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的特征及作用论文【通用3篇】

时间:2013-05-03 09:12:3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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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的特征及作用论文 篇一

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是指个体在学习一门非母语的语言时,通过接触和实践逐渐掌握该语言的过程。这个过程涉及到许多特征和作用,本篇论文将对其进行探讨。

首先,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的特征之一是渐进性。习得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学习者从最初的无法理解和表达开始,经过不断的练习和积累,逐渐掌握语言的各个方面,包括词汇、语法、语音等。这一特征意味着学习者需要耐心和坚持,通过反复的练习和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

其次,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还具有个体差异性。不同的学习者在语言习得和学得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的表现和进展。有些学习者可能天生具备语言学习的优势,能够更快地掌握第二语言;而有些学习者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习得和学得。这一特征说明了个体之间的差异性,也提醒我们要尊重每个学习者的个体差异,给予他们适当的支持和指导。

第三,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还具有社会交往性。语言是一种社会交往工具,人们通过语言来交流和沟通。在习得和学得第二语言的过程中,学习者需要与他人进行实际的语言交流,通过与他人的对话、互动和合作,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这一特征强调了语言学习的社会性和交际性,也提示了我们要创造良好的语言学习环境,为学习者提供与他人互动的机会。

第四,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还具有文化认知性。语言不仅仅是一种交流工具,也反映了一种文化背景和认知方式。在习得和学得第二语言的过程中,学习者需要了解和理解该语言的文化背景和习惯,才能更好地使用该语言。这一特征强调了语言学习和文化认知之间的密切关系,也提醒我们要注重培养学习者的文化意识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综上所述,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具有渐进性、个体差异性、社会交往性和文化认知性等特征。了解和把握这些特征对于促进学习者的语言习得和学得具有重要的作用。教师和学习者应该根据这些特征,合理安排学习计划,提供适当的教学支持和学习机会,从而帮助学习者更好地习得和学得第二语言。

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的特征及作用论文 篇二

第二篇内容

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是语言学习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其特征和作用对于语言教学和学习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篇论文将进一步探讨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的特征和作用。

首先,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的特征之一是非母语性。与母语不同,第二语言是在非自然环境下学习的语言。学习者的母语对第二语言的学习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比如语音、语法等方面的差异。这一特征意味着学习者需要克服母语的干扰,通过反复的练习和实践来掌握第二语言。

其次,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还具有认知性。在习得和学得第二语言的过程中,学习者需要进行大量的认知活动,包括理解、记忆、分析、推理等。通过认知活动,学习者不仅仅是在学习语言知识,还在培养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学习策略。这一特征强调了语言学习与认知发展的密切关系,也提示了我们要注重培养学习者的认知能力和学习策略。

第三,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还具有情感性。在习得和学得第二语言的过程中,学习者可能会面临挫折、焦虑、自信心不足等情感问题。这些情感问题不仅仅影响学习者的学习动力和学习效果,还可能对学习者的情绪和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这一特征提醒我们要重视学习者的情感需求,关注他们的情感状态,为他们提供积极的情感支持和鼓励。

第四,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还具有实用性。语言是一种实用的工具,学习者学习第二语言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实际运用。在习得和学得第二语言的过程中,学习者需要不断地进行实践和应用,通过与他人的对话、阅读和写作等实际活动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这一特征强调了语言学习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也提示了我们要创造实际的语言学习环境,为学习者提供实践和应用的机会。

综上所述,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具有非母语性、认知性、情感性和实用性等特征。了解和把握这些特征对于促进学习者的语言习得和学得具有重要的作用。教师和学习者应该根据这些特征,制定相应的教学策略和学习方法,从而帮助学习者更好地习得和学得第二语言。

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的特征及作用论文 篇三

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的特征及作用论文

  摘 要:习得和学得在第二语言学习中的教育方式、学习场所、学习教材、学习意识等方面存在不同特征,运用上要注意把握好外因与内因、形式与内容、感性与理性认识、归纳与演绎的关系。

  关键词:辩证;第二语言;习得;学得

  一、习得与学得的特征及作用的异同

  (一)相同特征

  习得和学得都是人作为主体在学习语言。众所周知,人天生具有语言的本能,人的语言知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的是全人类语言所共有的,称为普遍语法;另一方面指的是各民族语言所特有的,称为个别语法。普遍语法是人类通过生物进化和遗传先天获得的。所以,无论是自然中的外语习得者,还是课堂上的外语学习者都可以通过普遍语法获得母语以外的第二种语言,即语言获得机制都在起作用。习得和学得都是对母语以外的第二语言的学习。第二语言学习者都是掌握了第一语言系统的人,其认知系统已发展完善,已拥有一套成熟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当面对学习任务时;他们便运用这套系统对语言进行分析、类比,形成假设和检验假设等有意识的思维活动。根据母语的掌握来学习第二语言,并根据语言数据不断地对假设进行肯定、否定或修正。

  (二)不同特征

  1.传授教育方面

  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对小孩子来说,其最重要的老师是父母,其次是小朋友,再次是社会。对于成人来说,就没有比较固定的老师了。而在学校学得方面,在学校获得第二语言,从时间、教师、目标、测试等各个方面来看是非常规范的。这是学校进行语言教学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中国,从小学至大学,凡是语言教学,都有自己一整套的规范,保证了学校语言教学的规范性。

  2.学习场所

  第二语言的自然习得没有固定的课堂,只要进行交际就是课堂。不会因为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受到影响,相反,正是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发生的交际活动,促进了第二语言习得者的言语经验知识积累。也正是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发生的交际活动,形成了第二语言习得者熟练的言语生成能力。他们的语言能力是在大量以信息交流作为目的的真实交际活动中形成的。而在学校中的学得,有固定的学校,固定的教室,比如外语的多媒体教室。

  3.教材方面

  第二语言习得没有固定的教材,但能形成很强的生成能力。原因在于活的言语的具体性和活的语言环境对语言掌握的深刻性决定的。只要具备基本的语言操用能力,只要有掌握第二语言的强烈意愿,在第二语言环境里习得成功一门语言是完全可能的。习得过程没有固定教材,习得过程的教材就是活的言语。教材是随着场景、对话人关系、具体事件、心情态度等各种因素来改变的。而在学校进行第二语言的学得方面,教学的目标很明确,这主要体现在学校语言教学有明确的计划、大纲、要求和国家编写的具体课本。

  4.意识方面

  在第二语言习得中,第二语言是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下获得的,这就是说,第二语言获得过程中,习得者并不是刻意地去要学得第二语言,而是为了与操用另一种语言的人们进行交际,在交际中不知不觉地获得。学校语言教学环境里的学生自觉意识非常强烈,从一开始就明确知道自己是在学得一种语言。这种自觉意识把学生带入了语言知识的积累过程中。这也是学生在学得语言时很难克服的弊病:过分地依赖课堂,而不是主动地寻找实践机会。

  二、辩证分析习得与学得的特征及作用

  (一)外因与内因

  对于克拉申所提出的“习得”与“学得”来说,习得以强调外在因素为主,而学得以强调内在因素为主。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此,不能简单地说“习得”与“学得”哪个更好,而需要注意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哪。所以在第二语言的学习过程中,当语言环境不好时就要改变这一外因,加强“习得”;当学习者语言认知结构不够良好时,就要努力改变学习者的内因,完善语言认知缝构,加强“学得”。在唯物主义辩证法发展的过程表明,新的理论的出现不应被看成新的理论对已有理论的彻底取代,而应该有多元的视角和整合的观点。所以学习第二语言,应该有“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样的二元视角,需要有“习得”与“学得”相互配合的观点。

  (二)形式与内容

  克拉申认为,“习得”的过程是非正式的,是在自然语境中进行的,是以无意识或弱意识或下意识为标志的;“学得”的过程是正式的,是在教学语境中进行的,是以有意识或强意识为标志的。

  从“习得”与“学得”的过程特征可以看出,它们有不同的外延与内涵,因此,它们是不同的.概念。

  “习得”与“学得”不同的过程特征,决定了“习得”与“学得”有不同的外在形式,它们又都是为学习第二语言这一内容服务的。在学习二语的过程中,“习得”与“学得”不是孤立的、分离的,而是常常结合在一起的。既不能只重视正式的教学过程而不重视非正式的过程,也不能过分强调自然语境而轻视教学语境。

  (三)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

  克拉申认为二语“习得”是在自然语境中的下意识过程,在不知不觉中学二语,并且不刻意学习明确的语言规则,获得的是直接经验,即强调了二语学习的直接经验,强调了感性认识。而有的学者认为成人能够容易地概括和掌握第二语言的规律,并能利用这些规律来提高掌握速度,强调了“学得”的作用。

  当我们真正在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中,认为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都是重要的。要把间接经验,也就是把书本知识转化为自己的东西,转化为能够理解和运用的东西,必须以一定的直接经验、感性认识为基础,即第二语言的“学得”要以一定的“习得”为基础。对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理解,不能对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甚至忽视了感性认识阶段,这样就违背了人们认识事物由个别到一般,由现象到本质的规律,在第二语言的学习过程中就会出现不会交流的“哑巴英语”。但也不能过分强调感性认识,忽视理性认识,追求完全纯粹的习得。

  (四)归纳与演绎

  克拉申的完全“习得”强调通过接触模仿,在不知不觉中学习二语,积累经验,再将经验上升为理性认识,由特殊到一般,其思维特征是归纳。而克拉申不支持的“学得”,是运用人类已有的知识去认识事物,是依靠已知去认识未知,是由一般到特殊,其思维特征是演绎。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归纳与演绎是对立的统一,是不可分割的,并且是联系在一起的;归纳是演绎的基础,通过对个别事物的观察研究所概括出的一般知识原则。在第二语言学习中,我们对归纳和演绎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两种思维方法都学会了,才能说思维是完整的,才能更有利于第二语言的学习。

  三、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习得”与“学得”是学习二语的两种基本模式,不是学习仅有的两条途径。学习二语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有着许多过程,有着不同具体的目标,每个具体的目标又都是一个起点。我们要努力把“习得”与“学得”用到每个该用的地方,使其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才能更好地掌握第二语言。

  参考文献:

  [1]李秀林,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

  [2]杨连瑞,等.发展中的第二语言习得研究[J].现代外语,2005(2).

  [3]贾冠杰.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之间的矛盾统一性[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4(12).

第二语言习得与学得的特征及作用论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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