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自查报告 篇一
在过去的几年里,税收自查成为了许多国家的重要举措之一。税收自查报告是企业或个人根据法律规定提交给税务机关的一份自查报告,旨在确保纳税人正确申报纳税信息,减少税收风险和税务纠纷的发生。本文将介绍税收自查的重要性、自查报告的内容以及自查报告的编写方法。
税收自查是一种主动性的税务管理方式,它要求纳税人主动检查自己的税务情况,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税收自查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帮助纳税人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避免因税务违法行为而遭受罚款、滞纳金甚至刑事责任。同时,税收自查还可以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理解,增强纳税人的税收合规意识,促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税收自查报告是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交的一份详细报告,其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纳税申报情况、税务处理情况等。在编写自查报告时,纳税人应准确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如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同时,纳税人还需要详细列出自己的纳税申报情况,包括各种税种的申报金额、申报期限等。此外,纳税人还需要描述自己的税务处理情况,如是否存在税务违法行为、是否存在税务纠纷等。自查报告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需要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报表格。
编写税收自查报告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其次,要遵守税务机关的要求,按要求填写报告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最后,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发现税务机关的处理结果不公正或存在错误,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或请求复议。
总之,税收自查报告是纳税人必须提交的一份重要报告,它对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纳税人通过编写税收自查报告,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减少税收风险和税务纠纷的发生。税务机关通过审核和分析税收自查报告,可以更好地了解纳税人的税务情况,加强税收征管和监督,促进税收合规和税收公平。
税收自查报告 篇二
税收自查报告是企业或个人根据法律规定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交的一份自查报告,旨在确保纳税人正确申报纳税信息,减少税收风险和税务纠纷的发生。本文将介绍税收自查报告的编写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完成税收自查工作。
首先,编写税收自查报告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纳税人应当收集和整理自己的纳税申报记录、会计账簿、发票和其他相关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在整理资料时,纳税人应当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能够清楚地反映自己的真实纳税情况。
其次,编写税收自查报告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税务机关通常会提供统一的自查报告表格,纳税人应当仔细阅读表格的填写说明,确保能够正确填写各项信息。在填写表格时,纳税人应当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和税务政策的规定,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然后,编写税收自查报告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和结构进行组织。自查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基本信息、纳税申报情况、税务处理情况等。在编写报告时,纳税人应当按照报告的内容要求进行分类和排序,确保报告的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同时,纳税人还应当注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难以理解的术语和词语。
最后,编写税收自查报告需要进行审查和核对。在完成报告后,纳税人应当对报告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特别是对于数字和金额的填写,纳税人应当核对多次,确保没有错误和遗漏。此外,纳税人还应当请他人进行审阅,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自查报告。
总之,税收自查报告是纳税人必须提交的一份重要报告,它对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纳税人通过编写税收自查报告,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减少税收风险和税务纠纷的发生。税务机关通过审核和分析税收自查报告,可以更好地了解纳税人的税务情况,加强税收征管和监督,促进税收合规和税收公平。因此,纳税人应当重视税收自查工作,认真编写税收自查报告,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税收自查报告 篇三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做好税收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税务部门从严治队的治本之策。税务干部作为国家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其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税收执法权力。能否公平、公正行使权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直接影响到税务部门乃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组织收入任务的完成。因此,重视和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既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近年来,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各级税务部门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办法,逐步完善了各项监督制约制度,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地推动了依法治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进程。但仍有少数单位和干部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存在着流于形式、重于应付、疏于落实等问题,导致了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本文旨在结合基层税收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做一点探讨。
一、当前税收执法权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实行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中提出的,是促进依法治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税务系统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的重要措施,是新时期做好税务工作的重要保证。然而,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少数单位并未完全、真正地认识和重视税收执法监督这一系统工程的必要性和内在作用。部分干部认为执法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业务部门关系不大,只要纪检监督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就行。甚至还有人认为税收执法监督是束缚手脚,是对执法者的不信任,是对自己权力的削弱,进而对执法监督人员产生不重视、不理解、不配合;而纪检监督干部则认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事情,工作不能不做,但不能认真去做。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事怕影响关系,监督下级怕失去人缘,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加之个别领导干部没有把纪检监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工作往往是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措施乏力,使税收执法权监督难取实效。
(二)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权力失去监督,就会导致腐败。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首先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监督。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自律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强,在工作中不坚持原则,不依法决策,不依法监督,不依法查处,影响了基层干部公开、公正行使税收执法权。二是由于税务部门管理的特殊性,有些领导干部对上级监督鞭长莫及,与同级无利益关系不愿监督,对下级监督检查时发现了问题,也往往是嘴上说说、会上点点而已,不注重真查实究或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对税收执法监督不到位,使一些领导干部由小问题酿成大祸患,滑入了一条“违章-违纪-违法”的犯罪之路。
(三)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不抓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再多、再完善的制度也起不了作用。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的执法行为,各级税务部门制定了不少管理办法,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这些制度都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实用性,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还是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致使对税收执法权监督乏力,导致个别干部纪律观念不强,执法行为失范。
(四)过程监督不到位。过程监督,是正确落实税收执法权的关键。但目前的监督工作还没有深入到税收执法权运行的每个环节和过程。一是当前的执法监督工作主要以聘请特邀或义务监督员、召开监督员会议、设置征求意见箱、向纳税人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来实现外部监督,再加之征纳双方利益关系的存在,来自于纳税人自发的、主动的监督十分缺乏,从而影响了对税收执法过程的监督。二是在内部监督上,监督仅仅体现在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以及专门机关的监督,部门之间、干部之间的监督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还比较缺乏,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制度,监督的合力还未能真正形成。三是政策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信息流通不畅,没有形成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四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缺乏专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日常考核达不到一定的深度,集中考核难以发现违法的细节问题。五是税收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计算机未能全面介入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以机器管人、机器管税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六是税收法律对执法权力的界限存在弹性和模糊化,税收执法权在实际执行中自由裁量过大。以偷税处罚为例,除追缴所偷税款和滞纳金外,并处以所偷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处以0.5倍罚款还是五倍罚款,都属合法。这就影响了税务部门执法的规范性,同时也给执法监督带来了困难。
(五)责任追究不到位。实践证明,对税收执法权监督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真正对违法违纪者进行责任追究。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的要求,修订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了责任追究。但责任追究的力度还不够大,存在失之于宽,对发现的问题不按责任追究办法处理,有的对责任追究仅仅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考核奖金等,没有给予必要的政纪、党纪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心慈手软,使税收执法监督陷入形式主义,使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
二、影响税收执法权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对干部的管理和教育不深不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提高税务干部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前提和基础。近几年,各级税务部门通过狠抓行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但少数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教育管理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仍是干部执法行为不规范的主要原因。
(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对税务稽查、征收管理、税收处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征管与稽查的信息反馈还不够通畅。个别税务干部钻“监管不到位”的空子,收人情税、关系税;还有个别干部在查出企业偷税问题后,搞权钱交易,搞“暗箱操作”,不征或少征税款。二是责任追究落实乏力。对税收执法监督的有效手段就是责任追究,但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还没有把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真正纳入考核范围进行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税法宣传还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广度,纳税人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还不强。四是外部监督机制作用发挥不好。税务部门虽然每年都从社会上、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内部聘请了税风税纪监督员,但他们的监督作用发挥得不够,有的根本不履行职责,履行职责的往往只偏重于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等方面。而税务部门与他们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就是召开座谈会,对真正依靠他们监督干部的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其监督效能,还研究得不够。并且地方人大对税收执法监督还存在“盲区”。
(三)部分干部的整体素质不高。一是少数干部对业务知识掌握不深、不细、不精,政策水平不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欠缺。二是部分干部法律知识缺乏,对如何有效防范职务犯罪方面的法纪意识比较淡薄。三是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得过且过,敷衍应付,马虎了事,往往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
(四)执法监督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一是受“老好人”、“怕揭短”、“低头不见抬头见”、“你好我好大家好”等传统人文意识的影响,使得执法监督人员的工作理念和指导思想发生了变化,认为执法监督是“抓辫子”“找岔子”“不合群”,同别人过不去,这就从主观上使执法监督人员不愿从事执法监督工作,执法监督压根就难以深入、取得成效。二是由于现行体制和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当前各级对纪检、监察部门干部的配备考虑不够,执法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欠缺,计算机、摄像机、照像机等办案取证工具配置不全。同时,由于执法监督人员不是税收业务骨干或能手,税收执法实体和程序不是十分清楚和明确,也必然导致税收执法监督的手段乏力、监督形式单一、监督工作缺位,这就从客观上使得执法监督工作难以规范。
三、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一是增强执法监督的法制意识。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措施,是实现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有力保障,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树立地税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各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制意识,不断提高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二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的责任意识。通过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和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落实责任追究等举措,不断规范干部的执法行为,增强执法监督的责任意识,共同防范执法风险。三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必须形成合力的意识。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制,形成“职责分明,岗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一是要加大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打牢扎实的业务功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政策水平。二是要加强党纪政纪法规培训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自觉抵制腐败的“免疫力”,使大家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慎独慎微慎行,从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三是要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部门构建共同防范网络,邀请他们定期宣讲党纪法规,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岗位的干部就违纪违法易发环节进行自我防范、自我约束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能力。
(三)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一是分解执法权力,细化岗位职责。根据对税收执法监督的要求,结合《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修订职位说明书,合理配备干部,科学设置税务管理各个岗位,细化每个干部的岗位职责;明确监督实施的对象,量化考核指标,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大力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分解职责权力,解决好一人多岗、一岗多职的问题;修订相关税收法律制度,设定必要的税收执法复查程序,切实解决因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执法不公、税负不均的问题。二是深化征管改革,建立起分权制约的运行机制。按照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大力推行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推行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使权力得到合理分解配置,达到权力制衡,预防腐败现象发生。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建立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监控严密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把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到统一的征管软件中,及时监控所有干部的执法行为,达到“机器管人”的目的。四是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力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考核,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在考核检查中,既要注意发现征、管、查之间监督制约不到位的问题,又要注意查处干部以权谋私的现象,通过考核质量的提高,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通过执法行为的规范,保证税收征管的强化。五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下决心推行“阳光办税”,把税收政策、定额核定、案件查处、办税程序、服务、处罚标准、税(费)标准等一些带有实质性、敏感性的情况向社会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制等制度,规范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遏制税收征管中拖而不办、效率低下、以税谋私等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税务部门与政府部门的联网,顺畅税收政策传递渠道,让全社会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六是加强税务稽查监督。围绕稽查本身的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继续完善各项规范化制度,形成“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定案不执行”相互制约的良好机制。把正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严肃稽查纪律,进一步完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严格税收执法程序,正确行使税务处罚权,彻底解决以补代罚和以罚代刑的问题。七是强化外部监督力度。要从纳税户各层次中聘请一批敢说真话的高素质人员为税风税纪监督员,并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及时听取、了解干部执法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经常走访纪检、监察、公安、审计、政府等部门,了解干部的执法表现,有针对性地做好事前监督。地方人大要增强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意识,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制度,结合政府、司法、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结合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联动,全方位保证税收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四)严格推行责任追究,确保执法监督落到实处。对税收执法权运行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惩处,对执法过错实行责任追究,是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唯有追究从严,才能奖罚分明。因此,必须以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制为基础,以检查考核为手段,以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为依据,严格地对税收执法中出现过错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一是把握好责任追究的“度”。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不隐瞒、不护短的态度,真追实究,究责到位。做到处罚要有政策依据,不能严之无据,宽之无边。二是应将责任追究与奖励相结合,解决干事越多被追究的可能性越大的问题,要进一步细化过错责任行为及处罚标准,减少责任追究过程中操作上的弹性,使追究结果更加公平、公正。三是要将责任追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推优等相结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干部有执法过错行为的,要取消年终评选先进和优秀公务员资格;单位负责人有执法过错行为的,本单位年度内不得评选为先进集体。四是要加强对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对违法违纪的干部要严惩不贷、一查到底,按照法律法规该处分的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税收自查报告 篇四
为提升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票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祁连县地方税务局采取四项措施,对各类税收票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地毯式”自我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税收票证检查领导小组,按照《税收票证专项检查提纲》,进一步明确检查标准、范围和要求,确保票证自查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检查工作。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对税收票证的保管、领发、填用、作废、结报等环节进行了细致审核,对税收票证分类账簿、结报手册进行检查,严格清点税收票证库存,与税收票证分类账逐一核对。
三是加强培训工作。针对票证开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业务骨干对票证管理员、票证填开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票证管理基础知识及业务流程的培训,确保票证管理质量持续提高。
四是做好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梳理汇总,认真分析原因,写出检查报告和整改建议。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税收自查报告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结合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利通区国税局按照区市局要求,规范落实票证检查工作,做好各类税收票证的领发、开具、结报缴销和作废核查,规范税收票证和税款资金安全操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税收票证管理的相关制度。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工作关系到税款安全,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票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和利通区国税局关于票证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及时制定票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标准和尺度,将自查工作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对各类税收票证填开、税款缴库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确保自查工作查深、查透,不漏问题、不留死角,确保检查取得切实成效。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查出的税收会计资料装订不规范、票证专用章及开票人私章加盖不齐全、打印不齐全、打印不清楚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票证管理制度管理执行不到位、不严格的单位和部门,要求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四是注重以查促改。对照检查实施方案,结合自查及整改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和反馈,推广先进经验,以加强对票证管理和税款缴库的管理与监督,为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督促各项税款的及时化解、足额入库,建立健全税收会计核算与票证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税收自查报告 篇六
5月26日下午大通区分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落实市局会议精神,按《年全省税收票款检查方案》及《收入规划核算科关于做好税收票证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分局票证检查自查工作进行布署、提出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将税收票证工作作为关系税款安全和税收政策贯彻执行的重要环节,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该局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制定检查任务分解表,从税收票证及资金安全检查两个方面、税款的六大环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检查措施到位。严格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省局的要求,对税收票证的票证领发、票证安全、票证填用、票证结报缴销、票证作废和停用、票证核算和损失处理、票证交接归档和销毁、票款缴库管理、在途票证的处理和税款的征收、解缴、入库、退库等环节进行了细致审核。检查是否有混用税收票证收取现金税款行为,是否有逾期结报、延期缴库行为,是否有利用税票贪污、挪用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税款的应征、征收、缓征、减免、欠缴、入库、退库等环节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是否有混库、有税不收等行为,重点检查税款解缴入库的及时性、安全性。
四是整改分析到位。目前分局各股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下步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分析查找原因,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税收票证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