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深度报告范文 篇一
中国与美国贸易战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国际贸易战是国际关系中的重要议题,近年来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战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将探讨中国与美国贸易战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首先,中国与美国贸易战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两国之间的贸易战导致了贸易壁垒的提高,关税的增加以及贸易规则的调整,使得全球贸易环境变得不确定和动荡。这种不确定性对全球经济增长产生了负面影响,投资者信心下降,市场波动加剧。同时,贸易战还导致了全球供应链的重塑和重组,对世界各国的制造业和出口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次,中国与美国贸易战引发了国际社会对保护主义的担忧。贸易战的爆发使得国际社会开始重新审视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价值和利益。一些国家开始采取更加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试图保护本国产业免受贸易战的冲击。这种保护主义的倾向可能导致贸易壁垒的增加,限制国际贸易的自由和发展,进一步加剧全球经济的不稳定。
此外,中国与美国贸易战还对国际治理体系产生了影响。贸易战的爆发暴露了国际贸易规则和机构的不足,国际社会开始对国际贸易规则和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和改革。中国和一些新兴经济体也开始提出改革国际贸易规则和机构的建议,试图在贸易战中维护自身利益和权益。这种变革可能导致国际治理体系的调整和重构,对国际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中国与美国贸易战对国际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贸易战影响了全球经济的增长和稳定,引发了国际社会对保护主义的担忧,并对国际治理体系产生了冲击。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各国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全球经济的稳定发展。
国际关系深度报告范文 篇二
中国与非洲合作的国际关系分析
中国与非洲合作是当前国际关系中的重要议题之一。本文将分析中国与非洲合作对国际关系的影响。
首先,中国与非洲合作促进了双方的经济发展。中国作为非洲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通过投资和贸易合作,帮助非洲国家推动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的投资和援助项目在非洲大陆建设了基础设施,提升了非洲国家的生产能力和竞争力。这种合作对非洲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为中国提供了更多的市场和资源,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其次,中国与非洲合作加强了双方的政治互信。中国长期以来秉持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尊重非洲国家的主权和独立,不干涉其内政。这种坚持使得中国与非洲国家之间建立了牢固的政治互信,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中国在非洲一直积极参与和平进程和冲突解决,为非洲的和平与稳定做出了贡献。这种支持和合作有助于提升中国在非洲的形象和地位,增加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
此外,中国与非洲合作也对国际关系格局产生了影响。中国与非洲的合作突破了传统的北方-南方合作模式,构建了南南合作的新模式。这种新模式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中国积极推动南南合作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多的发言权和利益。这种合作对改变国际体系中的不平等现象和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中国与非洲合作对国际关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合作促进了双方的经济发展,增强了政治互信,并对国际关系格局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中国与非洲的合作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和平等的国际秩序,促进全球的繁荣与发展。
国际关系深度报告范文 篇三
摘要:黑龙江流域的跨境水污染问题促使中俄两国加快在该方面的合作,但是,随着该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对水资源的利用,目前以高层定期会晤为主体的合作机制已不能满足两国合作治理水污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需求。
国际河流水资源是跨境共享资源,当前两国在处理跨境水污染问题时,主要面临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中方在污染事件处理中相对被动;缺乏全方位流域保护的整体规划;缺乏操作层面的地方合作机制;缺少市场机制的引入。
两国在该流域的政府间合作是主要合作模式,应该根据中俄两国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政府管理体制的现实特点构建合作治理机制,既要符合两国合作的现实条件,也要面向未来,构建开放、有弹性的合作机制。
研究认为,两国应积极面对问题,克服跨境水污染治理的困境,基于跨境水污染防治的区域合作治理框架,以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及其他合作战略为指导,以政府间合作为主,以市场、公众参与为辅,从战略、管理、技术三个层面构建多层次合作机制,逐步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模式。
关键词 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多层合作机制;区域合作治理
中图分类号 X5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3)09-0121-07
黑龙江流域曾多次发生大小不同的跨境水污染事件,作为中俄两国的界河,黑龙江流域的跨境水污染问题不仅影响区域内的社会经济稳定,而且牵动中俄两国的国际政治与外交关系。作为一种国家之间的区域公共治理问题,黑龙江流域的跨境水污染需要中俄两国积极探索构建稳定的合作机制。国际上跨境河流的水污染防治越来越趋向于跨国合作治理,但不同跨境河流之间的差异性及国家之间的差异性都很大,因此,必须根据实际状况寻求解决合作之道。黑龙江流域水污染合作治理是一种典型的两国间合作治理,中俄之间比较稳定的国际关系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该流域水资源与环境管理合作基础,使得中俄两国之间有必要也有可能构建比较稳定的、战略性的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多层合作机制。
1 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的现状及面对的合作困境
流域跨境水污染是跨境河流的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由于流域的整体性和水体的流动性,从而造成了边境两边水质的恶化。跨境水污染是典型的公共问题,所产生的影响会由于处理不当而形成跨国境的区域公共危机,因此,两国政府必须合作应对此类公共危机。2005年的吉林石化爆炸事件反映出中国和俄罗斯目前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实际合作是非常缺乏的,虽然1994年两国政府签署了《_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环境保护合作协定》,但也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水污染权责规定,使得两国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合作没有真正的法律依据,此次跨境水污染事件大大推进了两国之间的水污染防治的合作。
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现状与问题
中俄界河黑龙江在两国边境经济发展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总体而言黑龙江水质尚好,污染仅限于局部地区,并未形成流域性污染[1]。但是,随着流域内外经济开发加快,水环境问题已逐步成为影响两国关系潜在的不稳定因素[2]。
在1996年中俄两国建立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基础上,两国成立了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统管双方在经济、贸易、科技、能源、运输、核能等重要领域的一系列合作,其中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环保分委会主要负责两国在环保领域的合作。目前为止,已举行到第七次分委会会议,并且成立了污染防治和环境灾害应急联络、跨界水体水质监测与保护、跨界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3个工作组,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中俄两国边境地区跨界水体水质继续保持稳定,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自2005年_事件爆发后,中俄双方高度重视对水质的监测工作,2006年5月,两国签署了《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计划》,于2007年成立中俄跨界水体水质监测与保护工作组,双方签定了《2007年度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实施方案》,在5个跨界水体的9个断面进行为期5年、每年五、七、九月3次的联合监测。目前为止,中俄已创建一套足够灵活的并拥有反馈的有效监测系统。
在黑龙江流域保护的其他方面,如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航道管理等,也达成了一系列保护条例,如《_和俄罗斯联邦候鸟及其栖息地保护协议》、《中俄蒙关于达乌尔国际自然保护区协议》、《中俄界河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合作备忘录》等。
但是,在现有的黑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双方政府还没有为跨国合作提供一套完整的制度框架,地区之间的合作缺乏制度依据,也缺乏有效的议事程序和争端解决办法;并且现有的合作关系不是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导致流域内的地区合作缺乏经济动力。
目前,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中主要存在这样一些问题:
(1)中方在污染事件处理中相对被动。1996年,中俄两国建立了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以此为指导,中方在污染事件的处理上充分履行了义务,但由于上下游的区域位置及与周边邻国的关系原因,使得中方在面对污染事件时并不占优势。例如在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一方面,中方及时向俄方通报信息并提供活性炭等援助,在治理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另一方面,俄方提出索赔,日本此时也加入进来,想借机提升其在东北亚的影响力,使得中方在处理此次事件中变得比较被动。
(2)缺乏全方位流域保护的整体规划。中俄双方充分吸取了05年松花江事件的经验教训,05年之后大力发展在水质监测方面的合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黑龙江流域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在资源开发、污染控制、流域生态圈保护等方面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就目前的合作领域的广度及深度看来,在其他方面仍需下大力气。
(3)缺乏操作层面的地方合作机制。中俄政府在战略层面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并成立了部长级会晤机制,但是两国的地方政府间、区域间的合作并没有实质上开展起来,使得协议中的内容难以落到实处,主要职责、权力和义务等没有明确规定,致使出现水污染事件时易互相推卸责任。
(4)缺少市场机制的引入。中俄双方的合作主要是建立在由上至下的政治协议之上,主要是政府部门参与其中,对于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始终没有有效引入市场运作机制,一方面,由于缺少企业资金的支持,巨额的治理费用使政府压力颇大;另一方面,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大多项目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的合作困境
虽然中俄两国政府已经开展了不少合作,但现阶段跨境水污染治理合作的主要特点是就事论事,主要表现在对具体问题的处理、对具体事件的沟通与协调,而系统性的合作仍然缺乏,说明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合作困境。
第一,随着经济发展,跨境水污染所形成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将日益突出。农业、工业是主要的污染源及受害者,水污染造成的农业损失占第一位、其次是工业,其比例远大于其他部分。黑龙江流域是传统的工业基地也是重要的农作物产地,应加强两国政府间合作,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起来考虑,才能较好地解决环境与发展的协调问题。
第二,跨境水污染问题与两国在该区域的经济利益竞争交织在一起。中俄双方在该区域经济开发加大了对水资源的利用,而相应的保护措施及跨境水资源的资源利用缺乏跨境的流域统一规划,由此造成跨境水污染问题与区域经济利益竞争交织在一起。
第三,中俄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行政和技术上的差异性造成流域治理的困难。水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具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但对于水污染的防治却存在行政边界分割。在2005年的松花江事件中污染面随着河流流向从而影响至俄罗斯,在两国之间治理差异性就突显出来,这种差异性导致在污染发生时无法及时有效的采取行动。
第四,黑龙江作为中俄两国界河,跨境水污染影响易政治化。以2005年的松花江流域污染事件为例,虽然水污染面扩散形成的跨境影响及其处理是中俄两国之间的事务,但来自周边国家一些力量也试图介入,如来自日本的力量利用此次事件强调其在东北亚地区的影响。
显然,这些合作困境有些是国际河流所共有的问题,有些则是黑龙江作为界河以及在该区域环境中而特有的问题,国家之间的合作需要逐步超越应对事件的阶段,向系统和有序的合作演变。
2 黑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多层合作的治理框架 国际河流水资源作为跨境共享资源,水污染危机作为跨境的公共危机,跨境水污染防治除了国家之间政治与外交层面的合作之外,还有赖于构建多层次的区域合作治理机制及其有效性。但是,国家之间的水资源区域合作治理不同于一般国内的跨行政边界合作治理,具有自己的复杂性。黑龙江流域的中俄水资源管理及其行政体系有自己的特点和差异性,在水污染防治中必须根据现实体制条件合理地架构合作机制;该流域在现阶段的市场及社会多元参与并不发达,长期角度看,市场与社会参与是一个发展方向,所以合作机制的构建必须考虑层次性和弹性。
现有水污染防治政府间合作的局限性
目前,中俄两国的环保工作是在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环保分委会框架内开展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处于最高地位,统领着环保分委会,从整个系统来看,两国的环保合作属于“政府导向型”,也就是说两国政府在环保合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是合作的主体。高层会晤机制成为中俄两国水污染合作的基石与推动力,但是如何正确理解和切实执行最高决策机制做出的决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具体层面还要建立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环保委员会,而各环保委员会本身的建立与运行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工程,其所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广,运作起来就比较复杂。虽然总理定期会晤本身多年来得以按期举行,但为落实总理定期会晤所制定的方案,其所属的各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却参差不齐,效果也有很大差别。
两国之间的水污染纠纷和矛盾也缺乏有效的事后调节和解决机制。国际上对于各国水污染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行的办法是按照市场管理原则或国际惯例制度加以仲裁解决。但是,一直以来推动中俄两国水污染合作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政府部门,水污染防治事后的合作机制难以依赖中俄高层的会晤机制,必须要有具体执行层面的合作机制,同时也可引入必要的市场动力和推动机制。
所以,仅以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为指导的高层合作已不能满足两国合作治理水污染面对的多样的、复杂的日常性问题,针对不同层面的合作问题和特点建立多层次的合作机制来解决跨境环境保护问题,显得至关重要。中俄两国间高层合作为两国多层和多元主体的合作提供的战略基础,应发挥该区域地方政府和相关社会组织的作用,在制度上寻求达成进一步合作协议[3]。
水污染防治的多层合作治理框架
中俄两个大国历来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上一直是政府占主导地位,由上至下的进行管理。但是,目前随着大量的非政府形态的第三部门的兴起以及黑龙江跨境治理中专业和技术上需求的多元化,单一的政治强制力已不足以应对复杂和变化的现实。对于黑龙江跨境水污染防治而言,多层次合作机制的构建可以以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为指导,在其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层级,引入市场和公众,以政府间战略合作为主、市场公众参与为辅,为各主体间的合作提供制度性保证。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运作机制化主要内容包括:①高层定期政治会晤制度;②双方合作协调和指导制度;③国际磋商制度;④民间交往制度,等。据此,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的多层合作机制可以根据其中所需要沟通、协调的政治关系、管理关系、技术关系分为三个层面(见图1):一是战略层面的合作,二是管理层面的合作,三是技术层面的合作。
在战略层面,需在两国间政治合作共识基础上建立该流域涉及区域范围内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相协调的合作机制,主要包括流域开发战略规划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主要解决跨境水资源管理的战略性问题。在管理层面,需建立相关各政府部门之间的约束、协商、反馈机制,主要包括组织协调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沟通反馈机制、市场监管机制,主要解决跨境水资源管理的制度性沟通、协调问题。在技术层面,需要就跨境水污染的监测、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流域水生态等方面涉及到的技术标准和技术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
三个层次的合作机制目标一致,但各自的重点不同,构成跨境水污染防治的合作机制体系。治理问题专家皮埃尔?卡蓝默认为,为了保证治理主体能够成为一个整体形式的主体,就应优先突出共同目标和共同标准[4]。因此,在整个体系中,战略层首先明确共同目标,制定总体规划,战略层制定的规划为管理层及技术层提供指导原则,管理层解决沟通与协调的组织和制度问题,技术层解决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方法问题,管理层和技术层是实现战略规划的保证。
3 黑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多层合作机制的内容
战略层面的合作机制
战略层面的参与主体为两国政府,其目的是基于共同面临的公共事务问题和经济发展问题,依据一定的战略规划,将资源在地区之间重新分配组合,以便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5]。现代公共治理中认为府际管理是改善政府间关系的一种新型思维框架,代表着以合作为基础的互惠的政府关系模型[6]。政府间关系包括纵向的_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地方各级政府间关系和横向的各地区政府间的关系”[7]。对于国际河流而言,政府间的合作就是以两国政府之间纵横的管理关系为基础,建立统一的战略规划,为管理和技术层面提供政策指导。
共同编制流域开发战略规划
共同利益是中俄区域合作开发的基础,而在国家间的各种利益关系中,一般来说经济利益占据基础地位,政治关系往往以经济实力作为支撑,而经济关系的变化也可上升为政治层面,或者导致地缘政治的变化。两国在黑龙江流域地区都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资源能源重要产区,因此这一地区有强烈的共同开发需要。流域开发是一种以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主体的资源开发经济[8],中俄两国企业及开发单位在黑龙江流域水资源开发中的公平竞争、协同合作乃至于实现共同开发,符合两国在该区域的发展战略,两国担负起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实施全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中俄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及国内政策环境为界河开发创造了良好的机遇:2008年1月29日,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了《_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水的协定》;2008年10月28日发布的《中俄总理第十三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表示,两国将加强在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水方面的合作[9];2009年9月23日,中俄两国元首批准了《_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10],从8个方面开展合作。
目前的合作主要是从海陆联运及水电开发着手,黑龙江流域要实现可持续的流域开发,需根据黑龙江流域资源、生态和环境状况,充分发挥流域能源、矿产、农牧产品资源等开发优势,努力克服流域开发的不利因素。通过流域开发,把两国交界地带的区域经济转化为流域经济,即以黑龙江干流为主体,把松花江、额尔古纳河、乌苏尔江、兴凯湖等相关区域纳入黑龙江流域,从整个流域规划的角度,规范、协调两国在该流域的社会经济活动和空间布局,指导两各国的社会经济开发活动,实现流域综合开发,以流域开发推动边境地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共同编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在《规划纲要》提出的八项合作中,也包括中俄环保领域的合作,其中特别强调了黑龙江省政府和阿穆尔州政府的合作,主要有:保护跨境水体合作;在双方法律框架内交换环保领域技术;环境监控技术方法领域的交换;交换有关发展边境地区居民环境教育体系的信息;每年举行环保问题的联合研讨会;开展联合行动,保护跨境地区生态多样性,就建立跨境特别自然保护区交换意见。
1996年修订的《_水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据”。同时,对于我国而言“十二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许多环境上不可持续的突出问题。因此在战略层面,中俄两国政府开展水污染防治规划方面的合作有着现实意义,可以以《规划纲要》的内容为指导,进行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流域合作,为管理层面及技术层面的合作提供规划指导,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加强对公众环保意识的培养、教育以及环保技术的交流与开发,并辅以完善的法律制度明确其合法性。若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跨区域环境的合作治理就难以继续。
管理层面的合作机制
管理层面的政府间合作机制构建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战略合作决策的落实,建立一个平稳有序的运作执行机制。跨境水污染防治的合作治理在管理层面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包括利益协调、激励与约束、沟通与信息披露、市场运作的引导和管理等,合作的程序化、制度化是发展的基本方向。
构建协调的组织机制,提高跨境协同管理水平
跨境协调的核心在于利益协调,跨境水资源利益协调涉及到两类主要利益,一是水资源利益,包括资源的使用及损害,二是水资源开发的经济利益。从目前我国黑龙江流域的管理机构设置来看,管理机构大多是水利单位,关注的是水资源公共利益,经济活动及经济利益的管理首先在地方政府。因此,两国之间的管理层面合作要考虑两类利益的协调,可以借鉴国外流域治理的成功模式,采取以两国对这两类利益的管理机构为主的流域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跨境协调。
“流域联席会议”可以作为两国政府间的协调组织机制,在战略协调的指导下落实在流域管理层面开展工作,主要就流域内产生的跨境水污染问题或其他跨境问题进行具体的协商和应对,对经济利益协调和水资源公共利益协调提出解决方案。在现阶段两国还难以就流域共同开发与保护形成共同治理的情况下,“流域联席会议”对利益的协调可以及时面对现实问题,防止问题上升到政治层面。当然,现实中还可以设立顾问专家组或类似的技术咨询机制支持两国的协调工作。
构建激励约束机制,解决责任分担和损害赔偿
对黑龙江流域进行有效治理的关键在于治理机制能够有效约束不同参与者的行为[11],在多层合作机制中,参与者涉及到两国政府、市场、第三方机构以及公众,要对众多的参与者进行严格明确的奖惩约束的制度安排。在两国之间这种激励约束会比较困难,需要两国之间的协调,一方面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合作规则来实现。
两国在法律上的协调既需要按照国际上普遍适用的争端处理程序,也需要对两国法律体系的差异性采取法律上的协商。如果两国在相关法律和争议处理上达不成协议,那么必然对水污染防治及补偿缺乏有力的约束,会进一步对两国关系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国际关系深度报告范文 篇四
1980年代以来,中国和世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1方面,国际体系由两极变成了单极,由此颠覆了整个国际体系的结构,带来了崭新的国际格局;1方面,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与时俱进,全面嬗变。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外交面临全面审视、重新构筑其指导思想即外交哲学的巨大挑战: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当前这个变化中的世界?我们又应当如何与这个世界打交道?
新时期中国外交哲学于1990年代初_104大前后初具雏形,经过10多年的辩论、反思、丰富、完善,到本世纪初106大前后臻于成熟。及至2005年,_主席在4月亚非峰会上首次提出,又于10月在_上全面阐述的「和谐世界外交理念,对现阶段中国外交哲学和国际战略做了纲领式的总结。根据_104大以来各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和1年多以来公开发表的相关政府文件、领导人讲话、官方媒体文章以及学界言论[1],以「和谐世界为旗帜的新时期中国外交哲学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首先,在对当前国际社会实然状况的判断方面,「和谐世界外交哲学认为「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给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有利条件,「要和平、促发展、谋合作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其次,在国际社会应然状况的理念方面,「和谐世界外交哲学提出了以政治上平等、民主、法制,安全上互信、对话、合作,经济上互利、共赢,文化和社会制度上多样、包容为主要特征的理想模式或者说追求目标。最后,在中国外交的行动纲领方面,「和谐世界外交哲学提出了「顺应历史潮流,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积极促进世界多极化,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构建和谐世界的努力方向。
熟悉近代国际关系史和国际关系理论文献的人1眼就可以看出,新时期中国外交哲学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人类利益、「持久和平、「普遍繁荣、「共同安全等等都是1战后盛极1时的理想主义思潮的标志性关键词。然而,这些美好的愿望、崇高的理想不久便在国联失败、2战爆发等严酷现实面前破灭,理想主义思潮也很快偃旗息鼓。冷战的结束曾经带给世界1线希望,国际社会期冀在没有大国对抗的形势下可以重建和平、公正的世界秩序。尤其是1991年的海湾战争,令相当1部分理想主义/自由主义者们庆幸人类追求了近1个世纪而不可得的「集体安全原则终获实现。可是,随之而来的单边主义强权政治却让这1前景又1次成了转瞬即逝的海市蜃楼。理想主义这次短暂的复燃,除了给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自由主义思潮注入了新的活力并引发了建构主义的兴起外,在中国以外的各国外交思想与实践中并未留下多少痕迹。
在世界各国都遭遇冷淡的理想主义复燃为甚么唯独在中国成了气?这当然离不开中国的特殊国情,其中两个因素是主要的:其1,到1980年代重新恢复为止,本来就未曾充分发展的中国国际关系学已经中断了310年,刚起步的国际关系/外交政策学界尚欠成熟,才会重新祭起在国际学界早有定论的理想主义亡灵,将其奉为至宝;其2,也是更重要的,中国当时正处在与「世界革命外交路线决裂的意识形态转型期,对过去几10年盛行的「斗争哲学、「革命路线深恶痛绝的知识/政策精英很容易矫枉过正,才会敞开胸怀毫无保留地拥抱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大同、「中庸、「和为贵等理念1拍即合的理想主义立场。
中国外交在新时期外交哲学的指引下取得了1定的成绩。中国从1980年代末的极度孤立中艰难走出,直到今天与世界各国普遍改善了关系,在全世界特别是周边国家享有较好的口碑,尤其在很大程度上成功化解了「_所引起的不必要忧虑。这些与中国外交高举和平发展旗帜、奉行忍让合作、亲善睦邻政策是分不开的。然而,在肯定新时期外交哲学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其问题所在。其1是中国外交哲学中的理想主义成分脱离了当前的国际现实,也违背了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主要是现实主义)早已确立的1些基本规律,引起国人对国际政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乃至滋生和平麻痹思想,造成国家安全隐患;其2是对和平、合作的过份强调导致中国外交实践在1些问题上不能理直气壮地为维护国家利益和主持国际正义而斗争,导致中国国家利益和国际声望受损;最后,中国外交宣传说辞(diplomaticrhetoric)对1些完全脱离现实的理想主义信念的强调,使自己处于言行不1、自相矛盾的窘境,反而引起别国的猜疑。在国内有关文献中,支持、论证新时期中国外交哲学和赞扬中国外交成就的著述车载斗量,而对其进行实事求是的批评检讨之作却寥若晨星。有鉴于此,本文将不再为前者锦上添花,而将重点放在探讨新时期外交哲学的偏向和缺失方面。
「和谐世界是继「和谐社会之后提出的。有人认为,这只是把国内社会发展的目标运用到国际社会的扩展。然而,问题恰恰就出在国内国际的差别上面。如所周知,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有本质的差别,那就是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不像国内社会,国际社会不存在垄断合法暴力使用权的中央权威——政府,也不存在以合法强制力为后盾的可执行法律。尽管有国际组织和国际法的种种粉饰,我们所处的国际社会从本质上说仍是1个丛林世界,其中各国的利益、安全乃至生存得不到法律秩序的保护,弱肉强食仍然是通行的生存法则,权力/实力(power)成为决定1切国家之命运的「国际政治通货,也因此成为各国追求的国家利益的定义要素(摩根索[HansMorgenthau]语)。
政治学理论告诉我们,政治就是「对价值的权威性分配[2],或者说是以权力对利益进行分配。权力则是影响乃至控制他人行为的能力,或者更直白地说是「让别人去做本来不愿做的事[3]的能力。可见,政治关系中1方权力的增长必然意味着对方权力的削弱。权力的这种相对性质决定了1切政治博弈都是0和游戏,其中1方所得必为另1方所失;同时也决定了追求权力的世界各国(特别是大国)之间的利益(特别是政治利益)在本质上必然冲突,不可能共赢,也不可能真正和谐。
在国际政治现实中,国家间的利益和国际事务的决定权都是按照国家权力/实力分配的。只要权力/实力是决定1切的诉求手段,拥有不同权力/实力的国家就不会有真正的平等,而国际事务也不可能按1国1票的民主原则去裁决。现行国际法和国际准则所说的「国家无论大小1律平等是指主权平等,并非政治权利平等。在政治权利特别是对世界事务的发言权上,大国、强国和小国、弱国不可能也不应该平等。联合国_常任理事国所享受的大国特权,尤其是1票否决的特权,就体现出国际社会对这种等级制度和非民主决策程序的认可。事实上,这种制度安排本身就是权力政治的明确体现。面对这样的国际现实去提倡「国际关系民主化未免过于空想。
在无政府状态下,当1个国家的安全以至生存受到威胁时,说到底,除了自身以外没有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可被指望提供可靠的救助,国际社会因此被称为「自助体系(self-helpsystem)。在自助体系中,1国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的增强意味着其它国家安全的自动削弱。这里的「自动削弱与实力增强国家的意图或动机无关。这样,1国如果坐视其它国家实力增长,就会危及本国安全;如果提升本国实力,同样会被别国视为安全隐患而做出相同反应,各国由此陷入竞相升级的军备竞赛中去,这就是国际关中著名的「安全两难。「安全两难不可能通过「建立互信而消弭,因为在无政府的结构制约下,缺乏强制保证的「诚信没有任何意义,背信弃义的例子在国际关系史上比比皆是。把国家安全寄托在别国的「善意上不啻自取灭亡,也正因为如此,在事关国家生死存亡而且1旦失误不再有第2次机会的国家安全问题上,没有国家敢依赖「互信而放弃加强军备,因为风险实在太高、赌注实在太大。只要国际无政府状态不变,想靠「互信解决国际安全问题是不现实的。
如果说国家之间在政治上利益必然冲突、在安全上必然相互戒备,那么至少在经济上可以互利共赢吧?的确,以财富定义的经济利益与以权力定义的政治利益不同,有其绝对价值而非只存在于相对关系之中。从单纯经济学角度出发,拥有不同比较优势的各国进行国际合作,实现全球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有可能实现对各方都有益处的互利共赢游戏。然而现实世界中从来就没有单纯经济性质的经济问题。从政治角度看,问题就不那么简单,还存在相对收益的问题:在国际经济合作中获益相对较少的1方担心获益较多的1方的国力增长较快,造成本国在权力博弈中的地位遭到削弱。这种对相对收益不平衡的担忧便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1大障碍。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能够互利共赢,国际经济合作就1定能实现。近年来中国企业在西方特别是美国进行企业并购,遭遇这些国家设置的种种政治屏障,就是很有说服力的证据。
经济合作有可能互利共赢并不等于1定互利共赢。事实上,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北方的富国强国往往利用自己的实力优势将损人利己的不公平交易强加于南方的穷国弱国,以此继续扩大国际贫富差别,又用扩大了的实力优势谋取更加不公平的贸易条件,如此恶性循环,造成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愈陷愈深的发展困境。即使有些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经济合作赢得了发展的机会,那也往往是以国家主权、经济安全、环境安全、劳工福利等方面付出高昂代价换取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经济合作只是有关各国利益交换的权宜之计,并不必然导致国际关系的和谐。同样的道理,被自由主义/建构主义者当作世界和平希望的相互依赖其实也是1柄双刃剑,紧密的经济联系可以让有关各方利益交织,休戚相关、得失与共,却也可以带来利害冲突甚至激烈争端。在相互依赖和经济全球化的认识上普遍存在两个误区:1是以为这是近2、310年来出现的1种新现象,2是认为它会导致世界和平。历史告诉我们,两者都是错觉。正如国关理论大师沃尔兹()指出,当今世界以贸易和海外投资占世界生产总额比例衡量的相互依赖/全球化程度并未超出1次大战前的水平,而尽管那时的理想主义者也以同样的热情欢呼世界经济1体化将为世界带来持久和平,结果却恰恰相反[4]。把世界和平乃至和谐的希望寄托在国际经济合作、相互依赖、1体化、全球化上是不可靠的,把这些国际经济进程不加区分地作为政策目标去推动也未免失之盲目。
中国新时期外交哲学的理想主义倾向不仅表现在对国际体系属性的理解和对国际关系规范的应然设定上,而且表现在对当前国际形势的实然判断上。通过理想主义的乐观视角产生的这些判断与现实世界存在很大差距。关于多极世界或世界多极化的判断就是1例。10余年来,中国学界对世界的极数问题进行了冗长而不得要领的争论,却始终未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事实上,冷战结束后美国成为仅存的超级大国,国际体系由两极变为单极。这1判断的论据很简单:当今世界上没有1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可以制衡最大的霸权国美国,而且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也不会有这样1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出现。所谓「制衡就是能够在重大实质问题上以实力为后盾影响甚至改变霸权国的决定。以此作为衡量国际政治极数的唯1标准是因为它反映出国际力量对比的本质,是研究极数这个问题的本来意义所在。国际实力分布决定国际体系结构,国际体系结构决定国际政治的结果,有单极结构就注定有霸权秩序,对此不能抱有任何幻想。国内政学两界热衷谈论的多极世界和多极化纯属幻觉,而「1超多强的提法虽然可以说比较符合实际,却错失了事物的本质,有误导之弊。事实上,单极就是单极,除非有联盟制衡出现(而这在当前世界极少可能),否则「多强在「1超面前只能是无效数字,改变不了单极世界的本质特征。
对多极和多极化也存有两个认识误区,其1是多极世界比单极世界太平,其2是多极化可以是政策推动的结果。事实上,多极均势远不如单极或两极结构来得稳定,两次世界大战就是在多极结构下爆发的;而失去均势的多极世界中的动荡和混乱足可匹敌霸权秩序下的诸多弊病。另1方面,多极化作为国际实力分布的变化只能是次等大国实力增长的自然结果,而不可能是政策推动的结果,除非与其它强国结成政治—军事同盟,而这与中国外交的既定方针相悖。当前的霸权秩序是我们无法改变的现实,不管喜欢与否都必须面对,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应对霸权,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或把精力浪费在谈论毫无现实意义的多极世界上。
国际关系深度报告范文 篇五
“天下”一词,在儒家思想体系里有多种涵义,可以指涵盖四夷与华夏的抽象地理空间,也可以作为维持世界顺利运转的文化概念与秩序原理。清帝国是传统皇权的最后一个王朝,对“天下秩序”的经典诠释最为成熟,也有足够的国力实践“天下秩序”的运作,使清帝国兼容并蓄,建立一个多民族的大帝国,也能透过“宾礼体制”规范周边部族国家的政治关系与经济交换,建立稳定的东亚世界秩序。
近代以来,伴随西方国家逐步侵逼,清帝国国力日衰,依赖清帝国的属藩相继沦为帝国主义国家的殖民地,清政府维持“天下秩序”的努力终究徒劳,有必要接受以国际法为主的“条约体系”,放弃以天子为秩序顶点的“天下秩序”。不过,“天下秩序”虽不再以政治制度的形式存在,但仍留存在当代中国的政治文化中,例如等差位阶的名分概念仍反映在新中国外交政策,而2012年的“中国梦”与2013年的“一带一路”政策正是“天下秩序”的新形态,立足于此,本文旨在勾勒清代至今“天下秩序”的历史演变,进而寻找“天下秩序”在当代发展的可能路径。
何谓天下秩序观? 马嘎尔尼使团画师眼中的晚清中国
传统中国朝贡体系的伦理观与秩序观,可称为“天下秩序”或“华夷秩序”或“中华世界秩序原理”。“天下”一词首见于《尚书》,一开始《尚书》只笼统地使用“天下”、“四海”、“畿服”等概念,对“天下”一词并未有明确的解释。[1]战国时期编成的《周礼》提出了“九服”的概念,不但明确了邦国的对象、范围及功用,更具体提出了“畿服”、“朝觐”、“进贡”等概念,甚至规定了各邦国范围、朝觐时间及贡物类别等义务。[2]根据《周礼》的解释,可知“天下”是抽象的政治空间,天子的职责即在维护天下的秩序安定,使天下能为人民的合理生存领域。[3]有了“天下”这个抽象概念后,战国时期的学者们也结合了“天命观”,一面为统治者建立与上天的道德联系:即统治者有德,上天赋予其统治天下的权力,即为“天命”;若统治者失德,上天的意志将移转,使另一位有德者获得“天命”,保证政治秩序能在道德的基础上顺利运作,统治者也能得到其绝对权威的正当性资源。[4]获得天命认可的天子,有权力处理诸侯与四夷之间的关系,分配诸侯之间的权力与领地,并要求各地诸侯效忠天子,付出不同程度的义务,即“天下秩序”。[5]
天子所在的“王畿”与诸侯、四夷所在的“九服”共同构成“天下”的政治空间,由天子所在的“畿”为核心,各诸侯、蛮夷所在的“服”环绕于外,由核心向边缘延伸,层层外推。“九服”最为外围的夷服、镇服、藩服,合并称为“蕃国”,正是承认在“华夏”之外地区,尚有周天子管辖不及的“蛮夷”。[6]作为中国周边诸国与其他部族,概称为四方、或四夷、或四裔。四裔的“裔”字本义是衣服的边缘,即是身体之外、最为末端的地方,后延伸其意为边远之处,具有多元的、边缘的、外围的下位概念,被视为不服天子统治的“他者”。相对东西南北四裔,也相对于内外之间而言,中国的“中”字是作为世界中心的支配者身份,使中国作为唯一的、中心的、中立的上位概念,是膺服天子统治的“我者”。换言之,“天下秩序”的理想型态是多重的同心圆结构,而不同层次的人民则与“天子”维持不同层次的政教关系,并因天子对其控制力度的强弱,再分为接受天子统治的“化内”与不接受天子统治的“化外”。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体现的三种秩序,即天子与官僚的君臣秩序、天子与地方郡县的大一统秩序、天子与四夷的天下秩序。
经过历代儒家学者的理论建构,“天下秩序”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观,其中的“天命观”作为皇权的正当性基础,而“华夷观”是中国历代_对外交往的基本原则,朝贡行为则是“天下秩序”中各方伦理关系的实践,[7]而“天下”也成为“华”与“夷”共同组成的中华世界。儒家学者判别“华”、“夷”的标准,即是否接受中国的礼制、服章,并以“礼”为核心价值的儒家文化,作为华夷界限的标准。[8]对此,华、夷是互变的机制(mechanism),居于“化外”的蛮夷只要得到教化,便可转为“化内”的华夏,就有得“天命”的资格,与汉人相争天下,入主中国。[9]在“华夷观”影响之下,传统中国对外体制主要采朝贡体制,形成以天子独尊的原则,并透过封禅祭天、汾阴祀地、在都城建天坛、地坛、日坛、月坛祭祀等形式,不断强化皇帝作为“天子”身份的绝对性地位,使“天子”不只是中国的皇帝,也是天下万民之主,遂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天下秩序观。[10]因此,清初大儒顾炎武曾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11]顾炎武认为_兴替是亡国,而士人真正的责任在于维持以“天下秩序”核心的文化共同体,使其存续,用以稳定社会的道德秩序。
“天下秩序”作为皇权正当性的理论解释,中国历代统治者相当重视朝贡体制,不但透过贡使朝贺的仪式,向国内臣民展示天子支配化外之地的权威,并藉由册封之礼,外国统治者建立君臣关系的名分纽带,让中国周边部族国家成为藩属,成为国境的屏障。若有藩属君主不服天子命令者,天子可命其上表谢罪,否则将出兵惩戒。因此,中国历代王朝虽有不同的国力程度、统辖范围、人民数量、族群领导者,但每个王朝却坚持以“中国”自称,并遵从以儒家学说为主的传统政治文化,藉以表明自身是华夏,有资格获得天命,方可作为代表中国的正统_。不过,中国在历史上虽曾居于宗主国、天可汗、大皇帝的地位,但中国对周边诸国实际上没有全面支配的力量,只能透过儒家规范的“礼”划分华夷界限,正如唐代大儒韩愈指出的:“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12]即是以抽象的“礼”作为界限,包容华夏与蛮夷的文化差异性,并致力于儒家文化的传播,使这些周边部族国家无形中接受中国对其政治、经济与文化上的影响。
清初天下秩序观的建立
1644年,闯王李自成攻下北京,明朝崇祯皇帝在煤山缢死。吴三桂与清国摄政王多尔衮达成协议,决定迎清兵入关、与李自成军队决战。但李自成军队崩溃后,大批清国官员拥戴顺治皇帝入北京、即皇帝位,满人就此入主中原。清帝国的建立,再次扰乱以汉族为中华的旧秩序,冲破了夷狄不能入主中原的种族观(首次是元朝的建立)。同样的,对东亚诸国而言,满族统治下的中国不再是“天下”的代表者,“华夷论”也随之出现了多元化的各种论述。[13]
为了破除“华夷之辨”的种族藩篱,清帝透过认同儒家文化的行动,强调夷人有德者也可有天命、得天下,论证清_取代明朝的合法性。[14]等到灭南明、平三藩、收台湾后,康熙皇帝改用怀柔手段,招纳许多学者士人,发起重编许多儒家经典的文化工程,并趁机修改这些儒家经典的内容,以“外藩”或“藩部”替代“夷狄”的字句,间接达到模糊华夷之分的目的。[15]除了儒家经典的改写之外,清政府也注意到史书的编写,避免在记事上使用蛮夷等字眼。例如,统计《明实录》与《清实录》对异民族名词的使用上,《清实录》基本上不用“夷狄”、“蛮夷”,避免触动士人对“华夷之辨”的汉族中心情结。[16]尤其是乾隆朝调整清帝国对外交涉体制后,也随即在《四库全书》与《大清会典》等官方经典调整“夷”的定义,将“四夷”专指未称臣纳贡的洋人或化外之国,并以“中外”取代“华夷”,或将“夷”、“洋”混用,回避汉人对“夷”的多重想象。[17]
在清代前期的几位皇帝之中,雍正皇帝最为看重“华夷之辨”的经典诠释,编写《大义觉迷录》解释“华夷之辨”,用以驳斥吕留良对《春秋》“华夷之辨大于君臣之伦”的解释。[18]在《大义觉迷录》里,雍正皇帝特别强调天命与有德之君的关联性,指出清朝君主在血统上虽是“夷”,但在文化上却认同儒家文化,有能力教化天下百姓,确实为“华”,并将“夷”解释为不尊王者,淡化“夷夏之防”的种族色彩,进而证明满人得天命、取天下的正当性。[19]除了强调清帝得天下的正当性,雍正皇帝还利用儒家经典的“以德服人”、“天命思想”及“王化思想”,驳斥狭隘的种族观念,试图将蒙古、西藏、回部等地区收拢入中华世界帝国。[20]由此可知,对清初诸帝而言,只要用文化来判断华夏、蛮夷,证明清帝获天命、成天子、得天下的正当性基础,便能避开汉人、满人的种族问题,还能强调君臣之伦大于华夷之辨,扩大皇权的控制范围,并让清帝国的边界变得模糊,华夷之间的标准也不再是绝对的血统论,反而有了伸缩的变动空间,清帝国的“边界”也变成相对的文化概念,不再是汉族与非汉族的绝对界线。[21]正因如此,清初诸帝重新建构了“华”、“夷”的判别标准,并借由“宾礼”的朝觐、燕饮、赏赐等仪式,建立以儒家文化为主,并能兼容各部族习惯的多民族帝国。
清代“天下秩序观”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弹性空间与多元兼容的可能性。与明帝国不同的是,清帝国处理周边国家或部落的手腕相当灵活。早在金国时期,努尔哈赤与皇太极一直积极拉拢蒙古各部族,对愿意归降或结盟的蒙古贝勒及其族人给予各种优待条件,并建立蒙古八旗,使满洲共同体的“我群”(we group)概念相对扩大。[22]随后,清政府用武力与恩赏双管齐下,慢慢收拢了中国周边的蒙古、西藏、回部、四川番寺、青海番寺等部族,并考虑到蒙古、西藏、回部等部的特殊地位,调整外藩、藩属、外夷的身份认定,还强调“内外有别”的等差礼秩,回避“华夷之辨”的旧有划分,如此一来,消解了汉人士大夫对“夷夏之防”的紧张感,也让蒙古、西藏等部族视为满洲共同体的一部分,能更有效融入清帝国的统治之下。[23]再从清政府款待外藩王公、藩属国王、贡使的方式,可见其格外优待蒙古王公,不但位阶比同内亲王,高于藩属国王,并在接待仪节上,也凸显蒙古王公的身份不同于一般的臣属,多获清帝亲自举宴、赐酒、赐座的优遇,甚至用家人礼的形式,表现出皇帝与蒙古王公的拟亲属关系,借以表明满蒙一家,争取蒙古王公的支持。[24]
除了外藩诸部能享受特殊待遇之外,清初诸帝对外洋诸国也会考虑敌我力量的强弱,再决定如何处理对方的身份,依其身份来决定款接礼仪。当这些国家弱小,清帝国便要求对方行不对等位阶的“朝贡礼”,建立双方的君臣名分;当这些国家强大,清帝国便采取优待使者、采行对等位阶的“客礼”。[25]因为准噶尔骚扰和_问题,康熙中期的对俄政策已有转变,康熙皇帝与雍正皇帝皆采取对俄亲善的政策,视俄国为敌体之国,优待俄国使者,于是变通俄使觐见的仪式,如俄国国书不再放在黄案上进呈,而由雍正皇帝亲接国书。[26]由此可知,康熙、雍正皇帝视俄国为“与国”,并透过理藩院与俄国枢密院交涉,回避中国皇帝与俄国沙皇的位阶问题,与之订约互市,让俄国不再支持准噶尔。[27]准噶尔澈彻底平定后,乾隆皇帝重新调整对俄关系,要求俄国应遵守“朝贡礼”的规范,并透过关闭边市,迫使俄国签订新的《恰克图条约附款》,[28]坚持中国尊于俄国,不再允许俄国的正式使团赴京谈判,甚至销毁了雍正朝两次遣使俄国报聘的官方记录,掩盖康熙、雍正皇帝曾视俄国为敌体,待以客礼的事实。[29]
从乾隆朝对俄政策的转变,可知清政府不再承认有“与国”的存在,也摒弃了讲求对等位阶的“客礼”,不再是“客礼”与“朝贡礼”并存的弹性路线。当有外洋国家遣使来华,清政府便采取“朝贡礼”的方案,要求这些国家进表文、贡方物,将其使者视为贡使,试着让这些国家接受“朝贡国”的政治身份,成为清朝皇帝的“外臣”。但当清政府鞭长莫及、无法强迫这些外洋国家称臣、进表、纳贡时,便将这些国家视为不受天子教化的“外夷”,断绝与这些国家的政治关系,不再设法将之变为藩属,只允许通商关系,将之归入“互市国”的行列,并借互市制度,作为“朝贡礼”的补充方案,回避外洋诸国是否称臣的难题,为不受“宾礼”约束的国家,预留转圜的空间,[30]这样便不须改动宾礼体制,也将外洋之国归入“天下秩序”之中,解决了“天下秩序”在实施上的缺憾。[31]
天下秩序观的解构
清代前期的“宾礼体制”采取“朝贡礼”与“客礼”并行的方案,可见清帝国对外政策的弹性空间较大,往往先考虑敌我力量的强弱,再决定是否行“朝贡礼”,以彰显君臣名分;或承认为敌体之国,待以“客礼”,对等往来,故有康熙皇帝与雍正皇帝优待俄使的“客礼”案例。但当乾隆皇帝解决北疆问题后,不再需要拉拢俄国,遂摒弃“客礼”,只承认“朝贡礼”是“宾礼体制”的唯一方案,[32]并借“互市制度”,将不愿称臣、进表、纳贡的外洋诸国列为“互市国”,解决外洋诸国不称臣纳贡的问题。从宾礼体制的改动,便能理解乾隆皇帝为何坚持英国使者马嘎尔尼(George Macartney)必须行三跪九叩礼,[33]其根本理由不是虚荣的面子问题,而是乾隆皇帝对“天下秩序”的政治理想与体制设计。过去对马嘎尔尼使节团的交涉失败,多以为中、英两大帝国的“文明碰撞”象征了清帝国的傲慢自大与孤立停滞,但这样的观点多少带有西方中心主义的偏见。事实上,马嘎尔尼与阿美士德使节团经历的觐礼之争,突显的不是中、西文化冲突的问题,也不能怪罪清政府闭关锁国、不愿与其通商贸易,而是中外双方对主权观念和建构权力关系的方式相互竞争、终不兼容的结果。尤其是马嘎尔尼使节团提出的平等往来之要求,实则试图改变以“朝贡礼”为单一方案的“宾礼体制”,就等于挑战乾隆皇帝对“天下秩序”的政治理想与体制设计,英国使节团自然难以遂愿,只能慊慊而去。[34]过了24年后,阿美士德(William Pitt Amherst)使节团同样因觐礼之争,拒绝依照“朝贡礼”方案、向皇帝行礼,使嘉庆皇帝拒绝接见阿美士德,同样命其出京归国。[35]
1840年_战争的失败,迫使清政府签订《江宁条约》,却未能改变清帝国的对外交涉体制。直到咸丰八年(1858),清政府在《天津条约》的约束下,不得不接受“公使驻京”条款,但这些要求中国平等往来的相关条款,不但涉及清帝国对外交涉体制的根本,也会因承认英国、法国作为“与国”的对等地位,间接影响“天下秩序”的正当性基础,自然变成清政府无法接受的难题。为了解决“公使驻京”的难题,大学士桂良与英国特使额尔金在上海多次交涉,额尔金最后妥协外国公使不必长驻北京,但要求英法两国特使在北京换约,遂有后来大沽炮台炮击前往北京换约的英法两国船舰之事,埋下咸丰十年(1860)英法联军进占北京、火烧圆明园的恶果。[36]碍于英法联军的压力,清政府不得不履行“公使驻京”的条款,并成立总理衙门,负责对外交涉事务。咸丰十一年(1861),英、法、俄国公使陆续进驻北京,[37]并根据《中英天津条约》,提出“亲递国书”的要求,但因咸丰皇帝不愿回京、随即崩逝热河,外国公使们未能向咸丰皇帝亲自递交国书,自然也无法讨论清政府对外交涉体制的相关事宜。同治皇帝即位后,总理衙门声明请觐递书之事,须等皇帝亲政后,再行处理,而英国对华政策也改采合作路线,不但不再执着请觐递书问题,还支持恭亲王奕?的执政,帮助清军进剿内乱,间接稳定了清政府的危局,[38]也使清政府开始推动洋务运动,欲师夷长技以制夷。
1860 年代清政府推动洋务运动的同时,总理衙门开始导入以“国际法”为规范的条约体制,并试着将国家主权等概念融入原有的“天下秩序观”之内,呈现出不中不西、互相竞争又彼此妥协的互动过程。在封疆大吏曾国藩、左宗棠等人的支持下,总理衙门得以将欧美国家作为“与国”,并提出一套适用于“与国”的“客礼”方案及其论述,使外国公使觐见礼问题不再被限定在“朝贡礼”的框架之中,外国公使团也不必向同治皇帝行跪拜礼。正因为“客礼”的弹性空间,使清政府仍可随现实政治的需要,调整同治十二年、光绪十七年、十八年、二十年“公使请觐”的相关仪节,各国公使始终被当作天子的“客臣”,并借“优礼外人”的名义,允许外国公使行“鞠躬礼”,让清政府能自圆其说,不会破坏“天下秩序”的正当性。[39]然而,在清政府没有足够国力保护其藩属的情况下,东亚诸国传统朝贡体系的“天下秩序观”只能逐渐解构,并转移到强调现代国家主权与领土概念的民族国家观,利用“国际法”维护本国的利权,进而引起东亚诸国对“天下秩序观”的典范转移。尤其在清帝国国力日衰的情况下,依赖清帝国的属藩――沦为帝国主义国家的殖民地时,清政府维持“天下秩序”的努力终究徒劳,“天下秩序”再也无法包容中国与欧美各国的关系,而清政府坚持“名分秩序”的等差原则很难用来约束外国在华官民的行动,往往让清政府与外国公使屡生龃龉,其冲突焦点遂集中在“外国公使觐见礼”的仪节问题上。可以说,中外争执“外国公使觐见礼”的肇因,不在“跪拜礼”的行礼与否,而是身为天子的中国皇帝是“天下秩序”的顶点,尤其是在这样假设下造成的等差位阶与名分秩序,自然与“国际法”的主权平等观格格不入,难以融合。
1900年,慈禧太后向各国宣战,却无力抵抗联军的攻击,只好带着光绪皇帝弃京西逃。[40]外国驻华公使团要求重惩清政府围攻使馆之罪,要求清政府重组总理衙门,提高涉外机构在清政府眼中的地位,并试图让清政府接受欧美国家的外交惯例,解决长期争议的“外国公使觐见礼”问题。[41]各国公使提出这些条件的目的,很明显是试图将皇帝“去神圣化”,让清政府接受以“国际法”为主的国际体系,但考虑到清政府统治的正当性,公使团也不愿过度折辱皇帝,避免清政府_。[42]因此,负责交涉的李鸿章等人挽回了在太和殿入觐、乘坐黄轿及乾清宫阶前降舆三款,总算维护了皇帝作为“天子”的至尊地位。[43]然而,慈禧太后回銮北京后,清政府对外交涉的相关仪节逐渐改行西式外交礼仪,藉以交好公使团,而新设立的外务部也改用“国际法”约束外国官民的行动,不再像过去那样用“名分秩序”处理外国公使、领事与中国官员往来的问题。[44]宣统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清政府废除礼部,[45]至此“宾礼体制”才算是完全结束,中国传统“天下秩序观”也走入历史的洪流。不过,“天下秩序观”与宾礼礼仪虽不再以政治制度的形式存在,但在思想上仍保留了等差原则与名分观念,并深深影响了民国以后的外交政策,如上国与主国之分,正统与伪_的名分之争。这可从中国现代外交史的研究成果,得到佐证。[46]尤其是中国的民族主义概念虽看似从欧洲移植的民族国家形式,但其内容却是从“天下秩序观”套用新名词转化而来的,并被运用在近代中国革命运动的“种族革命”口号之中,成为近代中国民族国家起源的政治文化基础之一。
天下秩序的新形态
“天下秩序”作为一种儒家学者建构国际秩序的理想型态,其基本原则是中国提供公共领域的稳定秩序,中国的周边国家透过仪式性服从,换取中国对第三国的制衡。例如朝鲜王朝臣服中国,换取中国协助朝鲜王朝稳定内政与国防安全的保护。[47]值得注意的是,“天下秩序”在中国历史上的实践经验非常复杂,未必能简单化约为费正清所说的“朝贡体系论”。事实上,过去中国周边国家的朝贡行为只是中国对外交涉体制的一部分,如清帝国尚有互市制度的存在。换言之,中国周边国家未必要臣服中国,也可以透过互市制度,进入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贸易体系,与中国进行通商贸易。然而,随着中国开关贸易与国际法的引入,清末士人眼界大开,逐渐正视中国内忧外患的事实,并经过近代国家形成运动的再造,使士人逐渐接受“与国”的存在,也重新建构中国在国际社会的新地位,展开文化上的“典范转移”。[48]例如“天下”一词就偷偷置换了其语意存在的脉络,“天下”的意义也随之转换,使“天下”一词不再是天子管辖的领地,而是客观存在的全世界;“中国”也不再是世界的中心,而是当时国际观念下世界诸国的一个国家,同样需要遵行以国际法为主的条约体系。
东亚诸国同样面临“天下秩序”体制崩溃危机的还有朝鲜与日本。日本的“天下观”一面延袭自江户时代以来的“华夷变态”之说,一面接受西方帝国主义的空间定义,将“天下”转化为“东洋”的认识,使许多日本儒家学者开始思考东亚的未来,遂展开东洋史的相关研究,并在“一个天下”概念的引导下,提出了“四海同胞主义”的民族生存问题,[49]进而提出了“__”的政治口号,作为_主义者侵略中国自我合理化的理由。当时欧美国家面临经济大萧条,不愿过度卷入亚洲事务,竟姑息_主义的侵华行为。在这样姑息主义的国际氛围下,中_民只能苦撑待变,浴血奋战,直到日本偷袭美军珍珠港,国际局势发生变化,中国得以加入美国、英国、法国同盟阵营,进而以大国姿态参加开罗会议,讨论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国际秩序的东亚局势与权力分配。[50]可惜的是,二战战后的中国百废待举,民生凋敝,无法承担一个大国的责任,自然也难以作为稳定东亚局势的中坚力量,而_成立后,受到美苏冷战的牵累,被迫孤立于国际社会之外,自然难以思考自身在国际社会的定位问题。
由于19世纪晚期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强行割裂与中国有封贡关系的属国与藩部,使传统“天下秩序”与“朝贡体系”相继瓦解,造成_与周边国家的划界纠纷,而_内忧外患,无力解决这些领土归属争议问题,只能打迷糊仗,企图以拖待变,间接变成新中国与周边国家政治关系的重大障碍之一。当19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后,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往来逐渐增多,必须重新思考中国的国际地位问题,也必须处理过去遗留的领土争议问题,使现今的中国学者再次对中国认同与世界秩序构建的关系产生兴趣,甚至有某种基于民族自尊心的精神焦虑。面对领土边界上的争议,_基于战略考量的务实立场,往往采取忍让态度,尽可能表现和善,并利用过去朝贡体系的“上国”、“事大字小”、“怀柔远人”等思想资源,找到忍让行为上的依据。除此之外,中国透过与周边国家建立依存度更高的经贸关系,或给予进口贸易的让利,或容许这些国家持续出超,或中国给予长期优惠贷款,为其开发各种基础建设,甚至无偿给予大量的外援,资助周边国家的经济发展,使两国之间的政治关系更加巩固,同样也可以从过去朝贡体系的“厚往薄来”得到印证。
传统“天下秩序”的正当性基础在于中国扶持周边国家的道德制高点,并在多边关系的权利义务上达成了某种程度的默契与共识。从21世纪以来中国外交部对周边国家领土争议的怀柔表现,可知新中国外交仍受到“天下秩序”与“朝贡体系”的影响,而这些周边国家若想与中国建立更密切的政治与经贸关系,便会巧妙的利用形式主义与仪式行为,间接表现对_的尊重与特殊友谊。这可以说明为什么现在欧美学者要关注传统“天下秩序”的东亚国际体系是否会重新复活之问题,而中国学者也反省“天下秩序”后,再提出了抽象的“天下体系”理论,并因应中国经济成长狂飙的现实而提出“中国崛起”的论点,而有些影视作品也会有意无意地强调“天下”概念,也证明了“天下秩序观”并未消失殆尽,而是以新形态重新活化,并加入了民族主义与国家概念的新元素。例如张艺谋导演的电影《英雄》就是从三位刺客的三种视角讨论“天下”概念,并以刺客放弃行刺秦王嬴政,拥护统一六国、以期建立“天下秩序”的结局告终。
正因为中国欲重返世界大国的战略构想与重建东亚新秩序的迫切心情,使中国这些学术观点与影视作品都在讨论传统“天下秩序”的时代意义,并考虑“天下秩序”的思想资源能否为当代中国建立新形态的国际政经秩序理论。当今中国不但要承续传统文化,将“天下秩序”的人文关怀,转化为新中国文化政策的思想资源,也要避免周边国家将中国误认为帝国主义式的霸权国家,而任何将“天下秩序”误读为中国霸权秩序,都是对传统中国政治文化的误读,也是对当代_崛起的猜疑,自然有必要加以澄清。现今“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是中国重建大国地位的重要政策,却容易让人误以为中国的崛起将重建新的“朝贡体制”,可能威胁周边国家的安全,引起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紧张关系,也使欧美国家爆发新一波“_论”的危机感,让中国不得不面临国际社会的集体敌意。为了避免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箭靶效应,中国重建国际地位的首要任务应在确立中华文化的软实力,并注意民族国家的认同问题,关注民族主义的负面效应,防范其削弱中国文明价值的普世性,尤其应着重中国国内治理价值观与国际社会主流价值观之间的关系,尽可能与这些周边国家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并向周边国家提供合理有效的稳定秩序,使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政经利益能形成“供给-- 需求”的交换关系,自然能重新洗牌、建构以中国为核心的东亚世界新秩序。
国际关系深度报告范文 篇六
[关键词]国际经济关系CSSCI来源期刊文献计量学论文被引著作被引机构分布地区分布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369(2008)6-0081-06
国际经济关系研究涉及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两个学科交叉领域的研究。中国对国际经济关系的研究在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取得了诸多研究成果,出版了许多关于国际经济关系理论和问题方面的论著,相应地,中国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类期刊刊发的国际经济关系论文愈益增多。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国际经济关系研究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本文借助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数据库2000―2007年中国国际经济关系期刊论文的相关数据,主要包括论文收录和引用、关键词及其分布、发文期刊、发文学者和引用文献、学者所在机构和地区分布等数据,对新世纪以来中国国际经济关系研究的一般特征做出初步分析和评价,并指出该领域研究存在的几个问题和发展趋势。
国际经济关系论文概况
本文所分析的国际经济关系论文,依照2000―2007年CSSCI来源期刊目录,选取303种重要和核心的政治学、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期刊,排除通俗读物、二次文献以及非中文文献期刊,并按照中国图书馆学科分类,在“世界经济”总目录下,通过关键词搜索,挑选出国际经济关系研究方面的来源文献6127篇、引文文献33281篇。这是本文分析的出发点。
从表1中可以看到,在我们检索的时期内,国际经济关系论文的发表和引用文献有以下三个特点。其一,论文发表呈现出一种缓慢下降的趋势。这表明,从事国际经济关系研究的队伍和成果逐渐减少,反映了该分支领域在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中的地位不断下降,从而表明其他分支领域的研究不断发展的趋势。其二,引用文献的数量呈曲线波动,2001年后逐步下降,2005年和2006年却连续两年大幅上升,2007年又大幅下降,表明该领域研究状态并不稳定。在6137篇文章中,有引文的3986篇,无引文的只有2151篇,篇均引用文献篇,大致接近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平均量。令人振奋的是,无引文的文章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从2000年到2007年,其绝对数字从492篇大幅减少到148篇,从而反映出我国国际经济关系研究的规范性和学术性不断加强。其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随着我国借鉴国外特别是美国方面的研究成果的增多,该领域的研究人员和成果不断与国际规范接轨,学术差距日益缩小;二是随着学科领域的建设和发展,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两个领域的人才培养(特别是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的规范不断扩大,该领域的研究水平不断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学术规范有所增强。
2000―2007年论文分类、引用文献语种和引用文献分类的统计,也说明了国际经济关系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如表2所示,在本文检索的6137篇文献中,研究论文为5369篇,占%,综述、评论、传记、报告、译文等文章,仅占%。众所周知,研究论文的原创性最强,学术价值最高,这表明我国国际经济关系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成果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处于前列。
在表3给出的引用文献语种中,尽管引用的中文文献数量始终占据绝对领先地位,但所有引用的外文文献数量之和,却远远大于中文文献,特别重要的是,引用的英文文献数量始终接近中文文献,2005年和2006年甚至还超过了中文文献。这表明,第一,由于该研究领域的国际性质,外文文献的引用率始终很高,表明我国学者高度重视借鉴外国研究成果;第二,我国学者始终关注和立足国际经济关系研究前沿,外文文献是他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第三,大多数学者使用的外文是英语,德文、法文、俄文和日文文献的引用率较低,而且处于波动之中,说明该领域的研究受到英语世界特别是美国的影响较大;最后,译文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引用对象。
期刊学术影响力
学术期刊是学科发展和专业研究的重要平台,期刊对某个学科或研究领域的发文,说明了它们对该学科领域的重视程度,而期刊论文的引用,又表明该期刊这个学科领域的学术影响力。本文选取303种发表国际经济关系论文的期刊,从发文和引文分布两个方面来说明它们的学术影响力。
我国国际经济关系论文主要发表在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期刊上,也有一些发表在历史学、社会学、民族学、地理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研究等期刊以及大学学报上。这表明,一方面,我国国际经济关系研究人员所瞩目的,仍是本学科专业的重要和核心期刊,其研究成果也主要出现在这些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期刊上;另一方面,国际经济关系研究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密切相关,研究人员和研究成果是跨学科专业的。表5给出了2000―2007年期间国际经济关系发文超过60篇的22种期刊,其中,经济学和政治学期刊各10种,其他两种分别属于马克思主义研究和社会科学总论。在经济学期刊中,8种为世界经济类,2种为经济总类;而10政治学期刊均为国际政治的重要和核心期刊。这22种期刊在该研究领域发挥着重要的学术推动作用。
期刊的学术影响力,主要表现在发文的被引次数。概括而言,期刊发文被引次数越多,说明它们对某学科领域的学术影响力越大。在本文检索
的303种期刊中,2000―2007年被国际经济关系研究学者和研究论文引用10篇次以上的期刊有185种,超过总数的61%;被引用16篇次以上,即年平均被引率为2篇次的期刊,有130种,约占总数的43%;被引用40篇次以上的,即年平均被引率为5篇次的期刊,有45种,占总数%。
在表6被引40篇次以上的45种期刊中,中文期刊30种,外文期刊15种,比例约为67:33;在被引率最高的前20种期刊中,中文有13种,外文为7种,比例为65:35。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外文期刊中,英文期刊有14种,俄文期刊1种;在14种英文期刊中,美国期刊10种,英国和荷兰各两种,表明我国国际经济关系研究受美国的影响很大。在这种15种外文期刊中,13种为经济学期刊,2种为国际政治期刊。第二,在表6的30种中文期刊中,经济学期刊13种,其中,世界经济专业期刊9种、一般经济学专业期刊4种,分别为《经济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经济学动态》和《中国工业经济》;国际政治类期刊11种;社会科学总论和其他类型期刊6种,如《中国社会科学》、《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和《改革》等。第三,表6中的大多数中文期刊,无论世界经济类还是国际政治类,大多数的主办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下属研究所以及国家各部委,其中,最著名的世界经济类专业期刊有《世界经济》、《国际经济评论》和《国际贸易》等,较有影响的国际政治类专业期刊包括《世界经济与政治》、《拉丁美洲研究》、《当代亚太》和《现代国际关系》,社会科学总论类期刊的代表则是《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等。这表明,我国国际经济关系研究期刊及其学术影响,是以北京为中心的。
需要指出的是,未列入表6的其他期刊,特别是分别在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两个研究领域具有很大学术影响的期刊,并不意味着它们对国际经济关系研究没有多大的影响力。就中文期刊而言,世界经济研究领域包括商务部主办的《国际经济合作》、复旦大学主办的《世界经济文汇》、南开大学主办的《南开经济研究》等,国际政治研究领域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和亚太研究所分别主办的《美国研究》和《南亚研究》、外交学院主办的《外交评论》等,它们在推动国际经济关系研究方面作用显著,影响颇大。这些期刊的被引率较低,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它们刊载的国际经济关系研究论文数量不大;二是它们作为各分支研究领域的专业刊物,并未得到其他分支研究领域的学者的关注,如《美国研究》、《欧洲研究》、《日本研究》等,作为研究领域的综合问题期刊,经济类的研究论文比例不大,因而论文被引率自然不高。关于被引率在40篇次以下的外文期刊,特别是著名国际经济机构的期刊和报告,主要有《世界发展》(Wodd Developrnent)、《发展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国际商业研究杂志》(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计量经济学》(Econometric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报告》(IMF Working Paper)、《世界银行经济评论》(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哈佛商业评论》(Harvard Business Review)、《剑桥经济学杂志》(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等。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这些权威期刊和报告没有得到国内研究人员的应有的重视,这与部分研究人员对国外研究前沿和热点的关注不够、视野相对狭隘、手段相对落后有关;二是我国许多学者并不重视实证研究或问题研究,因此统计数据和原始材料的利用率不高,说明我们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或相对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