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推荐11篇

时间:2012-01-01 09:25: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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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 第一篇

2012年度春荒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汇报

我市今冬以来干旱少雨,给辖区内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困难,多地受灾群众出现生活困难,为此我县组织了2012年度春荒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生活基本生活问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救灾救助资金配套及拨付情况

春荒期间,市政府高度重视受灾情况,现已由财政落实救济资金600万元作为春荒救灾救济资金,同时做好辖区内群众受灾情况调查工作,确保了救灾救助工作顺利展开。根据群众受灾情况将救灾资金重点下拨给五保户、特困户,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审核上报、乡政府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确保了救助对象准确、无误。

二、救助资金物资监督及使用情况

市民政局积极配合市审计部门做好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稳妥地落实好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加强救灾款物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杜绝贪污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这一系列工作的实施,有效的保证了救灾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到受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了春荒期间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救灾扶贫采取的方法与措施

我部门认真调查摸底,掌握灾民的具体情况,提前做好了调查工作,了解掌握灾区基本数据和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做好了储备调运救灾物资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并深入实际,认真核查,准确掌握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对困难户进行登记造册,统筹安排,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组织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

采取筹款、筹物等活动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开展互助互济和对口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组织亲友、邻里之间开展互助互济,做到亲帮亲、邻帮邻、富帮贫。

四、救灾救助工作恢复生产生活

面对农业生产中的不利局面,我局与农业等相关部门展开合作,积极组织受灾地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努力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镇村干部,深入到农户家中,引导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同时又因地制宜,发挥其长,努力开展生产自救,加强春种管理,积极组织恢复农业生产。

五、救助帮扶与社保制度有机结合 春荒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工作,也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需要动用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这一问题。为此我局积极开展部门合作,在做好自己救助帮扶工作的情况下,努力促成与社保制度的相互结合,形成一个社保保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帮扶保困难群众的新局面,实现了社会保障和救助帮扶的有效结合。

总之,我们在困难群众救助帮扶过程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还存在着诸如救助资金不足,救助帮扶力度不足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 第二篇

经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批准,根据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关于在开展“三防”医学救援应急演练的通知》要求,定于20xx年9月,在我市组织“三防”医学救援应急演练。本次演练是近年来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组织实施的一次重要活动,为圆满完成各项演练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期国家防御性战略方针为指导,坚持从实战需要出发,强化演练的针对性,研究和论证国防动员机构平战转换的组织程序和方法,探索“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思路、新对策、新方法,检验和锻炼国防动员机构所属后备力量的技术和战术水平。

二、主要内容

以遭受核化污染为重点组织“三防”医学救援应急演练,分组织筹划和展开行动两部分;采取室内与室外相结合,多媒体演示与实兵演示相结合的方法;演练时间定为9月28日。演练地点分别设在市会议中心四楼(室内)和65117部队教导队训练场(室外)。

三、工作任务

(一)本次演练由市政府承办。市人武部在省军区后勤部战勤处的指导下,负责演练过程的组织实施;市发改局负责各参演单位人员、装备及来宾迎送等综合协调和经费筹集。

(二)根据演练实际情况,结合我市预编动员保障分队实际,本次演练编设11个分队。

1、“三防”医学救援分队。由市卫生局负责组建,编制20人,自配医疗救护车2台。主要担负人员的战场搜救、分类救治、医疗后运等任务。

2、防化分队。由市人武部负责组建,编制20人,自配防化侦察车1台,洗消车1台。主要担负防化侦测、搜救、洗消等任务。

3、运输保障分队、工程保障分队、修理保障分队。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建,每分队编制16人,自配运输车2台,铲车1台,修理车1台。主要担负向安置区疏散、输运人员、搭建安置区和其他应急工程保障任务,并担负车辆、装备的应急抢修任务。

4、物资保障分队。由市民政局负责组建,编制20人,自配运输车1台,主要负责搭建帐篷和设置安置区。

5、宣传分队。由市xxx负责组建,编制6人,自配宣传车1台,负责现场解说和宣传核化防护的基本常识。

6、环保监测分队。由市环保局负责组建,编制6人,自配环保监测车2台,负责空气、土壤的核辐射监测任务。

7、气象观测站分队。由市气象局负责组建,编制6人,自配气象观测车1台,主要担负观测、预报天气变化等情况。

8、警戒封控分队。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编制10人,自配警车1台。

9、油料保障分队。由中石油分公司负责组建,编制4人,自配油罐车1台,主要担负疏散运输车辆的油料保障。

四、具体要求

1、各保障分队要在9月20日前组建完毕,并将名单分别报送市人武部和发改局。

2、市人武部从9月25日起开始组织室内、外科目分类演练,9月27日组织合练。

3、市人武部和发改局共同负责演练场所布置,在9月26日前完成。

4、各参演分队所需服装、车辆、装备等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市政府视参演情况给予奖励。服装除专业队伍外,需统一穿着迷彩服。

5、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各参演分队要在演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武部、发改局统一调度指挥。

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 第三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政字〔2003〕262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xxx令第38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是社会救助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这一重要举措,对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克服困难,把救助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实、办好。根据《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细则》)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救助,加强管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认真做好新老办法的衔接工作。

(一)《办法》施行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不再是“收容遣送”对象,而是政府“救助管理”对象,求助人向救助管理站提出救助要求,经救助管理站核实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就要无偿提供救助。同时,受助人可以放弃救助,救助管理站不得限制。救助管理站不得向受助人及其家属和单位收取费用,也不得组织受助人从事生产劳动以解决生活费及返家所需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循这一原则,使受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办法》对救助对象有明确规定,《细则》对救助对象作了进一步规范,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二是无亲友可以投靠,三是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同时规定,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属于救助对象。救助站不能成为养懒汉的“收养院”,更不应成为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地。在实际工作中甄别求助人员难度很大,需认真研究解决。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应该救助的,由于不负责任没有获得救助;二是不该救助的,由于工作疏漏反而得到救助。(三)各地区要建立健全救助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办法》和《细则》规定,教育所有受助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救助站的规章制度,不得破坏救助设施,不得损坏、盗窃财物,不得干扰救助管理工作,不得堵塞交通或扰乱社会秩序,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既要做好受助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遵纪守法、配合工作,又要对受助人员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保障绝大多数受助人员享受应当的救助权利。

(四)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是一种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只能解决他们暂时的基本生活困难,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最终出路是回到当地、回归家庭。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各方面和相关家庭三者责任的有机结合是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共性特征,三方都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受助人员流出地和流入地政府应尽职尽责、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受助人员流出地在接到流入地民政部门、救助管理站的通知后要设法及时将他们接回,不得借故推诿、拖延、扯皮。受助人员自行返回但没有交通费的,救助管理站要提供乘车凭证并作出不得转卖的标记。受助人员流出地政府应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具体困难,避免他们再次外出流浪乞讨。要教育受助人员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应尽的义务,不能都推给社会、推给政府;对遗弃抚养赡养对象,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对那些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当地人民政府要妥善安置,同时充分发挥家庭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这项工作。

二、依法救助,规范程序

(一)救助程序。救助管理站对前来求助的对象,在正式入站前要进行询问。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完成身份核实、登记、建档工作。询问内容主要包括:受助人员自然情况、生活来源、有无现金及贵重物品,是否享受城市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流浪乞讨原因、时间、经过,近亲属及其他关系密切亲属的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救助站要向求助者讲清救助范围和救助内容。属于救助对象的,填写《求助人员申请救助登记表》,询问求助需求并予以登记建档,及时安排救助;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

因年幼、年老、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救助管理站应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精神病人、传染病人或危重病人,应先送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待病情得到控制符合救助条件后,救助管理站再予接收救助。

流浪街头无民事行为能力和不完全行为能力的痴呆傻人员,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公安、城管等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应主动引导护送其进入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站应针对痴、呆、傻、未成年人等特定对象的情况,实施街头救助、街头帮教,劝导其进站救助。

(二)救助内容。救助管理站对受助人员主要提供以下五项基本内容的救助: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物,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站内突发急病的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为无力支付交通费的受助人员提供乘车凭证。

(三)救助管理。为保证救助工作正常进行,维护站内良好工作秩序,救助管理站要加强对受助人员的管理,并根据受助人员的不同民事行为能力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实行开放式管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实行监护式管理;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照料;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70岁以上自理困难的老年人,由工作人员护理照顾。受助人员应男女分开,成年与未成年分开,青壮年与残疾人、老年人分开居住管理,女性受助人员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负责管理。

受助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救助管理站,随身携带的物品除生活必需品外,由救助管理站保管,待受助人员离站时归还。救助管理站对待站期间的受助人员要开展教育活动,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思想问题。受助人员待站期间无特殊理由不得昼出夜归,擅自离开救助管理站的视同放弃救助,救助管理站应当终止救助。

各救助管理站所在地政府要建立定点医院,对突发急病的受助人员予以救治。受助人员在受助期间死亡的,救助管理站要填写《死亡人员登记表》,并拍照建档。其中,属正常死亡的,医疗、丧葬费用由其亲属、所在单位或流出地政府负担;无法查明身源的,由流入地财政负担。属非正常死亡的,应及时报告上级民政部门和xxx门,由公安司法部门作出鉴定,并协同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四)离站与安置。受助人员在接受救助或生活无着情形消除后应尽快离站,受助人员一次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无正当理由拒绝离站的,终止救助。要努力避免重复救助,对同一人的救助在6个月内一般不超过2次(含2次)。受助人员救助期满或自愿放弃救助离站时要事先告知,并履行离站手续,救助管理站不得限制。但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站的,必须经救助管理站同意。

对因年老、年幼或者残疾无法认知自己行为、无表达能力而无法查清亲属或所在地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待站时间超过15天的,由救助管理站向上级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安置,同时报自治区民政部门备案。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既是一件大事、好事,也是一件难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认识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具体部署。这项工作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不是一项单纯的民政工作,而是各级政府的一件大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县级以上政府都要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抓紧落实解决与之相配套的问题。

1?各地区应按照《办法》和《细则》提出的要求对救助管理站的设立进行统筹规划,逐步实施,并做好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全区暂不新建救助管理站,维持原有收容遣送站改为救助管理站的建制数量,待变化后新救助管理站运行一段时间后,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再报批新建救助管理站。应按照《细则》规定的“能够满足受助人员基本健康和安全需求”的要求,尽快对现有救助管理设施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条件的抓紧更新改造,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2?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83号,以下简称“财社〔2003〕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救助管理站所在地财政部门必须把救助管理站机构经费和专项救助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救助工作经费临时突发性的特点,调整财政预算。未设立救助管理站的城市,同级财政部门安排城市临时救济资金,用于直接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对于跨省救助经费,由自治区民政厅根据全区对口站、中转站每年实际经费支出情况向自治区财政厅编报跨省救助经费预算,列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内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切实提高救助能力,避免有钱就救助,钱少少救助,没钱不救助,更不能出现因缺乏经费而中止救助的名存实亡现象。

3?各地区要按照《办法》和《细则》提出的要求,加强对救助站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社会救助具体操作办法,对受助人的救助、站内管理及出站等工作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根据我区实际,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标准,仍按照2000年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救助人员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内财社〔2000〕1354号)标准执行。保证受助人员吃饭、住宿等基本生活需求。

4?各地区要按照“财社〔2003〕83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尽快核实、落实机构人员。根据开展救助工作的需要,设置救助机构,配置人员编制,新增人员、机构上报自治区编办审批。

(二)各级民政部门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扎实工作,认真完成任务。

1?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救助管理工作的需要,尽快实现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的转变,从过去强制性收容遣送转变到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救助服务上来,加强对救助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指导救助管理站建立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要检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加强对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到有计划、能实现、见成效;要建立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调查、处理救助管理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

2?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层级监督机制,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侵害受助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责任人,除追究领导的责任外,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执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按照《办法》和《细则》提出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分管秘书长和民政厅厅长任副组长,民政、财政、公安、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分管领导同志参加。各地区也要相应成立协调领导机构,明确民政、财政、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形成协调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4?各地区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新矛盾,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预先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复杂的情况,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预案,不断提高救助管理水平。总之,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2003年8月15日

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 第四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

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关于进一步加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xxx令第381号)和民政部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1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齐抓共管,加强领导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城市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共同做好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充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力量,并完善工作职责。

二、明确任务,落实职责

(一)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是做好本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合理安排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经费,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规划重点救助管理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民政局备案。加大对重点救助管理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的发现、处置、协调等救助管理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要在当地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席,由当地民政部门派员值守。加强街头巡查、督查力度。指导督促街道(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分类处置工作,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应及时通知当地xxx门予以救治;对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应及时通知当地xxx门予以解救保护;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通知当地xxx门依法处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做好引导、护送工作;积极开展本辖区内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做好预防困难群众流浪、再次流浪及回归安置工作。在街道办事处设立开放式救助点,为流浪乞讨人员、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特别困难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临时救助。

(二)市民政局是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指导、督查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牵头完善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和救助措施。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席并派员值守,做好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发现、监督和派遣工作。加强街头巡查、督查工作力度,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工作

职责。严格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应助尽助”原则,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收、救助工作。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受助人员进行安置。加强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宣传,设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咨询热线电话和温馨提示卡。

(三)市公安局要加强对违法乞讨行为的管理工作。负责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流浪乞讨人员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大对组织、教唆、胁迫、控制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营利(包括在机动车道上穿梭乞讨)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流浪乞讨人员,引导、护送其到市救助管理站或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求助。协助医疗机构做好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充分发挥市救助管理站警务室作用,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和流浪乞讨人员身份鉴定、查询、查证工作。

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 第五篇

一、演练时间:

20xx年11月2日下午3点

二、演练地点:

多扶工业园区展登服饰公司

三、主持人:

四、组织指挥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委常委

副组长: 副县长、公安局长

何涌泉 副县长

高壮志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公安局、安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消防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

2.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 副县长

副总指挥: 安监局局长

任志平 公安局副局长

指挥长: 消防大队教导员

四、主要职责

(一)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整个演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了解掌握灾情和参演力量状况,启动《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调集相关县应急救援联动单位人员、装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3.启动xx县公安消防大队全勤指挥和《xx县公安消防大队劳动人员密集性场所灭火救援预案》,调集消防力量到场参与处置;

4.向所属各分指挥部下达作战任务,确保通信畅通,接受所属各分指挥部情况报告;

5.汇总、分析各分指挥部上报演习进展情况,指导各分指挥部完成演习任务;

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 第六篇

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桥梁众多,施工作业难度大,极易造成桥梁高空坠落等突发事故,为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科学,合理的处置各种桥梁突发事故,特根据xxx《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一、桥梁高空坠落事故

1、高监办成立高处坠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高监办主任担任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试验员、各标项目经理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2、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现场监理、项目经理组织抢救伤员,打电话“120”给急救中心,由班组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小组人员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救护工作,水、电工协助送伤员外部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由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候救护车辆。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指挥部有关部门,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桥梁机械伤害事故

1、高监办成立高处坠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高监办主任担任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试验员、各标项目经理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高监办主任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立即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省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三、物体打击事故

1、高监办成立高处坠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高监办主任担任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试验员、各标项目经理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处理。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高监办主任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立即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省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四、桥梁其它事故

高监办督促项目部成立各种桥梁事故应急求援小组,合理分工,正确调配、快速处理桥梁事故的发生及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

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请求协助,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 第七篇

性事件的发生,根据xxx《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今冬明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合法权益为目标,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切实保护特殊困难群体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今冬明春救助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实施办法:

(一)统一部署,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帮助。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落实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将救助管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早筹划、早部署、早行动,想方设法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迅速在本辖区开展全面而彻底的排查。入冬时节注意天气变化和灾害预警,发现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立即实施救助,使其有吃、穿、住有保障,安全过冬。

(二)加强巡查,专项救助。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针对灾害性气候,迅速组织开展“寒冬送暖”集中救助专项行动,以车站、繁华地段、桥梁涵洞、街边巷角等生活无着落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更要注重做好夜间巡查救助。要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接受救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人要及时安排护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遵循“先救治后甄别救助”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要建立绿色救助通道,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等原因遇到困难的人员,按实际需求进行分类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适量的食品,对其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同时要向区相关部门报备,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杜绝流浪乞讨人员挨饿受冻情况发生。

(三)明确职责,强化救助。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救助政策宣传,在社会上形成关心和关爱弱势群体的浓厚氛围。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救助管理日常工作,不断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完善救助管理工作制度,努力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劝导工作,做好街头生活无着人员的劝导和救助。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此项工作;街道财政所要将救助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罗星派出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积极协助街道社会事务办维护救助管理站治安秩序,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户籍查询、信息采集等工作。街道市容办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并协助罗星派出所或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其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罗星学区要加强“防流控辍”和扶困助学工作,建立“控辍保学”机制,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保障。要配合街道社会事务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心理矫治、教育帮助工作。街道司法所要负责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涉及法律事务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综治办、妇联、团工委、残联等其它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做好与救助管理有关的工作。

(四)健全制度,规范救助。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创新救助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加强规范化建设。街社会事务办要落实好工作值班制、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对求助人员及来电等方面,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好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基本权益。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和护送救助,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街道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为救助管理流浪乞讨人员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我街外来人员的大量增多,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为此,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领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必须建立统一领导,街道社会事务办牵头,综治办、学区、派出所、财政所、司法所、市容办和团工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各村(社区)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本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工作。

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 第八篇

番禺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更好地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从2006年开始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工作以“服务城乡统筹,促进便民利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建设和一站式服务,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一、基本情况

2006年,我区启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日趋规范,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工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领导重视,形成工作合力。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都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把关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做为民生工程来抓。针对我区特困人员主要集中在农村(约13000人),生活水平较低,特别是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较高,一些贫困家庭成员患上重大疾病时没法解决巨额的医疗费用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我区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专门组织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及区xxx等有关部门针对我区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进行调研,探讨我区的实施办法,经多次反复研究,我区城乡医疗救助探讨工作取得进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暂行办法》,由区财政筹集专款,用于我区的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对我区在册的城乡低保户、在乡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农村“五保”对象、患重大疾病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及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患者,其住院治疗费用经城乡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治疗费用再由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给予50%的资助,享受救助金总额累计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此外,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合作医疗需个人缴交的费用由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

一举措在市乃至全省都称得上“开了先河”。

(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救助机制。我们在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建设和一站式服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医疗救助配套机制,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的治病难。一是实施临时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给予临时性的医疗救助,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万元;二是实施慈善救助。对患有重大疾病住院的困难群众,按相关政策报销和实行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较重且影响基本生活的,可给予慈善医疗救助,帮助患病群众共渡难关。

二、初步成效

(一)社会效应明显。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建设和一站式服务,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实践,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受到了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07-2010年,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641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036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41338人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金额共502万元。

(二)工作效率提高。在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服务前,困难群众住院治疗,从申请救助到领取救助金需要1-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整个工作程序繁琐复杂。开展一站式服务后,通过医疗救助实时结算的方式,使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更加快捷、高效、公正、公开。

(三)管理水平提升。开展一站式服务对医疗救助进行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系统改革现有的救助资金申请和支付方式,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报销同步结算的一站式服务机制,实行资源共享,同步结算,统一监管,使医疗救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救助资金管理更加严格安全。

我区在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实时结算系统正在开发,未能与农村困难人员一样享受住院费用实时结算。二是目前低保和救助工作人员担负的任务十分繁重,人员少,工作庞杂,医疗救助工作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基层民政部门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普遍不足,且均为兼职,影响了医疗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医疗救助缺乏事前救助。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快开发城镇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实时扣减系统,充分利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建立居民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增加医疗救助管理功能模块,建立管理信息终端,形成制度衔接、服务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的运行机制。

(二)强化规范管理,确保救助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区、镇(街)两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足额安

排本级医疗救助资金,确保救助资金的有力支撑,同时,为保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要建立完善居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切实规范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简化操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搞好部门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在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救助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硬件建设,为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 第九篇

在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应急演练周期间,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为检验我项目部施工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做好施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项目部将于xx年6月20日上午8:20分在施工现场储煤仓区域,开展高空坠落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一、演练目的:

1、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的同时,通过演练使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运行程序和方法,提高应急救援小组协调作战的能力。

2、通过演练可以证实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从而增强应急救援组织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的信心。

3、通过演练可能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为修正预案提供实际资料,通过演练后的评价、总结,可以暴露预案中未曾考虑到的问题和找到修正建议,是提高预案质量的重要步骤。

二、演练时间:

20xx年6月20日8:20分

演练地点:现场储煤仓施工区域。

三、演练物资:

急救车辆、急救药品、担架、救生衣等。

四、演练内容:

高空坠落应急救援演练。

五、演练组织机构及参加人员:

1、此演练由项目部统一指挥

总指挥:于百涛

副指挥:牛亚平、高富春

指挥组成员:史立峰、李立、杜忠山、何福顺、姚义明、xxx、马利、蒋灯海

苗庆海、冯兆辉、李福、任树林、代正基、叶建国、吕新杰、单宝泉等

急救中心:120

报警电话:110

2、演练小组分工:

安全保卫小组:李立负责事故发生情节角色的扮演工作。

医疗护理小组:马利负责对伤员进行医疗救护。

应急救援小组:xxx负责现场救助伤员。

后勤服务小组:何福顺负责现场摄影、摄像、接待等工作。

物资供应小组:杜忠山、姚义明负责演练物资的准备工作。

六、情景模拟:

8:30分,火红的太阳逐渐退去,作业人员正在储煤仓脚手架上作业,安全条幅、安全标志牌齐全可靠,一切都那么繁忙而又生机勃发……

8:35分,脚手架上的1名施工人员突然脚底一滑,手没有抓住固定物,不慎掉了下来,随着“哎哟”一声惨叫,他的身体重重地撞在下层的一根钢管上,辛好有保险带拴着,被悬在距离地面还有5米的半空中,情况十分危急,他不能自救,其他人员感到情况不妙,立即对那位悬空人员实施救治,一边向悬空的人员靠拢不要晃动,一边向现场建筑三班安全员苗庆海呼救,安全员苗庆海听到救护后,请求支援,倾刻,不远处现场专职安全员马利迅速组织人力救护伤者,一边指挥其他人有序撤离现场,这时打电话120急救站,简单说明事故地点、时间、和现场人员受伤情况之后打电话报告项目部办公室,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受伤人员终于从半空中解救到了地面,与此同时,4名救护人员扛着担架赶到了事发现场,把受伤人员抬到了安全地带。并封锁了现场,拉好了警戒线,疏散了无关人员,等待实施救护。

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在接安全办公室事故报告后,救护车警笛声由远及近而来,驶入现场,车门打开,医护人员携带急救药品对受伤人员伤口进行消毒、包扎处理,医护人员把伤号送到丹东市医院进一步处理,8:55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救援预案解除,进行一般事故处理阶段,预演结束。

演练程序:

七、演练点评:

演练结束后,项目部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预案点评,在应急救援中还存在少许不足,一是各救援组协调不周密,还存在疏漏。二是现场人员在组织救援时有些慌张,个别人员不能充分发挥救援作用,下一步项目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

通过此次演练目的主要包括:检验各项目安全操作是否规范,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各类安全预案是否完备,同时对发生应急安全件的处理能力进行检验,安全事故会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安全生产工作不能依赖外部压力,而要转变企业的内在动力,希望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专业公司、项目部也要共同把好安全关,同时要加强施工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培训,避免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要监督管理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尤其人员伤亡事故,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项目部领导汇报,演练花费了很大的精力、财力、人力,通过演练将提高项目部人员和工地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并表示希望应急预案永远都是预案,在今后工作的工作中不要真正出现。

会议还就项目部安全工作方面资料问题、施工人员培训问题、操作规程、防暑降温工作作了要求。

最后大家看了这次安全应急演练后,更加觉得安全工作不能掉以轻心,要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排查重点危险源,及时整改,做好相应安全预案,确保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 第十篇

为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及火灾防控体系,不断优化政府专职消防资源配置,推进全市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成立保障和管理机构。20xx年,组建市、县两级(含自贸区xx港片区,下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中心,建立健全县、镇两级消防救援服务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机构。

(二)推进城市消防救援站达标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城市消防救援站和单编执勤消防救援站人员,如期建成水陆消防救援站、滨海新城消防救援站。

(三)逐年推进镇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建设。结合县区、镇实际,利用xxxx、20xx年两年时间推进镇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四个“独立”标准(独立办公、独立人员、独立设备、独立经费),最大限度发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在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中的重要作用。

(四)落实人员编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xx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包括单编执勤消防救援站、镇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队(站)长、指导员、副队(站)长等骨干人员落实使用事业编制。

二、工作措施

(一)组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

20xx年底前,完成市、县两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中心组建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不少于xx个镇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组建。市、县两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中心、镇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编制设置,由编制部门另文明确。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并依法进行登记,取得相应法人资格。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长、指导员、副队(站)长等骨干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其他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充。

(二)规范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

1.规范管理体制。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中心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管理,统筹负责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单编执勤消防救援站的管理,对各县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县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中心,由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管理。镇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由所在镇人民政府与县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中心实行双重管理。

2.规范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职责。根据《x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履行下列职责:

(1)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责任区内的防火巡查,督促有关单位、人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责任区内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档案台账;

(4)制定责任区内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5)协助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和统计;

(6)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正确履行职责。

3.规范各项制度。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建立健全学习、训练、执勤、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学习、工作、生活秩序。按照规定定期对消防车(艇)和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人员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常态防火监督执法制度,全力落实火灾预防工作。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明显标识。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要纳入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接受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调动和指挥。值班、执勤、训练等制度按照《执勤战斗条令》执行,在岗执勤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对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执勤、训练、灭火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4.规范人员管理。编制内政府专职消防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办法,实行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其他编外消防人员按国家劳动法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同签订明确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休息休假、工作纪律、试用期、权利义务等内容。所签订劳动合同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健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

1.加强经费保障。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业务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按自治区下发标准执行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完善社会优抚。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保障性住房安排、就医、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给予优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公受伤、致残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公死亡,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消防队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3.强化政策保障。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的消防车(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范围,可以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新购置的消防车(艇)依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艇)往返途中免缴通行费、泊车(岸)费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把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xx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编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自贸区xx港片区管委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会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成立xx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保障中心组建筹备小组,各县区(含自贸区xx港片区)参照成立本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保障中心组建筹备机构。

(二)细化工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站)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与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落实。

(三)建立检查考评制度。

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检查考评。

流浪人员救助细则范文 第十一篇

一、目的

为了使职工熟悉一旦发生火灾事件,我们能及时有效地处理险情,控制影响范围,提高职工紧急避险和应变能力。

二、演练步骤

1、根据项目部已建立的危险源辨识体系,使职工清楚发现危险源的突显特征;

2、让职工明白出现危险源的突显特征后,应采取的行动;

3、进行模拟发生爆炸事故的演练。

三、演练安排

1、采取模拟发生爆炸事故的情景来进行演练。演练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援和灭火三部分。

2、演练时间:选择某天凌晨进行,以便实测救援各种车辆赶往事故现场的时间、人员反应速度等。

四、组织领导:

(a)组织领导机构:培训演练总指挥:童锋培训演练副总指挥:贺成永安全保卫组组长:鲍张飞组员:汤立来、林晓红、李林凯等应急疏散指挥组组长:林晓红组员:鲍张飞、林晓红伤员救护组组长:宣政

演练结束评审组组长:梁桂林

(b)按照应急救援预案中各人员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演练。

(c)参加演练人员应做到:

1、明确职责,负起责任。

2、要严肃,而不是当作游戏。

3、及时纠正演练人员不恰当的动作。

4、当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作出处理。

五、实际演练:

从模拟SBS施工液化气泄露、SBS着火爆炸发生事故开始,项目部应及时疏散现场人员离开事故区域,有组织地进行灭火,同时对伤员进行抢救,由项目急救员对伤员进行包扎处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时通知武装保卫部和分公司,要详细描述事故状况,发生地点,以便武装保卫部决定使用何种救援设备。武装保卫部负责通知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所有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员立刻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由“指挥小组”成员讨论,确定灭火自救的方案,并对参加抢险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避免由事故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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