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平议【推荐3篇】

时间:2019-09-08 09:11:2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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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平议 篇一

古书辨伪一直是历史研究中的重要环节,而梁启超先生的辨伪方法在这一领域中独树一帜。梁启超先生认为,古书辨伪需要借助历史背景、文献考证和比较研究等手段,以准确判断古书的真伪。本文将对梁启超先生的古书辨伪方法进行平议。

首先,梁启超先生强调历史背景的重要性。他认为,了解古书所处的历史背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其产生的时代背景,进而判断其真伪。例如,对于一本据称是某历史时期的古书,我们应该对该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以确定古书中所述内容是否与当时的历史背景相符。只有对历史背景有足够了解,才能更准确地判断古书的真伪。

其次,梁启超先生注重文献考证的方法。他认为,通过对各种历史文献的对比研究,可以找到古书的线索,从而判断其真伪。文献考证的方法包括对古书内容的比较、对作者的考证、对版本的考证等。例如,某古书所述内容与其他历史文献中的记载不一致,那么就需要对这些不一致之处进行仔细比较,找出可能的原因,并加以考证。只有通过文献考证,我们才能更准确地判断古书的真伪。

最后,梁启超先生强调比较研究的重要性。他认为,通过对不同版本、不同流派的古书进行比较研究,可以找到古书的共同点和差异点,从而判断其真伪。比较研究的方法包括对古书内容的比较、对版本的比较、对注释的比较等。例如,某古书在不同版本中的内容存在较大差异,那么就需要通过比较研究,找出可能的原因,并加以考证。只有通过比较研究,我们才能更准确地判断古书的真伪。

综上所述,梁启超先生的古书辨伪方法包括历史背景的了解、文献考证的方法和比较研究的重要性。这些方法的核心思想是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地研究古书,以准确判断其真伪。梁启超先生的古书辨伪方法在历史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动历史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平议 篇二

古书辨伪一直是历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而梁启超先生的古书辨伪方法在这一领域中备受赞誉。梁启超先生在古书辨伪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和独特的方法,本文将对其古书辨伪方法进行平议。

首先,梁启超先生注重历史背景的研究。他认为,了解古书所处的历史背景对于准确判断其真伪至关重要。通过深入研究古书所述内容所处的时代背景,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书的产生背景和可能的影响因素,从而判断其真伪。只有对历史背景有深入了解,才能更准确地判断古书的真伪。

其次,梁启超先生重视文献考证的方法。他认为,通过对历史文献的对比研究,可以找到古书的线索,从而判断其真伪。文献考证的方法包括对古书内容的比较、对作者的考证、对版本的考证等。例如,某古书所述内容与其他历史文献中的记载不一致,那么就需要对这些不一致之处进行仔细比较,找出可能的原因,并加以考证。只有通过文献考证,我们才能更准确地判断古书的真伪。

最后,梁启超先生强调比较研究的重要性。他认为,通过对不同版本、不同流派的古书进行比较研究,可以找到古书的共同点和差异点,从而判断其真伪。比较研究的方法包括对古书内容的比较、对版本的比较、对注释的比较等。例如,某古书在不同版本中的内容存在较大差异,那么就需要通过比较研究,找出可能的原因,并加以考证。只有通过比较研究,我们才能更准确地判断古书的真伪。

综上所述,梁启超先生的古书辨伪方法包括历史背景的研究、文献考证的方法和比较研究的重要性。这些方法不仅在古书辨伪中具有重要作用,也对于推动历史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梁启超先生的古书辨伪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以提高古书辨伪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平议 篇三

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平议

梁启超(1873一1929)是中国近代的文化巨人,也是清华国学研究院的著名导师。在本世纪初的疑古辨伪运动中,梁启超尽管承认自己不如胡适、钱玄同“疑古最勇,辨伪最力”,[1]但就古书辨伪方法而论,他的论述最为系统、详密,最具代表性而又影响最大。如张心澂著《伪书通考》,其《总论》部分即多本梁说。特别是论“辨伪的方法”,主体部分即梁氏之说。[2]谢国桢的《史料学概论》、张舜徽的《中国文献学》、吴枫的《中国古典文献学》、王余光的《中国历史文献学》等书,在论辨别伪书的方法时,皆采梁氏说以为代表,皆奉梁氏说为圭臬。[3]

对梁氏所揭示的辨伪方法,余嘉锡早在30年代就有异议,其说主要见于《古书通例》(又名《古籍校读法》)一书,[4]可惜并未为世人所重。70年代以来,随着马王堆帛书、银雀山竹简、阜阳竹简、定县八角廊竹简、睡虎地秦简、张家山竹简、荆门楚简等大批地下材料的相继出土,学者们开始发现,疑古辨伪运动固然在史观上有其积极意义,但也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许多的“伪书”并不伪。80年代后期以来,时贤对疑古辨伪造成的冤假错案更开始进行深层的反思,李学勤先生的《对古书的反思》、李零先生的《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可谓代表。平反疑古辨伪所造成的.冤假错案必须反省造成这些冤假错案的理论依据,而梁启超所揭示的辨伪方法作为判定古书真伪的标准,理应成为我们反省的首选。

梁启超关于辨伪方法的系统性论述首见于《中国历史研究法》,该书系梁先生1921年秋在南开大学所作讲演之讲稿,同年11、12月《改造》杂志第4卷3、4号揭载部分,1922年1月由商务印书馆初版

发行。在该书第五章《史料之搜集与鉴别》中,梁先生提出12条“鉴别伪书之公例,作自己研究标准焉”。1924年春,梁先生著《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此“本清华讲义中一部分”,[5]后发表于《东方》杂志第21卷12、13、15至18号,并收入《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在其第四节《辨伪书》中梁先生总结出清儒辨伪的6条“重要方法”。1927年2月至6月,梁先生在燕京大学讲授《古书真伪及其年代》一学期,由清华国学研究院学生周传儒、姚名达、吴其昌记录,辑为一书。[6]其第四章《辨别伪书及考证年代的方法》分传授统绪和文义内容两大项,提出了更为详尽周密的辨伪方法,可谓集古今辨伪方法之大成。下面,笔者就以梁先生此说为主,参以前两说,平议其是非短长,以为借鉴。

梁先生从传授统绪辨别古书真伪,第一条标准就是看旧志是否著录。他说:

我们除《汲冢书》以外,无论拿着一部什么古书,只要是在西汉以前的,应该以《汉志》有没有这部书名,做第一个标准。若是没有,便是伪书,或可疑之书。[7]

为什么呢?因为他认为:

西汉一代,勤求古书。民间藏匿的书,都跑到皇帝的内府——中秘去了。刘歆编校中秘之书,著于《七略》。他认为假的而不忍割爱的则有之,有这部书而不著录的却没有。我们想找三代先秦的书看,除了信《汉志》以外,别无可信。所

[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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