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与实存 篇一
本质与实存是哲学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和辩证的关系。本质指事物的固有属性和内在本质特征,是事物存在的根本基础。而实存则指事物的具体存在状态和外在表现形式,是事物存在的具体体现。本质与实存之间的关系可以用“本质决定实存,实存透露本质”来概括。
在人类的认识世界过程中,常常会有本质与实存之间的对立和矛盾。一方面,我们通过观察和研究事物的实存形态,来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例如,通过观察植物的生长过程和结构特征,我们可以揭示植物的本质特征,如光合作用和细胞结构等。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研究事物的本质特征,来推测和预测事物的实存状态。例如,通过研究物理学的基本原理和规律,我们可以预测物体在不同条件下的实存状态,如运动轨迹和能量转化等。
然而,本质与实存之间并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实存并不完全等同于本质,而是本质的具体表现形式。同样的本质特征在不同的实存形态下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例如,水的本质特征是由氢元素和氧元素组成的化合物,但水的实存形态可以是液态、固态或气态。在不同的实存形态下,水表现出不同的物理性质和化学反应。因此,实存是本质的多样性和变化性的具体体现。
本质与实存之间的关系还体现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事物的本质是相对固定和稳定的,但实存是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事物的变化和发展是通过实存的变化来实现的。例如,人类的本质特征是理性和自由,但人类的实存形态可以是个体或群体,可以是出生时的婴儿,也可以是成长为成年人。人类的本质特征在不同的实存形态下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综上所述,本质与实存是事物存在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存在着辩证的关系和相互作用。本质决定实存,实存透露本质。本质与实存之间的关系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只有深入理解和把握本质与实存之间的关系,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实存形态,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本质与实存 篇二
本质与实存是哲学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代表了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认识方法。本质侧重于探究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而实存则关注事物的具体存在状态和外在表现形式。本质与实存之间的关系不仅反映了人类认识世界的不同层次和角度,也体现了人类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的局限性。
本质是事物存在的根本基础和内在本质特征。通过研究和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我们可以深入了解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例如,通过研究生物学的基本原理和细胞结构,我们可以揭示生物的本质特征和生命现象的本质规律。本质的研究是把握事物存在的基础和根源,是深入认识事物的必要手段。
实存则是事物的具体存在状态和外在表现形式。通过观察和研究事物的实存形态,我们可以了解事物的具体特征和行为表现。例如,通过观察动物的行为和生活习性,我们可以了解动物的实存状态和行为特征。实存的研究是了解事物具体存在形式和外在表现的重要途径,是将抽象的本质特征具体化的过程。
然而,本质与实存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关系。本质决定实存,实存透露本质。本质是实存的根本基础,实存是本质的具体体现。本质和实存之间的关系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只有深入理解和把握本质与实存之间的关系,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实存形态,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综上所述,本质与实存是事物存在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存在着辩证的关系和相互作用。本质侧重于探究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而实存关注事物的具体存在状态和外在表现形式。本质与实存之间的关系不仅反映了人类认识世界的不同层次和角度,也体现了人类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的局限性。通过深入理解和把握本质与实存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更全面地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实存形态,推动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本质与实存 篇三
本质与实存
一、实存哲学是一种形而上学本文建议把人们通常译为“生存”或“存在”的拉丁文existentia改译为“实存”。[1]理由大致有如下几项:其一,在汉语中“生存”多半是指人的,至少是指动物、活物的,是一个与“死亡”相对的概念,通常我们不至于说“石头生存”、“大海生存”等等;而西文中的existentia却是泛指的,可用来指示生命体,也可用来指示非生命体,甚至也可用来指示上帝-虽然在现代“实存主义”(通常被译为“存在主义”)哲学中,它确实往往是特指人的存在的。[2]其二,“存在”这个译名,依照翻译工作中约定俗成的相对原则,我们认为还是留给Sein、Being为好,尽管这个Sein、Being怎么译成中文,至今也还是一道聚讼纷坛的难题。其三,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与作为“共相”、“一般”、“普遍”的“本质”(essentia)相比较,existentla一词强调的是个别性、实际性、此在性(在场性)、实现和展开(即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energeia,“实现”),故把它译为“实存”应该是适恰的。
与此相应,我们把Existenzphilosophie译为“实存哲学”,而并不作“生存哲学”,更不作“存在哲学”(关于“存在”的哲学乃是Ontologia,即“存在学”,或旧译“本体论”),把Existentialismus译为“实存主义”,而不作“生存主义”,更不作“存在主义”(关于“存在”从未形成过什么“主义”)。同样地,前期海德格尔和萨特尔的著名命题“存在先于本质”或者“生存先于本质”,以我们的主张,就要改译为“实存先于本质”了。[3]
我们知道,雅斯贝尔斯把自己的哲学径直命名为“实存哲学”,而并不愿意接受“实存主义”(Existentialismus)这个称号,称后者乃是前者的坟墓;萨特尔首创了“实存主义”这个名目;海德格尔既不承认自己属于“实存哲学”,又不免有点讨厌“实存主义”这个名称。但所有这些歧异均不影响我们这里关于“实存哲学”的讨论。
我们这里要讨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实存哲学”。“实存哲学”经常被了解为“人学”,这是不妥的,至少是不够的。在我们看来,“实存哲学”可以是一种“人学”,但未必是“人学”,因为它首先是一种形而上学。讨论人之“实存”的“实存哲学”只不过是“一般实存哲学”之一种-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不希望把Existenz译为“生存”。仅仅在人的“实存”之论(通常所谓“生存论”)的意义上来了解“实存哲学”(Existenzphilosophie),那是十分不当的。
法国学者保罗·富尔基埃把一部西方哲学史描写为“本质主义哲学”与“实存主义哲学”两大路线,虽然此外还加上两者的综合物,即所谓“本质主义的实存主义”,但后者并未形成重大影响,差不多可以忽略不计。[4]与我们所熟悉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的哲学史描述框架相类似,“本质主义-实存主义”的框架亦有其问题,或者说也有简化之危险和嫌疑。然而,至少就形而上学及其现代批判来说,“本质主义-实存主义”或者“本质-实存”的描述框架还是合乎实事的;在现代实存哲学中,这一点尤为明显。
富尔基埃的哲学眼界有其局限性,未能把“本质-实存”问题了解为贯穿哲学史整体的形而上学基本结构。在他看来,哲学史无非是“本质主义”的历史加上后起的.现代“实存主义”的历史,仿佛“实存”问题在此前从未形成为一个形而上学的课题似的。此外,富尔基埃把柏拉图哲学称为“神学的本质主义”,而把亚里士多德哲学命名为“概念论的本质主义”,也显得不着边际,至少是不尽得体的。
但无疑地,富尔基埃也正确地看到了一点:本质主义乃是形而上学的主流,恰如尼采和海德格尔所谓“形而上学就是柏拉图主义”;而“实存”问题向来就是一个等而次之的课题,「72」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讲是一个被遗忘的课题。关于这一点,海德格尔给出过如下断言:“对形而上学来说具有标识性的事情乃是:在形而上学中普遍地,实存(existentia)-如果一般而言-始终仅仅是简短地、犹如某种不言自明的东西一样被讨论的”。[5
]在此意义上,海[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