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健康管理方案范文(精选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糖尿病健康管理方案范文(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糖尿病健康管理方案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解决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医保函〔20xx〕9号)和怀医保发〔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眼促进基层健康管理,优化管理服务,提升保障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实现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群中纳入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全部按政策享受待遇。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由易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工作进展,总结工作情况等。
四、工作措施
1.底数摸排到位(4月30日前)。将卫健部门3.0系统内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人员名单逐一摸排,分类标识职工参保、居民参保和未参保,厘清职工参保人员享受特殊病种名单,居民参保享受“两病”人员名单和特殊病种名单,动员未参保人员全部参保。
2.试点覆盖到位(5月31日前)。选择龙船塘乡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全覆盖试点,在1个月内将试点乡镇区域内所有“两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实现规范化管理人数全覆盖,购药率100%。全面总结试点乡镇(街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进“两病”用药保障工作,实现辖区内“两病”患者用药保障全覆盖。
3.系统开通到位(5月31日前)。卫健部门应为村卫生室电脑硬件及人员培训提供保障;医疗保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系统运营商沟通,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安装医保系统,确保“两病”患者可以就近便捷购药结算。
4.药品配备到位(5月31日前)。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及时统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病”常用药品需求情况,积极引导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保障“两病”门诊药品开得出,用得上。
5.待遇保障到位(12月30日前)。一是及时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的且未纳入特殊病种门诊范围的城乡居民参保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整体纳入保障范围,不再进行“两病”门诊用药资格申请和审核,确保不漏一人,应享尽享;二是参保人员经确诊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并同时使用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三是因病情需要,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门诊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相关药品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规定报销。
6.家庭医生服务到位(12月30日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组织家庭医生团队,进行“两病”患者入户筛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两病”患者购药服药,提升患者依从性,增强患者疾病干预意识,开展送药下乡、送药上门服务,确保“两病”患者用药保障到位。医保部门应根据辖区内“两病”患者实际保障及重点人群(老年人、精神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和其他慢病患者)的签约履约情况,按人头支付签约履约服务费,卫生健康部门将该项工作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
7.费用结算到位(12月30日前)。按照《怀化市医疗保障局 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怀医保联发〔20xx〕2号)文件要求,将“两病”用药费用和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费及时结算并拨付到位。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构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为推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3.强化督查考核。卫健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做好“两病”患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用药规范,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医保部门负责督促“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具体落实,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医疗机构年度目标考核。市医保局和市卫健局将对区域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全面排查消除工作落实不到位、服务不到位等情况,确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圆满完成。
4.做好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 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两病”门诊用药政策;统一印制“两病” 宣传资料,广泛发动乡镇、村支两委和医疗机构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政策精神,做到户户知晓、人人知情。
糖尿病健康管理方案2
为提高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防治能力,有效控制糖尿病及并发症发生,维护居民健康,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选定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重庆5个省(市)开展糖尿病管理模式推广项目,糖尿病管理方式推行项目执行方案。为指导各省开展项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请各地结合当地特点,创建适宜本地区的糖尿病管理模式,为全国糖尿病防治工作提供经验。
一、目标
(一)总目标。
推广糖尿病一体化管理的成功经验,建立具有本地区特色的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糖尿病管理模式,提高糖尿病防控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建立规范、有效的糖尿病管理模式,实施以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互协作的糖尿病一体化管理。各项目点与管理前相比,管理后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提高10-20%,血糖控制达标率提高10-20%,居民糖尿病知识知晓率提高30%。
2.开展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筛查,了解本地区慢性并发症患病率,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糖尿病严重并发症的发生。
3.建立糖尿病防、治、研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糖尿病信息资源共享,为本地区糖尿病防治工作、卫生经济学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二、任务和措施
(一)明确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糖尿病管理中的功能定位和职责。
(二)建立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参与的糖尿病综合防治管理团队。综合医院要组建多学科的联合诊疗团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设有专门的诊疗室和指导室,配备人员负责管理患者档案和资料统计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制订项目督导检查方案,收集、分析项目相关信息,评价项目效果,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三)建立糖尿病管理模式综合培训制度。综合医院要为社区医护人员提供临床进修、培训和学术研讨等服务,指导社区规范执行项目技术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社区医护人员开展营养、运动和心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四)探索糖尿病健康促进新方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患者教育辅导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推广适宜技术,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改变不健康的行为习惯,规划方案《糖尿病管理方式推行项目执行方案》。
(五)建立糖尿病患者数据管理信息系统,使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实现数据共享,综合利用基本信息。
三、项目评估和质量控制
(一)定性方法。
通过小组访谈、资料查阅和督导检查等方式,了解各地政府制定的慢性病防治目标和策略,糖尿病患者服务需求,社区糖尿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工作提供参考。
(二)定量方法。
通过问卷调查、体格检查、临床辅助检查、实验室检测和数据分析,掌握各项目点糖尿病及慢性并发症流行情况,掌握各项目点糖尿病患者“三率”(知晓率、达标率、并发症筛查率)及血压、血脂、体重和尿微量白蛋白等指标水平,为评价项目效果提供依据。
(三)质量控制。
项目工作组每3个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每半年开展1次督导检查,每年进行1次工作总结。
四、组织结构和职责
(一)组织结构图。
(二)国家项目领导组职责。
1.审批项目计划、预算和决算。
2.监督项目进展。
3.举行项目阶段性论证会、协调会等。
(三)国家项目专家组职责。
1.负责指导、论证并确定项目技术内容。
2.负责编写培训教材。
3.监督评估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四)国家项目工作组职责。
1.制订项目工作计划。
2.负责项目各方的联络和协调。
3.负责起草和整理项目文件。
4.掌握项目工作进度,督促项目工作。
(五)推广地区项目工作组职责。
1.组织实施项目工作。
2.根据各地区实际,创新和推广适合当地的管理方案。
3.提供项目所需的行政及技术支持,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检查督导项目工作。
五、项目进度计划
(一)年10-12月: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建立数据库、现场培训和基线调查。
(二)年1月-年7月:规范化管理、干预、督导、指导和经验交流。
(三)年1-8月:评估和总结。
六、项目督导和考核指标
(一)督导方式。
1.项目工作组和项目专家组督导。
2.在项目工作组的指导下,各项目地区实行交叉督导。
(二)考核指标。
1.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糖尿病综合防治管理团队组建情况。
2.糖尿病管理指南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3.医生、护士接受培训、进修情况。
4.糖尿病知晓率、血糖控制率及慢性并发症检查率。
5.应用糖尿病患者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共享信息资源情况。
6.开展项目实践与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学术交流情况。
七、项目经费管理
(一)项目经费由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拨付到各地指定项目资金管理单位。
(二)每省(市)项目经费为30万元,项目开始后先支付10万元,剩余20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展和
年度考核情况逐年下拨。(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管理工作,各项目点应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做好糖尿病防治工作。
糖尿病健康管理方案3
为做好我县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要求
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做到应签尽签、签约一人、履约一人,真实一人。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关于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为辖区内3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 2 型糖尿病至少开展 1 次规范化的健康体检和 4 次(每季度一次)随访管理服务,特殊情况时如季度随访患者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和(或)药物不良反应时要在两周内再进行一次随访,所有服务均要做好记录,服务信息应及时录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二、项目进度、购买服务与质量控制
(一)进度安排
建档 2 型糖尿病患者的随访服务按季度按要求规范完成;健康体检第一季度达到年度任务的 40%以上,第二季度达到70%以上,第三季度达到 95%以上,11 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二)购买服务的主体和内容
依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5 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13 号)文件精神,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购买糖尿病患者筛查、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健康体检服务,向县级卫生健康机构购买患者自助健康管理服务。
在规范管理糖尿病患者过程中,各村(社区)至少要成立一个15~20 名糖尿病患者组成的自我管理小组,指定 1名医护人员作为技术指导,从患者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每月开展1次小组活动,自我管理支持性材料从随访指导项目中列支。
(三)质量控制
1、2 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 60%以上。
2 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估算辖区 2 型糖尿病患者目标人群数×100%。
2、40%≦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70%。
血糖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糖达标人数/年内已管理的2 型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3、血糖检测结果符合率达到 95%。
血糖检测结果符合率=检测结果一致人数/现场抽取村级检测结果人数×100%。
4、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达到 100%
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已建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村(社区)数/辖区村(社区)数。
5、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正常运转率达到 50%及以上。
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正常运转率=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按要求正常运转数/ 已建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数。
三、服务内容
(一)筛查
各乡镇卫生院要制定筛查工作方案,完善筛查工作记录,对筛查发现的空腹血糖值异常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处置,及时发现2型糖尿病患者。
对工作中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
(二)随访评估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
(1)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血糖≥16. 7mmo1/L或血糖≤3. 9mmo1/L;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或行为改变、呼气有烂苹果样丙酮味、心悸、出汗、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多饮、多尿、腹痛、有深大呼吸、皮肤潮红;持续性心动过速(心率超过100次/分钟);体温超过39摄氏度或有其他的突发异常情况,如视力突然骤降、妊娠期及哺乳期血糖高于正常值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BMI),检查足背动脉搏动。
(4)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吸烟、饮酒、运动、主食摄入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三)分类干预
(1)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Ommol/L ),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下一次随访。
(2)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O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时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4)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四)健康体检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空腹血糖、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具体内容参照《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四、工作要求
(一)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由医生负责,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对未能按照健康管理要求接受随访的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主动与患者联系,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二)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通过本地区社区卫生诊断和门诊服务等途径筛查和发现2型糖尿病患者,掌握辖区内居民2型糖尿病的患病情况。
(四)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五)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
五、执行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六、绩效评价
由县卫生健康委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工作经费按照工作量、工分值、绩效评价结果综合拨付。
糖尿病健康管理方案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糖尿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依托医共体/医联体建设,医防融合,有效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推进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有效降低糖尿病带来的危害,增进群众健康福祉,为共建共享健康台州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医疗卫生机构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糖尿病防治体系与工作机制,提高人群糖尿病防控知识技能水平,控制糖尿病主要危险因素,遏制糖尿病快速上升趋势,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糖尿病防治管理服务,降低因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死亡和伤残,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到20xx年,18岁及以上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5%;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管理人数达到15万;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6%,血糖控制率达到60%,血糖血压血脂控制综合达标率、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各县(市、区)开展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糖尿病筛查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提高血糖检测的可及性。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血糖检测能力、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将血糖检测纳入各类常规体检项目、设立自助式健康监测点等,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血糖检测服务。倡导35岁及以上健康人每年检测1次空腹血糖,提高人群血糖年度检测率和血糖知晓率。
2.规范开展糖尿病筛查。通过各类健康体检途径,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采集日常诊疗、血糖测量点等血糖筛查信息,开展糖尿病机会性筛查。加强对35岁及以上肥胖、高血压、糖尿病家族史、血脂异常等重点人群进行主动筛查和健康咨询,识别糖尿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强化对管理糖尿病高危人群的随访监测,及早发现和确诊糖病患者。
(二)实施危险因素控制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规范高危人群健康管理。以糖调节受损者、肥胖、高血压、血脂异常者为重点,全面落实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登记与随访管理,定期开展危险因素评估,每年检测1次空腹血糖和餐后2小时血糖,提高高危人群规范管理率。
2.积极开展危险因素干预。开展以肥胖、不健康饮食、运动不足等为重点的危险因素干预,促成健康生活方式,降低糖尿病发病风险,关注血压、血脂等心脑血管病危险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利用中医中药对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调理。(三)实施糖尿病诊疗规范化行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按照职责负责)
1.推进糖尿病综合管理。落实《浙江省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平台,规范实施糖尿病患者分级随访管理,指导患者开展自我血糖监测和健康管理;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提高规范用药率和健康处方率。在基层推广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定期监测血糖、血压和血脂,采取降糖、降压、调脂及抗血小板治疗等综合管理措施,逐步提高血糖、血压、血脂控制综合达标率。
2.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注重中西医结合,促进基层糖尿病诊疗规范化;依托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落实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构建双向转诊机制,为患者提供全周期的诊疗服务。促进糖尿病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规范化诊疗和治疗能力,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伴肾脏损害等并发症。
3.促进相关疫苗接种。鼓励对糖尿病患者开展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多糖疫苗接种,探索多种渠道保障低收入人群接种,以有效预防严重感染的发生。
(四)实施糖尿病防治体系强化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强化糖尿病防治融合。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市及各县(市、区)在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糖尿病防治机构(办公室),强化其公共卫生职能,发挥防治机构在医共体与疾控机构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推进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2.加强糖尿病防控队伍建设。建立糖尿病专业防治队伍,开展健康教育、糖尿病筛查与诊断技术、生活方式干预、规范用药、监测技术、自我管理等内容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糖尿病综合防治能力。依托医共体或医联体加强糖尿病防治实用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糖尿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五)实施健康教育行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广电集团负责)
1.糖尿病防治核心知识权威发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糖尿病健康教育指南,通过信息和知识权威发布平台,定期发布糖尿病防治核心信息,指导科学开展人群糖尿病健康宣教活动,提高人群糖尿病防控核心知识知晓率。
2.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将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互联网和公益宣传计划,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组织主要媒体设立健康专栏,科学传递糖尿病防治知识技能。
3.加强公共场所和社区宣传教育。在各类公共场所广泛开展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组织健康巡讲、防病知识讲座、“联合国糖尿病日”等宣传活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技能。
4.加强工作场所和学校宣传教育。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为员工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技能。组织健康教育专家团、讲师团和志愿者宣传团,深入工作场所开展糖尿病防治知识宣教活动。教育部门要将糖尿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内容,为师生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
(六)实施糖尿病防治信息化提升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提升糖尿病监测报告数据质量。建立糖尿病发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监测数据库,定期开展糖尿病及危险因素专项调查。建立糖尿病监测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
2.提升糖尿病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糖尿病健康管理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提高基层诊疗管理效率和效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互联网+”医疗管理服务,创新快捷、高效、智能的诊疗服务和全程、实时、互动的健康管理模式。
(七)开展台州市糖尿病家系队列研究项目。
优化糖尿病防治策略,组织开展台州市糖尿病家系队列研究项目,计划于20xx年前完成研究对象纳入和基线调查。通过此项研究可获得家系成员均一的遗传背景和丰富的遗传资料,开展基因-基因、基因-环境交互作用分析,更加精准地预测T2DM及相关并发症的发生风险,尽早筛选高危人群并及时干预,延缓疾病的发生和发展。
四、实施步骤(三年进度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摸底调查,了解掌握工作基线水平,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尽快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思想发动,层层分解落实,并作好行动部署。
(二)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推进任务落实,重点围绕危险因素控制、高危人群管理、患者综合控制达标等方面内容,落实重点行动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4月—20xx年8月)
要开展行动“回头看”,以查缺补漏、补齐短板为目的,巩固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进行整改提升并做好验收,持续深化行动,确保高质量实现目标。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糖尿病防治行动三年实施过程及效果,要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做好行动终期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指导,推动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糖尿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谋划推进,糖尿病防治行动与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有机衔接,确保目标任务一致;要将糖尿病防控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落实工作保障
各地要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在糖尿病高危人群干预及患者治疗、管理、康复等给予支持。探索包括糖尿病在内的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康复的保障政策和措施。
(四)强化督查考核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督促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将定期开展调研督导,了解各地相关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及工作进度,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对防治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和推广。
糖尿病健康管理方案5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健康呼和浩特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党发〔20xx〕14号)精神,推动《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健推委发〔20xx〕2号)任务落实,推进20xx年糖尿病防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呼和浩特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xx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居民糖尿病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糖尿病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防治措施不断加强,规范化诊疗水平稳步提高,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市居民糖尿病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防治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糖尿病得到有效防控,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健康公平基本实现,实现健康呼和浩特有关目标。
三、主要指标
1、到20xx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15.9;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控制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
2、倡导健康人40岁开始每年检测1次空腹血糖,糖尿病前期人群每半年检测1次空腹血糖或餐后2小时血糖。
四、任务措施
1、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巩固提升卫生城镇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建设,并建成一批示范旗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旗县(区)评选,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实效。
2、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慢性病的综合防控,积极推进慢病示范区建设工作,在全市已建成的9个自治区级慢病示范区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级慢病示范区申请建设工作。积极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建”为核心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组织的“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活动。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要求,认真做好糖尿病诊断、评估。对糖尿病患者定期监测血糖和血脂,控制饮食,建议科学运动,戒烟限酒,遵循医嘱用药,定期进行体检和并发症检查。依托辖区人群健康档案、慢病病人档案及管理情况,掌握并上报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控制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评估及筛查标准化,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规范化诊疗和治疗能力。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伴肾脏损害、糖尿病足等并发症,延缓并发症进展,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
5、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促进信息来源统一,数据一致。尝试个人掌握家庭、个人健康档案,了解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并积极与家庭医生互动,加强卫生健康、合理饮食的宣传指导,促使个人健康意识及个人健康管理技能的提高与应用。
6、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订糖尿病中(蒙)西医结合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并开展试点试用。
7、各级卫生健康委、宣传、广电局加强糖尿病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糖尿病危害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联合国糖尿病日主题宣传活动。
8、各级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倡导科学运动。倡导群众糖尿病患者遵守科学的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法并及时做出必要的调整,每周至少有5天、每天半小时以上的中等量运动,适合糖尿病患者的运动有走步、游泳、太极拳、广场舞等。运动时需防止低血糖和跌倒摔伤,血糖控制极差且伴有急性并发症或严重糖尿病并发症时,不宜采取运动疗法。
五、保障措施
1、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健康呼和浩特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政府、社会、个人参与健康呼和浩特行动,协调全局性工作,指导各旗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组织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
2、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推动落实有关任务。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
3、各旗县区将落实本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本地区威胁居民健康的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4、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推进委员会的领导下,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围绕行动提出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健全指标体系,制定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对主要倡导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
六、考核评估
按照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制订的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开展考核评估,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呼和浩特市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区党委、政府。
糖尿病健康管理方案6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江西行动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30号)和《健康江西行动实施方案(20xx—2030年)》(健康江西委发〔20xx〕1号)要求,推进全省糖尿病防治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和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糖尿病治疗率、控制率、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危险因素控制,预防糖尿病的发生。
1、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采取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开展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居民对糖尿病防治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到20xx年和2030年,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
2、在全社会倡导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量运动、限盐、控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糖尿病防治意识。开展高危人群筛查,鼓励35岁及以上人群每年至少检测1次空腹血糖。糖尿病前期人群每 6个月检测1次空腹或餐后2小时血糖。鼓励10岁以上超重或肥胖且合并危险因素的儿童和青少年每三年1次空腹血糖监测,鼓励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开展糖尿病防控干预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早诊早治推广,完善筛查长效机制。
1、高危人群干预。对II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开展对应的健康指导。视情况对糖尿病前期人群进行药物干预,严格控制血糖,强化血压、血脂控制及药物治疗。
2、指导高危人群自我管理。根据《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在基层医疗机构组建糖尿病管理团队,对筛查出来的高危人群进行自我管理指导。通过组织开展小组活动提升高危人群的自我管理能力。
(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疾病诊疗规范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Ⅱ型糖尿病患者开展持续的血糖、血压、血脂控制措施。依据分层管理的原则,对于糖尿病病程较长、老年、已经发生过心血管疾病的2 型糖尿病患者,继续采取综合管理措施,降低心血管疾病及微血管并发症反复发生和死亡的风险。
2、将生活方式干预贯穿于糖尿病治疗始终。对初诊血糖轻度增高的糖尿病患者,根据病情及患者意愿采取单纯生活方式干预,包括控制体重、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限盐、心理平衡等。鼓励糖尿病患者坚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控制血糖、血压、血脂达标,减少并发症的发生,降低致残率和早死率
3、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严重糖尿病慢性并发症者的相关专科治疗。开展规范治疗评价,逐步提高基层治疗能力。
(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疾病防治能力提升,完善防治服务体系
1、加强糖尿病治疗专科建设。加强省级领先学科的建设,建设省级糖尿病治疗中心,构建全省糖尿病防治网络,开展技术支持、人才帮扶,推动设区市糖尿病防治技术提升。通过规范治疗能力提升工程、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治疗能力,加强县级医院糖尿病专科建设,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对糖尿病的筛查和管理。
2、强化糖尿病一级预防,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糖尿病防治工作,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糖尿病危险因素监测。鼓励建立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糖尿病专科联合体,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积极发挥个人、家庭、社会支持系统在糖尿病自我管理中的作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将符合条件的糖尿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
(省发改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信息化建设,健全监测制度。
1、健全糖尿病登记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慢性病报告。基层医疗机构负责辖区糖尿病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履登记报告职责。到20xx年,实现登记工作在所有县区全覆盖。
2、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开发健康监测信息平台。包含居民自测、健康体检、临床诊断、监测数据、效果评价等全程管理信息。力争实现部门资源信息共享,推进大数据应用研究,提升数据信息分析能力。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
(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科学研究与交流合作
1、加强糖尿病防治科研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快基础前沿研究成果在临床和健康产业发展中的应用。着力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推广,探索糖尿病科研成果推广和产业化有效途径。
2、开展糖尿病防治技术的推广培训。以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各级医疗机构内分泌(糖尿病)专科医生为主要对象开展防治指南和工作规范的轮训,逐步提高诊治管理技能。
(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糖尿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逐项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落实经费投入。建立通报制度,依据健康江西行动考核实施细则,对各项指标进行督导评估,对考评结果好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并积极推广有效经验。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及时督促整改。
糖尿病健康管理方案7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医保发〔20xx〕27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现就有关方案如下。
一、明确保障对象,严格诊断标准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且需要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纳入我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具体诊断标准明确为:
(一)高血压诊断
1.以诊室血压测量结果为主要诊断依据:首诊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建议在4周内复查两次,非同日3次测量均达到上述诊断界值,即可确诊;若首诊收缩压≥ 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伴有急性症状者建议转诊;无明显症状者,排除其他可能的诱因,并安静休息后复测仍达此标准,即可确诊。
2.诊断不确定或怀疑“白大衣高血压”,有条件的可结合动态血压监测或家庭自测血压辅助诊断。动态血压诊断标准:白天收缩压≥135mmHg和/或舒张压≥85mmHg,夜间收缩压≥120mmHg和/或舒张压≥70mmHg,24小时收缩压≥130mmHg和/或舒张压≥80mmHg。家庭自测血压标准:收缩压≥135mmHg和/或舒张压≥85mmHg。
(二)糖尿病诊断标准
1.具有典型糖尿病症状(烦渴多饮、多尿、多食、不明原因的体重下降)且随机静脉血浆葡萄糖≥11.1mmol/L,或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7.0mmol/L,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0GTT)2h血浆葡萄糖≥11.1mmol/L;即可确诊。
2.无典型糖尿病症状,需改日复查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或葡萄糖负荷后2h血浆葡萄糖加以确认,有需要的可以进一步进行糖化血红蛋白检查。
3.空腹状态指至少8小时没有进食热量。随机血糖指不考虑上次用餐时间,一天中任意时间的血糖,不能用来诊断空腹血糖异常或糖耐量异常。急性感染、创伤或其他应激情况下可出现暂时性血糖增高,若没有明确的糖尿病病史,不能依此诊断糖尿病,须在应激消除后复查,再确定糖代谢状态。
二、规范用药管理,明确待遇标准
在普通门诊统筹的基础上,将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乙类治疗性药品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及时做好新增“两病”药品目录维护。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当优选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及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减轻“两病”参保患者用药负担。
一个统筹年度内,对“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和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一个统筹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两病”参保患者的门诊用药待遇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得同时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和“两病”门诊用药待遇起付标准、基金支付分别计算。同属于门诊特定项目和“两病”门诊保障用药诊疗项目范围的,按照门诊特定项目享受待遇。
三、规范临床评估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明确评估流程
1.申请。已签约家庭医生的居民医保“两病”患者,直接向本人的家庭医生提交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申请表(详见附件)。未签约家庭医生的居民医保“两病”患者,先申请签约家庭医生,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后,再向签约家庭医生提交申请表。
2.受理。家庭医生接收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每周定期将符合要求的申请表统一汇总后报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步完善申请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3.评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临床评估小组,由3名以上医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每月定期组织集中临床评估,在临床评估结束后,一周内将临床评估结果报参保地卫健委备案,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完成参保人员待遇标识。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医保“两病”患者次月起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保障。
4.质控。参保地卫健委组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家成立临床评估质量控制专家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评估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随机抽查;对临床评估结果存在异议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开展复核工作。
(二)明确时间节点
对于经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已纳入基层规范化管理且需要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由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需求、按照评估流程于20xx年8月底前,在医保信息系统上完成待遇标识。对于新增的“两病”患者且需要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先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后按上述流程操作。
(三)明确工作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要坚持标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得把没有确诊、不需要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维护进系统。坚持完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纳入协议管理。
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做实患者健康管理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压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的责任,加强有关“两病”人群规范化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考核,保证“两病”数据规范、真实、完整。切实做好“两病”患者的全流程服务,加强“两病”患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积极推动“医防融合”。
完善“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确保根据临床需要配得齐、开得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内的药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的“两病”药品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充分满足群众就近拿药需求。
五、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
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协同推进对“两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及待遇标识维护工作,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医疗保障部门要强化智能审核监控信息系统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禁重复配药、超量配药等违规行为,杜绝超范围用药等不规范诊疗行为,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