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孝宗弘治中兴
弘治中兴指的是明朝在明孝宗朱佑樘治理下出现了的短暂而辉煌的“治世”。明孝宗明代中期的一位仁君,由于他宽厚仁和的政治品行使得弘治一朝出现了君子众多、君臣关系融洽等政治特色,为这一朝带来了美誉,明孝宗在位期间“更新庶政,言路大开”,使成化朝以来奸佞当道的局面得以改观。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明宪宗驾崩。太子朱祐樘于九月壬寅日继位。第二年改年号为“弘治”,是为明孝宗,又称弘治皇帝。
事实上,明宪宗留给儿子的朝政局面并不乐观。
首先就是财政的亏空,为了镇压成化年间,声势浩大的荆襄流民起义和大藤峡地区瑶族和壮族起义,财政支出日益增加,国库储蓄减少。内乱同时,且有外忧。自成化初年起,蒙古鞑靼部首领孛来与小王子、毛里孩等先后进入河套地区,并以此为基础,不断骚扰延绥、大同等地。明廷派兵征伐,鞑靼各部则去而复来,迄无宁岁。
还有就是行政效率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都是混日子。最后就是自然灾害多,四川、河南、陕西等地相继闹灾,各类问题成堆。
孝宗继位后首先针对吏治进行了严厉整顿,对于朝中的朋党结私、阿臾奉上、贪污奸佞给予严厉惩处,如汪直、梁羽、万安等人先后被革职惩办。而宪宗时期因为崇佛信道,导致朝纲混乱,因此孝宗对此现象,也是严厉出手,将宫中的僧侣尽行逐出。
在肃清朝纲之后,孝宗便着手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官吏考核制度,京官每六年尽行以此考核,称为“京察”,地方官每三年尽行以此考核,称为“大计”,由此建立一套从上至下的官员考核体系,由此吏治大清,行政效率极大提高,腐败现象得到抑制。
而除行政体系的整顿外,明孝宗对经济的发展也是着重对待,前几代积累下的弊端,导致孝宗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陷入迟缓境地,农民失地、流民起义不断、水利灌溉设施年久失修。经济稳定则能巩固社会稳定,因而孝宗开始大刀阔斧的整顿经济。
首先对于土地的大肆兼并现象,下令严治,如若有擅自将土地投献给大地主或高官皇亲则一律发配边远。其次兴修水利设施,为解决农田灌溉力不足以及漕运河道的失修,孝宗任用刘大夏治理黄河,“乃自黄陵冈浚贾鲁河,复浚孙家渡、四府营上流,以分水势。而筑长堤,起胙城历东明、长垣抵徐州,三百六十里。水大治”。
同时,“实征册制”、”开中法”等政策的实施对社会赋税征收、国家财政的好转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军事上,由于土木堡之变以及边防的废弛,导致明朝边患不断,因此孝宗在上位后边开始修缮边防,对九边之卫进行屯兵固城,防务加强的同时,兵的战斗力也必须跟上,因此命兵部尚书马文升负责士兵的操练,“五日一操,以二日走阵下营,以三日演武”,而对于士兵的待遇,孝宗也是十分重视,多次增发边储银”、“赏边银”,及军衣、粮草等物资。
随着防务的加强和士兵战斗力的提高,由此原本处于蒙古下风的明朝开始渐渐扭转对蒙防御的颓败。
明孝宗在位十八年,他重用李东阳,谢迁,刘建等名臣,采取种种措施减轻老百姓的徭役赋税,把本已经衰败的明朝再度复兴起来。
由于明孝宗一朝,削弱了太监乱政的现象,采取了一些发展经济、挽救危机的治国措施,缓和了社会矛盾,出现了一个较为稳定的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政治清明。
但受传统思想及自身经历的影响,明孝宗仍有一些弊政:如宠信权臣、宦官,偏袒外戚、宗亲,沉迷佛道、宫廷娱乐等。而这些弊政,不仅对当朝产生了不利影响,也为后来明武宗的腐败埋下了伏笔。
因此也有人认为所谓的弘治中兴名不副实,它只是一个短暂、勉强的"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