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于我 -资料
北京,又下起了雨,
你,之于我
。我坐在出租车里透过雾气打量这座城市,清冷的小雨薄纱般笼着植被,水汽氤氲。你知道的,阴沉的天总让我打不起精神。
细小的雨滴落在耳际时方才懊恼起刚剪过的短发来,本为求得一丝清爽,却发觉凉得有些过分。你也知道的,我惯于在事发后庸人自扰的生气以及后悔。
发觉我也如古人般动辄触景生情,一如现在,唯有碰见不怎么多见的雨天时才会想起你。甚至就连如此,也是因了你那句“下雨天要记得带伞哦”的温馨提示,再无其他。倘若我现在不用你提醒就会自备雨伞,也定然不会在雨天里想起你来。你看我是如此没心没肺,连记起你都需要特定的景物来提醒。
那么,我就认认真真的回忆你一次吧!
对你的第一印象还停留在高一的校园歌手大赛,你穿白色开襟衬衫配蓝白色牛仔裤,很是清瘦。你在偌大的舞台上来来回回,但你是主持人不是参赛者,虽然你歌也唱得很好听。你的舞台剧很烂,还有,你的走路姿势一点都不好看。
那是远距离的看你,我在台下,一目万里。后来文理分班,入班当天就发现你也在这里,而且以第一名的身份。因为距离不那么远,所以很快就混熟了。你说我的眼睛很像当时的班主任,而我对你的`眼睛也印象极为深刻,就像我后来描述在你的同学录中的一样:烟花般的眼睛。我一直为之骄傲,因为终于找到了如此切合的比喻。
再后来,校刊>出刊,无意间买来一本,闲来随手翻看时,才发现主编一栏整整齐齐地码着你的名字,记得很清楚你当时发表的原创小说题目叫《韶朵》,结尾处写着:吉他的弦,终于找到前所未有的切合点……故事温暖,文字温暖,一如你本人。
你也是我见过的最认真、最单纯的男孩子。没有平常男孩子惯有的坏毛病,是受过良好教育规规矩矩长大的人,没有过于复杂的想法心直口快,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再后来,也知道你也喜欢李煜和纳兰,也能像我一样看地图看到痴迷。所以觉得,我们会是一类人。
也有一段时间,不知是你还是我,突然开始对花语感兴趣,两个人没事就凑在一起研究花语。也许是当时一时兴起,因为历经一年以后你再问我郁金香的花语是什么时,我语塞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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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于我》(https://)。最初我们都喜爱樱花,后来你说你开始喜欢郁金香,而我也移爱矢车菊。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悲观的,因为樱花本就是嗜血的植物,很残忍,而矢车菊的花语是宁静、倔强、追求幸福,郁金香也昭示着阳光、温暖以及热烈的爱。虽然是不同的植物,但总归都是向着明媚的未来一路奔跑。也,好像没有什么不好。再后来临近毕业,那个时候因为座位离得远我们也疏远了好久,只是当你再次将白色耳机递给我并央求我留点文字给你时,我还是笑着满口答应了。写给你的,是有关锦官城成都的。后来,你发短信告诉我说:兔子,我要带着你的文字上锦官城了。那个时候,我很佩服自己,觉得自己拥有了莫名其妙的先知能力,好像你考上西财大完全是我的功劳。
更多的记忆,是你安慰考得并不如意的我时那句“我看好你哦”。很奇怪那句鼓励我一直记得,心烦意乱的时候、想要放弃的时候,它总是提醒我有人挺我。你之于我,在那个年生里,是一种鼓励、一种友谊。
更后来,你去了四川,而我也辗转来了北京,加之你我都不会主动联系别人,或许还有其他介质的存在,总之,我们之间再无联系。寒假回家,意外的在常去的那家书店遇见你,而彼此言辞里的种种,已经偏离了原有的轨迹。你之于我,终究变成了路人甲乙,在离开之后相互忘记,只会记得你种满高大乔木的名字。
用稍稍有些过时的凡客体总结你:爱生活、爱时尚,爱郁金香不爱樱花;爱运动、爱音乐,爱SHE不爱口水歌;你就是你,你爱写字。
你之于我,终究只是一种雨天的回忆,晴了就再也记不起。毕竟,吉他的弦,再也找不见前所未有的切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