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将从201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小编提醒您注意,苏州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高温津贴等。
从2014年11月1日起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1、月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50元,由原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3元/小时调整为14.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
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注意,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