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调查
2009级各专业学生城乡调查安排在2010年暑假进行,时间不少于二周。“城乡调查”为1学分。 城乡调查形式及调查报告要求
1、采用由两人或三人(最多不超过三人)组成的城乡调查小组的形式或个人的形式。
2、学生参加城乡调查活动要提交调查报告。城乡调查报告是学生对城乡调查过程的系统性思考,是考核学生城乡调查效果的依据。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文字流畅,特别是要对调研的情况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
3、学生撰写调查报告可以在调查实践的基础上独立完成,也可以由调查小组共同完成。独立完成的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由调查小组共同完成的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4、调查报告的封面参见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社会调查(城乡调查)封面》,撰写格式见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务部网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专业毕业实习作业、实习报告撰写规范》。
城乡调查的指导
1、各班专业导师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城乡调查的指导,按照城乡调查计划的要求完成城乡调查的指导任务,包括调查专题
的选择、调查方法的指导、调查报告的撰写与格式规范要求等。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城乡调查,指导学生解决城乡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2、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调研报告进行指导及评阅,按照优、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成绩,成绩记录在《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社会调查(城乡调查)封面》上。成绩纳入学分考核和管理,作为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
城乡调查对学生的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城乡调查。
2、城乡调查往返途中及城乡调查期间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学校。
3、应按城乡调查计划的要求,努力工作,城乡调查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城乡调查情况。
4、对无故不参加城乡调查者,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不予毕业。因故经批准未参加城乡调查或城乡调查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系负责另行安排城乡调查时间并考核其成绩。
5、城乡调查结束后,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城乡调查报告(初稿)的撰写,并在各班专业导师指导下于开学后第三周前完成调查报告修改,经指导教师评阅后交所在分院,作为学生城乡调查成绩的考评依据。
附件: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社会调查(城乡调查)封面》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社会调查(城乡调查)评阅单》
(下载地址:东方学院教务部内网“实践教学”——城乡调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