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恶意拖欠证明
非恶意拖欠证明非恶意拖欠证明
上海某知名大学日前在其学工部网站上公布了200多名逾期未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名单,披露了他们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生证号码、拖欠款额、在校期间所在学院等信息。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这些逾期未还助学贷款的学生中,许多人感到十分委屈,表示并非恶意拖欠,实因还贷期短无力偿还所致。
记者对重庆高校毕业生采访时了解到,大学生毕业后在重庆就业,每个月工资一般在1000元左右,用于租房、吃饭、交通开支约需700元,购买衣服、日常生活用品等费用约需300元,如果恋爱、结婚、生子等,也需要不小的支出,因而就业后数年之内许多人往往收支捉襟见肘。同时,不少申请贷款的学生家庭,为了孩子上学已借有外债,往往无力再为毕业生偿还贷款。目前大学本科生的助学贷款按规定可从毕业后第三年开始还款到第六年还清,若以贷款3万元计算,本金加上利息每月约需偿还700元。如此看来,相当部分毕业生将没有多余的钱偿还贷款,可能产
生拖欠行为。据教育部前不久公布的信息,抽样调查显示有近20%的贷款毕业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款违约情况。如此多的大学生没有如期偿还贷款,助学贷款还贷期过短是一个重要原因。大学生们求职难、待遇低、生活负担重已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助学贷款制度虽然已经调整为在毕业后1至2年开始还贷,最长延至6年,但相当部分毕业生还贷能力积累较慢,在6年内仍可能偿还不了贷款。
一位银行界人士分析,当初的国家助学贷款设计,主要是基于毕业生的信息分散,无法追踪他们的就业去向和收入情况。随着贷款、存款、购房、购车、申请手机等均实行实名制,各种信息可以联网一体化,征信制度已经建立并在不断完善。而且大学毕业生基本上在城市生活,其个人就业和收入已不会处于失控状态,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助学贷款制度设计,毕业生可以根据收入情况与银行协商,确定更加灵活的还款起点、偿还时间和偿还方式,再适当延长还贷期限,避免因为制度设计疏漏,让许多毕业生因一时失信影响一生的发展。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对目前一些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的现象分析,发现其根本原因是借款人未同时按合同规定时间和金额还款,并非恶意拖欠。
据了解,从还款情况看,造成逾期的主要有6种情况,包括借款人出差期间中断还款,委托亲朋代办,但未做详细交代;借款人习惯按发放工资日还款,不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扣款日还款;借款人的通讯信息、委托扣款账号等发生变更,但没有及时通知贷款受托银行;借款人一次往委托扣款账户内存入几个月的还款金额,待资金用完后,忘记续存等。
“为预防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文本,明确借贷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还款约定事项,如还款方式、还款时间、还款金额、提前还款规定和罚息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借款人应妥善保存借款合同,记住每月的还款日期和还款金额,务必在当月扣款日的前一天或前几天,在委托扣款账户中存足当月还款金额。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时,要委托他人还款,并将相关事项向受托人交代清楚。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号、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要到贷款经办银行重新签订委托扣款账号变更协议,或告知新的联系方式。同时,还要密切关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变化,借款人可以向存款银行申请开通扣款账户的短信通知功能,每月实扣多少,是否扣够,银行会及时反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