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费用谁承担 篇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制度的完善,鉴定在司法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可能需要进行鉴定以确定事实真相。然而,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鉴定费用主要包括专家的鉴定费和相关实验设备的费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司法鉴定是由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机构组织进行的,因此,一般情况下,鉴定费用由相关机构承担。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无力支付鉴定费用,法院可以根据被告人的经济状况进行鉴定费用的减免或免费鉴定。这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
在民事案件中,鉴定费用的承担一般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哪一方承担鉴定费用。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由哪一方承担鉴定费用。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主张需要进行鉴定并提出证据支撑,那么该方就应该承担鉴定费用。
此外,还存在一种情况,即当事人申请鉴定但最终没有提交鉴定报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鉴定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撤回鉴定申请或鉴定程序中止的,应当由申请鉴定的一方承担鉴定费用;如果因鉴定机构原因导致鉴定程序中止的,应当由鉴定机构承担鉴定费用。
综上所述,鉴定费用的承担主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来确定。在刑事案件中,法院会根据被告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费用减免或免费鉴定;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费用承担方,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申请鉴定但最终没有提交鉴定报告的情况下,费用的承担由撤回申请的一方或鉴定机构承担。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司法公正。
鉴定费用谁承担 篇二
对于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不同情况下存在着不同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无力承担鉴定费用,法院可以减免或免费鉴定;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费用承担方,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申请鉴定但最终没有提交鉴定报告的情况下,费用的承担由撤回申请的一方或鉴定机构承担。
然而,当前的鉴定费用承担制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鉴定费用的承担往往存在争议。有些当事人为了规避高额的鉴定费用,可能会故意申请鉴定以增加对方的负担。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审慎判断并进行公正的裁决,以避免当事人的利益受损。
其次,当前的鉴定费用承担制度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来说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公平。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由于经济原因无法支付高额的鉴定费用,这可能会导致无法进行必要的鉴定,从而影响案件的审理。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此外,当前的鉴定费用承担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管理上的问题。一些鉴定机构可能存在不公正的行为,例如收取高额的鉴定费用或者与当事人勾结以获取私利。这种情况下,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确保鉴定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当前的鉴定费用承担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应该确保鉴定费用的承担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公平和合理的,同时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鉴定费用谁承担 篇三
如何认定轻微伤害问题的批复>(2001年7月6日公复字〔2001〕13号)吉林省公安厅: (2001年7月6日公复字〔2001〕13号)吉林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
轻微伤害如何认定的请示》(吉公请字〔2001〕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目前,对人体轻微伤害的认定及鉴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强制性的执行标准。在实践中,认定“轻微伤害”,除应当有被害人的陈述、侵害人供述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外,同时还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或者法医鉴定。对人体轻微伤害的鉴定,可以参考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推荐性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害的`鉴定》(GA/T146-1996)。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不能直接认定轻微伤,最少要根据被害人的陈述、侵害人供述及证人证言和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 问题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7条规定,初次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刑事案件也一样。刑事案件如果是自诉案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规定,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七十六条 公诉案件中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收取诉讼费。 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并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个
人认为,为了节约鉴定费用(毕竟这笔费用最终要诉讼当事人承担),原告向法院申请了缩小鉴定范围。所有鉴定部分全部存在质量问题,所以鉴定费用当由被告承担。
求助:市民马女士长期租房,由于租住的房子“岁数”较大,她想请房东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可双方因鉴定费用发生分歧。到底该谁“埋单”?
帮办: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处长寇振江介绍,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所有人、责任人委托进行的,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房屋使用人、其他
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可要求房屋所有人、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所有人或者责任人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使用人、其他
利害关系人可自行委托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用由所有人或者责任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屋安全鉴定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龋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结论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治理私有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治理时,其所在单位可给予借贷;如系出租房屋,可以和承租人合资治理,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