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效原理的对与错 篇一
等效原理是物理学中的一个基本原理,它指出在某些情况下,两个具有不同质量的物体在同样的重力场中受到的重力是相等的。这个原理的提出,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释一些现象,比如物体的自由下落和天体运动等。然而,等效原理也存在着一些争议和质疑,下面我将对等效原理的对与错进行探讨。
首先,等效原理的正确性得到了大量实验证据的支持。根据牛顿第二定律,物体在重力作用下的加速度与物体的质量成反比。然而,根据等效原理,两个具有不同质量的物体在同样的重力场中受到的重力是相等的,这意味着它们的加速度也应该是相等的。通过实验证明,在真空中,不考虑空气阻力的情况下,不同质量的物体在同样的高度下自由下落的加速度是相等的。这一实验证明了等效原理的正确性。
其次,等效原理在解释天体运动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等效原理,我们可以将地球的引力场看作是地球质量的集中,从而简化计算。这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释天体运动的规律,比如行星的椭圆轨道和彗星的周期性出现等。等效原理的应用使得我们能够通过简化的模型更好地研究和预测天体运动的行为。
然而,等效原理也存在一些争议和质疑。有些学者认为等效原理只是一种近似的描述,它在严格的物理学理论中并不成立。他们认为物体的质量决定了它们与其他物体的相互作用方式,而不仅仅是受到的重力大小。例如,两个具有不同质量的物体在碰撞时所受到的力也是不同的,这与等效原理的假设相矛盾。因此,他们质疑等效原理是否真正适用于所有情况。
总的来说,等效原理在物理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为我们解释和理解一些现象提供了便利。通过大量的实验证据支持,我们可以说等效原理在某些情况下是正确的。然而,等效原理也存在一些争议和质疑,有些学者认为它只是一种近似的描述,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实验证据来验证等效原理的适用范围和准确性。
等效原理的对与错 篇二
等效原理是物理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出在某些情况下,两个具有不同质量的物体在同样的重力场中受到的重力是相等的。这个原理的提出,为我们理解和解释一些现象提供了便利,比如物体的自由下落和天体运动等。然而,等效原理也存在着一些争议和质疑,下面我将对等效原理的对与错进行探讨。
首先,等效原理的正确性得到了大量实验证据的支持。根据等效原理,两个具有不同质量的物体在同样的重力场中受到的重力是相等的。这意味着它们的加速度也应该是相等的。通过实验证明,在真空中,不考虑空气阻力的情况下,不同质量的物体在同样的高度下自由下落的加速度是相等的。这一实验证明了等效原理的正确性。
其次,等效原理在解释天体运动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等效原理,我们可以将地球的引力场看作是地球质量的集中,从而简化计算。这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释天体运动的规律,比如行星的椭圆轨道和彗星的周期性出现等。等效原理的应用使得我们能够通过简化的模型更好地研究和预测天体运动的行为。
然而,等效原理也存在一些争议和质疑。有些学者认为等效原理只是一种近似的描述,它在严格的物理学理论中并不成立。他们认为物体的质量决定了它们与其他物体的相互作用方式,而不仅仅是受到的重力大小。例如,两个具有不同质量的物体在碰撞时所受到的力也是不同的,这与等效原理的假设相矛盾。因此,他们质疑等效原理是否真正适用于所有情况。
总的来说,等效原理在物理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为我们解释和理解一些现象提供了便利。通过大量的实验证据支持,我们可以说等效原理在某些情况下是正确的。然而,等效原理也存在一些争议和质疑,有些学者认为它只是一种近似的描述,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实验证据来验证等效原理的适用范围和准确性。
等效原理的对与错 篇三
有人说“等效原理”违背了力学的知识,这话不假。问题是对这个认识有两个结果:一是全盘否定等效原理,而原来的力学知识是不可动摇的;二是这正说明了目前力学知识的局限性及不完整性,正是说明力学知识需要变革。(“等效原理”是独立于牛顿三定律与引力定律之外的。)
从我的角度来看,等效原理所包含的客观现象事实方面是不可否定的,是原来力学知识(牛顿力学)所没有涉及到的客观事实。所以,力学知识需要变革。爱因斯坦的伟大功绩就在于看到了此客观事实,且力图变革牛顿力学的知识,从而建立了他的“广义相对论”。爱因斯坦思想的精髓就是他在他的《狭义与广义相对论浅说》一书中说的:“物体的同一性质按照不同的处境或表现为‘惯性’,或表现为‘重量’(字面意义是‘重性’)。”(注:读者看一看!就连翻译此文的译者都回避“重性”这一词,可见原来的力学知识的'“惯性”。爱因斯坦在写此话的时候是用加重号的,由此可见这是爱因斯坦思想的精髓。)如果说“苹果自己落地”是由于它的“重性”,这等于白说,而爱因斯坦的伟大功绩的伟大就在于
把“重性”与“惯性”联系了起来,认识到了它们是同一性质。把许多人看来是毫不相关的不同客观现象联系起来,认识到是同一的性质,这也许就是科学研究真正价值的最重要的体现。牛顿的伟大功绩不在于“发现了万有引力”,而是发现了“苹果落地”现象与天体的公转“向心加速度”属于同一性质。我们不能怪牛顿把这同一性质归于“引力”,因为在牛顿时代还没有“演化”的观念,没有“场”的概念。牛顿作为一位严谨及严肃的科学家,仅肯定了在此问题上的自己的两点成就:1.肯定了地球上的“重力”与天体“向心力”在性质上具有同一性;2.用数学方法表示了这个“引力”。而牛顿本人也一直怀疑“引力超距”性。然而可悲的是,牛顿以后的人们至今,还把“万有引力”当作牛顿的伟大发现。更可悲的是,从牛顿时代至今,许许多多的人把解决引力的“超距作用”变为“直接作用”问题当作毕生的研究方向。“引力”呀!“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如果说牛顿把这个“同一性质”用“引力”一词来表达是出于他的无奈,今天的人们可以原谅他的这种无奈,然而,今天的许多人还要承认这个“无奈”是伟大的发现,且绞尽脑汁去虚构什么“微粒子”(不管是什么名称)来实现“直接作用”,那实在是太可悲了。我想起了中世纪教会里的教士们在争论“一个针尖上能站住几个天使”故事,今天的人们一定觉得这样的“研究课题”实在是没有意义。那我也可以说,“引力为什么会超距作用”的研究课题,对于后来的人们来说,也同样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问题。既然是“引力”,依照“对立”思维,又依然有人弄出个什么“斥力子”,那实在是更可悲了。当然,我并不掩盖我对他们的敬意,因为他们毕竟是“舍生忘死献身于科学事业”的人们,而不是只为自己活着的人们。? 颐遣坏貌环此嘉颐侨死嗨嘉?娜毕萘恕H欢??么?腥毕莸乃嘉?ヌ剿魉嘉?娜毕荩?鞘翟谑翘?蚜恕N颐俏?裁床蛔?灰幌挛颐堑乃嘉?绞剑?nbsp;
我在给我的东北师范大学物理系同一届毕业的校友说:物体的自由下落是由于物体的“重性”,不是由于“外力”作用的结果,当然不是“地心引力”作用的结果了。此校友又说了:那为什么物体会自己“下落”?我回答道:那为什么不可以认为物体不是由于外力的原因,而由于自己的“重性”可以自己“下落”呢!有人在此会笑话我,如果物体自己下落,那我们还要研究它干吗!是啊!仅仅如此认识还要研究它干吗。我在上面不是说了吗。仅仅把“自由落体”的原因归于“重性”,不是科学。而重要的是,爱因斯坦把“重性”与“惯性”联系了起来,认识到是同一的性质,那才是科学,才是科学的真正的价值。再下一步,就是怎样改变原来力学知识结构的问题了。然而遗憾的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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