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的论文 篇一
古代征地拆迁是一个复杂而麻烦的过程,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本文将从各个方面分析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
首先,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在于政治因素的干扰。在古代社会,土地是贵族和地方官员的主要财富,征地拆迁往往会触动他们的利益。因此,在进行征地拆迁时,政府常常会面临来自这些势力的抵制和干扰。这种政治因素的干扰使得征地拆迁的程序复杂化,延长了整个过程的时间。
其次,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还在于经济因素的制约。在进行征地拆迁时,政府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给被拆迁户。然而,由于古代社会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政府的财政资源有限,征地拆迁的补偿费用往往无法满足被拆迁户的合理要求。这就导致了被拆迁户的不满情绪,甚至引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此外,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还涉及到社会稳定的问题。在进行征地拆迁时,政府往往需要面对大量的群众抗议和示威活动。这些抗议和示威活动不仅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冲击,也给政府的执法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古代社会,政府的执法手段相对简单,难以有效应对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因此,征地拆迁的麻烦事在社会稳定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最后,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还涉及到法律和道德的问题。在进行征地拆迁时,政府需要遵循法律的程序和原则,同时也需要考虑到道德的因素。然而,古代社会的法律和道德观念相对落后,政府在处理征地拆迁时往往会出现违法乱纪和道德失范的现象。这不仅会导致征地拆迁过程的混乱,也会对政府形象和社会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方面都存在。政治因素的干扰、经济因素的制约、社会稳定的问题以及法律和道德的考量都使得古代征地拆迁过程变得复杂而困难。因此,在进行现代征地拆迁时,我们应该吸取古代的教训,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以尽量减少麻烦事的发生。
浅析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的论文 篇二
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是一个复杂而纷繁的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方面。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
首先,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在于政治因素的干扰。在古代社会,政治权力对土地的控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征地拆迁往往会引发政治斗争和利益争夺。政府需要面对来自地方官员、贵族等势力的干扰和抵制,使得征地拆迁的程序复杂化,延长了整个过程的时间。
其次,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还在于经济因素的制约。在进行征地拆迁时,政府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给被拆迁户。然而,古代社会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政府的财政资源有限,导致征地拆迁的补偿费用无法满足被拆迁户的合理要求。这就导致了被拆迁户的抗议和不满情绪,进而影响到社会秩序和政府的稳定。
此外,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还涉及到社会稳定的问题。在进行征地拆迁时,政府需要面对大量的群众抗议和示威活动。这些抗议和示威活动不仅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冲击,也给政府的执法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古代社会,政府的执法手段相对简单,难以有效应对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因此,征地拆迁的麻烦事在社会稳定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最后,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还涉及到法律和道德的问题。在进行征地拆迁时,政府需要遵循法律的程序和原则,同时也需要考虑到道德的因素。然而,古代社会的法律和道德观念相对落后,政府在处理征地拆迁时往往会出现违法乱纪和道德失范的现象。这不仅会导致征地拆迁过程的混乱,也会对政府形象和社会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方面都存在。政治因素的干扰、经济因素的制约、社会稳定的问题以及法律和道德的考量都使得古代征地拆迁过程变得复杂而困难。因此,在进行现代征地拆迁时,我们应该吸取古代的教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尽量减少麻烦事的发生。
浅析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的论文 篇三
浅析古代征地拆迁的麻烦事的论文
征地拆迁,无论对于“当官的”还是老百姓,都是一件麻烦事!往往是,征地拆迁方软硬兼施,甚至威逼利诱;被征被拆方软磨硬泡,甚至群访、自焚。领导干部都知道征地拆迁工作不好干,经常抱怨说:“现在征块地、拆间房,咋就那么难呢?要在过去,那还不是皇帝一句话、官府一张纸的事?”古代的征地拆迁,真的是“皇帝一句话、官府一张纸”那么简单吗?
强征土地,丢面子,丢王位
《诗经》中有句话:“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似乎这天下的土地山川、一草一木都是君主的,君主想要点什么,就是一句话的事。但事实上没有那么简单,历史上有的君主就犯了这个“认识上的错误”,结果碰了一鼻子灰,有的甚至连国家都丢了。
在春秋早期,发生过一次著名的征地事件,当事人涉及到周王室、郑国和苏国。郑庄公二十四年(公元前720 年),周平王去世,周桓王继位。当时,周桓王看到郑国的土地非常肥沃,就有心将郑国邬、刘、蔿、邘这四处封邑据为己有。这几块地都在洛阳的东北部,即现在的偃师、孟津、沁阳三县,都是当时的富饶之地。为了顺利得到这几处土地,周桓王提出用其他土地交换。用哪些土地来交换呢?周桓王就动起了征收苏国土地的念头。于是,周桓王提出用本属于苏国的十二邑中部分田地来交换。周王虽然在名义上享有予夺封地的权力,但在春秋时期,这一权力已经形同虚设。此时的周王室只能处置王畿之内的土地,而对于封国的土地不再享有处置权,当然也不能再随意地征收。结果可想而知,苏国拒绝交出这十二邑来替周王换取郑国土地。周桓王虽贵为天子,最后还是碰了一鼻子灰。
还有一次也是周王室征收土地、强拆强占屋室苑囿,并引发王室政变的事件。上文谈到的周桓王死后,其长子姬佗继位,就是周庄王。周庄王非常喜爱他的姬妾姚姬,也非常疼爱姚姬所生的儿子子穨。周庄王临死前留下遗命,嘱咐蔿国、边伯、詹父、子禽、祝跪等五位大夫,日后一定要立姬子穨为周王。但子穨是庶子,周代实行嫡长子继承制,所以庄王死后,由长子姬胡齐继位,也就是周釐王。周釐王若奉其父遗命,应按“兄终弟及”传位于子穨,但他死后,其子姬阆继位,也就是周惠王。这让蔿国、边伯等五大夫十分不满。
惠王非常喜欢田猎,为了扩大他的苑囿以畜养更多的飞禽野兽,他便强行征收了大夫蔿国的菜园。他还大兴土木,扩建自己的宫室,由于大夫边伯的房屋邻近王宫,从而也被强行拆迁占用。惠王还夺取了子禽、祝跪、詹父的田地,收回了膳夫石速的俸禄。这些大臣本就不满,再加之利益受到侵害,他们便联合起来,奉立子穨为新君,以苏国为后盾,以武力征讨周惠王。周惠王流亡到郑国。这便是史上有名的“子穨之乱”。
后来,郑厉公和虢公迎姬阆回到都城,重新登上天子宝座。惠王虽然失国复得,但他无奈把酒泉(今陕西省东部一带)赐给虢,将虎牢(今河南省荥阳市西北)以东之地赐给郑,自己的王畿大大缩小。这也算是强行征收土地、强拆强占屋舍的后果吧。
征地拆迁,还得按法律办事
历史上凡是有为的君主都明白一个道理,要想自己的天下坐得稳,就得有制度,还得要自己带头遵守制度,否则的话,就会失国失天下。所以,古代的君主、官府即使需要征地拆迁,也要依照法律来办事(有时尽管只是形式上的)。
据《左传》记载,鲁成公十一年(前580 年),周王室要征收“鄇田”,大概就在古温国、今河南武陟县一带。但是,晋国的大夫卻至却不同意,认为这块土地是自家世代祖产,祖宗之业不可丢,寸土不能让。周王室也不能强行争夺,便起诉到周简王那里。周简王派刘康公、单襄公到晋国去主持解决这场征地纠纷。郤至说:温这块地方,是我郤氏的封邑,不能失去。刘康公、单襄公通过查阅档案和文书后发现,当初武王灭纣,分封功臣和宗室,就把曾经助周伐商的苏忿生和檀伯达分封在温这一代。后来苏氏支持子穨发动叛乱,失败后逃到夷狄。周襄王为了慰劳晋文公,便把温地赐给晋国,该地先后为晋国大夫狐氏、阳氏和郤氏的封邑。这样从档案文书来看,温地本来属于王田,是“王官之邑”,是可以被周王室征收的。郤至不服,认为封邑不能被随意征收,还要理论,但晋厉公命令郤至不要争了。虽然最后周王室获得了这块土地,但还是经过了一个法律程序、依照一定的历史证据实现的。这说明,在这一时期,土地的征收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才能实现。
《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修建宫殿,占用了逢于何家的墓田。逢于何的母亲去世后,他提出要将母亲与父亲合葬,而父亲的墓恰恰在齐景公的王宫里,这个请求遭到了拒绝。逢于何在半路拦住晏子,请求晏子帮助自己,声称如果父母不得合葬,自己便手扶丧车,捶胸顿足,告诉四面八方的人说自己不能让母亲安葬,然后饿死在宫殿门口。晏子见齐景公,开始齐景公很生气,认为自古未有把死人葬到王宫里的事。晏子却认为齐景公大肆修建宫殿,夺占了活人的居处;广建楼台亭榭,毁坏了死人的.墓地。所以,活着的人愁怨忧伤,不能安居;死了的人尸骨离散,不能安葬。君主肆意享乐游晏,还傲视活着的和死去了的百姓,这不合礼制,不是君王应有的行为,不是保存国家之道。齐景公也觉得自己理亏,便答应了逢于何的要求,允许他把母亲葬进了王宫里。
《国语》中记载,鲁文公要扩建宫室,按照规划设计需要占用孟文子和郈敬子的府邸,便向孟文子提出为他在别的地方重建一所更豪华轩敞的宅院,用作交换条件。可孟文子并不买他的账,指出:自家的住宅和衙署都是君王所赐,先人所建,拆毁宅署有辱先君之命,所以不便遵令。衙署、车服、宅第都是为政权服务的,是职务的象征,是地位的象征,不能轻易改变,这是法律制度。鲁文公碰了一鼻子灰,又去找郈敬子试试,谁知道同样遭到了拒绝,鲁文公扩建宫室的计划只得作罢。
强征强拆,自古就有不讲理的
自从秦汉以来,除了个别短暂时期,土地私有制在整个封建土地制度中就一直占据重要地位。按说土地私有,土地所有权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建造于土地之上的房屋自然更属于自有财产,不能随意侵犯。但在专制体制之下,人民根本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更何况土地和房屋了。皇室贵族,强占土地和房舍,老百姓大多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晋朝时,晋文帝司马昭的孙子、齐献王司马攸的儿子司马冏,在晋惠帝时官拜大司马,担任辅政大臣。司马冏嫌他父亲以前居住的宫殿太小,便大规模地修建宫殿苑囿、宅第馆舍。按照规划,有数百间民房和一个粮食交易市场需要拆迁,这倒也不足为奇,夸张的是除了民房和市场之外,还要拆迁好几个政府机关,这要放在今天,想都甭想。可当时呢?人家司马囧是辅政大臣,权倾朝野,手里还掌握着兵权,连皇帝都不敢惹他。各个政府机关也都得乖乖地搬迁,更别说老百姓了。当然,司马冏也没落什么好下场,最后被处死,同党都被诛灭三族,死了两千多人,司马冏被暴尸于西明亭,三天都没有人敢收殓。
唐朝时,杨贵妃的姐姐虢国夫人备受唐玄宗恩宠,所受赏赐无数,于是她大规模地购买和修建宅第。有一次,她看上了京城一套大宅院,想据为己有。这家房屋的主人姓韦。一天,韦家人正在休息,忽然有一个衣着华贵的妇人走进门来,身后跟着几十个奴婢。这妇人谈笑自若地对韦家人说要买这个院子。韦家人世代在这所祖宅里居住,自然不肯卖掉。可谁知这妇人随即命人招来一百多工人,三下五除二,就把一所大院子给拆了。韦家人得知这妇人原来是虢国夫人,不敢惹,只得搬着行李暂且在路边栖身。虢国夫人在韦家地基上重新修建起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宅院,对韦家只是象征性地给了十亩空地,而地上的房子,却一分钱也没给。
宋朝时,被称为“南丰七曾”之一的曾布,曾作过王安石的助手,在宋徽宗时还担任过宰相。他的大舅子魏泰倚仗他的官势,打着曾布的幌子大规模侵占公私田园,连州县官也拿他没办法。有一次,魏泰竟然要侵占一处废弃的官邸,就妄称这旧官邸是一片无主荒地,从而据为己有。这时的地方官是欧阳修的儿子欧阳棐,这个人很正直,想收拾一下魏泰,可周围的官吏都劝他说:“这魏泰仗着他是曾布的亲戚,历来横行霸道。以前的官员想躲还来不及,您怎么还敢招惹他呢?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但欧阳棐不听劝告,坚持不给魏泰这块地。结果正如众人多言,魏泰通过曾布在朝廷里说了欧阳棐坏话,欧阳棐被罢了官。征地拆迁的补偿,都是当权者说了算虽然上文我们讲了那么多不讲理的征地拆迁牛人,但总归这是少数,历史上大部分的征地拆迁都是要给予补偿的。只是如何补偿,补偿多少,都是皇帝和官府说了算,百姓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宋元丰年间,因修建景灵宫,拆迁了不少民房,于是,皇帝下召,从市易务专款内借支了12 万缗,支付给拆迁户作为补偿。明万历年间,因皇家陵园占用民地一百余顷,政府决定分两种方式支付补偿金,一是直接支付现金价银12411 两,二是免除当年税粮等项银315 两。
一般来说,一个政权在建立初期,出于对利益重新分配的需要,对于私有权的保护会被淡化,但随着国家社会进入正常发展阶段,对于私有权的保护就会日益受到重视。如清朝初年八旗贵族跑马圈地,共圈占汉族人田地20 万顷。开始圈的还只是无主土地,到后来就连有主土地一起圈了。老百姓的土地、房屋都被圈占,造成了百万余人破产失业,流离失所,大量流民、乞丐出现。后来朝廷看到了圈地的危害,便制定法律来规范圈地行为。顺治四年,就规定用延庆州、永宁县、新保安、永宁卫等地无主屯地来补偿圈地;康熙八年正式下达了停止圈地的命令,康熙二十四年又下令“嗣后永不许圈”。雍正二年,宁夏要新筑满城,占用民田。皇帝下召用河滨淤地来补偿,并免除了六年的租税。清乾隆晚年在热河扩建避暑山庄,“广筑围场,杂植时花,分置亭榭”,供乾隆皇帝游玩。皇帝占用民田,当然给了百姓补偿,但民间还是不太满意,编了一句歌谣:“皇帝之庄真避暑,百姓仍是热河也。”光绪二十七年,各国使馆占用民房,共支付了35 万两白银用于补偿拆迁户。
这些都是皇帝或官府临时决定的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而且,在宣布给予征地拆迁补偿的文书中,一般都明确写明这些补偿,体现了皇帝和朝廷对百姓的体恤和仁爱。几千年的历史,终究还是逃脱不出“莫非王土”的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