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土壤治理报告范文(优选6篇)

时间:2016-07-08 01:23:1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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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土壤治理报告范文 篇一

第一篇内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土壤质量的保护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海曙区作为宁波市的核心区域,土地利用率高,土壤质量也面临着严重的压力和挑战。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曙区的土壤质量,制定有效的土壤治理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海曙区应加强土壤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土壤质量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土壤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加强土壤保护知识的普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者正确使用农药和化肥,减少对土壤的污染。

其次,海曙区应加大农田土壤的改良工作力度。通过合理施用有机肥料和土壤改良剂,提高土壤的肥力和保水能力,减少土壤的侵蚀和退化。同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证农田的灌溉和排水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因水分不足或积水导致土壤质量下降。

另外,海曙区应加强工业用地的土壤污染治理工作。通过加强对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监管,减少对土壤的直接污染。同时,建立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提高土壤监测和评估能力,及时发现和治理潜在的土壤污染问题。

最后,海曙区应加强土壤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土壤治理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土壤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土壤治理工作,形成合力,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

综上所述,海曙区土壤治理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但只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加强土壤保护意识和行动,加大改良工作力度,加强污染治理和组织领导,相信海曙区的土壤质量将会得到显著的改善,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海曙土壤治理报告范文 篇二

第二篇内容

海曙区位于宁波市的核心区域,是该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区。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已经对海曙区的土壤质量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和挑战。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曙区的土壤质量,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壤治理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海曙区应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通过建立土壤监测站网,定期对土壤进行采样和检测,了解土壤质量的变化和趋势,及时发现和解决土壤污染问题。同时,加强土壤质量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土壤质量的持续改善。

其次,海曙区应加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推广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模式,减少对土壤的污染和破坏。同时,加强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农民的科学种植和管理水平,减少农业生产对土壤的负面影响。

另外,海曙区应加强城市建设的土壤保护工作。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注重保护和利用好原有的土壤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同时,加强建筑施工和土地开发过程中的土壤保护措施,减少土壤的压实和污染。

最后,海曙区应加强土壤治理的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土壤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土壤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土壤治理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同时,加强对土壤治理技术和措施的研究和推广,提高土壤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海曙区土壤治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只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推广可持续农业和生态农业模式,加强城市建设的土壤保护工作,完善土壤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相信海曙区的土壤质量将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改善,为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海曙土壤治理报告范文 篇三

今年4月17日,环境保护部和xxx联合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引起了不小的社会震动: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其中,耕地污染率达到,全国18个主要耕地分布省份中,有13个存在土壤重金属超标问题。这是经过8年调查之后,我国首次公布土壤污染的相关数据,尽管结果不甚乐观,但从最初的“按国家秘密管理”到现在的主动公开,可以说已经迈出了关键一步。

20%

公报中反映了残酷的现实:约20%的中国农业用地受有毒元素的污染,成千上万的中国人生活和工作在含有剧毒的土地上却全然不知。而土壤污染要比空气污染、水污染更难治理,其中的毒素不仅会被植物吸收,更会污染地下水。尽管如此,这数据依然保守,因

为每54平方公里才进行一次取样检测。

根据环保部的调查报告,工业污染方面,以华南部分城市为例,约一半耕地遭受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农业污染同样严重。据测算,我国农药使用量达130万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倍,而实际利用率不到30%,而大量使用的农药几乎全部进入了生态系统。

30多起

更为残酷的是,当前土壤污染的发展趋势是工业向农业转移、城区向农村转移、地表向地下转移、上游向下游转移、水土污染向食品链转移,逐步积累正演变成事故频发。2008年以来,全国已发生百余起重大污染事故,其中重金属污染事故达30多起。

200亿元

从直接损失来说,土壤污染导致我国粮食每年减产100亿公斤。环保部门则估算,全国每年因土壤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挖地3米

近几年,全国关闭的各类化工厂数以万计,这些化工厂原址都成了一块块亟待治理的“污染地”。而土壤污染修复所需的费用则是天价。有毒土壤一般要挖地3米,用化学方法“洗土”,直到各项指标达标才能再利用,这一过程漫长且昂贵。例如,常州农药厂土壤修复需2亿元,苏州化工厂污染治理费则高达数亿至数十亿元。

1000亿

国外土壤修复已有成熟模式。比如美国在“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征收专业税种,建立了规模超过1000亿美元的土壤修复“超级基金”。在污染风险评估方面,美国要求如百万人中有一人可能致癌,则土地必须修复;荷兰则要求更为严格,若10万人中有一人可能致癌就得修复。但我国并没有建立相关评估机制,污染责任认定也不明确,历史遗留问题突出,导致国内土壤修复工程是以政府的单向投入为主,这使得治理不可持续。

1:20

许多国家在遭受了频繁发生的土壤污染事故的惩罚之后,才逐步从“病重求医、末端控制”的反应性政策,转变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预防性政策。但其实,成本更小的方式在于预防。据测算,预防污染的费用与事后治理的费用比例是1∶20。W

责编 / 杨宇

海曙土壤治理报告范文 篇四

目前状况下,我国水资源水质的约束也更加突出,直接威胁到城乡的饮水安全和人民的身心健康,已经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形成了制约

2016年5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历经50余次修改后,由xxx颁布出台。“土十条”提出,我国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而且,每年要重点调查一个地方,还将建立全国土壤污染监测体系。同时要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11月8日,《“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规划》提出,要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从2015年的提高到90%左右,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

近年来,防治土壤污染、维护土壤安全问题在多个政府颁布的重要计划、纲要中被浓墨重彩涉及到。而《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在紧锣密鼓制订中。2015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首份全国耕地“体检”报告。报告显示,我国有3488万亩重金属中重度污染或超标耕地,耕地污染形势严峻。对土壤安全的重视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易被忽视,也最难治理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战略资源。土壤污染与食品安全、人居健康息息相关,相比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土壤污染更为隐蔽、更容易被忽视,也最难治理。

在2016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引述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一份报告称:“无论是直接的土壤污染,还是由土壤污染导致的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最终对动物和人造成危害。”

2005至2013年,环保部和xxx联合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于2014年4月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耕地点位超标率达。

这份公报未全国土壤污染状况的空间分布图,但披露了总体上的土壤污染特征。从土壤污染的分布情况来看,中国南方的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四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公报未土壤污染趋势相关数据,但指出了中国土壤污染正在增加。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和。

2015年,国土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了《中国耕地地球化学调查报告》,结论是东北黑土地有机质明显下降,南方耕地酸化和北方耕地碱化趋势加剧。调查耕地范围内有的耕地酸化严重,的土壤碱化趋势加剧,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

2016年5月31日,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土十条》)由xxx颁布。《土十条》出台后,有环保专家对记者表示,“其实,叫《土壤污染防治初步行动计划》更为贴切。因为与大气污染、水污染相比,目前土壤污染的具体情况谁都说不清楚。”

也正因为如此,“摸清底数”成为土壤污染管理和防治的首要任务。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至2013年,该部会同xxx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面积约为630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调查精度为8公里×8公里,林地、草地调查精度为16公里×16公里,未利用地调查精度为32公里×32公里。

“总体而言,现有各项调查的精度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需进一步提高调查精度。”这位负责人说,为此,《土十条》提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为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支持。

从“土十条”到《土壤法》

“土壤是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因土壤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事件时有发生。”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副巡视员周志强表示,土壤是生态系统中一种非常重要的介质,如果不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总体环境质量难以得到根本的改善,而且对农业生产等会造成影响。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粮食、果蔬等餐桌上的健康和安全问题,需要回归脚下的土地来审视。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理事、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副会长党永富指出,健康的土壤是健康农产品的首要条件,“没有好的土壤,哪来优质、高产、安全的农产品?”

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积累性、隐蔽性、潜伏性、综合性等特征,但是又不能像大气污染、水污染那样迅速而直接地被人们所感知,这成为土壤安全被长期忽略的原因之一,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专项法律的缺失,也使得我国土壤污染长期得不到遏制。 因为缺少土壤污染防治法,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体制,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标准,也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依,因此导致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呈现碎片化格局。

但这样的不良局面,在未来有望得到改善。xxx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付莎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工作从2016年11月10日开始,我们向120多家机构、协会、企业、专家发放了征求意见稿,时间为一个月。力争2017年提交xxx常委会会议审议。”付莎表示。

负责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的xxx环资委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听取并吸收了土壤修复产业界、学界、工业界、法律界、社会组织等许多科学的、有前瞻性和国际视野的、切合我国国情的意见和建议。法的科学性、体系性和可操作性有了显著提升。比如规定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能真正落实,规定建立基金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确保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和效益,规定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以增强对污染者的威慑作用等。

海曙土壤治理报告范文 篇五

《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立法建议/农发行总行

法律合规部

一、《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动态

(一)立法背景

目前,我国土地污染尤其是耕地污染形势相当严峻,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亿亩,全国约有十分之一的农业用地正在被矿业用地和工厂排放的砷以及其他重金属污染,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导致粮食减产达1000多万吨,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粮食因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

但是,现行的有关立法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已势在必行。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已有一些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定,如《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到《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然而,这些法律规定难以满足现代土壤污染防治的要求。一是上述法律法规分散且不系统。土壤与大气和水并列为人类环境的三大要素,几乎所有的污染都会通过某种途径进入土壤。因此,土壤污染防治需要整体、综合的法律保护对策。二是现行立法缺失基本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如缺失土壤污染区域分级、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责任的认定、土壤污染整治费用的承担等,从而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无法有效展开。三是原有的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不可逆转性和难治理性等特点,现有规定并没有针对土壤污染的上述特点进行制度设计,从而使得这些规定在土壤污染防治效果上不尽人意。四是在土地污染防治工作中操作性低。如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条款只是原则性、概括性地指出要“防止土壤污染”、“改良土壤”,而对于如何保护土壤不受污染,如何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整治、修复或改良,并未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使得这些条款无法得到具体实施。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防治土壤污染的专门性法律,以满足现代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耕地的需要。

(二)立法进度

早在2006年,环境保护部即着手启动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活动,编译了日本、德国、瑞士、加拿大、比利时、美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召开了立法专题研讨会、专家讨论会和国际研讨会等。2013年,xxx环资委委托环境保护部起草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

2015年两会期间,xxx代表、xxx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浩表示,《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十二届xxx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已启动了前期工作。陆浩介绍,《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列入十二届xxx常委会立法规划之后,xxx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已着手法律起草。目前,由环境保护部起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已经基本形成,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并将于2015年年底上报给xxx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由环资委组织协调各方意见后,再上交xxxxxx。

二、《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主要内容

《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一)土壤污染监测、评估和报告制度。土壤污染监测、报告和评估是了解土壤质量和土壤污染状况的依据,也是进行土壤污染整治的前提。

(二)土壤污染监督和管理权限制度。主要涉及土地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门、环保局、质量监督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对土壤污染都有监督管理权划分。

(三)土壤污染的整治和修复制度。如针对事故对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或者对污染土壤焚烧和土壤置换措施。

(四)土壤污染治理经费制度。习惯做法是谁污染谁付费治理,但是在责任人无力承担或找不到责任人时则由政府买单。这是和农发行业务关联度最高的部分。

(五)土壤污染责任制度。主要涉及土壤污染与修复治理中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相关立法建议

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保护土地尤其是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其中保护耕地不受污染与粮食安全是最为重要的。如何保证耕地资源安全,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粮食有效供给,是《土壤污染防治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从这个方面来说,《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与农发行密切相关。

具体来说,土壤污染治理的实践表明,足够的治理资金是污染土壤整治的保证。如果大气和水受到污染,切断水源后通过稀释和自净化作用就有可能使污染问题不断逆转,但是土壤一旦污染,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往往很难恢复,有时需要用换土、淋洗土壤等方法才能解决问题,其他治理技术可能见效较慢。因此,治理污染土壤通常成本较高,治理周期长。例如在美国,恢复一片污染场所的平均费用高达2900—3500万美元。农发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尤其是农村耕地污染的治理是履职的需要。因此,农发行在土壤污染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围绕这一问题,我们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如下:

(一)完善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来源制度

土壤污染治理需要巨额资金,成本投入成为摆在各方面的一大难题。我国目前的土壤修复项目主要由国家财政买单,资金压力巨大。

建议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污染者付费”制度。污染者付费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原则,同样也适用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情况,应确立具体适用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的“污染者付费”制度。除此之外,为了弥补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缺口,应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土壤污染治理。

(二)专门规定专项基金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都规定有专门的治理基金或者保险,如美国的超级基金、我国台湾地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等。据相关专家分析,未来土壤污染整治基金可以考虑由以下来源组成:政府的财政支出、征收的排污费、污染责任者的赔偿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等。

建议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专门规定建立土壤污染治理基金。同时,考虑到耕地污染治理基金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特征,与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定位具有很强的关联度,有利于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发展,建议将该基金设立在农发行。

(三)专门规定农业政策性银行提供政策性贷款支持

据了解,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专门有针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的政策性贷款,以促进性贷款的名义对土壤污染的治理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建议借鉴德国立法经验,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对土壤污染治理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

海曙土壤治理报告范文 篇六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发〔2017〕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根据《xxx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xxx五位一体xxx总体布局和xxx四个全面xxx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xxx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xxx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而奋斗。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局部突出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及隐患得到全面管控。

(三)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多目标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调查、耕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调查、重金属污染场地调查等原有工作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制定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开展详查工作,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19年底前掌握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电解锰、电镀、制革、石油加工、危险废物经营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每5年开展一次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海曙土壤治理报告范文(优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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