,跑回自己的宿舍去了。不大一会功夫,饭场上就稀稀落落的没有几个人了。大部分班级的值日生也都先后走了。

  现在,只有高一〈1〉班的值日生一个人留在空无人迹的饭场上。这是一位矮矮胖胖的女生,大概是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一类的病,留下了痼疾,因此行走有点瘸跛。她面前的三个菜盆里已经没有了菜,馍筐里也只剩了四个焦黑的高粱面馍。看来这几个黑家伙不是值日生本人的,因为她自己手里拿着一个白面馍和一个玉米面馍,碗里也象是乙菜。这说明跛女子算得上中等人家。她端着自己的饭菜,满脸不高兴地立在房檐下,显然是等待最后一个跚跚来迟者——我们可以想来这必定是一个穷小子,他不仅吃这最差的主食,而且连五分钱的丙菜也买不起一份啊!

  雨中的雪花陡然间增多了,远远近近愈加变得模模糊糊。城市寂静无声。隐约地听见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公鸡的啼鸣,给这灰蒙蒙的天地间平添了一丝睡梦般的阴郁。

  就在这时候,在空旷的院坝的北头,走过来一个瘦高个的青年人。他胳膊窝里夹着一只碗,缩着脖子在泥地里蹒跚而行。小伙子脸色黄瘦,而且两颊有点塌陷,显得鼻子象希腊人一样又高又直。脸上看来才刚刚褪掉少年的稚气——显然由于营养不良,还没有焕发出他这种年龄所特有的那种青春光彩。

  他撩开两条瘦长的腿,扑踏扑踏地踩着泥水走着。这也许就是那几个黑面馍的主人?看他那一身可怜的穿戴想必也只能吃这种伙食。瞧吧,他那身衣服尽管式样裁剪得勉强还算是学生装,但分明是自家织出的那种老土粗布,而且黑颜料染得很不均匀,给人一种肮肮脏脏的感觉。脚上的一双旧黄胶鞋已经没有了鞋带,凑合着系两根白线绳;一只鞋帮上甚至还缀补着一块蓝布补丁。裤子显然是前两年缝的,人长布缩,现在已经短窄得吊在了半腿把上;幸亏袜腰高,否则就要露肉了。(可是除过他自己,谁又能知道,他那两只线袜子早已经没有了后跟,只是由于鞋的遮掩,才使人觉得那袜子是完好无缺的)。

  他径直向饭场走过来了。现在可以断定,他就是来拿这几个黑面馍的。跛女子在他未到馍筐之前,就早已经迫不及待地端着自己的饭碗一瘸一跛地离开了。

  他独个儿来到馍筐前,先怔了一下,然后便弯腰拾了两个高粱面馍。筐里还剩两个,不知他为什么没有拿。

  他直起身子来,眼睛不由地朝三只空荡荡的菜盆里瞥了一眼。他瞧见乙菜盆的底子上还有一点残汤剩水。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上的菜汤四处飞溅。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铁勺刮盆底的嘶啦声象炸弹的爆炸声一样令人惊心。血涌上了他黄瘦的脸。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唉,我们姑且就认为这是他眼中溅进了辣子汤吧!

  他站起来,用手抹了一把脸,端着半碗剩菜汤,来到西南拐角处的开水房前,在水房后墙上伸出来的管子上给菜汤里搀了一些开水,然后把高粱面馍掰碎泡进去,就蹲在房檐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他突然停止了咀嚼,然后看着一位女生来到馍筐前,把剩下的'那两个黑面馍拿走了。是的,她也来了。他望着她离去的、穿破衣裳的背影,怔了好一会。

  这几乎成了一个惯例:自从开学以来,每次吃饭的时候,班上总是他两个最后来,默默地各自拿走自己的两个黑高粱面馍。这并不是约定的,他们实际上还并不熟悉,甚至连一句话也没说过。他们都是刚刚从各公社中学毕业后,被推荐来县城上高中的。开学没有多少天,班上大部分同学相互之间除过和同村同校来的同学熟悉外,生人之间还没有什么交往。

  他蹲在房檐下,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在心里猜测:她之所以也常常最后来取饭,原因大概和他一样。是的,正是因为贫穷,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才使他们躲避公众的目光来悄然地取走自己那两个不体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许多无言的耻笑!

  但他对她的一切毫无所知。因为班上一天点一次名,他现在只知道她的名字叫郝红梅。

  她大概也只知道他的名字叫孙少平吧?

  平凡的世界第一部赏析

  最近闲来无事去图书馆逛了一圈,走过几个书架,突然看到了斜斜放置在第三排书架上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读《平凡的世界》第一部有感。也许就是无意当中的一眼,我就跟他有了"感情",情不自禁的伸手拿下来了一本。封面很旧,中间还有一部分是断胶了,所以看的出来很多人借过。拿在手上就放不下来了,心里有一种声音在指引着我说"就是他了!就是他了!"好吧,既然这样,那就是他了。

  翻开书本,随着雨雪交加的恶劣天气,第一个出场的是孙家的二少,孙少平。孙家的二少出场是非常的寒酸,可怜!由于少年的自尊心,总是等到每个人都领完口粮他才拘着背出现,出来领自己的"非洲餐".说到这个,我就不禁觉得好玩,每个口粮都有属于自己的"地域区分"."欧洲"代表口粮白面谟,这也是家庭条件好的才能吃上,"亚洲"代表着玉米面谟,家庭条件一般的学生能享受,最后一种跟现在的非洲也非常应景,黑色的高粱面谟,代表着穷苦人家孩子的生活条件差。我们的少平就是领着非洲餐度过了他贫苦的中学时期。

  由于家庭条件差,强烈的自尊心,少平没有朋友,只有一个跟自己一样穷苦的"餐友".那就是赫红梅,在少年心里,她的出现给了他艰苦黑暗的生活露出了一点色彩。少平家非常贫苦,一家人9口人,劳动的主力军只有两个,哥哥少安,爸爸孙玉厚,严肃来说只有一个那就是少安,后面我会详细讲他。现在回到少平的专场。少平身上有着那个年代学生的一切东西:精神缺乏,物质缺少。但就算物质缺乏,吃不饱,少平依旧在在劳动场上努力地挥洒着汗水,践行着毛主席的政策。在学习上,他非常好学,努力的利用每一份资源来让自己成长,在那个吃不饱的时代,他努力让自己精神上"吃饱".相比现在的我们,先辈的辛勤努力让我们物质上终于不再缺乏,但是我们的精神上缺非常"饿",但是我们却不再像那个年代一样努力学习,现在的我们都是电脑和手机的奴隶。这是为什么,这也是我们社会一直在追问的一个问题,难道如果要我们像那个年代学习一定要回到那个时候,物质的缺乏才能激励我们的学习欲望?也许是我的知识浅薄,未能找到其答案,不过我仍会努力寻找。

  但其实我对于少平的角色是保持一种中立的态度的。他的人生在那个环境当中就像开挂了一样,路遥老师在他身上好像放置了更多的宽容,当然这是相对与少安来说的。在少平的人生当中,不断有人来当他精神的指引者,走了一个赫红梅,又来了一个晓霞。他不断在进步,而且他有很多机会能更上一层楼,有钱人少英对他的爱慕,晓霞对他精神上的指引,润叶对他物质上的帮助,哥哥为他的学杂费的全力支持。所以少平是幸运的,而他也没有浪费一点点时间跟精力,努力的汲取每一个学习的机会,一点点地打破遮盖在他精神世界里的黑幕。他让我看到了,知识的力量!它让你从一片混沌中看到了自己前进的方向,在人生的路途上你需要一个人来指引你,特别是你自己没有建立起自己的三观的时候,少平他是幸运的,在这个时候他有他的女神,晓霞。她就是他的女神,他处于一片迷茫时,是她,带领着他走出了重重迷雾。纵使后来少平如果的进步,也不能忽略晓霞为他建立的基石。

  少安,终于来到这一部中我最矛盾的人物了。第一次看到这名字,我感觉他会是个温文尔雅的人物,但是我猜错,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我跟我想赋予他的这个

  词沾边。他就像沙漠里的仙人掌一样在这片黄原高地上,向着阳光,野蛮生长!

  他的人生让我心疼。跟青梅竹马度过纯真的童年,作为哥哥,十三岁的他读完初中必须回家帮父亲支撑这个家庭。他在十三岁的这年必须由一个刚处于青春期的少年进入到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成年人的世界。他这架人生的列车开的太快,没有时间去悲春感秋,他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事要去做,不能停也不敢停。他早已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的十口人都在等着他照顾。少年的老成让他心中充满了责任感,能养活一家人这是他的精神支柱。他像所有的农民一样,对于土地,他是感恩的。但是他又是不一样的,他心中充满了激情,生活的苦痛压不倒他对生活的热情,他脑子里有非常多的想法,他清楚看到农民需要什么,他也知道上面政策的错误。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切的可能性,这时的我不禁在想,也许路遥老师安排他不能继续读书是个正确的选择,就像我们伟大的同志讲的那句话一样: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少安在实践当中学到了非常多少东西,他对于土地和政治的敏感度,都是在劳动中学到的,这里我不禁感慨:劳动人民最光荣啊!

  对于他的感情,这里我将引用贴吧里一位吧主的评析:

  少安,他对润叶的爱其实确切的说是一种情窦初开的喜欢,他对润叶的感情从未到过撕心裂肺,整个世界满满的都是润叶。他从来不是一个内心细腻,感情充盈的男子,他是一个在13随就驾起生活的马车,被生活磨砺成十分现实的汉子。在他的人生当中,承担了太多的责任,他能给予爱情的空间已经很狭小,我们可以很放心的说,爱情之余少安来说,不过是生命的点缀。这也是为什么他可以作出很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事:

  (1)在润叶对他表白之后,经历了几次内心世界的挣扎,竟然去山西娶媳妇了。原本他是不愿意的,但是一见到秀莲之后,直接把对润叶的感情抛之脑后!这根本不是爱,深爱一个人,不可能变得如此迅速。

  (2)在结婚之后,少安有几次是主动记起润叶的?只有少少的两三次,而且全部是触景生情。他早已全身心投入到与秀莲的感情中了。即便是这样,当面对和自己大家庭的冲突时,少安也是永远把自己的大家庭摆在第一位,放在爱情之前。

  少安他是一个现实的,踏踏实实的庄稼汉子。他生命的主体是奋斗和责任,永远不是爱情,他的爱情,永远不会伟大到什么地方去,因为他的爱情已经被其他伟大的品质吞噬了很多。我很喜欢他是因为他有着我喜欢的品质,不喜欢他,因为他在爱情上的态度。但人无完人,人的感情就那么多,太多的给予了亲情,必然留给爱情的机会就少。

  文中的其他人物我就不一一叙述了。这只是第一部,但接下来的内容我相信还会那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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