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北宋抚州临川人(今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学者、诗人、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丞相、新党领袖。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
目录 人物简介 做官城市 人物出身 恳辞入朝 改革运动 收缩展开 人物简介王安石 (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宋代诗人,汉族,字介甫,晚号半山,谥号“文”,世称王文公,自号 临川先生 ,晚年封 荆国公 ,世称 临川先生 又称 王荆公 , 江西临川 (今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 杰出 的 政治家 、 文学家 、 思想家 、 改革家 。 王安石变法 对 北宋 后期社会经济产生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王安石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精神推动改革,力图革除北宋存在的积弊,推行一系列措施富国强兵,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与“ 韩愈 、 柳宗元 、 欧阳修 、 苏洵 、 苏轼 、 苏辙 、 曾巩 ”,并称为“ 唐宋八大家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 著有《 临川先生文集 》 ,现有《 王临川集 》、《 临川集拾遗 》,著名散文《 游褒禅山记 》 。
庆历 二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签书淮南东路节度判官公事[江苏省 扬州市 ]、鄞县知县吏[ 浙江省 宁波市 鄞州区 ]。舒州通判[安徽省安庆市]、江南东路刑狱。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 江宁 府,旋召为 翰林学士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 熙宁 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
罢相后隐居,病逝于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钟山,谥号“ 文 ”,故世称王文公。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 近代变革 的特点。 做官城市王安石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其父 王益 ,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受到较好的.教育。
签书淮南东路节度判官公事:相当于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秘书[ 地级市 ];
鄞县知县事:相当于 浙江 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舒州通判:相当于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地级市];
江南东路刑狱:相当于一个省政法委书记或者及纪委书记[ 江西 、 安徽 一带];
江宁知府:相当于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
人物出身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今江西樟树),生活在地方官家庭,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而且他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 矫世变俗 ”之志。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多次上书建议兴利除弊,减轻人民负担。由于较长时期接触了解社会现实,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之后调任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1058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嘉佑三年(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王安石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改革取士。废明经,设明法科。 进士科 不考诗赋考时务策,整顿太学,唯才是举,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
恳辞入朝皇祐 三年(1051年),任舒州通判,颇有政绩。宰相 文彦博 推荐他为群牧判 官,出任常州知州、江东刑狱提典。嘉祐三年(1058年)任度支判官时,向 宋仁宗 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不久朝廷任命他入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他不愿任此闲职,固辞不就,遂改任知制诰,替皇帝起草诏令文告,纠察在京刑狱,因言忤旨意,难以在朝为官,于八年(1063年)八月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英宗即位后(1063年—1066年),屡召王安石赴京,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恳辞入朝。
改革运动公元1067年 宋神宗 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 翰林学士 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1068年, 神宗 召王安石“越次入对”,王安石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三司制置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 宰相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变法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剥削,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王安石大胆地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聋发聩的政治思想,王安石积极倡导和推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变革,推行一系列措施富国强兵,力图革除北宋存在的积弊。王安石两度为相,发动和领导了举世闻名的“熙宁变法”运动。这场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 商鞅变法 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威武雄壮的社会变革运动。 改革变法触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对。加上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官吏借机敲诈盘剥,使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王安石处于“众疑群谤”之中, 宋神宗 迫于皇亲贵戚和反对新法大臣的压力,于1074年四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