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的意思是什么的呢,我们都知道的是,在我们的语文课本有关于大仲马的介绍,他是法国的作家,被后人美誉为"通俗小说之王"。相关信息,我们来看一看。
亚历山大.仲马(1802-1870),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又被称为大仲马。其代表作有:《亨利第三及其宫廷》、《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等。大仲马小说大都以真实的历史作背景,情节曲折生动,往往出人意料,有历史惊险小说之称。结构清晰明朗,语言生动有力,对话灵活机智等构成了大仲马小说的特色。大仲马也因而被后人美誉为"通俗小说之王"。
人物生平
早期经历
大仲马于1802年7月24日生于法国的维勒-科特莱(靠近巴黎)与母亲相依为命。
大仲马在10岁以前便通读了英国作家笛福的冒险小说《鲁滨逊漂流记》、法国作家费纳龙宣讲人情世故的小说《泰雷马克》、作家德姆斯吉埃写的有关神话的著作《给艾米莉的信》。
15岁时,大仲马被送进莫奈松律师的公证事务所当一名办事员,专门把各种公证文件送到周围的村子里请当事人签字。
18岁时,大仲马跟拉朋斯学习意大利语和德语。他们一起翻译18-19世纪之交的意大利作家乌戈·弗斯科洛的小说《雅可波·奥尔蒂的最后几封书信》。
早期创作
1823年,出于对戏剧事业的向往,21岁的大仲马只身来到巴黎,先在奥尔良公爵秘书处做了一名文书抄写员,得以解决自己的栖身之所和温饱问题。大仲马从小酷爱戏剧写作,在公爵舒适宽大的写字间里忙里偷闲,动笔撰写剧本《亨利第三及其宫廷》。文思敏捷的大仲马通宵达旦地伏案疾书。
1824年7月27日,与卡特琳娜·拉贝生下一个男孩。同父亲一样,儿子也起名叫亚历山大(即小仲马)。
1825年,大仲马参加了以雨果为首的浪漫派行列。
1828年,五幕诗体正剧《克里斯蒂娜》完成了。
1829年,剧本《亨利第三及其宫廷》问世,法兰西剧坛为大仲马的处女作喝彩。不久,巴黎大剧院便上演了这部剧作。雨果和众多的浪漫派作家前往剧场观赏,并认为这是浪漫派的一个不小的胜利。剧本描写了16世纪法国宗教战争期间国王和反动贵族之间的争斗、欺骗、阴谋。法国文学评论家认为《亨利第三及其宫廷》一剧是大仲马一生中最优秀的剧作。
1830年,剧本《克里斯蒂娜》问世,在1830年3月30日举行首场演出。《克里斯蒂娜》上演成功,仲马紧接着就投入了另一个剧本《安东尼》的写作。同年7月脱稿。
创作特点
戏剧
大仲马的戏剧创作活动对浪漫主义运动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他的《亨利第三
及其宫廷》,最早为浪漫派戏剧开辟了道路,也使他成了浪漫派戏剧的先驱者之一。
大仲马戏剧创作背景取材极为广阔,如历史剧《亨利第三及其宫廷》以16世纪法国宗教战争为背景,而五幕剧《安东尼》则是以复辟王朝的上流社会为背景。
作为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文学阵营中的一员,他主张废除掉古典主义给戏剧定下的众多的清规戒律。他和许多的浪漫主义作家一样认为戏剧要向观众展示生活的激情,观众才会为之感动。他在1829年所创作的历史剧《亨利三世及其宫廷》里,就开始体现出他这样的创作理念。这部初登文坛的戏剧作品实际上也是他自己本人性格的最好的诠释。
小说
叙事
以真实的历史事
件和历史人物作为叙述的对象并加入大胆的虚构和想象是大仲马历史叙事小说的显著特色。在大仲马的历史叙事小说中,历史追求的目标不再是真实与客观,而是以娱乐为唯一的旨趣。因此,将历史进行通俗化的描写是大仲马在其文学创作生涯中的最主要成就。而他独特的创作理念却与追求客观真实的再现历史的史学目标相迥异。所以大仲马在法国文学史上并不拥有崇高的地位,却拥有与同时代的许多作家相比数量众多的读者。大仲马在通俗历史叙事小说的创作领域取得的成绩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尽管许多的文学史的撰写者在评价他的历史叙事小说时给予充分的肯定,而且他在世界上拥有的读者数量众多,但是在法国文学史上却不享有崇高的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源自于他在创作历史叙事小说时的态度。他曾经公开的表示历史只是一枚用来悬挂他的小说的钉子,同时他在文学上也从来不承认自己从属于什么流派或者树立了什么样的旗帜,娱乐是他进行历史创作的唯一旨趣。
对于大仲马叙述历史的方式,莫洛亚认为在大仲马的历史叙事小说中,在对历史事件进行叙述时作家一方面把真实发生过的历史作为小说的一股线索加以叙述;另一方面又把虚构的英雄人物作为另一股线索加以描述,让虚构的英雄在真实的历史事件中活动,使他的历史叙事小说中所记录的历史看起来真真假假难以分辨。而小说则成为了大仲马笔下表现这种宏大的历史场景的主要文体形态。
大仲马几乎不用单纯的叙述,而是用对话来交待历史背景和故事的发展。很多主人公的身世也都是在对话中交待的。多数对话都十分简短有力,有极强的节奏感。
写作风格
在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蒙梭罗夫人》中大仲马曾这样说到:“历史事件有这样一种特性,那就是他们往往把自己的重要性表现在先于它而出现的环境中。”这体现了作家重视历史叙事小说文本中对于历史大背景的描写力求逼真化的原因。因此,尽管大仲马的历史叙事小说常常由于为所欲为的随意改变历史事件的真实性而遭受非议,但是众多的外国读者了解法国历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体会法国历史的交替变更是从阅读大仲马的历史叙事小说开始的。
大仲马将小说这种文体形态与历史紧密的结合起来,因为小说的文体特点是能够容纳巨大的社会生活,这样就可以展现出大仲马宏大的历史叙事手法,将作家的积累的丰富的历史素材与驾驭历史题材的能力结合起来,从而在虚构的故事中包含了更多的真实的历史。他所创作的历史叙事小说对历史时代背景的描写气势恢弘。
大仲马英雄主义的历史观体现在小说文本的内容上。大仲马认为历史上的每一个发展与变化都是由杰出的人创造的,历史上不同寻常的人总是左右着历史发展的进程。这种观念体现在他一部分小说文本的书名上:例如《基督山伯爵》全书的内容是围绕着水手埃德蒙·唐代斯的复仇展开的,基督山伯爵则是小说所着重表现的中心人物。又如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红屋骑士》全书围绕着红屋骑士营救路易十六的皇后展开,书名也反映了红屋骑士是本书着力塑造的英雄人物。
大仲马让众多的真实或虚构的历史人物在这样的历史情境下一同出场。在小说中参与历史的发展过程,刻画出众多栩栩如生的不同阶层的人物形象。即使面对时间跨度较长,人物众多的历史事件的宏大叙事也有条不紊。因此大仲马在历史叙事小说中所建构的历史世界获得了许多同时代作家的赞誉。
可以说,大仲马的历史叙事小说,是不断的用英雄建构历史,用历史塑造英雄,又把英雄与历史融进小说中。这三者是彼此建构,彼此依赖。
大仲马的历史叙事小说是以真实的历史人物与事件作为基础并且加入了自身的主观想象与虚构。作家将虚构人物与真实人物的混合描述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叙述故事。因而,以还原了历史的真实分析小说文本中所蕴藏的历史感以及人文关怀为标准去评价大仲马的历史叙事小说时,大仲马的小说文本在文学史上并不享有崇高的地位。
大仲马的历史叙事小说不以客观真实为既定的目标。完全不指向历史史实本身。而是在历史空间之中选取一种可能性作为指向的中心。而这个中心则是作家本人所构筑的比历史还要真实的历史。
这种手法是大仲马历史叙事小说中更为强烈的偏离历史的倾向。但是由于素材都选自于历史事件,一切又都是围绕着所叙述的历史事件进行,所以历史题材本身又具有一种凝聚力。因此,大仲马的历史叙事小说是偏离历史中心的同时重构历史。
大仲马后期的许多历史戏剧都是根据他自己本人所创作的畅销历史叙事小说所改编的。这从侧面说明大仲马所创作的历史叙事小说中包含了易于改编为剧本的戏剧化元素。大仲马的历史叙事小说多以重大的历史事件为背景,在描写跨度较大的历史事件表现错综复杂的宫廷矛盾时,总能给予读者连贯、一气呵成的阅读感受。其主要原因是大仲马运用戏剧的创作手法去创作小说。去除长篇历史叙事小说中过于冗长的叙事方式。
仲马的主要文学成就在历史叙事小说的创作方面。而且他所创作的历史叙事小说大多是长篇的历史叙事小说,而历史叙事小说作为小说它同样也是一种渐变的艺术。历史冲突的过程表现为一个逐渐升级的过程。而每个章节的场景的转换,融入静态的布景元素增加了小说戏剧化的效果,相应的直接用大量的对话去推动情节的发展造成了叙述者的缺席。可以把人物与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直接的体现出来,增加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对抗性。
大仲马是从写剧本开始写作的。在他的小说中,对话占有极大的比重。这实际上是保留了写剧本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说,大仲马的小说是戏剧化的。他的小说很容易改编成剧本。
对话在他的小说中起着多种作用,首先是通过对话刻画人物性格。大仲马很少对他的人物做长篇的描述,人物的性格多是通过行动和对话显示出来的。
作者有时只用一句话就点化出人的精神面貌。如《基督山伯爵》一开始,邓蒂斯回到了马赛,很悲痛地向船主人老摩莱尔报告:“我们失去了勇敢的船长黎克勒。”接下来一句是:“货呢?”船主焦急地问。只用两个字就把摩莱尔关心货物胜于关心人的精神状态准确地表现出来。老摩莱尔是个正面人物,但他毕竟是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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