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学习总结(精选8篇)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诊所学习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诊所学习总结 篇1
在自己学习方面,我谈以下感受:
进入诊所学习,我认为自己最大的收获就是我会关注一些我们传统法学课程考试不考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实用的知识。比如,今年四月份刚开始实施的新的诉讼费收取办法,今年陕西省人民生活水平参数(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数目之用)等。一个人的学习,应该有一个方向。可以一门心思静读“圣贤书”,学圣贤知识,做圣贤学问;也可以放开自己的视野,关注与学习社会最基层的需要,使自己的学习与社会需要有机结合起来,这也正是学习知识的真正价值。我当然选择后者,因为知识的终归目的是拿来用于社会实践的,我们为什么不直接无学习更容易用到实践中的知识呢?所以在诊所学习中,我能更多的学习到这些实用型知识。
进入诊所学习的另一收获是这一个全新的课堂。首先,我们三十位同学和三位老师坐成一圈,大家处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我们共同主动地完成每节课的教学与学习内容。再者,每个人都可以在课堂上阐发自己的观点,在观点的碰撞中,我们在一步步向真理走近。第三,课堂教学、学习形式多样,有案例分析、“大脑风暴”、教学游戏等。每次教学游戏我都会参与其中,亲身去体会游戏中所蕴涵的学习内容。我有过这样的一个想法,如果有一天自己能成为一位老师,我肯定会给我的学生这样的一个课堂。
“每个人都是一个世界”,在诊所的学习中我深刻的体会到这一点。由于不同角度、不同立场、不同角色,看到问题、认识问题得出的结论就不一样。同样的一个案件,原告和被告的陈述就不一样,其代理人了解案情之后,叙述出来又是另一个样子,法官在听取陈述之后,了解到的案情又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所要陈述的案情会有所不同。这是一个事实,我们作为准律师,作为代理人,一定要尽量进入当事人的世界来获取真实案件信息,再尽量进入法官的世界,让法官了解到自己所了解到的案件的真实信息。一人一世界,我们属于穿梭于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第三世界。
“团结就是力量”。也许这种表达有些过时,时髦的话叫做“团队精神”――我们班全体同学的团队精神与我们小组的团队精神。全班三十位同学我们共同维护值班室秩序、卫生,合理调整值班室布置,互相帮助各自案件处理等等。我们小组是民诊三组,共有四人。其他三个人都是我的学长,我大二,他们大三,我是组长。三位学长很照顾我,我作为组长也很“照顾”他们。我们一块儿值班,一块儿讨论案件,一块儿外出办案,一块儿打球……我们直言不讳,我们是一个上进的团队,我们互相协调、合作,共同进步。
第一次代理案件。在上半个学期的学习当中,我与我们组的项晶晶同学共同代理了一个赡养纠纷案件。先后三次到当事人家里做调查,写笔录,在其中主持调解等,终于该案以和解方式结案。虽然和解结案,我们不会拿到法院给我们的任何法律文书(以证明我们代理案件的事实),但是这样更有利于当事人(家庭纠纷,和解最好。一份法律文书回增加家庭成员之间的距离)。代理案子的收获是:我们应该耐心地为当事人的利益奔波,这样才是一个称职的律师。
在实践中学习,是学习的最佳方法。传统的学习方法就是反复记忆与不断练习,且学习效果不是最佳。但在实践中学习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我们在解答一个当事人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召开的问题时,要用到《公司法》的相关法条。当时,我只把所要用到的那两个法条阅读里一遍,它们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一条是《公司法》第四十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一条是《公司法》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同时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虽然当时我们的解答不是很圆满,但是我切实学到并理解了着两个法条。
法律实务技术的提高。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提高,一个是我们的课堂,在课堂上,我们学到该如何如何去做,另一个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就去如何如何做。理论与时间想结合。从开始诊所学习到现在,我的“接待当事人”、“参与调解”、“参与谈判”、“制作法律文书”等方面的技术有了一定的进步。
当然我也收获了我的不足,让我发现了许多自己以前自以为是的观点是错误的,我会改正,以使自己更好的进步。
我是我们第十三期民事法律诊所的监督组成员。下面我简单总结以下自己监督工作的情况。
自以为这半个学期以来自己的监督工作还算尽职尽责,我有以下收获:
1、 每个小组的每位同学都在认真办理自己的案子,都很重视我们法律诊所的学习。我当然不能在这方面居人其后,我应更加努力。
2、 我发现了不少问题,及时与袁老师、班长沟通,部分问题得到了解决,为我们这个班级出了一份力,我感到很高兴。
但是我与大家的沟通交流还不够,在下半学期里,这一点我要加强。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自己在诊所学习得到这么多的同时,也失去了许多。但我认为自己什么也没失去,自从上学期自己通过法律诊所的面试时,我就把自己这学期的时间几乎全安排给了法律诊所。所以我在这里只有收获,没有失去。我这个学期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做好法律诊所的学习,因为这里是能够让我上进更多的地方。
法律诊所学习总结 篇2
据学校研究生部培管办的安排,XX年级法硕一班组织了为期两个月的案例分析活动。本次活动,组织工作得力,导师悉心指教,效果十分明显,同学们都感到受益匪浅。
一班选派七位同学组成案例分析小组。小组成员进行了细致分工:每两人分别扮演原告、被告与法官,分头负责起草起诉状、原告代理词;答辩状、被告代理词;法院判决书。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学习阅卷方法,应用法学院两名导师指导学生阅卷,教学生文书写作方法;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案件分析,学生选择案卷,分头开展工作,起草相关法律文书;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22日):导师检查评析,学生将所起草法律文书的电子文档传给导师,导师在认真批阅学生提交的各类法律文书后,召集学生,运用多媒体,对每份法律文书点评,赏析成功所在,指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从文书格式到语言表达,从收集整理证据到寻求法律依据,张平副院长都进行了精彩、精到、经典的讲解。
本次案例分析活动,使同学们增强了业务能力,掌握了实践技能。每位同学对如何开展阅卷工作,掌握争议焦点,起草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文书,既有感性体验,更有理论提高。但是,由于本次活动时间有限,同学们都深感实践活动还不够深入,实践活动的许多关键性环节还未掌握。正如张平副院长所言:阅卷与起草法律文书,在搞懂基本流程之后,关键是要加强实践练习,要在练习过程中提高把握细节的能力。谁掌握了细节,谁就掌握了主动,谁就可以更快地成为办案高手。
法律诊所活动(案卷学习)带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第一、实践环节需系统化。希望在法硕入学后立即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类似本次的案例分析活动,使同学们在第一学期就掌握阅卷技巧,具备起草各类法律文书的技能。第二学期深入到如何把握案件争议焦点,研究证据和法律依据,掌握攻防技巧。第三学期开展模拟法庭,以考核的办法进一步强化学生在诉讼活动中的实战能力。
第二、实践活动需规范化。充分发挥校外导师和应用法学院导师的作用。校外导师直接进校开展教学活动,教学效果与我们的预先设想的不相吻合。如果让这些导师承担学生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也许效果更加明显。具体方法能否设计为:法硕新生入学,即分为每十五至二十人一组的实践小组,每组选举一名联系人,负责对外联络导师,对内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每位校外导师(或应用法学院的相关导师)带一个实践小组,根据第一项建议的内容,分派学生开展具体案件的分析。校外导师对学生的实践能力锻炼,全程负责。
将实践环节的全部教学内容,纳入学生平时成绩予以考核。
第三,实践活动需普及化。实践能力应该是法硕同学最大的就业竞争力。目前,法硕同学真正参与实践活动的人很少,毕业之际许多同学都会为之后悔或惋惜。主要的原因是学生对实践环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为此有必要在这方面给学生施加一定的压力,必须使全体法硕学生参与到实践活动中。
本次活动得到应用法学院的大力支持,特别要感谢张平副院长,他不仅为每个诊所小组挑选了优秀的指导老师,还亲自承担我们小组的指导工作。我们希望jm研究生这样的活动能持续开展下去。
法律诊所学习总结 篇3
时间如白驹过隙,大半个学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法律诊所本学期的课程暂告一个段落。时光虽短,但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的开展对诊所每一位学生来说是个充满了实践与挑战的过程,对于法学教育来说是个历史性的突破。短短12周的课程不多,但是我由此得到的收获却远远的超过在课本上的学到的知识。我觉得自己在听、说、读、写方面都有了更深的自我认识和进步。
首先,在听这一方面,我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善于聆听的。并且通过学习会见、接待方面的知识,以及调解、模拟法庭、辩论赛的实践,我不仅学会了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迅速筛选出重要的信息,更学会了如何通过察颜观色来判断言语的真伪性。同时,这也提高了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培养我敏锐的观察力和迅捷的判断力。
其次,在说这一反面,我觉得自己之前就存在很大问题。有时候,虽然在脑海里形成了一个整体框架,但是说出来时总是断断续续的,不能形成一段完整的话,就像普通话考试那天一样,想的与说出来的总是不同。而诊所式法律教育采用的互动式教学方法,它使师生、同学间交流更加直接有效。在诊所课程中,不再是老师的单独授课,而是由学生为主导,通过扮演各种诉讼案件中的角色来表达自己的思想。生动的案例教学,增添了我学习法律的兴趣,也提高了我的自信,更锻炼了我的语言表达能力。
再次,在读这一方面,我觉得自己也是有很大不足的。虽然自己已经掌握了阅读的技巧,但是在量和质方面都有待提高。一方面,大量的阅读不仅能够扩展自己的知识面,而且能够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体系,使自己在面对现实问题是能迅速想到解决的途径。另一方面,在阅读的时候还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迅速获取重要的信息。在这些方面,我觉得自己不够积极,因此在之后的学习过程中,我会更主动地学习课外知识。
最后,在写这一方面,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优势的。虽然其他同学总问我为什么写那么多,但我觉得自己不是为了获得高分而去写那么多,而是因为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两年的土援实践和一个月的中院实习,自己早已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心得体会。而且我平时也比较喜欢思考问题,因此写周记时就会夹杂着许多自己的内心思想。此外,通过法律文书的学习,我也知道了如何运用法言法语写好一份内容简洁明了的法律文书。这也促使我更扎实的学习法律知识,逐渐树立严密的逻辑思维以及培养较高的语言组织能力。
当然,法律诊所课程使我学到的不仅是法律专业知识,而且也培养了我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法律诊所的课堂上,我们六人一个小组,由一人担任小组长。老师布置完任务之后,小组长就要认真负责,做好协调分工,高效完成任务。其它小组成员都要密切配合,这不仅培养了大家相互之间的信任,也增进了相互间的交流,对每一个同学的发展都是极为有利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俗话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光靠书本理论无法真正感悟到法学的真谛,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看到现实生活中人们面临怎样的法律问题。而法律诊所就是给了我们这样一个真正踏入实践法学领域的机会,一个从学校走上社会的平台。它使我们与当事人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用我们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来解决他们生活中的现实法律问题。在实践的同时,我也可以不断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可以及时弥补知识漏洞,学会对于专业知识的融会贯通,将法律知识与现实相联系。因为当前,我认为在国内,立法方面做得较好,但是对于法的执行和监督方面,是存在很多问题的,这也是导致社会秩序不够稳定,犯罪问题复杂化,官员腐败现象不断滋生的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应该学习如何运用法律惩治犯罪,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我也建议法律诊所的课程可以适当延长,形式也可以更丰富一些,比如采取互动性更强、参与度更高一些的小游戏,这可以提高同学们对法诊课的学习热情,或是由每一小组作为授课人,来分享他们对于课程内容的理解。
总而言之,通过法诊这个平台,我进一步了解了社会,也在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同时,切身体会到了作为一个法律人所应当具有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责任,这都对我未来学习的方向和动力有极大的帮助。因此,在以后的学习中生活中以及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时刻用在诊所学到的知识与方法解决现实法律问题,做到学以致用,争取为我国的法制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法律诊所学习总结 篇4
时间过的真快,半年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回头看看,一学期的诊所学习的确让我收获颇丰。
当初在曹老师给我们介绍法律诊所教育,我就很感兴趣,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法学的过程中一直是理论教育为主,真正的实践只有大三暑期在省高院的实习,并且做得还是基础工作,没有涉及到真正的独立办案。后来毕业又有几年没从事法律,常常有所学知识都荒废了的感叹。现在回校读研,我很想好好的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的能力,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做好准备。
诊所的两次课堂教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次由流芳司法所的刘所长介绍流芳司法所的业务和实际办案技巧。刘所长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给我们讲授实务方面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是接待当事人的技巧,是我以前在法学课堂上从未听过的,收获特别大。第二次是贺雪峰老师讲的农村土地问题研究。我们在诊所值班所接待的大部分案件都和土地有关。在城市化过程中,城郊农民土地的流转、征用、补偿所产生的纠纷特别多,我也一直很感兴趣。贺老师在讲课过程中提出了一个观点,不赞成农村土地的私有。我其实是赞成农村土地私有的,因为我们所接触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中,正是因为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才会有村支部利用手中权力,私下和企业商量以低价转让土地,而自己从中捞好处,损害村民的利益。贺老师提出了自己的理由,农村土地不同于城市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现在进城务工的农民,当他们在城市没有工作时还可以回家务农,如果土地私有,农民在可以进城务工的情况下很可能因眼前的利益出卖土地,但如果发生大规模经济危机,农民无法进城务工,而土地又已经出卖,失业的农民怎么办?土地不私有,即使不耕种,但在城市没有工作时,他们还可以回乡务农,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有力措施。城郊农民失去土地的同时得到了政府的补偿和安置,城市的就业机会对这部分农民很有利,相应的保障措施也比较健全。听完讲解,我才明白,城郊农民的利益受损只是短期利益,从长远看,他们的利益还是得到了保障。而在土地征收转让过程中所受的损失,我们可以通过将程序透明化、加强监督等方式避免。
除了这两次课堂教育,每两周一次的总结讨论会也有很大收获。在讨论会上,我们彼此交流心得,将在值班中遇到疑难案件拿出来,通过大家讨论,然后曹老师再加以点评,即使那些没有接到案子的也可以通过讨论来丰富自己的知识。我们通过接待当事人,代理案件将纯理论的知识很好的与现实相结合,当然,在办理一个案件时,我们总是无法预知太多,而且还会发生很多我们意料之外的事情,比如有时候当事人会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而可以的隐瞒一些案件的真实情况,使得一些以为十拿九稳的事就会突生变故,让我们不得不重新的审视案件的真实情况,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只有很好的运用证据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很好的法律学习过程,因为我们不可以在接到案子的第一时间就去找老师来解答,而是要将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判例找出来,还要通过查阅相关案例和资料来确保解决的可行性,是一次很好的再学习过程,通过对案件的处理也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我们小组还代理一个行政诉讼的案子,当事人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被自己的丈夫抬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而民政局在没有核实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也没有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就由其丈夫拿着当事人的手签字离婚。现在当事人的父母向法院起诉民政局,要求撤销离婚登记。我们小组在接到当事人父母的陈述后,觉得女方的遭遇很不幸,在仔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我们又在每周一次的讨论会上提出来讨论,曹老师也给我们给出了很多参考意见,并鼓励我们小组去做当事人的代理人。最后经过认真的思考,我们小组代理了这起案件,在流芳司法所的甘律师的帮助下,我们通过查找法条,收集证据,写出了起诉书,流芳法庭也受理了这起案件,虽然案子还没有开庭审理,但我们却感到无比兴奋,终于能通过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为别人提供帮助了。
时间就是这样,越是充实就越是匆匆流走。不经意间,法律诊所的课程已经接近尾声,当我写下这篇心得,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变化:除了对法学的更加热爱和对知识的学习会更加努力以外,也坚信了自己通过这次学习能够更加有信心地沿着法律这条路坚定地走下去。感谢法律诊所,让我学到了很多平时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也感谢曹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帮助,让我的研究生生活有了一些不一样的经历。
法律诊所学习总结 篇5
一学期的诊所学习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了,恍然觉得面试还在昨天。短短一个学期的课程不多,但是我们由此得到的收获却远远的超过这些日子的课是价值。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纸上谈兵不是学习法学的好方法,光靠书本理论无法真正感悟到法学的真谛,只有透过实践才能看到现实生活中,人们需要的是怎样的法律。而法律诊所就给了我们这样一个真正踏入实践法学领域的机会。在涉足实践的同时,我们的理论知识也同样在诊所学习中得到提高。对于现行法律的理解,在没有接触诊所教育之前是空洞而割裂与现实的,但在接受诊所教育之后,我们思考问题的方法有了巨大的转变。
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受益颇丰。暑假期间,我们组接到了一个关于土地补偿款纠纷的案子。案情很简单,但是由于目前现行法律对案件中涉及的经济社及其成员资格并没有具体规定,所以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许多麻烦。一审是上一期诊所的学长代理的,不是十分了解情况,只是从一审判决中归纳出双方观点和法庭的判决依据,在经过自己考虑和请教老师之后,我们认为一审法院在判决时事实认定不清楚,适用法律也并不明确,因此提起上诉。
这个案子涉案金额不高,6000多人民币,我方当事人也并非仅仅为这6000元打官司,案件的输赢直接影响到我方当事人的身份问题。我们的委托人,是和纯朴的海南农民,他们无法接受自己将要莫名其妙的成为“黑头户”,因此对这个案子非常重视。在和他的谈话中我们能够明显的感觉到当事人在为自己“正名”的过程中已经积累了相当的法律知识。在此之前,我根本无法想象一个普普通通没读过书的农民,会对法律有如此多的理解。整个代理过程,委托人都很配合,朴实率真中透着些许倔强。我和搭档对这个案子都很用心,我们甚至把这个案子拿去中级人民法院请教专业的法官。但是法官的解答让我们多少有点被泼冷水的感觉。由于案件涉及到我方当事人和其他村名的经济冲突,很容易造成不利的公共影响,因此法官在判案时综合考虑因素也会很多。
出庭前的准备十分痛苦,尤其接到对方答辩状时,我们更是茫然了。对方的代理人是个比较有名的年轻律师,但是从其提供的答辩意见却让我们产生怀疑。不知道对方是否想故意误导我们,所以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出庭当天,我们也都表现得还不错,旁听的同学也觉得我们这方有理有据,胜算很大。但是一个月后的判决结果却让我们很失望,二审以与一审近似的理由判决维持原判。
目前,我方当事人正在要求提起再审申请,不管结果怎样,从这个案件中我们真正看到了现实中的司法程序,一定程度上了解了法官判案的思路和专业律师的办案高招,对于以后的我们学习和工作来说,一个案件就是一个最好的老师。
除了代理案件,法律宣传也是很好的途径。本学期我们组织了两次法律宣传,这两次活动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案源,也让我们看到普通市民心中的法律是什么样子的。每次宣传我们都会遇到批评目前法律,埋怨司法不公的群众。从他们口中我们认识到了目前法律的不足,使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许我们目前不能改变什么现状,但在几十年之后,或许这些偏激的言语会激励我们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司法工作者。
诊所的学习基本上结束了,这短短一学期使我对法律有了新的理解,对今后要走怎样的路有了新的认识。我常常和身边的同学和低年级的学弟学妹们说,如果你们大学没有接受诊所教育的话,那将是你本科四年最大的遗憾。希望有更多的同学能够加入诊所教育,也希望老师们可以夸大招生的人数,让喜欢法律,热衷实践的同学都能没有遗憾的得到这样学习的机会。
最后,感谢诊所的每一位老师。感谢很像古代巾帼英雄的叶老师告诉我们来诊所应该做什么;感谢超级有耐心的张老师教会我们如何对案件定性;感谢女强人一样的李老师教我们如何像一名“名律师”一样办案子;感谢慈眉善目的董老师给我们详细讲解谈判调解;感谢天才赵老师向我们传授独门胜诉秘籍;感谢可爱的黄老师对我这个小小班长的信任和支持。
法律诊所学习总结 篇6
这个学期,我们进行了丰富的教学实践活动
,其中最具代表意义的是第一次,我们去参观了花溪法院,学习和了解到很多我们以前在书本上难以接触到的知识,了解到了整个法院的`操作流程。这次,老师带领我们首先参观了法院的第一个执行环节法院的执行局。这是法院的第一个操作部门,所有的案件的受理都要从这里开始。接着我们参实践学习记录观了法院的具体操作部门刑法庭,民法庭等等。最后,我们参观了法院的最后一个部门执行局,负责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最后法院的领导召集法院的所有部门的领导给我们详细讲解了法院的具体操作流程,让我们受益匪浅。老师还组织我们还到贵阳中院听了一场故意伤害的案件审理,更让我们了解到了法院的审理案件的全过程,对我们的学习和今后的工作都起到了无可估量的作用。平时,老师也是每节课老师都找律师给我们进行真正的实践讲课,这门课让我们真正的受到了锻炼,真正的学以至用。把教学与实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刚听到和接触到这门课程的时候,根本不了解这门课到底学的是什么,抱有一种很茫然的感觉。但是经常一个学期的学习,让我感觉到了从进入大学以来,这是我学过的一门最值得怀念的课程,相当的怀念,真的好希望学期不要那么快结实,让这门课永远的继续下去。这是一门课堂教学与实践结合得很好的课程,有丰富的课堂教学,也有丰富的课外实践活动。课堂由老师和专业律师给我们精心讲解,课外有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律师给我们讲解,还有法院的真实审判现场,这一切都是其他大学所开设的课程所缺乏的,这样的课程,不仅生动,学起来也很轻松。让我们在实践中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知识和经验。这样的教学方式更是让我们掌握到的知识更难忘记,比起拿着书本进行的死记硬背强太多。对于一课需要死记硬背的法律专业课程,能有这样的一门课程,我感到很满足。希望法律诊所能给将来踏如这门课程的师弟师妹们带来更大的帮助。最后对于这门课的老师致以最真诚的感谢和祝福。
法律诊所学习总结 篇7
我们早早的到了本次法律诊所的实践基地重庆市律师协会三峡库区农民工维权中心,它是专门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劳动维权服务的机构,也是我们法学专业的校外实践基地。首先,夏宇律师给我们将了一些实践中的注意事项,我们分成了两小组,一小组在张懋超律师的带领下去万州区第一人力资源市场做咨询,我就留在了农民工维权中心的咨询室。接着夏律师教我如何记录当事人的基本资料,如何记录下当事人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在接待当事人和对待案情时应该怎样对待。夏律师还结合自己身的办案经验给我们讲授了一些实务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
通过本次的法律诊所的实践,我了解到了学习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的很多区别,这一次的实践课,也让我从书本抽象的知识海洋中走进了不一样的实践课堂,受益匪浅。第一,在农民工维权中心的咨询室里,夏律师告诉我,有的时候来咨询的比较的,但有的时候咨询的人也会很少,甚至是没有人来咨询。在小组里的其他组员去了人力资源市场做现场的咨询的时候,我在农维咨询室也没闲着,在没人来咨询的时候,我便在办公室里查阅了很多关于农民工维权中心的资料,在农民工维权中心的网站上我看了许许多多关于维权的真实事例,看到了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决和裁定,对于现行法律中规定的不够完善的地方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具体的规定,以及如何处理案件的判例。还了解到了维权中心的主要工作有:
(1)法律咨询。其主要是向农民工等五个弱势群体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接受援助对象的来电、来访、来信及网上咨询。
(2)办理案件:对符合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指派专职律师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3)普法宣传、培训:定期在农民工流动量较大的区域开展普法宣传,不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普法培训。
(4)法律研究:对维权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和研究,为推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工作及法制完善建言献策。
(5)公益推广:依托公益团队,推动高校法律诊所教育、发展志愿者、举办公益法律沙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倡导关注弱势群体,向社会推广公益理念。经过查看前面小组所填过的当事人接待表,了解了填写的基本内容,并学会了如何填写一份完整的当事人接待表。
第二,我还看了如何写作法律文书,例如,判决书,起诉书,工伤鉴定书,劳动仲裁书等等。对法律文书的相关知识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第三,虽然我在中心见习的期间没有人来咨询,但是我在其他组员那了解到如何接待不同的当事人,他们在人力资源市场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有的人只是看看热闹,有的人也只是闲聊,因此,对于那些人我们都可以不予理睬的,而对于那些真心想来咨询的人我们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因此,在此咨询过程中,学会察言观色就显得格外的重要了。这就是所谓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只有掌握了他人的心态和意愿,正确领会他人的意思,然后自己作出相应的反应,那么沟通就不是一件难事了。
第三,从现场咨询的过程中来看我们的专业知识还是远远不够的。农民工维权中心主要受理的是劳动维权方面的案件,因此,很多涉及到了我们学过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法律诊所学习总结 篇8
时光如白驹过隙,不知不觉法律诊所的结课悄然而至。到来的,除了岁末,还有我们的劳动法律诊所实习的剧终。有人说,曲终人散是一种凄凉,更是一种情调。关键不是在曲终之时,看听客离去的背影,而是在尾音依旧萦绕的瞬间,回味全曲的跌宕起伏,优柔婉转。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里,诊所的生活确实充实而忙碌。如今细数点点滴滴,发现自己的经历其实不少,人间百态在小小接待室里,尽情展现。而我就像一个小偷,悄悄同他人的遭遇实践自己的专业知识,又从他人的经历中吸取经验,得以借鉴。我的所见所学,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请允许我分为理论课、实践两个方面来叙述:
理论课上的感悟
每周五上午我们都准时参加劳动法理论课,每一堂理论课都是一个专题教育,例如第一堂理论课的主题是简要介绍诊所教育模式,第二堂理论课的主题是如何应对来电咨询。理论课的授课方式与我们以前接触到的授课方式大有不同。老师将诊所的同学们分成八个小组,平常理论课上演示作业和值班都是以小组为单位的。每个理论课前老师都会将这一周的作业发到公共邮箱上,每组组长在阅读邮件后便在组内分派任务,大家分工合作,献计献策,最后由几名成员在周五的课堂上向全班同学进行成果展示。在每一组展示作业成果后大家便就这一组的作业内容展开讨论。在讨论中,大家评价中肯而热烈,给同学们带来了良多收获。最后,由老师就这堂课的内容进行总结。老师的总结一语中的,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大的收获。
对我而言,每一堂理论课都是十分精彩的。其中,有几堂理论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电话咨询
接电话谁都会,而要通过电话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还真是一门学问。排练了许久,并把它作为小品表演出来。从这堂课中我得到以下几点感悟:
(1) 接电话如果遇到对方讲自己听不懂的方言时,可以通过免提功能让其他同学一起来听。这样不但减轻了自己的心理压力,还可以更有效的抓住要义,明白当事人想陈述的是什么。
(2) 分工合作。接电话的同学主要负责与当事人进行交流,而对对方提出的问题要所有组员一起解决,不但要有人负责记录,还要有人负责查资料,统筹规划,难题往往也就迎刃而解了。
(3) 跟踪服务。我们每隔一段时间就应该电话回访以往曾来电咨询的人,询问案情的进展,这对进一步发掘案源是大有裨益的。
二、谈判技巧
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有很多,又通过诉讼途径的,也有通过非诉讼途径的。通过诸如仲裁和诉讼这些以中立的第三人决断是非的方式尽管比较权威,但是花费的时间和金钱确实相对要多。考虑到成本和效率的问题,我们给当事人的建议一般首选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作为劳动者一方的代理人,我们应学会如何与用人单位进行谈判。
大家总结出的技巧,不可谓不多,并且看后都觉得相当受用,像什么"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等。但这些"招数"的运用,还是建立在谈判前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所以对法律关系的分析要细致,对法律依据的查明必须准确,同时我们对各种突发状况也应估计到位,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当然在谈判风格上,我们坚持不卑不亢,据理力争,但还要有风度,有度量。所谓协商,一定要建立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在必要时做出适当的让步,不能得理不饶人。
实习总结
第一,法学专业学生要转变学习观念,改进学习方法。在之前,我的法学专业学习主要就是以应付考试为目的,课堂上边听老师讲边做笔记,下来就看看书,考试之前就拼命背。但当我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第一位咨询者时,我竟然面对其实际的法律问题哑口无言。当我到法院为刑事被告人出庭辩护时,面对实际中的诉讼程序竟然不知所措。在要实际应用法律知识时,我发现平时所记所背的都忘记了,而能记住的又不能用于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很好地知道实践。可见传统的法学理论教育过于偏重理论,而与实践脱节。举个例子,诉讼法课本中非常强调证据的“三性”,与证据有关的工作都要围绕其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来进行。然而在实际中,关于证据的首要工作不时判断其“三性”,而是搜集证据。连证据的来源都没有,何来证据的“三性”?可惜的是,书本上从来没有告诉我们怎样搜集证据。
通过参加实习,我明白到,我们必须改变法学专业学习的观念,以符合实践的客观要求。具体就是从过去以考试为中心转变为以实践为中心,从以理论为学习重点转变为以实践为重点,从以老师为主导转变为以我们自己为主导。与此同时,我们要改进法学专业学习的方法以适应实际工作的要求。背记是基础但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