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栏目策划方案 篇一
标题:深入探讨刑事法制问题的栏目策划方案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刑事法制问题日益引人关注。作为法制栏目,我们有责任深入探讨刑事法制问题,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本栏目旨在通过深入的报道和解析,揭示刑事法制的内涵和现实问题,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遵守刑事法律,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
二、栏目形式和内容安排
1. 栏目形式
本栏目采用的形式主要为访谈和报道。访谈环节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等嘉宾,通过对话的方式深入探讨刑事法制问题。报道环节将关注当前热点案件和刑事法制改革动态,通过实地采访和深度报道,呈现给观众更真实、生动的画面。
2. 内容安排
(1)每期访谈环节将围绕一个具体的刑事法制问题展开,例如刑事诉讼程序、量刑标准、犯罪心理等,由主持人邀请相关嘉宾进行深入讨论。
(2)报道环节将围绕当前热点案件展开,通过实地采访和深度报道,全面呈现案件的背景、经过和结果,同时分析其中的刑事法制问题。
三、栏目特色和创新点
1. 深度解析:本栏目将通过访谈和报道的形式,深入解析刑事法制问题,突破传统法制栏目的简单宣讲模式,使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刑事法制的内涵和现实问题。
2. 真实生动:通过实地采访和深度报道,本栏目将生动展现案件的背景、经过和结果,使观众能够亲身感受到刑事法制的实际运作和影响。
3. 多元视角:本栏目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等不同身份的嘉宾,以多元的视角探讨刑事法制问题,使观众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刑事法制问题。
四、目标受众和传播渠道
本栏目的目标受众主要是广大公众,尤其是对刑事法制问题感兴趣的观众群体。传播渠道主要包括电视、网络和社交媒体等多个平台,以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五、预期效果和评估方法
本栏目的预期效果主要包括:
1. 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 增强观众对刑事法制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3. 促进社会的法治进程和公正司法。
评估方法主要包括:
1. 观众调查:通过观众调查问卷,了解观众对本栏目的评价和意见;
2. 社交媒体反馈:通过社交媒体的评论和转发情况,了解观众的反馈和传播效果;
3. 专家评估: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以上的栏目策划方案,我们将为公众提供一个深入探讨刑事法制问题的平台,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法制栏目策划方案 篇二
标题:推动民事法制改革的栏目策划方案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民事法制改革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方面,对于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法制栏目,我们有责任深入探讨民事法制改革的问题,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遵守民事法律,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本栏目旨在通过深入的报道和解析,揭示民事法制改革的内涵和现实问题,促进民事法制的完善和进步。
二、栏目形式和内容安排
1. 栏目形式
本栏目采用的形式主要为访谈和报道。访谈环节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法官等嘉宾,通过对话的方式深入探讨民事法制改革的问题。报道环节将关注当前热点案件和民事法制改革动态,通过实地采访和深度报道,呈现给观众更真实、生动的画面。
2. 内容安排
(1)每期访谈环节将围绕一个具体的民事法制改革问题展开,例如合同法改革、侵权责任法改革、婚姻家庭法改革等,由主持人邀请相关嘉宾进行深入讨论。
(2)报道环节将围绕当前热点案件展开,通过实地采访和深度报道,全面呈现案件的背景、经过和结果,同时分析其中的民事法制问题。
三、栏目特色和创新点
1. 深度解析:本栏目将通过访谈和报道的形式,深入解析民事法制改革的问题,突破传统法制栏目的简单宣讲模式,使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民事法制改革的内涵和现实问题。
2. 真实生动:通过实地采访和深度报道,本栏目将生动展现案件的背景、经过和结果,使观众能够亲身感受到民事法制改革的实际运作和影响。
3. 多元视角:本栏目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法官等不同身份的嘉宾,以多元的视角探讨民事法制改革的问题,使观众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民事法制改革的问题。
四、目标受众和传播渠道
本栏目的目标受众主要是广大公众,尤其是对民事法制改革问题感兴趣的观众群体。传播渠道主要包括电视、网络和社交媒体等多个平台,以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五、预期效果和评估方法
本栏目的预期效果主要包括:
1. 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 增强观众对民事法制改革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3. 促进社会的法治进程和公正司法。
评估方法主要包括:
1. 观众调查:通过观众调查问卷,了解观众对本栏目的评价和意见;
2. 社交媒体反馈:通过社交媒体的评论和转发情况,了解观众的反馈和传播效果;
3. 专家评估: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以上的栏目策划方案,我们将为公众提供一个深入探讨民事法制改革问题的平台,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法制栏目策划方案 篇三
法制栏目策划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栏目策划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法制是一个静态的词汇,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制度的总称,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一个核心特征,在中国从“人治”到“法治”的伟大变革中,法律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其作用越来越大,法治已成为中国现代社会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中国法制节目的发展是随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脚步前进的,以普法为目的而诞生的法制类节目现而今却对中国的法制化建设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甚至可以说中国的法制节目已经成为中国法制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法制类电视节目发展的过程中也展现出了许多其他电视节目中从未出现过的新问题都亟待我们去解决,这些问题不仅仅是电视节目的问题同时也是中国法制化建设的问题,构筑新的中国理念下的法制化建设,随着中国法治化建设的不断深化完善,法制类电视节目也会向着更深入更合理的方向发展。
一、法制节目的特点
1、宣传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普及法律知识,帮助人们形成、增强法律知识识、法制观念引导每一个公民学法、用法、守法。
2、及时报道我国法治建设新成就,增强人民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信心。它所报道的大多数案例或可能发展为案例的事件,都是生活的非常态,所反映的内容大多是涉及到违法或犯罪等社会阴暗面或丑恶现象,而这些社会的非常态是老百姓不太了解又不常见到的,但又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客观性、新鲜性、知识性、接近性、显著性、趣味性、悬念性、冲突性等特征。
3、反映当前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传达公民对当前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法制类节目通过剖析一些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典型事例,不仅使受众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从中明白争议问题的因与果、理与亏、是与非,更为重要的是使观众通过案例,透过现象掌握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抓住问题的精神实质,领悟法律的精髓。通过编导的筛选,选择一些发生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似是而非、容易模糊的界限的案例,用电视专题节目的`形式来制片,使之更贴近观众,更有趣味性和教育意义,这种日积月累的普法教育,能使观众的法律意识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4、主持正义,揭露违法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律,以舆论力量维护人民权利和社会稳定。
二、电视法制节目出现的问题
1、法制节目内容和形式同质化以央视两档知名栏目《今日说法》和《经济与法》为例,就能看出法制节目的同质化。《今日说法》与《经济与法》两个栏目的节目选题重叠率达到了76%,涉及的领域大致是婚姻纠纷、情感纠葛、赡养与继承、产品和服务质量纠纷、医患纠纷、侵犯名誉权、交通事故、政府机关行政不作为等。长此以往必会影响法制节目的生存与发展,容易对观众造成法制节目都如此不外如是的感觉,造成审美疲劳。
2、选题的狭隘性各个法制节目为取得收视率,皆将眼光瞄向了各种大案要案涉及名人的案件,为争取观众眼球,此种报道连篇累牍,而资料大多属二手音像资料收视率可想而知,法制节目的目的是为了向公民介绍普及法律知识而这样的报道本末倒置,忽略了节目本身的意义。
3、过分追求节目中的案情介绍部分某些栏目为了收视率将节目重心移至案情介绍部分,将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细节描述的愈发细致,对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心里起到了消极作用,容易引发社会犯罪的诞生,而且相关记者在采访时大多采用偷拍模式,已经有很多专家学者提出异议,新闻工作者也因为这些原因涉及到了新闻侵权案件。
4、关注点在法律层面忽视道德在电视台的节目选取中,他们更愿意选取有动作感,抓捕犯罪的一些案件,在涉及到一些道德范畴的案件,就会显得苍白无力,甚至出现相悖的理论,显示出我国法制节目在道德层面的欠缺,法制节目更要注重道德分析相比法律分析道德评判是法制节目较为薄弱环节。栏目类型的同质化,法制类栏目要想在未来发展中取得更好的竞争地位,必然要在市场定位和策划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怎样办好电视法制节目
1、找准节目定位电视法制节目应该找准节目定位,明确电视的根本特性是“娱乐”,纵然面对的是法制类选题,有其特殊性,也不能让其普法功能掩饰掉电视特性,娱乐本质,电视节目如果承载了过多的教育功能,在电视节目中让观众心生疑惑,就意味低收视率,不利于电视节目的发展。但是,也不能让“过度娱乐化”破坏了普法功能。
2、注重节目的时效性、尤其是此时此刻发生的事情。要培养一支快速反应的记者队伍,及时将新发生的新闻事件做成节目,请嘉宾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分析。这样更有新闻性、时效性。
3、提高节目制作水平小片的制作要有故事、有情节、有冲突、有悬念,要能抓住观众眼睛和耳朵。在叙事方法上可根据题材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可以有顺叙、插叙、倒叙、直切焦点、提出问题,可以讲故事、聊天等不同方式来表现。
4、发挥节目主持人的作用主持人的作用是穿针引线,其在主持节目时是“双面人”,既要考虑节目想说什么?又要考虑观众想知道什么?主持人的点评要通俗,不要用概念来解释概念,用深奥的法理与专家对话。在总结时要亲切、自然、机智、幽默,减少播报味,力争用自己鲜活的、有个性的语言结尾。主持人要提高对现场气氛的驾驭能力,串联词和解说词中,要注重法律意识的呼唤和培养,而非一味地进行法律条文的说教。
5、加强新闻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健全新闻管理机制。中国法制类电视节目委员会的自治性管理与各电视台对法制节目的行政式管理形成一个良好的机制,促进法制类节目的发展的同时履行本身社会职能对我国法制建设进行监督,同时注意认清法制建设的需要引导舆论导向,掌握合理舆论尺度,实现法制类电视节目的定位,以实现民主法治下的社会主义建设为目的。
6、深化法制栏目的服务功能可充分利用法制新闻节目的无形资产,对播出的节目可结集《案例分析》出版发行,另外,可组织一些法律承办“观众来信”中的一些非典型的案例,使法制新闻节目成为真正为老百姓服务的栏目。
四、结论
法律的精髓在于维护权益的平衡。新闻单位在行使舆论监督权力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被监督者的利益,尽可能保证各方面权利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身身创造出一个安全稳定、宽松和谐的监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