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哈赤创立八旗
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四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
其制规定:每300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清太宗时,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旗制终清未改。
八旗的雏形来自于明代女真人(满洲人)的射猎小队牛录,每十人为一牛录。后来努尔哈赤将这一制度进行了改善,于1615年正式创立八旗,分为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八个旗色。正黄旗和镶黄旗为皇帝亲兵,地位高于其他六旗。
八旗制度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的军民一体、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八旗士卒平时亦兵亦民,有事披甲出征,无事则耕种狩猎。八旗旗主都是由努尔哈赤的儿子或孙子们担任,他们既是政治首领又是军事统帅,旗主之位是世袭制。
八旗制度是在“归附日众,牛录激增”的条件下创立的,这时的努尔哈赤已从人丁数十的小部酋长,经过三十余年的南征北战,“招徕各部,环满洲而居者,皆为削平,国势日盛”,成为辖地千余里,统兵数万的女真国汗了,但这距离实现统一女真各部的要求还相去甚远,为了使更多的女真乃至蒙古酋长“率部来归”,努尔哈赤仍采取“恩威并行,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的方针,招抚和征讨并用,巩固现存的实力,恩养降服归顺的人员,对拒不投降的部落,努尔哈赤则遣军征剿,胁迫其归顺。
无论是对主动归顺的人员,还是被迫降顺的敌兵,努尔哈赤都予以“编户”,将其分别编在各个牛录里,不贬为奴隶,原来是首领的仍授予官职,将其属下编在其所统辖的牛录。对于主动来归的人,努尔哈赤更是从优奖赐。如东海湖尔哈部女真部长纳喀达率属下百余户来归,努尔哈赤特别派遣二百人前往迎接,设大宴,厚赐财物。每当攻取一个部落之后,即将其“属下人分隶八旗”,允其本人或子弟统领牛录,带兵打仗,并可因功封授官职。
到了1635年,努尔哈赤的继任者皇太极将原分隶满洲八旗的蒙古骑兵分离出来,改由蒙古降将统领,组成了蒙古八旗。蒙古八旗也分为黄、红、蓝、白四色,又各分正、镶两旗。各旗设固山额真,管辖梅勒章京、甲喇章京。后来,他又将归降的明军和辽东汉人,也编入了满八旗,只有佟养性、石廷柱两部汉军独立编旗,至1642年始正式设立汉八旗。汉八旗的一切规制都和满八旗、蒙八旗相同。
清军入关之后,八旗的作用为镇守四方,全国大概分为八个地区由八旗军队镇守,而八旗中的精英则是在京师八个方位驻扎保卫京师。八旗中不乏有蒙古人、满人、汉人,为解决官兵的后顾之忧,设立兵饷和并兵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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