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作文600字 篇一
我有一个非常好的同学,他叫李明。李明是个非常聪明、乐观、有责任感的人,他总是能够给我带来许多快乐和帮助。
首先,李明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他在学习上总是能够轻松地掌握新知识,并能够迅速解决各种难题。每次我们一起做作业或者学习时,他总能给我很多有用的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一次,我在数学上遇到了一个非常难的题目,我怎么也解不出来。当我向李明求助时,他立刻帮我分析了题目的要点,并给我提供了一种简单而有效的解题方法。在他的指导下,我成功地解出了那道题目,我对他的智慧和聪明能力非常佩服。
其次,李明是个非常乐观的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他总是能够保持乐观的态度,并勇敢地面对。有一次,我们参加了学校的篮球比赛,我们的队伍一度落后对手很多分。那时,大家都有些丧气,但是李明却一直鼓励着我们,希望我们不要放弃,要相信自己。他不断地鼓励我们,提醒我们保持冷静和信心。最终,我们队反超了比分,最终获得了胜利。这次比赛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李明的乐观精神的力量,他的积极态度和信心感染了我们全队。
最后,李明是个非常有责任感的人。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中,他总是能够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的任务。每次我们一起做团队作业时,他总是扮演着组织者和协调者的角色,确保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任务并按时完成。他不仅仅关心自己的成绩,还会帮助其他同学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他总是乐于分享自己的学习方法和经验,帮助他人克服困难。这种责任感让我非常敬佩和感激。
总的来说,我的同学李明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他的聪明、乐观和责任感给我带来了很多帮助和启示。我希望将来能够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像他一样优秀的人。
我的同学作文600字 篇二
我有一个特别好的同学,他叫张华。张华是一个非常勤奋、友善、有才华的人,他总是能够给我带来许多正能量和帮助。
首先,张华是一个非常勤奋的人。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其他方面,他总是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并付出努力。每次我们一起学习或者参加活动时,他总是能够专注地听讲或者参与其中,从不敷衍了事。他从不怕吃苦,总是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他的勤奋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让我明白只有付出才能有收获。
其次,张华是一个非常友善的人。他总是待人和蔼可亲,乐于助人。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交场合,他总是能够积极主动地与他人交流和交往。他总是愿意帮助别人,尤其是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有一次,我在学习上遇到了一些困难,他主动提出帮助我,耐心地解答我的问题,帮我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他的友善和善良让我感受到了真正的友谊和温暖。
最后,张华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艺术方面,他总是能够展现出自己的才华和创造力。他在学校的各个方面都有出色的表现,无论是音乐、绘画还是体育,他都能够做到出类拔萃。他的才华和创造力总是给我带来惊喜和启示,让我明白只要有梦想和努力,就能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总的来说,我的同学张华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他的勤奋、友善和才华给我带来了很多积极的影响和启发。我希望将来能够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像他一样优秀的人。
我的我的同学作文600字 篇三
活泼的“神奇姐姐”
咱班有个活泼的小人儿,学号3号。她个子不高,娇小玲珑,却非常活泼,空闲时她捞在那里叫啊叫,看见熟人便赶紧地拉人聊天。她有一个特点,就是头很好动。她只要一激动,头就会像小鸡啄米那样点呀点的。当她遇到新鲜的事情时,就会激动不已,看见人都好人说。她的个性很鲜明,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当她遇到让她愤怒的人时,就会破口大骂,从来不将火气压在心里;当她遇到让她开心的事、物时,就会笑,并且笑得很天真灿烂。她从不吝啬自己的吻,看见亲密的同学便亲热地“献吻”。
这就是我们班的“神奇姐姐”——陈丽宇
我的老班长——肥威
说起我们班的班长,他还真是个风流人物呀!他很爱吃,可是奇怪的是,无论他怎么吃都不长胖,即便是这样,大家还是叫他“肥威”。班长很爱打篮球,几乎体育课他都不上,只顾着“泡球场”。学习成绩虽然不拔尖,他仍在努力地学。班长讲话很圆润,像个“小大人”,每次我戏弄他,问他一些很奇怪的问题时,他的回答总让我佩服。
缘分的相识
与晓婷做同桌已经四年了。初中三年,我俩的座位一直未曾分开过。记得初一时,我们两个的性格相冲,加上年级还小,所以谁也不体谅谁,谁也不仍让谁,导致经常打架,那条“三八”线至今还历历在目呢。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俩的关系越来越好,一起上学,一起回家。有一次我被“xxx仔”抢了自行车,我们两个吓得不知所措,一起站在路边哇哇大哭,那场景,别提有多丢脸了。三年后,我们以同样的分数考上了同一所中学,同一个班级,新的同桌的生活又开始了。
我的同学我的班,生活中的酸甜苦咸,都只因为有你们的参加而变得更有味道。
我的我的同学作文600字 篇四
割不断的情,抹不掉的回忆,像是潺潺的流水,细水长流、连绵不绝。
——题记
高一12班,这个永远都不会在我记忆中淡去的名字。曾经的我,是一个沉默胆小孤独的小女孩,悄悄的来,悄悄的`离开。以前的班级,对于我,没有太多的回忆。
一次偶然,缘让我们在这里相聚,美好的未来在这里起航。高一12的同学们,是你们,你们点燃了我心中熄灭已久的灯,你们让我看到了友情的真谛。
告别孤单,只因有你,12班。在这里,我有了很多好友和“亲人”。活泼可爱的“娃娃”,你的幽默滑稽,一改我的沉默寡言,让笑脸和笑声在身边环绕。你曾给我一个欢乐非凡的周末。你带我到你家里玩,你家乡是旅游区,你的慷慨大方,你妈妈的热情好客,让我重拾儿时的美好回忆,让我真真正正地拥抱了友情。细心体贴的晓薇,你的无微不至,让我健康快乐,我生病了,你主动陪我去看医生,借钱我看病,督促我吃药。温暖的举动,深深地感动了我。
青春朝气的大佬,你给了我学习上很大的帮助。乐于助人的大嫂,你让我的生活乐趣无穷。勤劳聪明的哥哥,体育课上的你,阳光活力,操场是你的舞
台,洒下了汗水,也收获了荣誉。具有音乐细胞的弟弟,歌声是你有力的武器,你的歌声真的很好听,或许很多人不懂得欣赏,但那声音真的触动了我。
一个人走,可能走得很快,多人结伴而行,才能走得更远。高一12班,一个团结的集体,校运会上,我们一起付出的努力,赢得了称赞;游园活动中,我们的汗水换来了“最高人气奖”;板报比赛中,我们的汗水获得了一等奖……
我的同学,我的班。你们是我人生拼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你们的热情,你们的关怀,你们的鼓励,是我最宝贵的财富。一点一滴,是最美的回忆,我会把它好好珍藏。快要分班了,大家都很舍不得。时间和缘分会让我们分开,但我们的心是永远都分不开的。
我的我的同学作文600字 篇五
我的同班同学雷茜媛是我的好朋友。
雷茜媛脸上戴着一副眼镜,头上戴着一个扎死人的发夹,后脑勺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上还扎着一个金色小猫橡皮筋。她的皮肤白白的,手腕上戴着一块紫色手表。雷茜媛上身里面穿着一件天蓝色的毛衣,外面穿着一件粉色和蓝色搭配的衣服,衣服的背后有一个38。下身穿着一条蓝色打底裤,脚上穿着一双红色运动鞋。
雷茜媛当清洁委员很认真。有一次,我不小心把纸团掉在地上了,我没有发现。但雷茜媛发现了,她走过来说:李田田,提醒一次,快把垃圾捡起来!我没听见。雷茜媛又说:李田田,提醒两次,快把垃圾捡起来!我听见了一看,原来是一个纸团呀!我赶紧走过去把纸团捡了起来。我想:真险啊!幸好还有一次机会,否则我就被记名字了。啊!老天保佑,南无阿弥托佛。
雷茜媛很爱玩关于劈叉呀、糖醋排骨鸡呀,还有三打白骨精的游戏。今天我和雷茜媛玩劈叉游戏,我们用石头剪刀布决定谁先劈叉。雷茜媛输了三次,做了三次劈叉;我输了五次,做了五次劈叉,累得我都不能再叉下去了。这一次我出了剪刀,雷茜媛出了布,剪刀能把布剪烂,雷茜媛输了。我正准备让她受苦的时候,雷茜媛突然说:你后出!我说:什么嘛,我不玩儿了!说完我就气呼呼的走进教室了。
雷茜媛爱多管闲事。有一次,老师在班队课上说不能玩身体接触的游戏,因为这样很危险。这句话就被雷茜媛利用了。是因为我不小心轻轻地碰了一下谈翎吉,不巧被雷茜媛看见了。她就指着我说:李田田,你身体接触了谈翎吉,我要去报告老师!我就追着她说:行行好,雷雷不要去告诉老师嘛。 雷茜媛勉强答应我,说:好吧。我的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我想:噢耶!又被我忽悠过去了。
看,这就是我的班上好友。
我的我的同学作文600字 篇六
有缘千里来相会,在这一个高中阶段,我们相聚在了高一(12)班。
小照,是我的同桌,也是我在这个班里,第一个认识的人。初次看到他时,最另我印象深刻的是他成熟的面孔。因为都长满了豆豆,我和他都是挺外向的,没多久我们便混熟了。在我眼中,他是个幽默的小伙子,并且知书达理,正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他常说的话都另我挺敬佩的。他就像一盏明灯点亮了迷茫的我。不过小照有一个缺点,就是爱玩游戏。为此,他付出了代价—近视好几百度了。
我的另一位同桌,是位女生,她就是芝嫦。圆滑的脸蛋,笑起来很甜,中等个子。在我眼中,她是个善良,并且很上进的女生。在学习中,她非常积极,勤快。只见我在赶着作业时,她早已淡定地坐在座位上,读起书来。她待人很好,每次我遇到学习上的问题时,她都会帮助我解决。她很喜欢小动物,特别是小猫,而我也是爱猫一族。所以她便成了我一位很要好的朋友。
老繁,他以前是坐在我后面的。高高的个子,强壮的身躯。走进班时,第一眼便看见他了。虽说,他外表给人一种强悍的感觉,可是他却有着“诗人般”的文学修养。他写出的作品都是备受称赞的。
业棠,高瘦的个子,这点,我也是一样的。正所谓“同时是天涯沦落人”。为此,我们曾一起在跑道上挥洒着汗水,在单杠上舞动着双臂。这些美好的回忆诠释着我们之间的友谊。
祖立、志聪、世允,他们一直坐在我的前面。世允是个大度的人,即使受到祖立和志聪的欺负,他都没有生气,可谓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怡挨。不过也不能说祖立和志聪爱欺负人,这只是他们三个的友谊情深而已。
继林是我篮球上的发烧友,我们都挺喜欢科比这位球星的。他喜欢唱歌,特别是周杰伦的。虽然在众人面前高歌,是他勇气的一面,但在自修时胡乱的喧闹,也是挺恼人的。
我的同学,我的班。高一(12)班,可绝非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