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手抄报大全二年级简单漂亮
人的生命永远只有一次,失去,你就将不再拥有,让我们一起来呼吁吧!,让我们多等一分的红灯,多一分安全。让我们多一分责任少一分牺牲。让我们多一分意识,做个有责任心的学校的一员。
安全手抄报篇一:
打雷下雨要关手机?
随着夏季来临,强对流天气增多,雷电天气也多了起来。在雷雨天气,许多人会关掉电视,拔掉电源,关掉手机,这真的有必要么?近日,记者从宜宾市公共气象中心主任、防雷中心总工程师李龙处获悉,目前居民对室内外防雷上有一定的认识,但也存在一些误区,例如在有完善防雷装置的室内,即便是在雷雨天气,依然可以使用手机。
雷击事故农村常发生
宜宾市气象局防雷中心统计,2015年,宜宾市共发生了七起雷电安全事故,共造成两人死亡,三人受伤。2015年,宜宾市共发生雷电灾害32起,其中一人死亡,经济损失上千万。造成人身伤害的雷击事故主要发生在城市郊区、农村地区和室外。
“城市郊区和农村是雷电灾害频发的地区。”李龙说,由于农村地区大多数房屋是村民自行修建,其中绝大多数房屋没有安装防雷设施,同时,农村地区电视电话信号线路和供电线路乱搭乱接也为雷电进入室内大开方便之门。七年前,宜宾观音镇就发生一起因雷电从供电线路侵入室内,由电源插座击中屋内九岁男孩导致其死亡的案例。城市地区因有规范的防雷装置设计评估审核、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测,绝大部分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在投入使用时就有完善的配套防雷装置,因此发生雷击的事故较少。
室内需远离金属管线
防雷主要有外部防雷和内部防雷两种,外部防雷主要是用避雷针、避雷网等接散器将雷导入地下,内部防雷主要是做好等电位屏蔽和用防雷器(SPD)将侵入室内的强过电压泄放等工作。
在室外,雷电伤害人身主要是由直接击中带高电位物体对人发生闪击和跨步电压(行走中的人,其两脚之间的电压差)击中。因此,发生雷雨天气时,应远离树木、电线杆、烟囱等高大、尖耸的物体;不要在空旷场地打伞、不要奔跑、不要在室外使用金属物品。在室内,应尽量远离门窗、阳台和外墙,不要靠近、触摸任何金属管线,包括水管、天然气管道等,不能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尽量不要使用家电,如电视、座机电话、电脑等。有必要可拔下所有电源插头。雷电误区
打雷天气不能用手机?
许多人认为,打雷天不能用手机,因为手机电磁波会吸引雷电。李龙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手机电磁波与吸引雷电没有任何关系,“手机吸引雷电的概率和我们身上佩戴金属框架眼睛或者金属装饰物吸引雷电的概率是一样的。”李龙说。因此在有完善防雷装置的室内是可以使用手机的。被雷击是雷公在你身上刻字?
儿时长辈教育小孩总是说“做坏事的人要被雷劈。”“雷公会记得你做过的错事,还会在你身上刻字。”李龙解释说,“刻字”并非传说那么“神”,而是人体遭受雷击后的一种“闪络现象”。人体在遭受雷击后,电流会以电弧的形式从人体表面穿过,由于身体还有水分并导电,水分在雷击下迅速蒸发并在皮肤表面留下痕迹,像“刻字”一样。
安全手抄报篇二:
客观状态
没有危险是安全的特有属性,因而可以说安全就是没有危险的状态。
没有危险的状态是安全,而且这种状态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而是客观的。无论是安全主体自身,还是安全主体的旁观者,都不可能仅仅因为对于安全主体的感觉或认识不同而真正改变主体的安全状态。一个已经处于自由落体状态下的人,不会由于他自我感觉良好而真正安全;一个躺在坚固大厦内一张坚固的大床上而且确实没有任何危险的人,也不会因认为自己危在旦夕就真的面临危险。因此,安全不仅是没有危险的状态,而且这种状态是客观的,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没有危险作为一种客观状态,不是一种实体性存在,而是一种属性,因而它必然依附一定的实体。当安全依附于人时,那么便是“人的.安全”;当安全依附于国家时,那么便是“国家安全”;而当安全依附于世界时,便是“世界安全”。这样一些承载安全的实体,也就是安全所依附的实体,可以说就是安全的主体。客观的安全状态,必然是依附于一定的主体。在定义“安全”概念时,必须把安全是一种属性而不是一种实体这一特点反映出来。因此可以进一步说:
安全是主体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
正因为安全是客观的,因而它与安全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本身并不包括安全感这样的主观内容。有人认为安全既是一种客观状态,又是一种主观状态(心态)。我们认为,安全作为一种状态是客观的,它不是也不包括主观感觉,甚至可以说它没有任何主观成份,是不依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安全感虽然不能归结为安全的一方面内容,但它同样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着的主观状态,是在研究安全问题包括国家安全问题时需要研究的。但与安全是一种客观状态不同,安全感可以说是安全主体对自身安全状态的一种自我意识、自我评价。这种自我意识和自我评价与客观的安全状态有时比较一致,有时可能相差甚远。例如,有的人在比较安全的状态下感觉非常不安全,终日里觉得处于危险中;也有的人虽然处于比较危险的境地,但却认为自己很安全,对危险视而不见。这种现象除了说明安全感与安全的实际状态并不完全一致外,也说明了“安全感”与“安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安全规律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风险,管理的结果要么是安全,要么是事故。我们说“安全的规律”,确切地说,就是事故发生的规律,就是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世间的事都有个前因后果,事故这个结果也有原因,原因就在于事故相关的各个环节,就是说,事故是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后果。这些事件是一系列的,一件接一件发生的,就是“一连串的事件”。所以,安全管理上就有了“事故链”原理。事故让人们看到了一个锁链:初始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伤害。这是一个链条,传统、社会环境、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失误、事故伤害;又像一张张多米诺骨牌,一旦第一张倒下,就会导致第二张、第三张直至第五张骨牌倒下,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出现相应的损失。按照“事故链”原理的解释,事故是因为某些个环节在连续的时间内出现了缺陷,这些不止一个的缺陷构成了整个安全体系的失效,酿成大祸。
绝对性和相对性
理论上说,绝对的安全在无条件情况下是不存在的!(理论都是基于条件系的-既条件的复数形式)
那么,在一个固定阶段里的本质安全的状态下,我们可以认为此条件下是绝对安全的。如果放置在一个长时期的历史状态下,安全则只能是相对的。
绝对安全和相对安全是一种辨证(分辨论证)关系。
安全的精准计量
安全意味着一个主体不受伤害的全部或者局部。
例如:一块完整的建筑砖块,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缺失一角或者破碎,那么残余剩下大块主体,则被认为是受伤害之后的安全主体。如果以净重称量的话,损失部分重量和安全部分重量都可以得出数据。
我们说,所有的安全计量事件,都是生活中必须的!都会依据不同的计量原理,对损失进行确定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