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预算是对企业收入、费用和利润作出的预计;资本预算是对企业的资本性投资方案所进行的计划和评价;财务预算则是在经营预算和资本预算的基础上所作出的现金流量的安排,以及一定时期内的损益表和一定时期末的资产负债表的预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办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民办学校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推动来贯彻、监控学校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施,规范学校管理和财务管理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全面预算是对学校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各项业务活动、财务表现等方面的总体预测。
第3条:管理原则
1、经营业务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员参与、综合平衡;
2、预算管理应以完成学校经营计划目标为出发点;
3、“量入为出”和“轻重缓急”相结合工作方法;
4、“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预算编制流程;
5、符合真实性和可行性原则;
6、实行重大事项、例外事项预算报告制度和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二章 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第4条:预算管理委员会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后勤主任等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主持制定、修订学校有关预算管理的制度或办法;
2、讨论决定学校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中上报的预算指标;
3、讨论决定学校预算考核办法及兑现方案;
4、讨论决定学校年度预算考核指标的重要调整及考核办法的修订。
5、审议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第5条:预算监督部门
财务部是全面预算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汇总编制学校预算、调整预算方案;
2、协调、监督各部门预算统计人员工作;
3、复核预算外付款申请是否经过适当审批;
4、汇总编制学校预算执行报告;
5、定期向预算委员会反映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预算工作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第6条:预算责任单位
学校各部门是全面预算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部门预算;
2、执行、统计本部门预算,并控制预算实施;
3、申请预算调整;
4、接受上级预算指导、监督、考核。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7条:编制原则
1、编制全面预算应当本着“协调统一、相互配合”的原则,既分别承担不同的预算编制任务和责任,又体现部门间的配合统一。
2、编制全面预算应担本着“量入为出”、“轻重缓急”的原则,尽量组织收入,压缩不合理开支。
3、编制全面预算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预算应当与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相符。既不能为求得良好绩效,按较低的预算目标编制预算,也不能脱离实际编制目标过高的预算。
第8条:编制内容
全面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企业所有收、支项目。全面预算管理将预算管理具体划分为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三大类。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都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在财务预算内。
1、经营预算:是对学校日常发生的各项基本经营活动做出的预算,具体包括维修预算、工资支出预算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投资预算:是在资本性支出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的预算,具体反映何时投资、投资多少、资金来源和投资收益等。
3、财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有关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具体包括现金预算、预算损益表、预算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 预算执行与控制
第9条:各部门应当结合月度预算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各项费用应该按各项经费管理要求进行使用和控制。预算外付款申请应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请款和报销。
第10条:财务部门作为预算执行的监督部门,有权拒绝未经适当审批人员审批的预算外付款申请。
第11条:各部门应当建立《部门预算执行统计台账》,并由预算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及时登记本部门请款及报销金额。
第12条:每月度末,部门预算统计人员将本部门预算统计台账与财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13条:财务部根据与核对后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学校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提交预算委员会审议。
第14条:《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期预算数、本期实际预算完成数、本期差异、累计预算数、累计实际发生数、累计差异数;
2、 对差异进行分析;
3、 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建议。
第五章 预算调整
第15条:为保证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批准正式下达的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每年可以调整一次预算。
第六章 预算考核
第16条:预算考核目的
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引导学校每一位员工向企业战略目标方向努力的效果。
第17条:预算考核的原则
1、 目标原则,即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2、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3、 例外原则,即针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核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第18条:考核的实施
1、每年年底,由财务部门组织预算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内容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并提交预委会审议。
2、预委会召开预算会议,审议年度预算执行报告。
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和考核结果,结合学校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由综合部执行考核兑现。
第19条:本制度的修订权、解释权归学校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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