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规划体系下总体城市设计研究论文
摘要:近年来,在社会经济不断进步的背景下,我国加快了城市建设的步伐,人们对于城市规划拥有多种设想,但是城市空间利用始终没有达到人们理想中的程度。产生这一现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总体城市设计同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之间存在差异。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提升我国城市设计水平,提升城市空间利用率,积极加强我国现行规划体系下的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规划体系;总体城市设计;措施
近年来,在科学和信息技术不断进步的背景下,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加快了城市建设的步伐。然而,尽管我国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但是全国各地城市原本的特点以及个性逐渐被埋没,每一座城市整体给人的感觉越来越相似,这种消失了传统特色的城市设计并不受人们的喜爱。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未来在积极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提升城市规划和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这一过程中,城市设计必须能够适应我国城市规划框架,只有这样才能够促使我国城市建设的意义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一、我国现行规划体系和总体城市设计
(一)我国现行规划体系
我国经济进步和社会的重大变革是现有城市规划体系形成的基础。从广义的角度来看,我国城市规划体系包含行政、法规以及运作等内容;从狭义的角度来看,只包含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具体运作,如实施、监督、管理以及编制等细节内容。其中核心体系为城市规划编制。大到城市规划小到村庄规划都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详细的规划以及总体的规划两种形式共同存在于城市和镇的规划过程中,从而能够提升细节规划力度,提升城市规划质量。在我国城市规划编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规划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成为城市规划编制运行过程中的核心[1]。同时,村、乡、镇、城市以及城镇等规划体系是根据不同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的;然而在规划过程中存在法定和非法定规划两种方式,专题规划、发展规划以及概念规划等是非法定规划的重要内容。由以上划分可以看出,现阶段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内部,城市设计并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内容,但是城市规划的整个流程当中都存在城市设计的思想。
(二)城市规划同城市设计之间的联系
在对二者关系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城市规范拥有更加广阔的覆盖面。将核心作为土地的有效利用,重点设置为功能的合理布置是城市规划最主要的特点,在实际的规划过程中,能够对形体环境以及二维土地利用状况进行有效的规划,更重要的是,这一规划具有较强的综合性,能够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经济以及未来发展等多种因素。而我国现代的城市设计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现阶段已经能够应用综合控制环境、社会、人等多种因素替代三维空间的艺术设计。在对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部分学者认为城市设计建立在城市规划基础上,而城市规划需要对城市设计进行利用从而获得空间以及形象上的创造[2]。事实上,从发展关系的角度来看,城市规划是城市设计产生的根源,城市建设体系当中,既包含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同时也包含景观建筑学等内容。在对城市设计展开深入研究的过程中可以反向,该领域具有高度综合性,在同其他几门学科保持紧密联系的基础上,贯穿于整个城市建设体系当中。
二、在我国现行规划体系下加强总体城市设计的措施
(一)坚持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向融合的设计方法
新时期,在积极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只有将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进行紧密的结合,才能够提升城市设计效果和功能,为人们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活环境。因此,在对城市规划体系全面掌握的基础上,应对城市设计的本质进行了解[3]。首先,城市设计是重新构思城市空间的一种理念,它建立在现有城市规划的基础上,是城市规划整个过程中的关键影响因素;其次,城市设计控制、引导城市中建筑以及环境等因素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技术方法功能,为提升城市空间的连续性和协调性奠定良好基础。我国城市规划中,始终存在城市设计这一组成部分,实际上是对城市设计理念应用于城市规划过程中。因此根据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体系,必须提升二者的融合程度,提升城市设计对城市规划的依赖程度。现阶段,城市规划中的城市设计拥有三种表现形成:首先,以一种思想方式存在,无形的影响城市规划状态,人们可以从城市规划目标、指导思想等内容中发现城市规划的踪影;其次,针对城市规划中的特定城市空间环境来讲,这些项目的指导以及设计都需要城市设计进行装箱的规划;最后,城市设计以独立的形式存在。如局部和整体的城市设计。现阶段,在积极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对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中存在的三种形式进行充分的利用[4]。
(二)提升城市设计的开发控制作用
在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体系中运用城市设计展开城市建设,必须加强以下两点认知。首先,重新认识控规的特殊性和实质。在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控规以层次的'形式体现,它能够对城市建设过程中,特殊的建设项目以及特殊空间进行规划,在引导以及控制城市建设发展空间的过程中,控规发挥功能的主要方式是详细划分土地、充分应用建筑技术管理规范等,从而促使城市规划过程中呈现出开发控制型特点[5]。城市设计建立在控规层基础上,各项工作开展的依据为城市总体设计与规划,控制中观层面的设计主要指的是对空间环境、建筑以及城市体型的设计。其次,特定的联系和互补性存在于控规和城市设计之间。理性研究有形物质形体空间是控规的主要特点,而城市设计在应用过程中,更能够对人类的思想、文化以及风格等进行充分的体现,这些物质具有无形性。然而二者的紧密联系存在于目标、方法和内容当中。对二者进行科学的综合应用,能够更好的对城市空间进行组织并对城市建设进行控制。由于控规具有承上启下的功能,因此城市设计中的关键构思来自于控规[6]。如果城市设计在控规层面基础上,不行将控规的规划功能以及总体设计思想进行综合应用,有效指导城市设计工作的开展。现阶段,在积极进行我国现行规划体系下的总体城市设计研究的过程中,不行对城市设计与控规的联系进行充分研究。
三、结论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升,在积极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加大城市建设力度,为人们构建更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然而,我国的城市建设必须呈现出自身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设计应同我国城市现行规划进行紧密的结合,相关人员应及时找到二者之间的融合方法,从而提升各项措施的科学性和多样性,促使城市经过规划和设计以后,能够呈现出自身的特色,并拥有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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