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2月2日:《湿地公约》签署
为保护全球湿地以及湿地资源,1971年2月2日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拉姆萨尔共同签署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又称《拉姆萨尔公约》)。《湿地公约》确定的国际重要湿地,是在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湖沼学或水文学方面具有独特的国际意义的湿地。
《湿地公约》已经成为国际上重要的自然保护公约,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为纪念公约诞辰,1996年10月公约第19届常委会决定将每年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截至2014年1月,公约缔约国已达168个,共有2171块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总面积2亿多公顷。我国自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以来,现已指定国际重要湿地49块,总面积405万公顷。
《湿地公约》致力于通过国际合作,实现全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是当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多边环境公约之一。截至2016年4月,公约共有169个缔约国。中国于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
湿地保护
中国自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后,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保护湿地,并于当年通过申请将首批7个湿地保护区(黑龙江省扎龙、吉林省向海、江西省鄱阳湖、湖南省东洞庭湖、海南省东寨港和青海省鸟岛等)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国家林业局还专门成立了《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通过广泛的国内外合作提高中国湿地保护的履约能力。
到2006年底,我国已经建立了各种级别的湿地保护区473个,已有45%的天然湿地纳入保护区范围得到了较好保护。截至2008年,中国共有36块湿地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可参看“中国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达赉湖等4个湿地类型保护区还加入了国际人与生物圈网络。2007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履行《湿地公约》国家委员会,协调和指导国内相关部门开展履行《湿地公约》相关工作。
全球湿地面积达5.73亿公顷。中国首次湿地资源调查显示,我国现有湿地面积约3848万公顷,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据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统计,我国现有100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3848.55万公顷(不包括水稻田),现存自然或半自然湿地占国土总面积的3.77%(2005年)。
中国加入《湿地公约》20周年座谈会2012年12月14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让湿地保护事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湿地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功能。加入《湿地公约》二十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积极履行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全国湿地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大部分重要湿地得到抢救性保护,局部地区湿地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为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面临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各级各方面要把湿地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统筹考虑,落实好湿地保护责任。要积极推进法制建设,建立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
要切实加大投入,实施好湿地保护恢复重大工程,不断扩大湿地面积,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改善生态和民生。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公约责任,与《湿地公约》秘书处、其它各缔约国及有关国际组织深化合作,与国际社会协调一致行动,相互学习借鉴,为推动全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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