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学校假期安排的通
知各系(院、部)、部门:
为方便广大师生科学合理地安排利用假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在保证全年法定假期总天数不变的前提下,对我校2012年假期进行整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星期天)正常公休,1月2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二、春节:与寒假重合,统一整合到寒假安排。
三、寒假(春节假期):1月16日至2月18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二十七)。假期工作及重要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四、清明节:调整到劳动节休假。
五、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上班,分别上星期四、星期五的课。假期有关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端午节:调整到劳动节休假。
七、暑假:7月9日至8月25日。假期工作及重要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八、中秋节:调整到国庆节休假。
九、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9天。假期有关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离校和教师外出请假手续,加强在校学生管理,落实假期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做好校园运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愉快地度过节日假期。
办公室
2011年12月19日
[2015年假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