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申诉报告范文(经典6篇)

时间:2014-04-03 07:48:1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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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申诉报告范文 篇一

卫生局申诉报告范文 篇一

标题:卫生局申诉报告范文 - 个人申诉

尊敬的卫生局领导:

我是某医院的一名医生,我在此向您申诉一个关于医院管理不当的问题,希望您能给予关注和处理。

首先,我想向您反映的是医院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由于医院规模较大,医生数量众多,但是医院管理层对医生的管理却不够严格。许多医生在工作中不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操作程序进行,导致医疗质量下降,给患者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我曾多次向管理层反映此类问题,但很少能够得到积极的回应和解决。

其次,我还想对医院的行政决策提出异议。最近医院领导决定将某科室的医生调整到其他科室,这种调整是没有征求医生们的意见和建议的。这样的行政决策不仅没有充分尊重医生的专业知识和意见,还会影响到患者的就医体验和医疗质量。我认为这种行政决策是不合理和不公正的。

最后,我想提出对于医院工作环境的不满。近年来,医院的工作量逐渐增加,而医生的工资和福利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医生们长时间工作,往往没有足够的休息时间,这对于医生的身心健康是一种巨大的压力。我认为医生的付出应该得到应有的回报,而不仅仅是望文生义的口头表扬。

针对以上问题,希望卫生局能够尽快调查和解决。我建议卫生局在医院管理方面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医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另外,行政决策应该更加民主和公正,充分听取医生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希望卫生局能够关注医生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支持。

我相信,通过您的关注和处理,医院的管理问题将会得到解决,医生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也会得到改善。感谢您对此次申诉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某医院医生

卫生局申诉报告范文 篇二

标题:卫生局申诉报告范文 - 医患关系问题

尊敬的卫生局领导:

我是某医院的一名医生,我在此向您申诉一个关于医患关系问题的情况,希望您能够给予关注和处理。

我们所在医院的医患关系一直存在紧张和不和谐的情况。由于医院规模较大,患者众多,医生们在工作中经常遇到不理解和不满的患者,有时甚至遭受到辱骂和暴力行为。这种情况不仅给医生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影响了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就医体验。

我认为,医患关系的紧张主要是由于双方之间的沟通不畅和信息不对等所导致的。患者对医生的治疗方案和病情解释不够了解,医生在忙碌的工作中也无法充分和细致地与患者进行沟通和交流,这样就造成了误解和不满的产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建议卫生局能够在医院中加强医患沟通的培训和指导。医生们应该学习如何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提供清晰和准确的病情解释,增加患者的信任和满意度。同时,患者也应该被教育和引导,了解医生的工作压力和医疗的复杂性,以更理性和宽容的态度对待医生的工作。

另外,我认为医院应该建立一个良好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矛盾。通过及时的沟通和解决,可以有效避免矛盾的进一步升级,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最后,我希望卫生局能够加大对医院的监督和指导力度,确保医患关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希望卫生局能够与医院管理层共同努力,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谢谢您对此次申诉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某医院医生

卫生局申诉报告范文 篇三

投 诉 人 姓 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 身份证号必须填全

通 讯

地 址必须详细、真实、有效邮 编

被投诉人 名 称

(姓名) 必须全称住 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邮 编

请求事项:(常见内容填写提示)

一、依法支付20XX年X月-20XX年X月被拖欠的工资、被克扣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最低工资差额XX元。

二、依法办理20XX年X月-20XX年X月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三、依法订立、返还劳动合同。

四、依法退还押金XX元、扣押的XX证书、强迫集资入股XX元。

五、依法办理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六、其他。

事实与理由:(常见内容填写提示)

我于X年X月进入该单位,在XX部门(岗位)从事XX工作,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每月工资XX元。(以下根据请求事项写明有关事实经过)

1. 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扣押劳动合同。

2. 单位何时、以何理由收取押金XX元,扣押什么证书,以何种形式集资入股XX元,是否开具收据。

3. 单位以何理由拒绝办理社会保险,是否要求过提供办理保险的材料。

4. 单位何时、以什么理由扣减或拖欠工资XX元,是否开具扣工资的书面决定,是否开具欠工资的欠条。

5. 单位工作时间、班次如何安排,如何考勤;在什么时间加班、加点,累计XX小时,是否或如何支付加班工资的,自己计算单位还应补发加班工资XX元。

6. 单位何时、以何理由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是否出具了书面决定,什么原因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其他情况。

说明:

1、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投诉人无法定保密义务,投诉人坚持要求保密,则视为举报处理。

卫生局申诉报告范文 篇四

申 诉 书

陈尸三年案未了,一桩冤屈何处申?

***领导:

申诉人:李兴年 女 72岁 汉 农民 住安徽省和县沈巷镇迎江行政村

申诉事项:我的老伴张居道被他人殴打致死三年了至今没有了结

事实与理由:

2007年3月29日早晨,申诉人的女儿张和红开面包车在本村自然村村口顺便带了一名小学生上学,被开着黑头车的雍家军看到后认为抢了他的生意。便无故将张和红殴打一顿后驾车离去。我老伴张居道得知情况后,为防止雍家军在张和红必经之路的小学校门口再找渣,(因为此人十分霸道)便坐上张和红的车同往。当张和红的车到达小学校门口时,早已等候在那里的雍家军手里持着一根铁棍,将车拦停下来,强行拉开车门揪着张和红的头发将其从驾驶室拖下来实施拳打脚踢。我老伴见状急忙下车来劝阻,雍家军却用手中的铁棍向我的老伴头部猛的打去,致使我老伴当场倒下。口中还叫嚣着:“你老东西也想作死”。(在现场有很多人目睹了这一幕,铁棍目前还在派出所)。当时有群众目睹了此惨景后报了警。不一会和县公安局沈巷派出所二位民警赶到现场,并将张和红、张居道及雍家军一并带上警车准备到派出所去接受调查。

可气的是途中雍家军称有事要求下车,车上民警(其中一姓周的办案民警与雍家军的老婆周先红是兄妹关系)竟然没一个阻拦。更可气的是到了派出所后张和红见父亲张居道脑上肿了一个大血包,精神不振,便向民警提出要求带张居道去医院看伤时,民警断然拒绝,说等他们吃完早饭录过笔录后再去。20分钟过去了我老伴的伤势越来越严重,已坐立不住了。民警才同意先去医院。

更可气的是雍家军夫妇已纠集一伙人早在镇医院门口,见到张和红及我的老伴便又实施殴打。

后经和县沈巷镇医院诊断及头颅CT 所示(片号00749):右枕部头皮下血肿,右颞部硬膜下血肿。由于医术所限,镇医院要求我们立即转院,后转至芜湖市弋矶山医院。由于申诉人家庭承受不了巨额的医疗费,只能被迫出院。 2007年9月23日,申诉人的老伴在被打伤6个月后含冤而逝。目前,尸体停放在殡仪馆中。申诉人的老伴张居道被伤害致死的直接原因是雍家军用铁棍殴打其头部造成的。

然而,案件发生后公安民警没有立即搜集和固定证据。而是向四个未成年的小学生询问笔录。并以四个小学生“说是周先红推倒我老伴的证词”来定了案子。而对在现场的几个成年人没有做笔录。后依据“周先红推倒我老伴的证词”对申诉人老伴的伤势做出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是:“外伤性颅脑损伤,构成‘轻伤’”并不予立案。对于这种结论申诉人不服:

(一)、 受害人在治疗诊断中,根本没有被医生诊断过:“外伤性颅脑损伤”。依据司法部[司法(1990)070号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章:第一节,第42、44条之规定:右颞部硬膜下血肿,右额颞半球脑梗塞、脑萎缩、偏瘫、肌力为I级等已构成“重伤”。

(二)、 受害人被打伤在医疗中,医生根本没有说“右额颞半球脑梗塞、脑萎缩、偏瘫、肌力为I级等是高血压病引起的。而法医竟以“周先红推倒我老伴的证词”做了“病理分析”认为右额颞半球脑梗塞、脑萎缩、偏瘫、肌力为I级等是“高血压”引起的。对此,申诉人不服。

(三)、 将我老伴殴打致死的人是雍家军,而不是雍家军的老婆周先红。但和县公安局竟以“周先红伤害张居道,我局经审查认为其不需追究刑事责任”。作出不予立案。申诉人不服!

(四)、 将我老伴殴打致死的雍家军只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五天,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申

诉人不服!

据此,申诉人要求公安机关向当时在场的几个成年人重新搜集证据和重新鉴定,但均遭拒绝。和县公安局领导、沈巷派出所所长、副所长、办案民警及法医等人的答复:要做你们自己做去,我们不可能帮你来推翻我们自己的鉴定结论。

无奈之下申诉人向安徽省公安厅上访。2007年10月10日以[(2007)1412号《安徽省公安厅转送信访事项告知单》要求:“要求和县公安局受理并依法处理”。该局不得巳才开出了 “委托书”,但扬言;在全国不管什么地方,我们都会让你们的鉴定做不成。在反反复复的推诿和扯皮中至2007年12月21日才向上海的一家“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交了材料。一直到了2008年3月28日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

定中心意见书》司鉴中心(2007)活意字第80号](以下简称《意见书》)。不出他们所说,申诉人等了几个月竟等到了一个亳无意义的“意见书”。而不是“鉴定书”。该《意见书》中称:

(一)、张居道头部遭他人钝性外力作用,致头部软组织挫伤伴头皮下血肿等,该损伤的损伤程度未达到轻伤范围,应评定为轻微伤。

(二)、若委托方查证送审的1号片确系张居道2007年3月29日头部外伤后所摄,则张居道本次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三)、张居道原患有高血压病等疾病,本次外伤后发生的大范围脑梗死与本次损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依据不足,目前不宜据此评定损伤程度。

对此毫无意义的《意见书》申诉人不禁还是要问:

(一)、“轻伤”还能死人?

(二)、“轻伤”的评定。《意见书》中称:“是参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条、第八条等条款之规定,评定其“左颞部硬膜下“少量”出血”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申诉人咨询人很多医生和法医等专家,都说:“左颞部硬膜下出血,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44条的构成要件,应评定为重伤。不存在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8条的构成要件而评定轻伤。

(三)、由于伤势进一步恶化最后发展到脑梗塞、偏瘫等严重后果。对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42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但在《意见书》中竟敢将此项很重要的伤情不提。

(四)、申诉人的老伴虽说有高血压病史,但在受伤前一刻身体一切很正常,能参加一些体力劳动,且在医疗期间医生也没有以高血压病来治疗。《意见书》中称:“本次外伤后发生大范围脑梗死与本次损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依据不足,目前不宜据此评定损伤程度”。申诉人真不明白;既然是司法鉴定,你要么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要么说“不存在因果关系”。你说“依据不足”,那申诉人上那里去要依据?你说目前不宜据此评定损伤程度,那你说什么时候才能评定损伤程度?由于脑子受伤人都死了,难道等申诉人我老伴的遗体火化后才能评定?真是无稽之谈。

目前,我老伴死亡已近三个年头了,尸体还在殡仪馆里。虽说在申诉人的家人一再要求下,后来公安机关也向打架在场的几个人做了“是雍家军打的”证据。但一直都没有作为定案证据来定案!更说不上以此来作为司法鉴定了,对此,申诉人一直要求省公、检、法的法医来对死者作尸检。也遭拒绝。为此,特向你反映,万望您给予高度重视和关怀!

申诉人:李兴年携子女

张岩峰 张峻峰 张和芳

张和玉 张和红 张翠萍 跪启

卫生局申诉报告范文 篇五

被告人,李肆,男,xxx年8月13日生,身份证号码为887799xxx08133721,汉族,初中文化,住珠海市香洲区莲花路17号。因抢夺罪,2012年4月11日被珠海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4月15日经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珠海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张山,男,1987年10月28日生,身份证号码为779988198710287896,汉族,高中文化,住珠海市香洲区中山路213号。因抢夺罪,20xx年4月11日被珠海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4月15日经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珠海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王伍,男,1988年6月3日生,身份证号码为798999198806030051,汉族,高中文化,住珠海市香洲区中山路312号。因抢夺罪,20xx年4月11日被珠海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4月15日经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珠海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珠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肆、张山、王伍涉嫌抢夺罪于20xx年4月25日移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于同日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本院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

20xx年4月9日早上9点25分左右,被告人王伍在新香洲富华广场3期楼下建设银行门口物色抢夺对象,见被害人王林女士及其姨妈李丽女士步出建设银行,随即电话通知在附近游弋的同伙李肆、张山。9点30分左右,被告人李肆、张山共同骑乘一辆“铃木”男式摩托车(张山驾驶),于距离建设银行向东约700米处,飞车抢夺被害人王林手提包一个(内有个人证件、手机、刚从附近建设银行取出的5万元现金),并致被害人被拖倒受多处轻微伤,之后二人往翠微方向逃窜。王伍也于混乱中离开现场。被告三人于20zz年4月11日被珠海市公安局干警在各自住处抓获,执行刑事拘留,缴回手提包及3万元现金,另有2万元仍在追缴中。

上述事实,由被告人张山、李肆、王伍供述;被害人王林证言,证人李丽、叶龙等人证言;户籍证明;公安机关证明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山、李肆、王伍涉嫌抢夺行为已触犯《xxx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夺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依据《xxx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珠海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戴玉

书记员:秦冰

二0xx年五月三日

附:1.证据目录一份;

2.主要依据复印件一册。

卫生局申诉报告范文 篇六

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

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

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在调解结束之后,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卫生局申诉报告范文(经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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