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狂”歌者陈奕迅
他的疯狂不是没有神智的痴呆,更不是博取眼球的浮夸,他的疯癫就像魏晋名士,超然世外,不得不入世的时候,就半疯半癫。
他是陈奕迅,也有人叫他“Eason”,或者“E神”。他的粉丝被叫做“E臣”。
近几年,陈奕迅的搞怪风格愈演愈烈,在舞台上穿过婚纱、恶搞过裙装、装过
卓别林、扮过鬼、当过妖男,还不怕丑地客串过“武大郎”……陈奕迅坦言,狮子座的人天生喜欢出风头、抢镜头,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无所不用其极。唱片公司曾努力把他包装成英伦绅士,却无奈地发现,他穿奇怪的衣服时才更像他。听他唱《十年》《婚礼的祝福》《红玫瑰》,我们跟着柔肠百结,怆然泪下;听他唱《爱是怀疑》《浮夸》,我们又变得无奈和暴躁,在独自的世界里歇斯底里。他的实力毋庸置疑,勤奋更有目共睹,他是继许冠杰、张学友之后香港的又一个“歌神”。★用生命歌唱★
陈奕迅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学声乐,后来又学小提琴。
12岁那年,他被父亲送到英国读书。这个年龄的孩子,无法懂得那是条件优越、父母恩宠,他只因为要离开家人而万分难过,且怕得厉害,因为当时爱尔兰共和军常常放炸弹。还好,长他6岁的哥哥已经打好前站,可以照顾他。其实根本不用哥哥帮他,以陈奕迅的饶舌程度,他没一个月就完全融入英国的环境。他说:“之前我完全是被宠坏的孩子,到英国以后我才学会了独立,变成了一个很整齐的人。”
整齐到什么程度呢?“比较病态!如果有人在我房间拿过我的东西,或者动过我的物品,我都会知道。我家衣橱的所有衣服的牌子一定要朝外的。我现在可以打电话到家里,告诉佣人拿哪一个衣柜的哪一个抽屉左边的第几双什么颜色的袜子给我。现在还好了,不会那么病态。我知道贝克汉姆更过分,听说他家的冰箱里不能有双数的百事可乐。”他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这叫OCD,O就是占有欲,C就是一定、病态、一定要,D就是混乱,合起来就是‘占有欲一定要混乱’。”
事情的另一面,则是漫长的英国留学生涯,让这个寂寞的孩子学会了钢琴、小提琴、口琴、手风琴、吉他、鼓、萨克斯、喇叭等众多乐器,一举拿到最高级别的八级乐理证书。所以,他能够将每一首歌曲都演绎得如此完美,并不只是靠天分,他是一个有底气、有积淀的歌者。
一个不认真的人,不用心的人,即便有一首好歌,也无法唱出这样的韵味。他在《婚礼的祝福》里那一腔憋足劲的闷声撕吼,夹杂了多少无奈,给我们多大触动,而这需要感情极度投入才能如此真切地演绎。还有《谢谢侬》,还有《红玫瑰》《白玫瑰》,还有《富士山下》,还有《K歌之王》《十年》……唱这些歌曲时,他仿佛经历了歌词中的累世累劫。看他眉头凝结、神色复杂、时常被特写的嘶吼的嘴就知道,一个好演员是在用生命演戏,而他,是在用生命歌唱。
★“癫狂”歌者★
生活里的陈奕迅是个有点癫狂的人,这缘于一位初中老师的影响。那时,他很情绪化,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老师跟他说:“你多想些积极正面的东西,生活才会快乐。”所以,我们今天看到镜头前的陈奕迅,总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扮鬼脸、嘻哈、耍宝,还有怪异的打扮和随性的动作。
他在演唱会上搞怪,在颁奖典礼上搞怪,每一次面对摄像机,他总有数不清的鬼马Pose。他是歌坛天王,除了演唱,却癫狂得没有一点天王作风。
让陈奕迅变得更癫狂的人,则是另外一个为他写词的人:黄伟文。唱黄伟文的歌,是完全另一个他。他更喜欢黄伟文歌里那个真实的自己。陈奕迅自己完成《浮夸》初稿,有人建议他拿去给好友黄伟文重新谱曲,他的自信心不免受到打击。为扳回一城,他在《浮夸》里大飙歌技,高音与假音来回转换、流畅有力,颤音被处理得似真似假,尾音的修饰干净又引人回味。整首歌的曲调可以说是十面埋伏,若唱功稍逊一筹就会无法驾驭。他唱到歇斯底里,也唱出了那无人可超越的完美经纬。生活有太多的约束和困境,无处宣泄,陈奕迅把它们放到歌里,变成跃动的音符,再由他用铿锵的力道癫狂呐喊,乐此不疲。
真实世界里的陈奕迅,其实更喜欢跟别人进行感官上的互动,喜欢到不想在演唱会看到“立可拍”,痛恨看到很多人举着摄像机拍摄。他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花钱到现场,只是从取景框里听他唱歌。“如果我们都忙着收集当下,以备日后的回忆,那么我们就丢掉了此时此刻。”
首次以导师身份亮相湖南卫视《中国最强音》,陈奕迅依然全程走搞怪路线,虽说他的冷笑话总让现场观众摸不着头脑,但凭借高人气还是彻底把现场气氛搅热了,同时也受到了更多粉丝的追捧,在开场之前甚至有女孩冲到评委席在他脸上印下一个吻,Eason随即做鬼脸化解尴尬。
★我是一个普通的香港市民★
作为一名歌者,陈奕迅是美好的,他极富感染力的嗓音将爱情里的寂寞与忧伤表达得痛彻心扉,将生活里的苦闷和无奈呐喊得响彻云霄。
他在歌艺上才华横溢,在私人感情上亦是饱满通透、情深义重。父亲陈裘大获罪入狱,他鞍前马后,忙得焦头烂额,甚至停工援父。妻子一度挥霍无度,他只说:“大家曾经有摩擦,思想出过轨,却没有分开,就应该珍惜彼此。”
陈奕迅有个可爱的女儿。上小学的第一天,他放下手头的工作,从北京赶回香港,只是为了送她上学。他说他不想留下遗憾。
一个只会唱歌的人,是艺术家;一个疼爱家人的男人,是好男人。陈奕迅两者兼备,他是一个有才华的好男人。他深谙喧闹过后是寂寞的真理,再多诱惑又能奈他何!
陈奕迅喜欢穿自己觉得舒适的旧衣服,或者是被他穿出一身贱气却贵得发飙的衣服,去坐地铁,去菜市场,去茶餐厅。他从不把自己当巨星,他唱的都是小人物的歌,他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香港市民,一个肿眼泡、头发少、长得不好看却能唱得我们柔肠百结的Eason而已。
舞台上陈奕迅是万人期待的巨星,表演着璀璨华丽的每一分钟,而台下他仍然坚持做“自然派”,享受一个普通人享有的正常生活。他搭乘地铁,去茶餐厅吃饭,去菜市场买东西,饿了就在路边摊要一碗鱼蛋面。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香港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