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修合同 篇一
消防维修合同是指在消防设备维修领域中,由双方达成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该合同明确了维修服务的内容、标准、期限、价格等重要条款,保证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首先,在消防设备维修合同中,明确了维修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合同中会详细列出需要维修的消防设备类型、数量以及具体的维修项目。例如,消防设备的维修可以包括消防水泵的清洗、检修,消防喷淋系统的管道维修等。同时,合同中还会规定维修的标准,确保维修过程中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以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其次,在消防维修合同中,明确了维修的期限和价格。合同中会约定维修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确保维修工作按时完成。同时,合同中还会规定维修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通常情况下,维修费用会根据维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所需材料的费用来确定。合同中也会规定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常见的方式有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
此外,在消防维修合同中,还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中会规定维修服务商需要具备的相关资质和证书,以保证其具备进行维修工作的能力和资格。另外,合同中还会约定维修服务商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以确保在维修后的一定期限内,如果出现同样的问题,维修服务商会提供免费的再次维修服务。同时,合同还会约定维修服务商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以保护消防设备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消防维修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合同,它为消防设备维修工作提供了合法、规范的依据。通过明确维修服务的内容、标准、期限、价格等重要条款,合同保证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消防设备维修过程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消防维修合同 篇二
消防维修合同是指由消防设备维修服务商与消防设备产权人或使用单位达成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用于规范双方在消防设备维修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
首先,在消防维修合同中,明确了维修服务商的资质和证书要求。维修服务商需要提供其相关的资质证书,如消防设备维修资质证书、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书等。这些证书的提供可以确保维修服务商具备进行维修工作的能力和技术水平,从而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其次,在消防维修合同中,明确了维修的内容和标准。合同中会详细列出需要维修的消防设备类型、数量以及具体的维修项目。例如,消防设备的维修可以包括消防水泵的清洗、检修,消防喷淋系统的管道维修等。同时,合同中还会规定维修的标准,确保维修过程中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以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此外,在消防维修合同中,明确了维修的期限和价格。合同中会约定维修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确保维修工作按时完成。同时,合同中还会规定维修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维修费用的确定通常会根据维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所需材料的费用来进行,合同中也会约定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
最后,在消防维修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中会约定维修服务商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以确保在维修后的一定期限内,如果出现同样的问题,维修服务商会提供免费的再次维修服务。同时,合同还会约定维修服务商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以保护消防设备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消防维修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合同,它为消防设备维修工作提供了合法、规范的依据。通过明确维修服务商的资质要求、维修内容和标准、维修期限和价格以及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保证了消防设备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消防维修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南充市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的情况,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消防工程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如下:
一、维修、维保名称:
二、维修内容:
1、 主机、烟感、手爆、声光正常运行
2、 室内消防栓正常运行
3、抽水系统正常运行
4、灭火器检查及清扫
三、维修、保养费(含税):
消防工程的年维修保养费: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维修、保养费50%给乙方,即:(¥ )(大写) 陆仟捌佰元整 ;
2、余下50%保养款在签订合同期后1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即:(¥ )(大写) 陆仟捌佰元整 ;
五、其它:
1、如因原消防系统运行不正常,乙方仅负责消防系统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消防工程的施工、竣工图纸和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乙方应为甲方建立保修档案及保修证,保修证双方签字认可一式二份。
3、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的消防技术指导、得到紧急抢修通知5小时应到场。每月一次定期的消防工程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另甲方每年需要举行消防演习时,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及提供技术指导。
4、在维保、维修消防系统如正常损坏需更换设备部件,甲方支付材料费,如人为损坏及变动,甲方则需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5、合同签订后双方对消防工程进程交接,凡与消防规范严重冲突必须进行改造的,其费用应由甲方负责。
6、乙方在消防保养合同期间,若消防部门检查时,乙方应给予必要技术与服务支持。
7、本合同有效期壹年,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至,期满时双方无异此合同则顺延。如有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维修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保障“新天泽国际广场”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相关事宜,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二条:维修保养范围及内容
维修保养内容:具体内容为裙楼部分和1、2号塔楼(主线回路保证信号到该户弱电井内,并给予技术支持,更换器材另行收费)的消防设施。包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防火卷帘门系统、移动灭火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二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得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此手续需乙方配合完善)。
2、 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
3、 发现问题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二)乙方责任:
1、提供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得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得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2、每周一次维修保养检查,每月一次消防测试并记录,填写规范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一式两份由甲方管理处负责人签字认可、存档。
3、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检查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一般故障应在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重大故障应在2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48小时内恢复故障部分功能,确保设备使用正常。
4、每季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5、保证合同范围的消防设施通过消防机构及甲方的检查和测试。
6、配合辖区内的各单位进行消防演习、测试。
7、承担因维护不力因素导致的消防责任事故。
8、探测器件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9、维修设备原则以修调为主,100元以上材料元件更换率不得超过5%,必须更换须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材料价格以甲乙双方询价均认可的执行,超过100元(不含100元)由甲方支付配件费,100元以内(含100元)由乙方支付。因意外损坏的器件由甲方负责。
(三)双方共同责任:遵守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内容》;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四条:维保保养费用及支付办法
本合同维保保养费用总价款为,按季度支付。单次维修材料费100元(含100元的辅材,不含设备)以下由乙方负责,100元(不含100元)以上由甲方负责。双方每月月末结算材料费用、维保费用,形成双方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结算资料,作为维修保养费用的支付依据。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壹年。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双方需续约的,另行签订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则由违约方按维保费用未执行部分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4小时或2小时)内到达现场,每迟1小时扣100元。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3、每处故障48小时内未解决扣维修费300元,超一天追加200元,三天未处理甲方可另行安排其它单位维护,费用自维保费中扣除。
4、如无维修责任扣款项目,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保费用,按维保费用总金额5%/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按维保金总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不得收取甲方当月应支付维保费用。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提交消防支队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维修合同 篇五
发包单位: (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工程的维修改造调试施工,直至工程开通、合格。
4、承包方式:总承包
5、工程造价: 大写 捌万 元整(小写:80000.00元整);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给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电及有关材料存放场所)。施工当中若遇到甲方负责的事项,甲方应及时解决,并做好施工交叉部分的协凋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单位的监督。
2、乙方必须紧密配合施工,不得拖后腿。
3、乙方在施工期间及时做好工程的有关施工资料。
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工程款: 贰万 元整(¥20000.00)给乙方,管道维修、报警设备布线安装完毕后甲方预付工程款: 叁万 元整(¥30000.00)给乙方,工程余款待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叁万 元整(¥30000.00)。
四、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现行国家安装工程标准、规范进行检测。若因安装不规范不合理乙方必须及时组织返工修复,直至合格。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后,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经当地法院仲裁后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六、其它
1、乙方施工人员进大楼施工,必须遵守大楼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困难,甲方制定出施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度,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严格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条款与本合同一并实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维修合同 篇六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汉阴县金凤缘建材批发城
工程地点: 安康市汉阴县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三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发包方应出具书面依据),未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非承包方原因停水、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工种影响工期因素;
(2)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开工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个工作日内日数:日历个工作日内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消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图纸施工并达到图纸和规范要求
五、合同款与支付
1、该工程每平方米按 元以施工的总面积计算。
工程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1)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已完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在承包方确认的工程量,发包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可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3)承包方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4)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 工程款的支付
(1)首付款:承包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工程总造价的30 %;
(2)承包方在每月 日前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申请进度工程款支付,发包方按当月工程施工进度支付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总价的95%;其余5%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后,发包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六、图纸、资料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两套消防工程施工图(合同图纸)及电子版图纸一套,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随工程进度情况将施工资料同步报验,资料随时分发监理、发包方。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责任
1、按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提供消防工程施工必须的水、电、场地条件,施工中产生的电费由承包方承担(电费计价以双方协定为准或一次性支付);
3、协调与有关单位的关系及施工作业顺序,保证承包方正常施工; 发包方应要求与消防验收有关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审核意见书进行施工,以确保消防验收工作按时完成。
4、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工程量结果确认。七个工作日内日起,开始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方应按协议支付承包方利息。
承包方责任
1、坚持质量第一,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保证消防工程的设备,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3、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
4、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必须无条件返工和修理;
5、保证本消防工程文明施工,达到有关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6、负责免费对本工程消防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本消防系统的操作及管理要求;
7、工程质量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接发包方维修通知后,及时维修,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如承包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费用;
8、保证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相关建筑垃圾;
9、安全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项责任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八、保修
承包方在消防工程交工验收后五天内,应向发包方提交
工程保修书,保修期为一年。
九、合同生效及仲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