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无二的我优秀作文700字
纯黄马球衫扎入系上米色皮带的卡其白短裤,穿上白色帆布鞋漫步街头,我,独一无二。当整条大街狼吞虎咽着流行,我独自品味复古的醇美。
趁着老爸老妈出远门,读书读累得我决定给自己来场时装秀。打开衣柜,旋即翻出在心中早盘算许久的复古衣着。理一理乱髮、衣服,我站在镜前,满意地给了自己最佳设计师的桂冠。望镜里的
自己看去,被潮流淹没、渐渐消逝的`品味似乎于五、六零年代苏醒,并走回自己心中。纵然自己对这装扮爱不释手,但朋友的反应很两极。“很俗!”“这什么东西啊!”“不错啊!很有风格。”我对于批评并不生气,因为,我为自己找到喜爱复古的原因,所以我大可穿出自己的想法,不必在乎别人眼光。在我传给朋友的短信里这么说道:“其实,我喜欢复古,是因为想在自己身上,多少带上些老爸的影子,也喜欢老爸在我身上,看到以前的那个他,那种回味、欣慰的眼神及微笑。更重要的是,我不愿与众人相同,追逐着潮流,在潮流中载浮载沉,就算会饱受批评,我还是坚持让自己与众不同。”我从影片、父母长辈口中,得知过往的古朴醇美,我向往,于是我以复古衣着,让自己望梅止渴。我崇拜老爸,不管是他强健的体魄,各式各样的技能以及人格中某些高尚的特质,于是我为自己套上与父亲年轻时相近的衣着以示尊敬。我更爱自己,我是最特别的,我不迎合大众的口味,所以我穿上了复古,为自己那最独特的审美观、崇爱父母的心、对古风的向往,诠释得清清楚楚。
从此复古成了我的衣着态度,不单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将自己的想法、理念表露无遗。我不再为了他人异样的眼光困惑,我带着自己的想法,穿上自己的想法,走出属于我的路。走在街上,下巴微抬,嘴角一抹微笑顿生。我复古,我独一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