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刊作文(精选6篇)

时间:2015-07-06 02:21:5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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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一

《红楼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被誉为中国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我第一次接触到《红楼梦》是在中学时期,那时候我对文学作品并没有太多的兴趣,但是《红楼梦》却让我深深地着迷。

《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一众人物为中心,描绘了一个富贵人家的兴衰历程。小说以细腻的笔触刻画了每一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让读者能够真切地感受到他们的喜怒哀乐。故事情节曲折离奇,充满了悬疑和戏剧性,让人欲罢不能。

我喜欢《红楼梦》的原因有很多。首先,它展现了人性的复杂和多样性。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他们的行为和决策都是由自己的个性和价值观所决定的。这让我深思人性的本质,也让我对人们的行为和动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其次,我喜欢《红楼梦》的描写和细节。曹雪芹的文字优美而富有艺术感,他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每一个场景和人物,让读者仿佛置身其中。我可以看到贾府的繁华景象,感受到黛玉的忧伤和宝钗的聪明。这种细腻的描写让我感觉小说中的人物都是真实存在的。

最后,我喜欢《红楼梦》的深刻思考和哲理。小说中融入了许多儒家、佛家和道家的思想,通过人物的对话和内心独白,展现了作者对人生、爱情和友谊等问题的思考。这些思考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也得到了一些启发和思考。

总的来说,我喜欢《红楼梦》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一本小说,更是一部充满智慧和哲理的作品。通过阅读《红楼梦》,我不仅能够享受故事情节的精彩,还能够在思考中得到一些启示。这本书对我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我相信它将继续陪伴我度过许多美好的时光。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二

《读者》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杂志。这本杂志是中国大陆的一份综合性文化类期刊,每期内容涵盖了文学、艺术、科学、历史、社会等多个领域。我很早就开始阅读《读者》,它成为了我获取知识和丰富阅历的重要来源。

首先,我喜欢《读者》的多样性和广度。这本杂志每期都有许多不同的专栏和文章,内容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无论我对哪个领域感兴趣,都能够在《读者》中找到相关的文章。它让我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到许多不同的知识和观点,开拓了我的视野。

其次,我喜欢《读者》的深度和质量。杂志中的文章都经过精心选择和编辑,有着很高的学术和艺术价值。它们不仅提供了知识和信息,还能够引发我对问题的思考和探索。我常常会在阅读完一篇好的文章后,沉浸在其中,思考其中的观点和思想。

最后,我喜欢《读者》的读者互动和分享。杂志中有读者来信和读者投稿的栏目,这些来信和投稿涵盖了各种各样的话题和观点。我喜欢看读者来信和编辑的回复,他们的观点和交流让我感到非常有趣和启发。我也曾经向《读者》投稿过自己的文章,得到了编辑的认可和发表的机会。

总的来说,《读者》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本杂志,更是一个知识的宝库和思想的交流平台。它让我可以在忙碌的生活中停下脚步,享受阅读的乐趣和知识的饕餮盛宴。无论我想要了解什么,都可以在《读者》中找到答案。它是我不可或缺的阅读伴侣,我希望它能够陪伴我度过更多的美好时光。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三

  书,是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穷的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欢乐和幸福;书,是一盏明灯,给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我拥有许多书,也非常喜爱读书,在无穷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实用文摘》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在和作者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说到《实用文摘》,大家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就是带给我神奇力量、无穷智慧的一本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校园书场》让我激发真性情,启发心智;《教材连接》让我增加阅读量,掌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日积月累,不断充实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乐园》让我欢笑,尽情倾诉……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乘坐一叶扁舟,去追寻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每每坐到窗边,微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清脆的声响,轻轻翻开这本书,阅读这其中优美的文章,真觉得这就是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拥有许多课外知识,让我走出课本,感官世界。万事由来、科研知识不断着充实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无数道理的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四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五

  我本来是不爱看书的,自从被爸爸逼着看书以后,我就爱上看书。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三国演义》就是一本,超级好看。

  我喜欢关羽的神勇。刘备军被曹操击败,刘、关、张失散。其中关羽被曹操军包围。曹操非常欣赏关羽才华英武(虎牢关战役,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关羽给曹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希望招降关羽,遂派张辽,张文远游说关羽,关羽出于对兄长刘备的结拜誓言,以及保护兄嫂不被侵犯和与张辽的情谊,同意暂时归降曹操,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降汉不降曹;二是要确保兄嫂安全;三是如有刘备消息要立即离去,曹操不能阻拦。

  曹操爱才心切,只得同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关羽真心归降。在关羽“归降”曹操的日子里,关羽受到了极高的待遇,被封为汉寿亭侯,上马金,下马银,赐予“赤兔马”。关羽也非毫无报答,斩颜良侏文丑,立下大功。

  就当事情这样顺理成章的进行时,突然,关羽得到了刘备的消息,因此,立即向曹操请辞,但曹操避而不见,最后,关羽只能不辞而别。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因此,一路之上遭到了层层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了五个曹操所辖关(城市),立斩曹操六员大将:过东岭关时杀孔秀;过洛阳城时杀韩福、孟坦;过汜水关时杀卞喜;过荥阳时杀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过五关斩六将”因此得名。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街亭失守以后,孔明派出各个将领做撤军准备。

  正调兵遣将时,司马懿亲率十五万大军,向西城进攻,这时,诸葛亮身边无一位武将。士兵也只有两千老幼病残,根本无法作战。

  诸葛亮急中生智,命令道:“把城内所有旗帜放倒,藏起来!城内士兵,隐藏在驻地房舍、围墙内,不许乱动、乱叫,如违令者立斩!大开城门,在每一门前,派二十个军兵打扮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不许神色慌张,举措不当。如果魏军冲到城前,也不能退入城内!”

  吩咐完后,孔明披上长衫,戴一顶帽子,拿上琴、香炉上城楼坐下,点燃香,然后安然弹起琴来。

  孔明见魏军远去,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用手拭了冷汗,笑了起来。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里面的人物。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六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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