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手抄报:女娲的汉族传说
在历史上的中国,汉族先民古代华夏,一直就是土生土长的中国的主体民族,他们凭借着稳步发展的农耕经济,独步于时的封建文化,凝聚和推动着统一的多民族中国的历史进程,以及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汉族也和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一样,有着自己的创世纪历史。汉族先民是将自己关于世界起源、始祖活动和民族形成等,传说时代的历史历经久远地口耳相传之后,再由后世的历代文人,记载并保留在有关汉文古籍中的。在汉族的创世纪神话和传说中,流传甚广的伏羲和女娲的传说,就是反映传说时代汉族的始祖夫妇,在创世纪之时孕育后代、开启黄土地上农耕文明的历史踪迹。
女娲是孕育汉族的神人
汉文古籍关于伏羲和女娲的记述,大多是经历汉族长期口耳相传之后,再由后世历代文人加工载录的.。所以在有些内容上,存在不少怪谲、重复和难解之处;还有一些内容则有着明显的虚构、梦幻和错谬的地方。但是,这些古代华夏的创世纪神话和传说,绝非是全然的荒诞和虚幻性的骗言。事实上,正是这些神话和传说,蕴含着汉族对自己创世纪历史的深邃认识和浅近质朴的表述。
关于伏羲和女娲传说的记述,在汉文古籍中显得比较凌乱。根据《世本·帝系篇》的记载称:“太昊伏羲氏。”由此可知,汉族早就明确认为,伏羲即为太昊伏羲氏。而在汉文古籍中,太昊又被记作大昊、大皞、太皞;伏羲也可记作包羲、庖羲、疱牺、伏牺、宓牺、炮牺和伏戏等。
值得一提的是,伏羲的事迹有许多是和女娲的事迹,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如五代蜀杜光庭,在《录异记》卷八便记载了:“陈州不太昊之墟,东关城内,有伏羲女娲庙。”根据这个记载,我们可以知道,大约是在唐末之时,伏羲和女娲兄妹成婚、繁衍后代的传说,就已经在华夏民间广泛流传着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学、民族学的解释,实际上这正反映出传说时代汉族,所经历的氏族内部兄妹互相婚配的社会发展阶段。
用黄土孕育汉族的始祖
女娲造人传说对汉族影响深远。《淮南子·说林训》对此的记述颇具神化色彩:“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按汉末学者高诱所说:“黄帝古天神也,始造人之时,化生阴阳。”“上骈、桑林,皆神名。”所以,《淮南子·说林训》是说明“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此言造化治世非一人之功也。”这不仅折射出了,女娲是在“众神”的襄助下,完成“造人”这一社会进化大业的。同时,也科学地反映了,伏羲和女娲时代的汉族,正处于母亲氏族社会变
体的历史实体。《太平御览》引《风俗通》所载的女娲造人传说,是这样记的:“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絙于泥中,举以为人。”这个记载虽然较晚,但其起源或许更早于《淮南子》所说。它最浪漫和最有意义的地方是,女娲“抟黄土”造人。女娲用“黄土”孕育了汉族,既浪漫而生动地揭示了女始祖,孕育汉族的社会发展踪迹;也科学而经典地反映了汉族,与滋养他们和农耕文化的黄土地,有着生俱来的、不可分离关系的历史根基。
《风俗通》还记有一个传说:“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这个传说所反映的内涵,既耐人寻味,又令人发思。它一方面固然是女娲造人后,社会进化的继续和发展。另一方面则深刻地反映和揭示了,伏羲和女娲时代的汉族,正在发生着的婚姻,以及由婚姻而引起的,社会制度上的重大变革。那就是,处在由女始祖率领“祷神祠”的母系社会,正在逐步向“为女媒,因置昏姻”的父系社会过渡。
女娲时代母系农耕文明
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社会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伏羲和女娲时代的汉族,正好处于母亲氏(部)族社会,向父系氏(部)族社会过渡的时期。处在这个时期的汉族,基本上是按母亲的世系进行传承的,所以就在汉文古籍中便说他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只是当时汉族,也正在逐步向父系社会过渡。于是他们才会推举出像伏羲那样,被后世敬奉的男性始祖来,并且将这位男姓始祖描绘成,是“神”和女性结合后降生的,具有神奇力量的“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