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2-07 09:46:4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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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1

在百话盛开的田野里,

采一束洁白的蒲公英,

选一个有风的晴天里放飞,

把梦寄在它的身上.

不要担心你的梦会飞向何方,

它肯定能到它应该去的地方,

十几岁的年龄本来就是多梦的时节,

所以才请那么多的蒲公英帮忙.

有梦就一定要去放飞,

放飞梦就是放飞理想,

飞吧,

随着风,

到远方!

指导教师:梁荣日

梦2

  环顾全文,我们不难发现贾宝玉的人生悲剧是必然的。其从小就生活在封闭、闭塞的环境中,没有亲身参与到社会热潮中去随波逐流一番,也就是缺乏对整个社会的切身体验与深刻认识。他的对小姐丫鬟女性们的热爱和同情,是肤浅的、游离的、只停留在表面上的。

  他的成长环境给了他懦弱、幻想与天真的性格特征,虽然多情善良,但是却最无实际力量来保护和拯救自己所爱戴的女性们。他的这种所谓对女人的博爱和同情是没有深入介入女性们的生活中去,注定是软弱而不堪现实考验的。桃花源似的封闭生活,也许是和宝玉和他的女人们去安全舒心畅快的生活,但这只是自我麻痹和自我意淫式地脱离实际的想法,若因此而哀叹生活的残酷,则正是认识的思想深度不够之故。

  真正成熟的、深层的爱,必然是建立在充实大量物质基础与时间磨砺基础上的一种个人现实生活确切相关联的斗争中成长起来的。而唯有主动的投入到开放的现实环境中去生存、发展、壮大,那样过程后培养出来的人才才能从现实中积攒到足够雄厚基础从而奠定的一种安全。

  读《红楼梦》,结合自己并不算多的生活经验,可悟人生:要洒脱、安全、自在,并非成天幻想便可得之。只有多思考、多磨砺,不断地壮大自身力量,反抗社会,挑战环境,心中所想才可成为最终所得。

梦3

  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运动吗?告诉你吧:是篮球!

  篮球对我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20xx年12月,当我第一次看NBA篮球赛。那场马刺对凯尔特人的比赛深深地吸引了我,比赛中许多精彩的扣篮、精准的三分和奇妙的进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此,我疯狂地喜欢上了篮球,经常让爸爸教我一些篮球的规则和拍球、运球、投篮、扣篮、上篮等一些基本的篮球技巧。我先自己慢慢练,然后再和爸爸切磋。

  我几乎天天和爷爷在家里打篮球。虽然爷爷比我高很多,使我很难从他头上扣篮,但我还是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去投篮。

  我爷爷家的篮框有着悠久的“历史”,因为这个篮框已经被我投了三年多了,挂着篮框的篮架几乎就要扣断了。

  我很关注NBA,常常在电视里观看NBA球赛,还通过上网、看书、和同学聊天掌握了很多NBA的资料。我知道:詹姆斯是得分王、霍华德是扣篮王、卡波诺是三分王、保罗是抢断王和助攻王。我特别崇拜“飞人”乔丹,他可是不折不扣的全能王啊!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乔丹在篮球场上会有如此完美的表现呢?我真羡慕NBA的球员们可以跳得那么高,在空中停留的时间那么长,在篮球场上能玩出那么多的花样!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在篮球场上打篮球时妈妈把我叫回家,告诉我:“有人给你来信了!”我拆开一看,是一份通知书。通知我二Oxx年十月十八日正式加盟克利夫兰骑士队,我一看高兴地跳了起来。这时,我突然醒了过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场梦。

梦4

  “为什么会这样?我怎么变得这么不堪?为什么?为什么?”她哭泣似的乱吼着。

  这也怪不得她啊,曾经,在校园中,她从众多的同学之间脱颖而出,成了老师的宠儿;曾经,在父亲家里,父亲以她为荣,将她小心翼翼的捧在手中;曾经,在母亲和继父的新家中,她比哥哥,弟弟都受宠;那时,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把握住这一切就足够了。

  可是,上天呢?他太会耍人了。没多久他便收回了这一切恩惠。

  在一次考试中,对答如流的她居然对着试卷发呆了?就是这一次,她从那个已经守了好久的第一名落到了第七名,从一个手握实权的班长成了一个有名无实的“班长”。

  老师不要她了?班里的一切事情都与她无关了。可是,这一切惩罚并没有结束,在一次争吵中,一向疼她的父亲将她拒之门外,扔出了她的行李,让她滚蛋。父亲不要她了,无奈,她只好回到妈妈的新家。她哭着要妈妈答应她,永远不要不理她。妈妈点了点头说“你是我的女儿,我不要你我要谁?”

  可是,只有她清楚自己早已不是以前那个水灵灵,惹人爱的她了。失败中夹杂的恨与怨已经蒙蔽了她的心,如此不堪的她,母亲又怎会接受她?

  果真,有一天,妈妈实在看不过去了。骂她,打她,也不要她了。“你看看你自己成什么了?我管不了你了,你回你爸爸家吧。我给他打电话让他接你走,“电话被妈妈拨通了,“你管不了了就塞给我啊?我虽然是一个大男人,可我真的管不住她。”爸爸说完了,挂了电话。

  她呢?只是站在一旁,似乎这样的结果早已是她意料之中的,没人要她了?

  她好想回到以前啊,她想继续去实现那个愿望,可是,她已经没有能力了,对现在的她来说,当初那个触手可及的愿望早已成了一个她的一个似乎永远不可能的梦。

  曾经的天鹅早已随失败而去,现在只有一个无人理无人要的丑小鸭。

梦5

  不停留的地方,只愿化做梦。化做梦,只因为不能停留。

  路过那么多那么多美丽的风景,只是都没法停留。于是,总是在过后暗暗惋惜,那么惋惜。于是,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梦里重游,绽放满足的微笑。

  其实,焉能不知道,再美丽,都只能是风景?只是太年轻,太执着,舍不得,也不甘心舍弃。无奈的惆怅,惆怅着无奈。夜夜,夜夜,那么美丽的身影;夜夜,夜夜,那么明亮的颜色;夜夜,夜夜,那么钟情的鲜艳。

  于是甘心在梦里相会,只是看着,也只能看着,越看越心疼,梦里笑,醒来哭。只因为不能停留,我们不能停留,那么委屈。这里的过客来来往往,还不属于你。我们不能嚎啕大哭,已经不是小孩了。我们不能坚强,我们还不是称为大人。原来,那么美丽的风景,就为了告诉一声:青春,就是出多愁善感的戏。因为你,我们多愁善感。多愁善感,呵啊,那么残酷,只是,还是一厢情愿日日思念。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便是你呵,夜夜走进梦境。给予快乐,却不带走伤悲。

  那么想决绝,只是挥不下断情的剑。原来,这便是剪不断,理还乱;原来这便是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原来,古人诚不欺我。时光转,景气何年,何时才能淡出的风景,路过这里的风景,那儿的风景又来。一次一次都在路过不同的风景。年年岁岁的追,哪怕岁岁年年追不回。累了,哪里的风景最让人温馨?又是梦回的夜夜夜夜,只是醒来,那么彷徨,那么无助。梦里的那些风景,可还会为我们停留?会停留,但只怕物事全非。跌得伤痕累累,也是心甘情愿。于是,偌大的青春,便被埋葬,呵,那么华丽的坟场啊,满是忧伤。

  那么,便都是梦吧。既然无法舍弃,轰轰烈烈梦一场,但醒后,又何必并泪沾裳?你还是你,那风景还是那风景。或者,多年后拥有更美的风景;或者,还在梦里抚摸风景。但是,有何妨呢?虽然,哭过笑过,但醒悟过,青春,没有白过。过去,现在,未来,还是照常过。百年之后,虽死而无憾。

梦6

  梦是什么?是幻想?是渴望?还是向古人说的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说真的梦让我欢喜让我忧……

  梦是什么样子的呢?很高大?很美丽?

  依我看,你应是一位女子吧。你的步履总那么轻盈,像徐志摩诗中的别情,轻轻的来,轻轻的去,不留一丝痕迹。你应该是一位古典女子吧。因为你总也不愿意摘下你的面纱,让人家看清楚你的娇容。不过要是依照汉字结构,你应该有着林木般俊美的身姿,脸上泛着夕阳一样的红晕。

  梦是什么颜色的呢?白色或是黑色?

  你应该是黑色的吧,不然在漆黑的夜晚总是看不见你的身影呢;但或许你是蓝色,因为我总是会在梦里见到蓝蓝的天空和白白的云朵,很漂亮很纯净呢。

  梦是什么味道的呢?涩涩的还是甜甜的?

  你应该是甜的,不然你为什么会送我一堆糖果呢,对了你的笑容也很甜呢;但有时候很苦碍,让我哭湿了被子,不过你也许是咸味的,不然我觉得很苦的时候流下的泪怎么是咸的呢,比盐还咸。

  嘿!梦,我告诉你哦,你真的好调皮哦,总是在我进入梦乡时拉我和你一起冒险,和外星人交朋友,去爱丽丝的仙境逛一逛,不然就是一起去游乐场的鬼屋里,你还非要让它们做的逼真一点,你不知道我很胆小吗?总是等到我吓得大哭或者叫妈妈时才肯放我出去,让我一整天魂不守舍的。

  当然了,我们是好朋友啊,你总会在你的世界里给我一双翅膀,一双无形的羽翼,然后拉着我的手带我一起飞,带我们翱翔于天际。你也是我唯一的知己,小的时候,我的心中就有了许多奇幻而又美妙的梦,它们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让我在它们之间徘徊。我也想把它们全部留住可是它们离我依然很遥远。我是多么伤心,想伸出手去把它们抓回来。却发现我无法抬起我的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们渐行渐远,消失在我的视线当中……而你却很是了解我,在梦里听我的倾述,在梦里满足我那遥不可及的愿望……

  梦,我的朋友,你的婆娑迷蒙,虚渺和那种不可捉摸的个性让我思绪万千。

梦7

  梦,是我负重的生命中唯一的期待。

  ——题记

  梦是人生的指路明灯,是浩瀚天空里那颗光彩夺目的启明星。它就像是轮船的风帆,没有它,扬帆起航的愿望就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空想。

  可是,梦想太重,亦太沉,安是我一个小小的身躯能够承载的呢?梦太美,太遥远,只可远望而不可及也,它却实是天空中璀璨的明星,美丽的无与伦比,不可挑剔,却也因此拉开了我与它们的距离,彼此形同陌路。

  人说:太美的东西不敢碰。的确如此。

  梦想太完美,也就更迷离,更虚幻,更不切实际,更可望不可求。就像李白一样,空有“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壮志,却壮志难酬。亦如杜甫一般,满怀“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凌云之志,却怀才不遇。

  唉,都是梦想惹的祸,让人有梦想,给人以希望,却一次又一次的给人以无情的回复,让一个又一个澎湃激昂,热情活泼的心经受到沉痛的打击,霎那间碎了一地,只剩下残忍的回忆。这一切,见证了梦冷漠残忍的力量,让人不敢也不想对它抱有任何痴心的妄想,到头来,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因为梦,每一个莘莘学子起早贪黑,在书海漫游,在题海作战,在日复一日中埋头苦干,毫无怨言。他们身上背负着师长的期待,肩负着民族振兴的使命,他们都有着为国争光的志向,有着为国贡献的热情。所以他们永不言弃,他们任劳任怨,苦中作乐,践行着周总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铮铮誓言,在忙忙碌碌的追寻中,向梦的终点进军,一往无前。

  梦真的很美,以至于每人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拼尽全力追求它。甚至于可以为了它而不择手段。我也很爱你啊,但我不愿为了你而放弃了自我,更不愿为了你而变得圆滑世故,我有我做人的原则,也有我做人的底线。亲爱的梦啊,如果没有你,世界不会有如此迅猛的发展;如果没有你,人类也不会变成这样,无所不用其极得的手段对待自己的同胞。

  梦,你颠覆了世人的价值观念。梦,你好沉好沉,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梦8

  梦想,就如同几千只淡红色的千纸鹤,轻轻地挥舞着两半缘羽翅,自由地飞翔在远方的海岸线。尽管深邃的天空展露得多么高远,繁花的彩云飘散得如此迷茫,只要背脊中蹿出两只金梦的羽翅,和梦想并肩行驶,追梦的少年就会勇敢地闯荡。

  有的人,心中总是怀揣着梦想,望着荧屏上的人流,自然会流露出羡慕的神色;有的人,即使让一线曙光照耀至他的全身,温暖融化了冰封的热爱,也会痛苦地哀怨着天空的灰暗。或许,在这个世界上,原本就缺乏难以成功的东西。只是,金色的流年想要点醒追逐的少年,不该让梦想支配我们的意识,而是要我们驾驭好梦想的野驹。

  对于郎朗在音乐领域上的成就,大多数人都羡慕着他头顶的光环,却始终无法高攀到他的境界。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天才,只有拥有梦想而向前冲锋的人群。人,的确是一种十分肤浅的生物,他们只会关注他人身上最闪耀的光芒,却遗忘着他人行走在泥泞道路的艰辛。如果大家只停驻在那一份表层的美好,而漠视了成长的缠绕,梦想这把琉璃镜最终就会玉碎。或许,这世间还有一个人铭记着郎朗的'蜕变,那个人也只有郎朗自己了……

  放弃所有空想的一切,紧紧相依着各自的梦想,坚信机会是留给准备好的人,只要一直相信自己坚持的努力,就算是替补,也有出彩的机会。

  拥有梦想的人啊,即使是一名自闭的孩子,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碍他奏出美妙的乐符;热爱梦想的人啊,即使是一位装上假肢的舞者,也从来不会放弃对舞蹈梦想的热枕。这个世界上,大概最不缺的就是怀揣梦想的人,只不过缺少能够唱出心中的《我相信》,画出脑海里美丽画面的人。

  梦想是可以放手飞翔的,因为梦想就需要远远飞翔。追逐梦想的路上并非一帆风顺,擦干眼泪不轻易放弃,就会离梦想近一点,再近一点……

梦9

  从小,我就是一名吃货,吃的力量是强大的,它促使我对成为美食家产生了一种由衷的渴望。我喜欢美食,在我看来,美食是一种生活方式,美食是一种心情。古人早有说法:“食无定味,适口为珍。”适合你口味的菜品,大概就可以被称作美食了。

  小时候的我最喜欢看《舌尖上的中国》,它的主要讲述了中国各地的美食生态,通过对中华美食的多个侧面,来展现食物给中国人生活带来方便;见识中国特色食材以及与食物的一系列元素;了解中华饮食文化的源远流长。

  美食是我的动力,追寻美食是我的目标。“美食家”这份工作是我梦寐以求的理想。我认为有两种美食家,一种是美食节目的主持人,另一种是吃了一样东西发表文章登在报刊上的作家,他们都必须拥有敏锐的嗅觉和能记忆多种味道的舌尖味蕾。我当然希望自己不仅上得厅堂,也下得厨房啦!我常常幻想着:台灯斜斜地照在书桌上,此刻的我正在埋头赶稿。我的脑子高速运转,不断构思美味而且极其富有吸引力的字句,“呼。”我停下手中的工作,擦了擦额头上的细细的汗珠,捏起咖啡杯的把儿,小小地抿了一口,真不错!工作室里有两排书柜,里面摆满了我的作品和奖杯。待会就要出国了,这次是品尝俄罗斯的冰激凌,期待以久,收拾行李,准备出发。但这还只是我的一个幻想,希望经过我多年的感受和努力,成为美食家将不再是个遥远的梦。

  我觉得做美食家首先要对各地的饮食背景、文化甚至饮食的来源都有一定的了解,要求美食家经常接触时尚的饮食以及多与饮食专家交流,与朋友随时讨教、互相切磋,不断学习,吸取新的经验,这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美食家。

  有志成为美食家的我,除饮食之外平时应该多动笔杆,多敲键盘,用文字讲美食,切忌吃完就算!我所做的一切,只为让更多人能了解其它国家食物的文化,也为了可以大饱口福,安抚一下我这吃货的心。

梦10

  “阿光...阿光...”床榻上的年轻男子悠悠睁开双眼,眸中却无一丝神采,面色如纸,原本俊朗的面容已不复存在,用微不可查的声音唤着榻前的少年。

  “兄长?兄长?你醒了,你终于醒了。”看着眼前的男子醒来,少年激动地流下了泪。

  “臭小子,哭什么?只是可惜,我霍去病恶战无数,未战死沙场,反要死在这床榻之上。”是他,大汉帝国的战神,冠军侯霍去病。

  霍去病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风华正茂的他若殁

于战场,他的心里尚且能够平衡,甚至感到一丝。而这头纵横大漠的苍狼却要病逝于床榻之上,让他如何心甘?

  他注视着旁边的环首宝刀,脑海中浮现了一座山的轮廓。那座山,陌生而又熟悉。他只去过一次,却在那里成就了他人生的巅峰。那座山,叫做狼居胥。

  他的思绪飞速回到了那座山,那些纵横沙场的胆气,生死相随的义气,勇冠天下的霸气充斥着他的大脑。

  矗立着的未央宫,豪华雄伟,显得雍容大方;金碧辉煌,不失帝王霸气。大殿中央,一个中年,一个少年,相对而立。

  “去病,朕赐给你的府宅可还满意?那座府宅可堪称我大汉第一豪府。”那中年男子身着玄色龙袍,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执掌天下的霸气,正是千古名君汉武帝刘彻。再观那少年,身长八尺,剑眉星目,俊朗剽勇,相貌堂堂,正是霍去病。

  “陛下,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今伊稚斜、赵信尚未授首,臣凭什么受此豪宅?”

  “好!那朕便为你换一件礼物。”刘彻被霍去病的豪言激起了年轻时的血性,他走到了旁边的架子前,拿起了放在上面的金柄环首刀。刘彻将刀抽出二寸,一股寒气扑面而来。“这把刀,是朕被立为太子之时先帝所赐,名‘大夏龙雀’,今日朕便将它赐给你。”霍去病急忙跪下,“先帝之赐陛下,臣如何敢受?望陛下收回成命。”

  刘彻嘴角微微上扬,说道:“朕也不瞒你,朕已经征召战马十四万匹,你与卫青各领骑兵五万,步兵二十万出战漠北。由你出定襄攻打单于主力,这才是朕的礼物。去病你记住,寇可往,我亦可往,朕要你用此刀斩下伊稚斜与赵信之首级。”

  “臣纵战死沙场,亦不负吾皇之托。”霍去病将双手举过头顶,郑重地接过宝刀。刘彻将其扶起,说道:“臭小子,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谈什么死不死?再说,你要是战死了,谁来为朕平定四夷?所以你小子还得给朕好好活着。”霍去病笑了,他回报给刘彻一个自信的微笑。“只要臣在世一日,便为陛下大业征战一日。”君臣相视而笑,他们之间的关系,超出了君臣情谊,更像是一种父子之情。从小缺少父爱的霍去病,既卫青之后又在刘彻身上找到了这种微妙的感情。

  一个月之后,卫霍大军浩荡出师,剑指大漠。情报显示单于东进,霍去病则改出代郡,寻求他梦寐以求的猎物。

  雄伟的长城边,数十万大军列着整齐的大阵排在那里,肃杀的气氛使人不寒而栗。

  领头之人,身骑白马,金甲红袍,腰挂宝刀,眉宇间露出一种傲视万物的霸气。玄色的大器迎着狂风发出噼啪的响声,正如那一颗颗狂热的心。大旗上面赫然用金丝绣着斗大的一个“霍”字,彰显了他们无比自豪的身份:骠骑军!

  “你们五万骑士,都是大汉最优秀的战士。但是,你们跟着本将,要执行最危险的任务。本将先说明白,本将不是李广,骠骑军有着铁的纪律,你们会苦、会累、会负伤、会战死。不过你们不会有无谓的牺牲,战后会得到最丰厚的赏赐,你们的家人将为你们而无比光荣与自豪!现在,你们告诉本将,你们后悔吗?”霍去病立马于阵前,雄浑的声音震击着每一个男儿的内心。“九死无悔!”五万大军的咆哮响彻天际。面对如此虎狼之士,霍去病笑了,他的心中顿时升起了浓烈的战意与豪气。

  “好!所有的步军留在汉境,放弃所有粮草辎重,五万骑兵各带五日干粮,取食于敌。本将的要求,一日行军二百五十里,敢否?”“敢!”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的豪气与胆量,感染了每一个人。即使他急行军的要求是其他将军的两三倍,他们也都应了下来,因为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说自己是弱者,更因为他们的将军是帝国的战神——霍去病。

  “鹰击将军赵破奴!”“末将在!”回答之人鹰目高鼻,二十出头,正是一代名将,汉从骠侯赵破奴。“令你为先锋,与本将同领前军,其余诸将,统筹后军!”“诺!”

  凄厉的朔风夹杂着大漠的风沙,刀割般割过他年轻的脸庞。即使风沙再大,也无法改变他前进的信念,坚定地眼神从未被取代。五万铁骑已在大漠中深入千里,仍未找到他们的猎物。可霍去病坚信,越往前,猎物越大。

  “报!将军,前方二十里狼居胥山下发现左贤王部主力八万余人。”果不其然,听到了这个消息后,霍去病如同饿了三日的野狼看到了一群黄羊一般,笑了。虽然这不是他最想要的猎物,但这也是匈奴二号人物。这头猎物,他要了。

  霍去病抽出了腰间的大夏龙雀,运足气力,大喝一声:“传我将令!全军休息半时辰,检查装备,突袭狼居胥山!”半时辰后,五万战狼整装待发。

  “目标,狼居胥山,大军锥形阵,奔袭!”霍去病金刀斜指前方,阳光照在兵刃上,反射出一道道寒光。“驾!”霍去病夹紧马腹,一马当先,充当锥头,这是他一向的习惯。锥头永远最危险,可无论多艰险的战斗,这个年轻的统帅总是宁愿将生的希望交给士兵。并且,他有着足够的自信,可以完好无损。

  二十里的距离,骠骑军片刻便至。

  “奔射!”一声令下,三千多会奔射的将士向敌阵泄出阵阵箭雨,着实令匈奴人猝不及防。而最出彩的那个少年,左手托泰山,右手抱婴儿,弓开满月,箭似流星,十余箭出,箭无虚发,此人正是这支骑兵的主帅,霍去病。

  “左大将在此,何人放肆?”只见一匈奴武将,身长九尺,膀阔腰圆,横矛挡住道路。霍去病又笑了,上扬的嘴角彰显了他年轻的傲气。他以不羁的笑容表达了内心的想法:这个猎物,归我了。“本将乃汉骠骑将军冠军侯霍去病!”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匈奴士兵出现了很大的骚动,几乎所有人都在窃窃私语,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神色。要知道,两年前,正是这个20岁的年轻人三征河西,一万孤军血战皋兰,两万铁骑踏破祁连,单骑冲营诛杀八千。他创造了太多的不可思议,他夺取了他们的河西走廊。“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曾几何时,匈奴人自诩为草原上的苍狼霸主。但面对这个20岁的年轻人,他们却认为,即使有昆仑神的护佑,也无法战胜于他,只能落寞地唱着这支悲歌。

  霍去病可不会给他们反映的时间,他动了。他直驰至左大将前,抬手一刀,几乎无人看清他是如何出手。这一刀十分迅猛,左大将虽然抬矛格挡,却没有丝毫用处。他没有想到,这个臂力超强的年轻人,不仅将他的长矛砍断,还砍下了他的首级。“敌将已死!|”

  左大将,匈奴左部十万控弦士中的第一高手,一招便丧于敌手,匈奴士兵的心情可想而知。“骠骑军,杀!”一场大战,昏天黑地,两军大战一日。最终,左贤王引不足万人的残兵向北败退,标志着这场大决战以汉军的胜利告终。

  “将军,此役我军斩首七万余,俘虏匈奴三小王,将军、相国等83人,匈奴左部主力损失殆尽,我军折损一万余人。”赵破奴向霍去病禀报。霍去病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又是一万多将士啊,破奴,为兄真想天下再无战争,四方来朝,我们的士兵便不会再失去性命。”“然四夷藐我大汉,便须兄长逞我大汉天威。”私下无人之时,二人便以兄弟相称。

  “呵呵,不提这个了。”霍去病抬眼望去,狼居胥山的秀美风光尽收眼底。日已傍晚,落日的晚霞倾洒在狼居胥山上,展现出一幅温和静谧的景象,深深地吸引了这个年轻人。“听你说此处为单于行封圣地,破奴,为兄有个想法。”赵破奴微笑抱拳,说道:“小弟这就去准备。”拍马离开。看着赵破奴远去带起的沙尘,霍去病又笑了,兄弟之间无言的默契便在此刻被充分地体现。

  当日,筑坛行封礼。

  霍去病立于坛上,一抖战袍,双膝跪地,四万将士一同跪下。汉军绛红的战袍宛如烈火烧山,四万将士在一起,竟无丝毫杂声,没有丝毫动静,似乎万物便在此刻同时静止。

  “汉冠军侯臣去病,敬告皇天:冠军侯臣去病,封狼居胥山,愿佑百姓安居乐业,愿佑吾皇与天同寿,愿佑大汉国运久长,愿佑天下永无战争!”霍去病朗声读完祭辞起身,向北远望。这个21岁的少年在这里达到了他人生的巅峰,茫茫大漠尽收眼底,豪情大发。“全体将士,休息一夜,补充粮草,明日继续追击!”“诺!”

  大军神行如飞,一路追杀至瀚海,面对着一望无际的大湖,霍去病下令班师,在姑衍山行禅,又在狼居胥山刻石记功:冠军侯去病枭首七万,封于此山,禅于姑衍,登临瀚海,扬汉天威。是日起,敢犯大汉天威者,必往诛之。

  携封狼居胥之气势,骠骑军离开了苍茫大漠,在黄河边遇到了等候已久的使者。益封五千八百户,加封大司马,21岁的他已然位冠群臣。“恭喜冠军侯!恭喜大司马!”四万将士发自心底的呐喊,每个人的脸上写满了自豪与喜悦。“渡河!”霍去病上扬的嘴角展现了年轻的自豪与自信。

  “兄长,听闻此役后,漠南无王庭,三五年内一般没有大战了。”赵破奴说道。“然,如此,为兄便可多陪嬗儿。”说着,霍去病不自觉地笑了起来,笑得温和、慈爱。一想起那个胖乎乎的小家伙奶声奶气地喊着“爹爹抱”,这位战神便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慈父。

  大军渡过黄河,霍去病勒马回顾,滚滚东去的黄河,卷起了万丈狂涛,也激起了他心中无限的豪情与张扬。

  “四夷既护,诸夏康兮。国家安宁,乐未央兮。载戢干戈,弓矢藏兮。麒麟来臻,凤凰翔兮。与天相保,永无疆兮。亲亲百年,各延长兮。”一首诗作脱口而出,引发一片叫好之声。

  “‘亲亲百年,各延长兮’,兄长,你还是不愿征伐。你向往的还是那种天下归朝的太平生活,可若不征战,你的梦又如何能够实现。”赵破奴喃喃自语。

  夜已至深,身边之人已换成了赵破奴。往事种种似在昨日,可自己却再也找不到昔日的风采。床榻上的霍去病,双眼不禁朦胧了。

  忆起往昔的豪迈,霍去病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他一跃而起,拿起了那把久违的金刀。“兄长。”赵破奴的心中隐隐有些不安。霍去病一刀横劈,刀尖划破空气,带起了丝丝虎啸之音,凛冽的寒气吹灭了蜡烛。赵破奴的心中更加不安。

  “大丈夫岂能逝于榻上?破奴,用此刀完成为兄之梦,来世再为兄弟!”说罢,霍去病再无丝毫动作,横刀矗立着。

  此时,天上一颗流星,划过天边,陨落。

  赵破奴心中的不安越来越强烈,他颤抖着,发现眼前之人已无气息。“兄长!”赵破奴猛然跪地,撕心裂肺地哭喊着。“为什么?为什么?奈何天妒英才!为何死的不是我赵破奴,反是霍去病!兄长!”待到全府的人都赶到痛苦之时,赵破奴却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兄长,你放心的去吧。我赵破奴虽无能,但破奴以我赵氏先祖名义发誓,纵破奴万死,亦要完成兄长遗愿。”说罢,霍去病伟岸的身躯轰然倒下,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而赵破奴,后来带领700骑兵先登攻克楼兰城,俘虏楼兰王,威震丝路。而他手中的兵刃,正是大夏龙雀刀。

  汉元狩六年,少年天才霍去病因病与世长辞,年仅23岁。霍去病为了大汉尽忠一生,战功无数,成为大汉帝国四百年最耀眼的名将。他为了自己的信仰,为了那四方来朝的盛世景象殒身不恤,一生奔袭何止万里?他是中国乃至世界军事史上的一个标杆,他的封狼居胥成为历代名将的最高追求,两千年来从未被超越。叹天妒英才,23岁的他便匆匆离去,撒恨于世。

  年复一年的秋风渐染,染黄了茂陵的青草。勇冠天下如何,年少轻狂如何,千古无双又如何?最终只化作一抔黄土。那段轰轰烈烈的往事,便一直埋藏在那座孤冢之下,而那个轰轰烈烈的梦,却永远的传了下来。

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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