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咨询报告范文【推荐6篇】

时间:2015-08-01 05:50:20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农村法律咨询报告范文 篇一

标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法律咨询报告

摘要:本文主要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和分析,帮助农民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一、咨询背景

咨询人:李某

咨询内容:李某想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但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二、咨询分析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继承等。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转让方必须是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应当是合法的农户。

2. 转让方必须取得转让权人的同意,且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

3. 转让方须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4. 转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非农业经营者。

三、咨询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我对李某的咨询问题给出如下建议:

1. 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之前,李某应确保自己是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和咨询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来核实。

2. 李某与转让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转让的土地面积、期限、转让价款等具体事项。

3. 李某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前,应当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以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和转让的有效性。

4. 李某不得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非农业经营者,否则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合法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建议李某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与转让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同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以确保自身权益。

农村法律咨询报告范文 篇二

标题: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咨询报告

摘要:本文主要就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和分析,旨在帮助农民工了解自身权益,维护合法权益。

一、咨询背景

咨询人:张某

咨询内容:张某是一名农民工,想咨询关于劳动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咨询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农民工享有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劳动权益保护。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不得拖欠或未支付工资。

2. 工时和休假:农民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时,且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农民工法定的休息和休假。

3. 劳动安全和卫生: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安全设施,保障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4. 社会保险和福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并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福利待遇。

三、咨询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我对张某的咨询问题给出如下建议:

1. 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2. 农民工在工作时应注意自身的劳动权益,如发现工资拖欠、工时超标等问题,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如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农民工可主动了解当地的劳动保障政策和社会保险制度,确保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保护。

4. 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要注意劳动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反映,确保自身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农民工有权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劳动保障待遇。建议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农村法律咨询报告范文 篇三

一、调查目的

科教兴邦,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是我们实现法制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和可靠保证,所以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对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更有着特殊的意义。本调查旨在通过对沈阳市内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情况的了解,探究我国城镇居住的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现状,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上的漏洞和缺陷,进而提出可行性方案,为未成年人维权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提供一些参考。

二、调查对象、方法与内容

调查时间:__年3月16日

调查地点:沈阳市白塔小学

调查对象:小学五年级2个班的同学(年龄9-12岁)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普遍调查法;

调查内容:共发放问卷81份,剔除不合格问卷3份,故78份问卷参与统计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1.您觉得法律重要吗?

认为非常重要,认为一般重要,0%认为不太重要,认为不重要

2.下列哪些法律是您所知晓的?(多选)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公司法,合同法,著作权法

3.您觉得“违法”和“犯罪”有区别吗?

没有区别,是一样的概念 有区别,二者不一样

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在城镇居住的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强的,这跟学校的法制教育及家长的普遍文化水平有很大关系。对各门法律的知晓度调查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占的比重最大为,说明在小学生心中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思想根深蒂固,学生普遍具有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比重第二大的《刑法》为,而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调整作用的《民法通则》,学生们仅有人表示知道该法律,这是受我国固有的重刑轻民的法律历史传统的影响。因为在一般人的概念中,一提起法律首先联想到的就是“抓人”跟“判刑”,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全面调整和对公民权利的全面保障作用没有充分认识。再者是与我们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的重点有关。近年来,由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日益严重,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对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最多的是《刑法》知识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重的是义务与责任教育,强调的是守法观念,忽视了帮助孩子们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和了解法律的基本程序的教育,这种法制教育的偏差,不利于健全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其中令人可喜的是,在其他知晓率较高的法律当中,除了平时日常生活中可能被接触到应当知晓的《婚姻法》为,《环境保护法》也有四成的学生知道,说明近些年来,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大大提升,无论是政府的行政措施还是学校老师相关教育都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到第一位,努力改善城市环境,尤其是沈阳市,从以前的白色垃圾漫天飞到现在马路街道各个角落整洁一尘不染,市民的素质显著提高,小学生如今有这样的环保意识实在让人可喜可贺。

4.“未成年人”是指多少岁以下的公民?

0%10岁以下 岁以下 岁以下 岁以下

5.我国实行的是几年义务教育?

三年 六年 九年 十二年

6.您觉得自己年满多少岁可以去打工挣钱?

0%12岁 0%14岁 岁 岁

7.请依次说出急救电话、报警电话和消防电话号码:

正确率(男生,女生75%)

上述这些问题考察的是小学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了解程度。九成以上的小学生能够准确的说出“未成年人”的概念是指满18岁的公民以及18岁以上才可以被用人单位雇佣建立劳动关系获得劳动报酬,说明学生的公民权利意识和劳动权利意识的具体法律知识了解程度比较深。六成的学生知道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说明学生的教育权利意识比较强,但仍需提高。有的学生能准确说出三个紧急报警电话,且根据我调查的数据进一步分析,男生的情况要比女生好些。我认为实际的正确率应该再高一些,因为不排除学生没有仔细审题答错顺序的情况,所以对三个报警电话的调查,学生们的答案还是比较理想的。

8.在学校,老师可以对学生进行体罚吗?

不可以,这样做侵犯了我的权利

不可以,但是如果老师这样做了,我也觉得无所谓

可以,老师惩罚我们是为我们好

9.您觉得家长可以打小孩吗?

不可以,这样做侵犯了我的权利

不可以,但是如果家长这样做了,我也觉得无所谓

可以,父母当然可以打自己的小孩

10.老师或者家长偷拆你的信件、偷听你的电话,您觉得这样做对吗?

不对,这样做侵犯了我的权利

不对,但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的,他们有权利这样做

11.如果高年级的同学向你要钱,你会怎么办?

当场反抗,不给他们

先给他们,事后告诉家长或者老师

给他们,事后就当做没发生过

12.如果你把别人打伤了,别人要求负责,这时你该怎么办?

不负责,因为我没有能力负责

父母负责,因为他们是我的监护人

13.经营者可以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吗?

可以 不可以

14.未成年人可以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吗?

可以 不可以

15.你曾经违反过交通规则吗?例如闯红灯

从来没有 (男:,女)

偶尔会,只要两边没车就会 经常,就算有车也会

16.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孩子的存款吗?

当然可以,我的钱都是家长的

不可以,这样做侵犯了我的权利

不可以,但是我对此也没有办法

17.如果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你会怎么做?

向同学或朋友述说 告诉老师或者家长,

向司法机关求助 默默忍受

18.您去超市的时候,如果工作人员怀疑你偷东西,可以搜你身吗?

拒绝 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只好接受

完全接受(男:,女:)

以上问题主要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上的对未成年人人身权、财产权、通信自由权、人格权等一些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提出的问题。调查结果基本接近我们预想的结果,但有些数据也令我们担忧。例如第10题中,五成的学生赞同老师在教育过程中体罚学生,而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管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在传统的教育过程中我相信体罚的情况在各个学校都会有,也不排除有其显著效果的可能,但是这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伤害他们身心的教育方法必须得以整治。同理,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也不应该用体罚的方式,应该用更和善更文明的方式体现出成人的涵养以言传身教,因为社会在进步法制在健全,传统的教育模式中的糟粕必须抛弃,否则我们就称不上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

《宪法》的第四十条规定_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也作出类似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在这道问题的答案数据中,的同学面对自己的通信自由权被侵害而无能为力,而有的同学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因此在这方面,公民权利及未成年人的权利应该及时向学生们传达,以维护他们的权利。 在父母任意支配孩子的存款问题上,也有过半数的同学认为“当然可以,我的钱都是家长的”,只有的同学明确表示这样做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其实在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父母每日给孩子零花钱,使得孩子认为大人在金钱方面占有绝对支配的地位。依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因其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以,他们只能行使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否则,该行为无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为未成年人保管财产及制止未成年人不适当地处分财产。但是保管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支配,未成年人可以行使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因此父母不应该“剥夺”孩子的财产权,鉴于日常生活实际情况,我认为孩子通过赠与、继承、特殊劳动酬劳等得到的合法收入,监护人可以代为保管,或者在与孩子商量下共同处分其财产。

的同学认为应该当场在第13题中未成年人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时,

反抗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同学则表示先给他们,事后告诉家长或者老师。第二种同学的反应我们可以理解为“缓和、智取”的方式,因为未成年人在体能状况上属于弱势群体,硬拼的话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和麻烦。选择当场反抗的同学的法律意识和与恶势力做斗争的勇气和胆量都让人欣慰,但是我认为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智慧理性的去应对,至少应该保全自己的生命,其次才是财产,这样做不代表我们向恶势力妥协,我们可以事后求助家长老师或者司法机关,让有能力和权力的人惩治罪恶,调查中只有一名同学表示“给他们钱事后当做没有发生”我想这就需要学校家长尽到学生的教育责任,防患于未然。

关于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和未成年人不能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问题,学生们都明确的知道并且能够遵守规范。关于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有的同学表示“偶尔会,只要两边没车就会”,女生的情况大大好于男生。我认为这个问题源于大人生活中的陋习,导致孩子也照猫画虎有这种侥幸心理,我们在生活中可能由于各种事情时间紧迫而违反交通规则,但是这种行为一代代的传播使未成年人也养成了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陋习就得不偿失了,甚至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就更悔之晚矣了,因此文明出行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根治交通陋习,创建和谐交通的一剂良方。

关于超市搜身的问题,令我们惊讶的是,的同学选择完全接受,而且是男生居多,只有的同学表示坚决拒绝,这让我们不禁担心这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人格权的行为难道在孩子们心中成了合法行为?似乎小孩要用接受搜身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浑然不知自己已被侵权。这个问题希望学校的老师以及家长及时给孩子灌输维权思想,例如可以通过调监控录像等方法证明自己,绝不要让违法之人有可乘之机,尤其是女孩,更应该警惕这种以怀疑盗窃为借口的搜身,伤害儿童身心健康。

在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有的同学选择默默忍受,这个数据也让我们格外担心,即使是在学校在家里也会有孩子没在大人眼下活动的情况,老师有保护义务却也不能面面俱到,在孩子独自面对侵权的时候,这种默默忍受的消极态度不仅使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更使不法分子逍遥法外甚至助长其气焰使其屡次犯案,在平时的教育中,大人不能只教给孩子不做违法的事情,更要告诉他们面对罪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在保全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和恶势力作斗争。总之,法律意识的灌输不单单是让孩子知法不犯法,更要懂法不受侵犯。

19.您从何种途径了解法律知识的?(多选)

农村法律咨询报告范文 篇四

一、调查的内容概况:

(一)水污染

我的家乡在这个平凡的村落,村外有一条小河,自我记事以来,这条小河一直都在,河水很清澈,可以洗衣服,用来灌溉,夏天的时候偶尔还有小孩子在河里洗澡。这条小河有一条支流经过隔壁村,以前这条支流与主干道的水一样清澈见底,但时光荏苒,这条支流也不复原来的模样。

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数量越来越多。主要废弃物有:煤渣,家禽、家畜的粪便、白色垃圾,破旧衣物等。由于所处的地方是新农村,附近没有垃圾处理厂,人们也没有处理垃圾的措施,所以大家都将生活垃圾,废弃物,生活污水排放到这条支流里,或者倾倒在岸边。

据调查统计,涧李行政村共有160余户居民,其中110余户居民还在使用煤炭作为燃料,70余户居民家中饲养禽畜,40余户选择将禽畜粪便用作肥料,余下选择将粪便倾倒在河边。对于白色垃圾,废旧衣物等废弃物,60余户选择将其扔到离家较远的空地,例如河边;其余选择就近燃烧处理。

时间长了,由于煤渣、白色垃圾中含有有毒物质,河岸的有些地方已不再生长植被。支流的水如今变得乌黑,隐隐发散出臭味来,而且河面生长着大量的富有藻类,漂浮着各种生活垃圾,景象看起来十分不美观,尤其是下游的污染情况十分严重。如今已经没有人在这条河里洗衣服了。

居民将垃圾倾倒在河边。

(二)河流现状

涧李行政村的那条河流主干道的水体所受污染情况并不是很严重,但是近年来河流的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有河道变宽和河床降低,而这些现象都来源于人类活动。

这条小河的地步主要是石头和沙,几乎不含泥土。沙是人们在建造房子是所用的混凝土的主要成分之一,于是人们为了节省造房经费,就自己到河里去挖沙,导致河底的沙石越来越蓬松。到了夏天,暴雨过后便是洪水,洪水轻易就将蓬松的沙石冲走,河水越来越深,洪水的冲击力增加,两岸的沙石也被洪水冲走,如今的河道已变为原来的两倍宽,河道弯弯曲曲,不似原来的比直美观。

河上一直有一座桥连接着河的两岸,这座桥到如今一共重建过五次,如今的桥是一座矮桥,桥下有洞,不发洪水的时候,水从桥下流过,发洪水时,水还漫过桥面流过,减少对桥的冲击,这是我记事以来建的最好的一座桥。

居民不正当行为导致河道变宽。

二、实地调查后的发现:

我们调查后发现,家乡环境污染来源于主要是居民将生活垃圾随意排放。而且村民对于村庄周围以及自己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识还不够,没有采取积极的处理的态度措施,而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早进行处理,日积月累,对生态环境势必产生不良的后果。村民们没有维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自觉性差,没有严格控制自己行为,依法办事,因此要采取一定的教育引导措施,同时地方政府不重视对环境保护,只重视当前利益,而忽视未来的发展,只重视经济发展利益,而忽视环境利益,没有严格遵守法定的规章制度。

三、调查后的建议:

农村法律咨询报告范文 篇五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和支持下,xxx区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推进“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拓展了法律服务渠道,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助推了平安东昌、法治东昌建设。

xx全区xx个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基层工作实际,有效拓展线上法律服务渠道,通过镇街、村居、社区微信群,开展电话、微信走访方式,让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有效对接基层组织和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通过村(社区)社区法律顾问联络员的“桥梁”作用,以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形式,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了基层矛盾,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有效为镇、村两级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基层治理明显改善;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基本形成。大力加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平安东昌、法治东昌建设保驾护航。

一、牢牢扛起了推进“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作的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讲求工作实效。区司法局把“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当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规划,按季度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并做好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后勤保障等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加强对“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基本上解决了“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作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

xx为提高群众对于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细化考核、强化法律顾问到村入户开展走访宣传,截止12月底,全区法律顾问共计走访进xxx余人次。

xx服务村(社区)级治理工作,法律顾问主动与村两委(社区领导)对接,按照“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法律服务项目清单,灵活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共服务村(社区)级治理工作xx件。

三、加强村级法律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村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人才保障。通过有计划的定期组织培训、讲座、观摩等方式,提高村内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与村(社区)法律顾问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依托新开发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手机应用(APP...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服务管理、补助经费管理、信息检索、数据统计等平台作用、采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xx推广使用“钉钉”软件。推行“钉钉”软件管理模式,用于基层法律顾问日常签到、日志上传、信息汇报等工作,实现基层法律服务智能管理、提质增效。截止11月底,法律顾问通过钉钉上传日志xxx件。

五、不断提升群众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_三率_。区司法局始终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围绕当地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工作,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民主议事等时机,积极参与村级事务。不断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将严谨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群众语言,提供基层真正需要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其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维护群众权益、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始终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工作能力的培训,进一步丰富了对群众法治宣传的形式和载体,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xxx工作措施

农村法律咨询报告范文 篇六

从调查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和抓手,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新农村环保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保障新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不断加大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为社会主义新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环境安全保障。

(一)生态示范创建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示范创建是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工程。我市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原则,通过大力开展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和绿色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新农村环保工作的整体推进。截至XX年底,全市获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9个、生态示范村43个,绿色文明示范单位800余家,临潼区、周至县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县预验收。为使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区、县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浐灞生态区、曲江新区强力推进生态创建活动,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生态区验收。阎良区制定了《阎良生态区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高陵县制定了《高陵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新农村生态建设活动。阎良区、灞桥区积极开展治理“三乱”(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清理“三堆”(柴草堆、粪便堆、垃圾堆)、推广“三改”(改水、改厕、改厨)、美化“三口”(村口、路口、门口)活动,优化了新农村环境,推动了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新农村饮用水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近年来,市和区、县都把解决新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予以高度重视。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大资金投入,3年来全市建成集中饮水工程600余项,解决了万新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市财政XX年投资3700万元,推进新农村饮水安全和户用沼气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户县按照政府规划、环保牵头、部门配合、乡镇监管、村子保护的原则,制定了《户县新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确保新农村饮水安全。阎良区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的目标,80个行政村全部用上了自来水。蓝田县今年计划建设饮水工程55处,已建成15处,开工28处,解决了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高陵县已建成各类集中供水工程91处,解决了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临潼区徐杨街办新华村、屯刘村建成了饮用水净化工程。周至县沿山、沿渭的17个乡镇及全县各处饮用水质均符合标准。灞桥区今年安排资金1300万元,计划新建集中供水工程1个,单村供水工程20个,可解决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积极开展。

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养殖,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不断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引导畜禽业生产在农业生态系统内的良性循环。市上下拨11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了4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其中户县马村养鸡场生态示范园区、阎良区绿源瘦肉型猪繁育基地、蓝田县西安旺源养殖厂和临潼溢盈畜牧养殖公司通过建设沼气发酵池,使畜禽粪便资源化,实现了“畜—沼—农”循环发展,节省了不可再生能源。灞桥区以益稼科技公司提供的技术为支撑,开展了三绿生态养殖厂畜禽粪便无寄存化处理试点工作。户县惠丰有机肥厂收集苍游乡各村散养户鸡粪、采取烘干技术生产有机肥,西安天源绿州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蚯蚓分解牛粪消除污染项目,实现了污染防治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为新农村养殖污染防治提供了新的途径。高陵县围绕沼气池建设改厕、改圈、改灶,已建成6633口沼气池,有效防止了人畜粪便对新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四)新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整治稳步推进。

市建委、市爱卫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新农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新农村地区建立垃圾集中处理管理体系的总体规划,市环保局积极推广村收集、镇中转、县(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一些村组建立了垃圾环卫管理制度,设立了专职保洁员。高陵县制定了《高陵县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办法》,并积极组织落实。阎良区7个街镇的29个村(234个组)共聘请保洁员275人,形成了“组清扫、村收集、镇(街)清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灞桥区在13个重点村修建了76座垃圾台,配备垃圾密封清运车14辆,收集车9辆,为垃圾规范化处置打下了良好基础。临潼区代王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已经建成,并通过验收。周至县为20个生态村配备了垃圾清运车、垃圾箱,建立了简易垃圾填埋场,做到了日产日清。户县积极开展村组垃圾处理示范活动。长安区上王村每天下午专门将农家乐产生的废弃物收集起来运送到区上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并建有村上的污水处理设施。阎良区垃圾资源化处理厂拥有20多项发明专利,采取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仿生实时处理技术,经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的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化处理快速生产线,每天可处理200吨生活垃圾。

(五)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始启动。

(六)土壤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过量使用化肥、农药,使得土壤养分比例失调,土壤有机质、钾和微量元素严重失调,土壤理性化性质恶化,稳定性差,肥力下降。过度使用农药,不但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而且污染环境。非降解农膜碎片进入土壤后,会严重改变土壤物理性质,影响土壤透气性,阻碍农作物吸收和根系生长,导致减产。我市加强对农业用地的环境监测和评估,通过技术、工程等多种手段,积极防治土壤污染。XX年,灞桥区就开展了土壤测土配方工作。周至县以科学施肥为指导,大力推行测土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农田氮、磷流失,积极鼓励使用有机肥,发展绿肥种植。目前已完成61万亩测土配方工作,为建立一批农药减量控制示范区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提供了保证。高陵县加大了对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的检查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剧毒农药,净化农药市场。

(七)新农村大气污染和工业企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我市加大了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力度,取缔了一些碎石和大加工企业,捣毁了一些废旧塑料加工点,建立了联合整治扬尘污染的工作机制及空气质量预警机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强化了对城镇工地及渣土拉运车辆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现了未出现一起着火点的可喜成绩,秋季秸秆焚烧工作也取得好成绩,10月份良好空气质量比去年多2天。涉农区县积极推广玉米硬茬播种、旋耕灭茬播种、秸秆捡拾打捆和秸秆粉碎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为禁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蓝田县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饲料、秸秆草编等综合利用措施。阎良区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技术、秸秆气化技术,武屯镇三合村、红丰村秸秆青贮率达到90%,完成秸秆气化技术近XX户。同时,加大了新农村工业企业和造纸企业治理监管力度,使新农村老百姓呼吸的空气更清新,居住的环境更舒适。

农村法律咨询报告范文【推荐6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