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为免费通行时间。免费通行车辆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高速免费通行20天
高速免费通行20天具体安排
春节期间高速免费通行安排:2016年2月7日(除夕)零点开始至2月13日(初六)晚24点结束,共七天;
清明节期间高速免费通行安排:2016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共三天;
劳动节期间高速免费通行安排:2016年5月1日0时至5月3日24时,共三天;
国庆节期间高速免费通行安排:2016年2015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共七天。
高速免费通行20天的免费时间怎么算?
根据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的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最后一天24:00结束。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行驶普通收费公路的车辆只要在第一天00:00至最后一天24:00之间通过收费站,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只要在第一天00:00至最后一天24:00之间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都可以享受免费政策。
高速免费通行的车型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通知》的规定,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可以享受免费政策。其中: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是指包括驾驶人在内座位数不超过7个(人)的载客汽车。8座及8座以上的载客汽车以及各类货车和客货两用车都不属于免费范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国家现有法规政策规定免收通行费的车辆除外。在普通收费公路上行驶且可免缴车辆通行费的摩托车,包括由汽油机驱动的两轮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即原三轮农用运输车)。通行车辆是否属于免费车辆,主要通过查验其《行驶证》及车辆实际情况认定。
跨越免费起止点时间行驶收费公路的车辆算不算免费?
对行驶普通收费公路的车辆是否免费,以车辆经过收费站的实际时间来判断。以今年国庆节长假为例,由于今年的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免费时段统一按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执行。如果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9月29日23时通过某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就要按照规定缴纳通行费;如果该车继续前行,在9月30日0时以后又经过第二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则第二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将免收通行费。
对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是否免费,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来判断。符合免费条件的车辆,建议合理规划和选择出行时间及路线。这里特别提醒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的驾乘人员,一是不要等,二是不要赶。不要等是指在9月30日00:00时前已驶近收费站的小型客车,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或收费广场等待,以免发生危险;可以提前规划出行时间,或选择合适的服务区休息和等待。不要赶是指10月7日24:00前驶近收费站的小型客车,千万不要为赶时间而超速行驶,以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对在免费时段内可能无法驶离目的地收费站的,可结合行驶的实际时间和位置,提前选择合适的收费站,在免费时段结束前先驶离高速公路,然后重新领卡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这样抵达目的地收费站后的缴费额,就只是重新领卡后行驶路段的应缴费额,而不是行驶全程的应缴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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