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计划方案(精选12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招生计划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XX]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
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2、暂住户口证;
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
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XX年6月29日——7月15日。补录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日
2、招生地点:白水江初级中学
3、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
(3)入学通知书。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2
一年一度的招生工作将全面启动,根据教育局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及教导处正副主任为组员,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具体招生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现就今年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准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宣传我校近几年教育教学情况,让社会、家长了解我校的教育教学情况。积极动员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到我校就读,营造良好的求知求学的氛围。
2、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3、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坚持平行编班,不办重点班,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
三、区域及计划
1、招生范围。按教育局下达的划片招生范围招生,凡属西联小学、祚通小学、东安小学、华谢小学、四香小学、曙明小学、联生小学毕业生均需到我校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3、按照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初一级招收15个班。
四、工作安排:
1、招生时间:20XX年8月27日——8月3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2、报名注册地点:后楼楼下教室
3、家长或学生本人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及复印件。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3
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为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我校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相关规定,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实处;坚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民为本,以学生为本,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招生阶段各项工作,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小学招生工作已全面启动,根据镇中心校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招生计划数:2个班级,每班55名,约110名学生。
3、招生对象: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户籍在王西村的适龄儿童及其居住在附近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4、报名时间:本校定于8月31日一天。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在王西小学学校办公室。
5、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严格遵守招生制度,仔细审核户口本学生户籍地址、出生年月,防止涂改冒名。严格控制招生人数,保证每班不超过55人。
6、招生前深入王西村各组仔细了解适龄儿童情况,做好一切准备。学校与村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的规定,按时张贴招生通知、招生宣传资料,方便家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7、在招生工作中坚持按章办事、规范有序、耐心解释。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微笑服务。
8、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绝不乱收费。依法治校、按章办事。圆满完成招生入学任务。
9、严格按时、按程序做好从招生计划到招生小结之间的各项工作。
10、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66281939接待人员:张瑞芳。
11、做好不符合借读条件而来报名的学生家长的解释、服务、指导工作,做到不能进来读书,也能满意服务质量。收齐外省市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暂住证、家长务工证、计生证及学生的健康证明(学校留复印件备查)
三、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1、7月1日,召开工作会议,落实招生宣传、张贴招生布告等事宜。
2、8月28日前做好招生的准备工作。
3、8月31日新生报到工作。
4、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项基本情况。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计划。
二、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三、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注:201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③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2006〕9号)办理。①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20xx年6月10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xx〕27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料: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⑤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6月3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月10日、11日两天,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点学校(江宁实验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五、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5月27日:制定我校20xx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月3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公布招生公告
6月7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知
6月10日、11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月8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月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证jian的,学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20xx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10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在45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51087157(张主任)
七、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小组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胜(签发通知)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5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指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学年度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小学部分
(一)招生指标
经调查摸底,我区现有适龄入学儿童3382人,加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约1100人,今年预计招生超过4500人,114个班。今年小学在校生总数预计为27264人,670个班。启智学校招生10名,1个班,在校学生110名。
(二)招生原则
1、根据学生的两证(房证、户口证)和实际居住地进行招生工作。凡居住在我区并符合规定要求年满6周岁(200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都要招收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入学。凡区内适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报名入学的应动员其入学。
2、凡购买本区内住宅(已建配套校舍或已完成扩建原有学校校舍任务以及上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住户(以房证和户口证为准),适龄儿童应保证就近入学。
3、因城市建设改造暂住我区的外区动迁户的适龄儿童,如有动迁证、临时住房证、户口及原居住地区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证明,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给予考虑接受。
4、有暂住证明和务工证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小学班额一般应在45人以下。各校招收学生数、班级数要按区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实施。因某种原因预测数与实际数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班级数时,应及时向区教育局说明情况,同意后方可实行必要的增减。(具体见附表一)
6、根据学校教室和师资情况,原大班额、小班额需要扩班、并班的学校要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业滤布学校要安排好师资,处理好因编班出现的问题。
7、根据市教育局小学就近入学的原则,为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工作,取得社会的配合及家长的支持,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8、新生招生的时间全区统一定为7月11、12日进行,不得提前或拖后。各校要做好新生的接收和编班工作,并在7月16日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计划科,以便安排有关工作。
(三)有关新建小区的学区划分
各小学要利用小学新生登记入学的契机,认真检查本校的学区。并将小升初的学区(社区、行政路街楼号)随学生名单一起报给对口中学,中学也应主动与对口小学沟通学区事宜。
二、中学部分
(一)招生指标
年初中计划招生4900人,124个班,届时我区初中在校生达到17256人,421个班。
(二)招生来源
我区今年初中招生仍采取小学整校、部分小学按片进入初中的原则(具体见附表二)。初中班额一般应在50人以下。
年13中学高中招生要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收8个班、400人的招生指标。13中学高中将达到24个班、1200人。
初中新生分班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电脑分班的原则执行。
三、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小学今年招收锦华小学所属(区界)的新生,锦华小学六年级(区界)的学生归口至小学,随小学的学生一起升入区中学就读。
(二)小学六年级学生暂借50中学校舍上课。
(三)民兴花园仍由79中附小接受小六归口,中学升入79中学就读。
(四)大二附中初一招收六个班级的学生。师大教师直系第一代子女享受指标生待遇。
(五)优秀运动员调校按教育局计划执行。调校的运动员按本学区学生执行。
(六)格致学校搬迁新校舍,学区为“幸福E家”住宅小区(一、二、三、四期)。小学部招收一年级2个班,二至六年级各招收1个班。
(七)“兰亭山水”、“星台花园”一期部分住宅(五一路东侧)、大重三栋家属楼(五一路东侧)学区划归实验学校,从小学一年级执行,其它年级待小六归口至实验学校小学部,中学升入实验学校中学部就读。
(八)天河中学、世纪中学合并,世纪中学接受绿波小学、兴文小学(西南路以东)、新建小学(西南路以东)学生。
(九)“绿波B区”、第一干休所、中铁十三局、省军区第七干休所、跃街—花雨街—敦煌西街—城街—凌山五街—西南路围合区域学区划归51中学。
(十)21中学校舍改造工程待市政府批准后,暂借良运小学校舍使用,如若本年内市政府不批准,则仍使用原校舍。
(十一)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加强日语教学的意见》,结合我区目前教育的实际,31中、50中、51中、实验学校各招收2个日语班,此班只能招收区的学生。日语班学区内的学生,升学时无论以何种语种报考均为指标生,学区外的学生以日语作为升学考试语种时,视为指标生,以英语报考,则视为非指标生。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经区政府授权教育局执行。
招生工作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家长的工作,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小学就近、中学按片上学,不允许跨区招收学生的规定,认真贯彻招生计划,做好宣传组织和思想工作,确保完成好招生计划,确保社会稳定。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我镇地处城郊,生源压力大,做好学生的稳定巩固工作和学前、小一、初一的招生工作意义重大。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六年级毕业生100%对应升入坳驼骆中学、严家坳中学。
2、确保各小学服务区内适龄儿童100%进入本小学一年级就读。
3、确保各小学服务区内适龄学前儿童95%进入本小学幼儿园(班)就读。
3、确保在校学生的巩固率为100%。
三、领导机构
组 长:x
副组长:x
组 员:xx
四、工作任务
1、七年级新生招生:
(1)坳驼骆初中七年级招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坳驼骆小学、x小学毕业生分别由x校长、x主任负责协助,x小学由x校长负责协助。
(2)x初中七年级招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时阳小学、茶园冲小学毕业生分别由x、x校长负责协助。
2、六年级毕业生:
(1)坳驼骆小学139名毕业生、x小学16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x主任负责落实,坳驼骆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x初中。
(2)赵家湾小学46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坳驼骆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初中。
(3)时阳小学74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严家坳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严家坳初中。
(4)茶园冲小学73名毕业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严家坳初中x校长负责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严家坳初中。
3、一年级新生:
(1)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2)赵家湾小学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赵家湾小学就读。
(3)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4)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新生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就读。
4、学前幼儿招生:
(1)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坳驼骆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95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210人。
(2)赵家湾小学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赵家湾小学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25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40人。
(3)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使之全部进入时阳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50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70人。
(4)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服务范围内的学前幼儿由赵同志负责督办,x校长负责落实,并安排教师走访走访,使之全部进入茶园冲小学及所辖初小、教学点的学前幼儿班就读。根据该校服务区内学前幼儿人数和本学年招生情况,定学前幼儿新招生人数为50人,学前幼儿规模达到70人。
5、在校学生:
在校各年级学生由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负责在暑假普遍走访一次,做好稳定巩固工作。
五、奖惩措施
1、坳驼骆小学(含叶小)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30名、赵家湾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0名进入坳驼骆初中七年级就读;时阳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5名、茶园冲小学必须保证该校六年级前15名进入严家坳初中七年级就读。全额完成任务的每生奖50元到学校,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2、坳驼骆初中必须要保证坳驼骆小学(含叶小)六年级前30名、赵家湾小学六年级前10名进入该校七年级就读,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3、严家坳初中必须要保证时阳小学小学六年级前15名、茶园冲小学六年级前15名进入该校七年级就读,每少1人罚学校100元。
4、以各学校20xx年春季开学统计人数为准,在校学生每流失一人罚学校50元。
5、学前幼教招生没有完成任务的,每少一人罚学校50元。
6、学校没有完成招生任务的,将影响学校综合考核积分,各项奖励、表彰、评优指标将向任务完成的好的学校倾斜。
7、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将优先考虑评为先进单位,完成招生任务的教师将优先考虑评为先进个人。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7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实施方案
我校招生工作要依据《文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基本规范(试行)》要求,按照区奎教办字[20xx]21号文件精神,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一)领导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职责:负责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2、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职责:具体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培训,具体落实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总结反思。
(二)具体流程
1.组织学习,进行招生培训
组织相关人员就招生原则及政策等进行专题培训,力求工作小组每位成员业务熟练、有问必解。
(1)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2)招生政策
①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②户籍(住址)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文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三是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四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五是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因城中村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③班额规定。认真执行《x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市中心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xx〕1号)和《关于切实规范班额控制择校生的意见》(奎教发[2006]45号)相关规定,原则上,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现有教育资源应首先满足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
④学区划分。我校的招生范围:东风街以南,胜利街以北,白浪河以东,虞河以西所围区域。
(三)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和内容
为扎实稳妥地开展招生工作,按照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我校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和内容做具体安排如下:
1、6月25日:参加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领会会议精神,学习并执行《文奎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6月27日,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意见相关要求,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实施。
3.7月17日—7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学校正式面向周边地区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进行招生工作,报名时需初步审核:(1)户口本;(2)房产证;(3)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证明;(4)预防接种本;(5)学生母亲的计划生育管理单位提供的计生证明(加盖所属街道计生办公章)。
4、8月1日下午:上报学校适龄儿童报名情况,将审核后的户口本、房产证、学生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审批。
5、8月9日:公布我校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基本结束。
6、8月21日:接受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登记学生的报名。
7、8月22日到区教育局审批补报学生的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由于我校没有接收能力,凡属我校片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到潍州路小学报名就读,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学生报名时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2、居住证;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相应的小学或初中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
(三)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四、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学校站在维护教育形象,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执行市教委、区教教育局对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在松江区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要求: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2、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67691723.接待人员:汤金山。
3、学校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小招办的规定,将招生简章及学校简介在4月13日下发到居委,并对未来报名的适龄应届小学生通过居委会加以核实了解,及时掌握择校的信息。
4、学校坚决杜绝在报名时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5、学校做好报名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服务项目、填写表格工具等等。
三、招生办法:
1、学制
小学学制为五年,即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2、就学年龄
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为6周岁以上,(8月31日前出生)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推迟至7周岁。
3、招生计划
按照招生计划和方案招生计划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4、申请入学条件
申请入学时,父母一方应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
5、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一方的
②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④购房产业或租房合同;⑤预防接种卡;
四、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五、招生范围:
按区核实规定的地块范围:
在松江区域内以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
六、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八月中旬。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10
一年一度的招生工作将全面启动,根据教育局的统筹安排,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及教导处正副主任为组员,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具体招生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现就今年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健全招生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准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宣传我校近几年教育教学情况,让社会、家长了解我校的教育教学情况。积极动员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到我校就读,营造良好的求知求学的氛围。
2、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3、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坚持平行编班,不办重点班,保证每个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
三、区域及计划
1、招生范围。按教育局下达的划片招生范围招生,凡属西联小学、祚通小学、东安小学、华谢小学、四香小学、曙明小学、联生小学毕业生均需到我校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3、按照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初一级招收15个班。
四、工作安排:
1、招生时间:20XX年8月27日——8月3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2、报名注册地点:后楼楼下教室
3、家长或学生本人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及复印件。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11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
(二)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入学,当随迁子女登记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时,区教体局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调剂。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平普惠,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区教体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做好消除超班额工作,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管理。
(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小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助推农村学校优质发展。
(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五育"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规范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设计等日常教学管理。落实减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2020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7月24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1.本区户籍“人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本区户籍确无自购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教体局将根据父母相关信息到规自局核查),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体局指定的学校申请登记。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未进行预约登记的不予安排入学。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双万双服企业”特殊人才子女、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区教体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民办校要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的信用信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进行查询,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系统内进行反馈,生成联合奖惩案例。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五)2020年适龄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时进行)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30。各校于招生前两周(7月10日11点前)张贴招生简章,说明招收新生的年龄、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学区范围。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
(六)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依照《2020年滨海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域及学校实际情况,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前置性做好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坚决执行政策,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加强对问题的研判,确保每一个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并将独立自主开展监督工作。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落实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扎实做好幼小衔接。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民办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4月27日上午11点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xxx@tjbh.gov.cn),将区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各学校将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6月1日前上传至各区域邮箱。
(二)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操作程序。
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招生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各开发区及各学校必须在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操作标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
(四)严格监督问责。
健全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区教体局监察室举报电话6689xxxx。
(五)营造良好氛围。
各开发区及各学校要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要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处,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治理招生入学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小学招生计划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小学布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X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精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要求
城区范围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本部新生平均成班额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并采取计算机均衡编班,杜绝大班额现象。
三、招生原则
(一)必须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原则。
入学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儿童为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公办学校按招生片区划分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得跨区招生,更不得跨省、市招生。
(三)免费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户口优先原则。
招生顺序为:根据学位情况,学区内世居户口优先安排;其次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若还有空余学位,再考虑户口不在本学区的购房户和进城务工等其它特殊情况。根据去年预告,20xx年秋季起,迁居户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落户。
四、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
偏远山区也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城区小学依据区教体局2021年城区小学学区通告中所划分的学区招生。
(二)农村由中心小学按照平均成班额要求自行划定中心小学本部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由区教体局依据各校的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三)城区小学采取学区制与学位制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进行招生。
即各校先按学区招收本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向城区生源多的学区招生,但需经区教体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入学就读。
(四)商品房购房户(股份至少50%以上)其子女要求到城区范围内小学就读的,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和三个月水电费发票;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三个月水电费发票。父母未在城区购房,其父母为独生子女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小孩户口在农村,父母未在城区购房且小孩父亲是农村独生男孩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的房产,且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三代同一户口地址。
(五)进城务工人员(含开实体店经商)的随迁子女要求到城区范围小学就读,经商人员子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房屋租赁登记证书;
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儿童居民身份证、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票据(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等。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原则为:先安排在城区范围小学,若城区范围小学无学位将向郊区小学安排,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六)其他优待人员。
现役军人子女、客商企业高管子女、抗疫一线人员子女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给予相应优待政策。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发布公告。7月18日前,区教体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包括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
第二步:报名登记。7月21日至7月30日,城区小学新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并预约现场确认资料初审时间。8月2日至8月6日,城区小学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凭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审。学校将上述报名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明除外)原件呈报区教体局审核。逾期报名的视本学区及周边学区学位情况安排。
第三步:审核确定。8月3日至8月8日,区教体局对城区范围小学学区内一年级生源进行资格审查,对学区调剂和随父母进城经商务工等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审批。
第四步:通知入学。8月18日前,对符合就读的城区一年级新生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下发入学审批通过名单。8月28日至30日新生报到注册,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直接持相关证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到学区内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26日—8月31日(具体报名时间由乡镇中心小学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小学安排责任心强、秉公办事、熟悉招生业务的人员负责招生事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小学招生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实地察看本校学区范围,做到了如指掌。其次各校将学区范围在校门口张贴宣传,公布招生时间和地点,携带的相关证件材料,使之家喻户晓,学校初审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严禁招收低龄儿童入学。城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及招生办法招收新生。严格按入学审批通过名单接纳学生,凭审批通过名单建立新生学籍。凡违规招收的学生,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不予审核新生电子学籍,并从学校教育年报学生数中剔除,情节严重的追究校长责任。
凡因户口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户籍情况向公安部门反馈。对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开实体店取得入学资格的,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营业执照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