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发慈善新概念*摘自《埔东慈善》
(杨团(“公司与社会公益”埔东研讨会)于2001-10-18 17:26:00发布)摘自《埔东慈善》第17期(2001年9月30日)第四版
编者按:根据21世纪中国社会与经济相互协调发展的要求,由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主办,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基金会和非营利机构信息网、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基金会、上海市建国基金会、上海社科院所承办的“公司与社会公益”研讨会于2000年金秋10月在上海浦东召开。在《浦东慈善》改版之际,将此次探讨会的有关成果陆续刊登,希望通过这个小小的慈善窗口,让更多的人了解慈善事业、并参与到这充满爱心的事业中来。
2000年10月21-23,在上海浦东召开了公司与社会公益研讨会,来自美国、英国、香港
和台湾地区的大公司、基金会及非营利组织,以及中央政府和上海市政府的代表共150多人出席了会议。代表们认为,会议具有前瞻性,打开了知识含量很高的信息之窗,最大的收获是观念上的。这次会议为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下一步的战略走向提供了一个新的重要的选择。会议主要讨论了公司参与社会公益的新理念,目前在中国的公司的捐赠行为和捐赠方式,非营利机构基金的集合信托等专题。其中,涉及到有关慈善的一些新理念。企业角色的新的定位--企业好公民
企业好公民是当代社会的一个新的理念,是企业内在的利益追求与外在的社会要求相结合的结果,目前正在成为企业文化特别是大公司文化必要的组成部分。在30年前,社会认为企业的责任仅是增加股东的福利,是不可取的。而在今天,这个观念已经过时了。实践经验证明,企业的社会公益成绩,完全可以帮助企业的营运取得更佳的成效,鼓励公司的员工更投入他们的工作,使优质的人才不致流失,增加公司的收益,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道义责任已不再是企业捐助社会公益事业唯一的、最重要的理由。代替它是一个更现实的看法。即企业公民理念。英国“企业公民会社”的总裁戴维.罗根提出,作为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是国家的法人公民,企业公民有权利,也有责任为建立一个和谐和稳定的社会作出应贡献。衡量一个企业的成功,不单是赚取高额利润,还要包括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而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可获得不同性质的各种回报。所以企业需要制定一个全面的策略,充分利用企业本身的强项,汲取社会公益机构的专门知识,与非营利机构建立伙伴关系,以达致商业的目标。戴维.罗根将企业公民理念这种新的看法,称为“长期、理性的自我利益”。
慈善也是一种市场吗?
慈善与公益不仅是一项事业,不只涉及捐赠方与受赠方,而是一个充满激烈竞争的市场。在这里,同样需要推销活动、公共关系、经济运筹、战略规划等各种商业上的考虑,需要筹集资金、管理钱财、做好预算选任干部、培训人员,项目计划、项目运营等等类似于营利机构运营的特性。因此,许多适用于营利企业的管理技能也同样适用于非营利机构。一个现代的非营利机构领导人必须使其机构处理好推动公益与促进机构自身的生存发展与福利这两个目标之间的关系。
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成功之道看慈善事业的准市场操作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成立已经六年,截止2000年4月30日,六年间共筹集资金3.04亿元人民币,累计支出1.85亿元用于上海市的慈善事业。该会自成立以来,贯彻“安老、助孤、扶贫、济困”的方针,创办安老基地、民办孤儿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开设慈善医疗门诊,为家境困难的中小学生提供慈善免费午餐,帮助孤残儿童进入家庭寄养,资助特困家庭,设立专项助学基金,推出慈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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