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论文 篇一
探讨当前国际形势下我国外交政策的发展趋势
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化、多极化、信息化等趋势愈发明显。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外交政策也需要不断调整与完善,以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
首先,我国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全球治理。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事务日益呈现出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特点。我国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恐怖主义等全球性挑战,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
其次,我国需要更加注重在国际舞台上维护自身核心利益。随着国际关系的日益复杂化,我国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方面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需要坚定捍卫国家领土完整、海洋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捍卫国际公平正义。
最后,我国需要更加注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当前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利益交融、命运相连。我国应该积极倡导多边主义,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总的来说,当前国际形势下我国外交政策需要更加积极主动、更加注重维护核心利益、更加注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形势与政策论文 篇二
探讨当前国内形势下我国经济政策的调整方向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机遇。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经济政策需要不断调整与完善,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我国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改革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开放是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我国应该进一步深化改革,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市场准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经济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其次,我国需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转换,我国产业结构亟需调整升级。我们需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更加有利地位。
最后,我国需要进一步扩大内需。当前,国内市场潜力巨大,消费需求不断增长,投资需求旺盛。我国应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消费升级,增加居民收入,推动就业增长,扩大内需市场,稳定经济增长。
总的来说,当前国内形势下我国经济政策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扩大内需。只有这样,我国经济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形势与政策论文 篇三
一、新媒体的发展现状
(一)新媒体的内涵。新媒体主要就是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突破传统的传播媒介,以此形成由移动网、互联网等各种终端组成的互通媒介,使我国人民的信息交流更加便捷和快速。就目前来看,我国新媒体的种类可以区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以移动通信网络作为基础的新媒体,比如手机游戏、手机短信等等;第二部分是以广播电视网络作为基础的新媒体,比如楼宇视频、数字电视等等;第三部分是以互联网作为基础的新媒体,比如微视频、微信、微博、电子邮件、站等等,对这些新媒体进行有效运用,能够为我国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便利,进一步促进我国社会的持续发展。
(二)新媒体的发展特点。在新媒体的迅速发展背景下,新媒体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基于新媒体的微视频、微信、微博等各种微传播已经成为了我国社会发展中的新动力。第一,微传播已经成为了我国人民常用的信息传播方式,对我国的舆论格局和传播生态造成了极大改变,使我国新媒体逐渐进入了微时代,显著提高了我国人民的信息传播效率。第二,在科学技术的发展背景下,新媒体逐渐与传统媒体进行融合,许多传统媒体都开始实施新媒体战略,不断拓展信息传播空间,而新媒体技术更是凭借其优势对传统媒体资讯进行整合及传播,使新媒体进入了新的变革发展中,有效提升了新媒体的应用价值。第三,随着新媒体的社会化属性不断增强,新媒体的发展逐渐向社会、文化、经济及政治等各个领域延伸,而微政务更是成为了我国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通过微文化、微交往促进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变革和文化发展。
二、新媒体给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带来的挑战
(一)即时性信息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的冲击。就目前来看,我国大多数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都没有编制固定的教材,教学内容都是根据《时事报告》或《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要点》进行确定的,这就导致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存在一定滞后性,与我国时政的热点问题存在脱节现象。然而在新媒体的迅速发展背景下,利用移动网络、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将热点事件信息传递给学生,使整个教学过程的信息交流效率得到有效提高。但是在新媒体的应用条件下,即时性信息也给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带来诸多挑战,使得学生要掌握的信息量显著增加,很难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最终损害了学生对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兴趣。
(二)海量化信息使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的整合难度更大。形势与政策课涉及到的课程内容较多,且范围较广,比如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等诸多领域的知识,整个教学过程存在内容分散、教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导致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目标难以实现。而新媒体的海量化信息使得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整合难度更大,不仅改变了大学生的思维方式和习惯,也使得大学生的思维出现了浅层化和碎片化现象,严重影响了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整体效果。同时,在新媒体环境下,大部分信息的形成和出现都缺乏条理性、逻辑性,以致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中的时政热点和知识点更加破碎,不仅影响了整个教学工作的效率,也无法保证大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在新媒体环境下,想要保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有效进行,教师就必须要重视对学生战略性思维的培养,对学生的思维方式进行改造,并不断加强教学内容的捕捉和提炼,以各种复杂的信息形成丰富的知识关系网络,这不仅是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发展方向,也是给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带来的一个挑战。
(三)多元化信息使形势与政策课信息的解读难度更大。新媒体本身就具有较强的互动性特征,可以给大学生带来更多的交流机会,使大学生能够自由发表个人见解,使得学生的观点呈现出多元化现象,其思想也更加开放化。在进行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可以利用新媒体接触到不同的观点,既能够为大学生提供更多认识世界的视角,也能够使大学生的思维更加活跃。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信息解读难度也显著提高,给大学生的日常学习带来更多障碍,很难保证大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效果。同时,新媒体使得大学生思考问题逐渐趋向于去中心性、多角度的非线性思维方式,由于信息参差不齐,学生在筛选信息的时候也存在偏向性问题,导致学生在进行学习和思考的时候很容易受到其他观点的影响,继而削弱了学生在高校形势与政策课中解读信息的话语权,显著提升了形势与政策课信息的解读难度,不利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顺利开展。
三、新媒体在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一)利用新媒体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体系进行完善。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主要特点就是教学内容缺乏固定性,在教材方面存在着严重的滞后性现象,这就导致教学计划的设计、教材资源的选择及教学活动的开展等各项工作过于被动。同时,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知识框架和理论体系都存在一定缺陷,无法为学生提供稳定、静态的思维基础和知识平台,难以确保学生能够真正理解教学内容、掌握教学内容的重点和规律,这就极大影响了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顺利进行。因此,为确保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能够适应于新媒体的发展,教师必须要针对形势与政策课的知识框架和教学体系进行完善,以此提升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实效性,为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例如,将形势与政策课的课程划分成常规模块、重点模块、动态模块及拓展模块等四个部分,其中常规模块就是国策论,主要就是将宣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作为重心;重点模块就是国情论,主要就是对国内的形势进行分析;动态模块就是国事论,主要就是将我国的内政外交作为重心;拓展模块就是热点论,主要就是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介绍和分析。通过这种分阶段的教学模式使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更具有灵活性和规范性。
(二)利用新媒体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平台进行拓展。我国许多高校在进行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时候,依旧采用以教师课堂作为主体的教学平台,整个教学过程都是教师和学生面对面的讲课模式。但是在新媒体技术的持续发展背景下,教学平台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利用新媒体提供的教学设备和技术使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平台的范围不断扩大,包括了以电视视频作为载体的远程视频教学平台、以互联网作为基础的网络教学平台等等,对这些教学平台进行合理运用使得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发展更具有可行性。同时,许多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都是以多媒体教学为主,在向学生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讲解时,结合视频和图片使抽象的理论知识更具有形象性和直观性,使学生能够更加轻松地理解教学内容,有效激发学生对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兴趣。此外,由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平台较少,有些高校都会将一些教学视频上传到网站以供学生观看,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出远程视频教学平台,但是很多教学内容的更新存在一定滞后性,难以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这就必须要利用新媒体对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平台进行拓展,从多个方面提升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实效性。
(三)利用新媒体对形势与政策课实践教学进行创新。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目的就是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通过有效的引导方式使学生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无论是哪一门学科都要注重实际效果,否则就很难实现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目的。[8]同时,提升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实效性就是使学生能够将党的政策、方针和路线转化成知识,继而对其进行实践应用。而实践教学是一种能够有效提升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效果的渠道,许多高校都根据教育部和宣传部的规定进行了一些实践教学方面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依旧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实践教学的形式过于单一,导致实践教学流于形式,难以得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此外,我国很多高校在形势与政策课实践教学方面还处于摸索阶段,比如,“新闻热点展示”就是一种探索中的实践教学形式,可以提出几个主题让学生进行自由选择和讨论,并将各种新闻话题制成视频或PPT,以此培养学生的问题分析能力,使学生的思维意识得到有效开阔。但是实践教学中的内容都是由教师直接拟定的,忽视了学生的兴趣点和关注点,不利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科学发展,这就必须要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找出更好的运作方法。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媒体的出现给我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带来了诸多机遇和挑战,想要确保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有效进行,进一步提高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效果,就必须要利用新媒体对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体系、教学平台及实践教学进行改变,从多方面提高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实效性,为我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科学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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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论文 篇四
就业是民生之本,大学生就业是我国就业问题中带有战略性的核心问题。然而大学生“毕业就失业”,早已不是危言耸听,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当前我国一系列就业问题中一道特殊的难题。其实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其中就业素质是最重要的一方面,高校希望培养出高素质人才,同样,企业也希望吸纳高素质人才。本调研通过研究大学生就业素质,并对其调查,了解大学生应具备何种素质来应对就业和企业又看重大学生的哪些素质,从而为大学生和企业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业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不难发现,大学生的就业难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校的高度重视。如何正确分析其原因,拿出科学的解决办法,是我们大家共同思考以及共同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未来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基本趋势
1、大学毕业生数量不断增多,将继续呈刚性增长的趋势。多年来,各地大学采取了扩招的措施,这使得在一个时期以来,大学毕业生的数量猛增,并将继续呈增长态势。在80年代初,每年的大、中专毕业生仅为几万人;90年,全国大学毕业生的数量为31.2万人;xx年,这个数字将变为八、九百万人。未来几年,虽然增幅会趋缓,但大学生毕业数量仍处于上升通道。
2、大学毕业后工作难找,面临“毕业就将失业”的问题。据数据记载,截止到xx年5月底,全国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是:49.81%已签约和已有意向;27.25%没有找到工作;15.02%不想马上就业。即目前全国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比例大体在50%左右。今后,以我们高邮为例,需要的人才将偏向高学历、高技能、有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
3、就业理念亟待转变,未来社会需求高素质的大学毕业生。人才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未来社会,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实际上并不是减少,而是更加需要,关键是要转变就业观念,实现多渠道、分层次、全方位的就业。我们现在还只是大学在校生,求职、就业对我们来说,迟早将会面临。在3年后,我们该何去何从,未来的路在哪里?这是我们应该深刻思考和作出回答的。我想,在增加自身含金量的同时,今后要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要有一颗平常心。
二、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分析
1、大学毕业生与社会所需人员产生“脱轨”现象。当前,市场需要的大多是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而大学校园培养的大学生刚毕业,基本没有工作经验,毕业生不符合企业的这种需要。
2、大学毕业生对自己的期望值往往过高。在大学毕业后,一般来说,大学生对自己的期望值较高,认为自己上了大学、有了文凭,就应该有个体面的工作。其实这种想法本无可厚非,然而一些毕业生不愿参加或从事比较普通的工作,一心想要找到高薪的工作。但是高薪工作往往要求很高,暂时还没有那个能力。
3、一些学校的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尚不够到位。学校对学生进行的就业指导、学生挫折教育以及技能培训等,都还未达到相应的要求。
4、其他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因素。一是专业问题。有的专业设置不合理,或热门过热,如目前法学毕业生六成难就业;二是能力问题。社会单位最看重学生的实际能力、适应能力,市场需要的又是新型复合型人才,而现实却无法提供这类人才,造成大学生就业困难;三是区域问题。东部地区就业好于西部。
三、企业对大学生的要求
面对现在的社会,面对大学生越来越普遍的现象,面对下岗工人的事实。企业对我们大学生的要求也是特别的挑剔。优中选优,而相对的那些不为所知的个人素质也进入了选择之列。
1、部分企业最看重毕业生扎实的专业知识
从下面的图表中我们可以发现,企业最需要大学生所具有的能力是扎实的专业知识,其次是外语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分别占35.56%和34.66%,由此可见,在大学校园里,最主要的还是学习这一块,这也同时解决了大学生到底应以学习为主还是以工作为主的困惑。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也日趋细致,所有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一直是呈上升的趋势。在招聘中企业也越发的重视员工的专业技能,因而在缺乏一个统一的客观的专业技能评价标准的情况下,企业选择了首先了解毕业生的专业知识,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我们还应该看到一个这样的趋势:企业所需要的人才也在日益向“专业化复合型”转变,在要求员工具有出色的专业技能的同时也要求员工具备较高的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等。
2、大多企业认为大学生综合能力最重要
大多数企业很是看重应聘者的社会实践能力,相对于成绩与学历,社会应该更看重员工未来的发展潜力,这个方向是正确的,也会是当今学生注重培养的能力。
3、企业对毕业生的思想道德的要求比较高
现阶段企业对毕业生的思想道德的要求是比较高的(61.90%的企业将思想道德列为对毕业生的特别要求),这主要是由于企业为了应对目前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缺乏诚信的表现以及逃避人力资源风险而采用的措施。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企业的用人标准也日趋务实,在招聘中学历、学校名气等因素所占比重都日趋合理,企业的评价标准更加合理。
但是,还存在不少影响大学生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因素,比如,家庭背景、性别等,企业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免造成就业歧视,影响企业形象。
4、超七成学生不明企业的人才要求
在被问及“你是否尝试了解目标企业对于人才的要求”时,有20%的学生认为“没有,感觉没必要”,50.8%的学生表示“尝试过,但仍然一知半解”。显然,超过70%的学生并不了解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尽管在当今社会,人们一直强调就业的双向选择,但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市场决定了大学生相对企业处于弱势的局面,企业的择才标准往往成为大学生择业的参考标准。在此情势下,学生需要科学地对市场做分析,需要关注那些未来希望从事的行业、职位的信息,甚至对目标企业的运行状况、企业文化也要知根知底,这样才有助于找准自己的职业发展机会。一个合格的商人起码要知道顾客要的是什么,然后来判断自己能否提供。如果连目标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定位都不清楚,对企业性质、企业文化等信息的了解程度更加少得可怜,求职自然会四处碰壁。
形势与政策论文 篇五
摘要:
宁波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劳动者基本的生活权益以及企业合法的经营权益,使得宁波市的经济能够稳定发展。调剂最低工资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在实施政策历程中发现了很多问题。下面综合来自各方面的意见,给出一些有效的政策建议,愿望对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实施有所赞助。
关键字:
有效措施,最低工资,监督,鼓吹
1、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从本文的总体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最低工资的就业正效应明显,即使在一些情况下出现负效应,负效应也对比小。另外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仍然偏低,在宁波经济高增长的同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没有相应的提高,甚至与平均工资水平相比,也出现了不断下降的趋势。同时,最低工资在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条件吗,调剂宁波市居民收入结构,逐步消除过大的贫富差距,促进产业结构调剂等方面都会有很大的作用。所以,在现行根基上提高工资标准是可行的。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不同性别、行业、年纪、学历等群体有各自的特征,最低工资在这些特征影响下会产生不同的就业效应。所谓适度提高,就是遵照各自特性确立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之间的联动机制,在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时要考虑把失业率把持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尽力发挥最低工资正效应,避免引起失业负效应。
2、制定更加细化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理论和实际结果也可以看出,在不同行业收入差距过大、女性的“就业歧视”等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若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不考虑这些因素,就会产生很多问题,不仅使得劳动者的权益受到危害,而且部分行业的用人单位也很难去履行最低工资规定。所以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在统一口径的根基上,分行业、分性别断定其标准。目前宁波市的最低工资的实行情况不佳,与制定标准不合理有关,虽然细化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定起来会对比繁杂,但是这种繁杂的最低工资标准最合理,有利于各用人单位去履行,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可以立足实际、充沛调查,制定出真正有利于企业履行和保障劳动者权益,同时又避免对就业产生影响的最低工资标准。
3、增强最低工资的监管和履行力度
在宁波市最新的《最低工资规定》中,进一步完善了最低工资制度,但是在实际履行的历程中,仍有不少用人单位知法犯法,不履行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用加班加点,降低员工的福利待遇等来变相不履行最低工资政策,企业的这些行为都与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相违抗。宁波市政府部门如果在最低工资的履行历程中选择不作为,甚至为了发展经济、提高自身业绩而放弃最低工资的监管履行,就会严重降低最低工资制定时预期的效用。要充沛发挥最低工资的功效,就要加强最低工资制定、履行等环节的监督和对违法行为的处分力度。
另外,社会和媒体也要充沛发货其监督、鼓吹作用。现在很多劳动者甚至用人单位负责人对最低工资规定并不熟识,对其中的具体内容更不领会,所以出现了很多类似包吃包住来抵充最低工资的情形,劳动者也没有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通过合法途径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我们要发动各种媒体对最低工资进行积极的鼓吹,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组织则要深入各单位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进行制度的介绍和教导。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建立企业违法记载登记,以求在社会上形成正确认识,自觉遵循最低工资规定的效应。
总之,最低工资是一项有首要意义的制度设计,与就业也确凿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何很好地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最低工资制度的核心问题,只有根据不同情况,找出最低工资相应的就业效应,才干确立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
形势与政策论文 篇六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主体所参与的经济法律关系具有多元性和复杂性,在理论界,对经济法主体的定位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甘肃政法学院何文杰老师认为,经济法主体首先分为经济调节主体、社会中间层主体、被调节主体三大类,其中经济调节主体又由经济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组成;被调节主体由经营者和消费者以及其他主体构成;社会中间层主体主要由社团性中间层主体和公共性的经济鉴证性中间层主体、公共性的市场中介性中间层主体、经济调节性中间层主体中的政策性银行等部分主体、舆论监督性社会中间层主体等构成。这个观点是相对比较客观、全面的,是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基本情况的。循环经济是一项全民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即需要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循环经济涉及的范围很广泛,不仅涉及生产、建设领域,还涉及流通、消费领域,所有从事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采取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经济发展措施,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原则。因此,在这些领域内所牵涉的主体都有可能成为循环经济法的主体。
一、法律责任的综合性
违反经济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复合的,会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大多数违反经济法的行为都是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对于一个违反经济法的行为,如果只是剥夺主体资格权利,而不要求经济损害赔偿,剥夺或限制人生自由,那么这只是处罚了加害者,对受害者是不公平的;只有综合性的经济法责任才能有效地制裁违反经济法的行为,经济法责任的综合性也是责权利相一致的体现。循环经济法律责任也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主要是行政责任。首先,行政主体在执行循环经济法律规范赋予的职权时违反循环经济法的规定,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由于循环经济法对企业设定了大量的义务,相应地,在法律责任中应当设定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其中多数是行政责任;最后,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违反循环经济法律,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例如,金融机构违法对生产、进口或者采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的企业提供授信支持的,由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于严重违反循环经济法律并产生危害后果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两个核心”的契合
(一)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天然具有社会本位属性,即经济法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基本立场。从经济法的基础来看,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矛盾问题,经济法就是站在社会公共利益的高度,对侧重保护个人利益的民商法和侧重保护国家利益的行政法所不能保护的利益进行保护,从而调和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矛盾;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是市场调节(无形之手)与国家干预(有形之手)的关系问题,经济法强调“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的配合使用,不仅为市场的自由竞争提供了有序的环境,而且为国家干预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保障了各类经济法主体的利益;经济法的政治基础是契约自由与人权保障的关系,经济法是国家干预之法,因此,国家对经济要进行必要的干预,更重要的是适度干预。从经济法的内容来看,宏观调控法是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国民经济活动就是在宏观调控法的规制下有序进行的,国民经济良好有序的运转是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因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大多数人的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每个人发展的基础。因此,宏观调控法是保障国民经济运行的法,从而保障了社会公共利益;市场在运行过程中会出现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竞争失效,竞争失效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的威胁,市场规制法就要对其进行调整,保障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因此,无论是宏观调控法还是市场规制法,社会公共利益都是其理所当然的保护对象,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就是经济法的价值追求和立场所在。循环经济法侧重保护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即社会公共利益。循环经济法的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得社会经济呈现出“绿色”发展的良好态势,这样的“绿色”发展是惠及我们每一个人的,因此需要我们积极参与和支持。循环经济法也是站在社会公共利益的高度去审视社会经济的发展,它为经济发展植入了更先进的理念,提供了更为科学的法律制度。循环经济法涉及了经济运转的各个环节,涉及了各类经济主体,因此,社会公共利益是循环经济法发展的支撑点,也是循环经济法区别于环境保护法的根本所在。
(二)政府干预
经济法是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社会经济之法。市场固然有其天然的优势,它能够提供有效的反馈机制,使得私人和公共决策者都能够迅速地纠正错误,但是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市场失灵就决定了政府对经济的必要干预。政府在干预经济的同时也会出现政府失灵,因此,经济法就要规制政府的行为,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即使政府在干预经济的过程中会出现失灵,政府对社会经济的干预也是必要的,这一点各国的经济发展和变革足以证明。无论是市场失灵还是政府失灵,经济法的核心就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循环经济法中的大部分法律规范都体现了政府对微观市场经济的干预。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是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尤其我国处在循环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政府的干预和主导作用体现得更为突出。从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现状可以看出,循环经济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政府的影子,可以说循环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量就是政府。政府通过调整财政税收政策、增加科技投入、鼓励自主创新等政策,全方位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在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循环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法律依据,为政府主导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持,有政府调控经济发展方向的作用。
三、“一个归宿”的契合
无论是经济法还是循环经济法,最终将回归于一个理念,就是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不与具体制度相结合,而仅仅作为一种观念而存在,会失之空洞。正是可持续发展在传统法律体系中的缺位,为经济法法律规范的制定创造了契机,同时经济法所调整社会关系的特殊性、独特的价值理念,为始终贯彻可持续发展要求进行立法,进行相应的制度构建提供了可能性。”经济要可持续发展,经济法就要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度构建上,要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思想。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模式。可以说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表现形式,循环经济旨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呈现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进一步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循环经济不仅强调“发展”,更强调“可持续”,实现代际公平。因此,循环经济法应当严格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保障循环经济高效运行和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