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第十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保法第十九条规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释义】
本条是关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的规定。
对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势必会影响和破坏周围的生态环境,因此,应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环境管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否则一律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