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基站电池防盗方法研究论文 篇一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基站电池成为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基站电池具有较高的价值,不法分子也纷纷盯上了这一目标,频繁发生基站电池的盗窃事件,给通信运营商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对移动通信基站电池防盗方法进行深入研究。
首先,基站电池防盗应该从物理层面进行加强。可以在基站电池的外壳上加装防盗锁,提高电池的防盗性能。同时,还可以采用GPS定位技术,实时监控基站电池的位置,一旦发生盗窃事件,及时报警并追踪盗窃者的行踪。此外,可以将基站电池与基站设备进行绑定,一旦有人试图拆卸电池,便会触发报警装置。
其次,基站电池防盗还需要从管理层面进行加强。通信运营商应建立完善的基站电池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加强对基站电池的监管。可以采用电子标签技术,对每个基站电池进行唯一标识,实现对电池的追踪和管理。此外,还可以加强对基站电池供应链的管理,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减少盗窃风险。
最后,基站电池防盗还需要借助技术手段进行加强。可以利用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对基站电池进行实时监测,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立即报警。同时,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对基站电池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提前发现电池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综上所述,移动通信基站电池防盗是一个涉及多个层面的综合性问题。通过在物理层面加强防护措施、在管理层面加强监管和追踪、在技术层面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和预防,可以有效降低基站电池的盗窃风险,保障通信运营商的正常运营和经济利益。
移动通信基站电池防盗方法研究论文 篇三
移动通信基站电池防盗方法研究论文
【摘要】近年来,基站电池被盗,不仅案件多发,而且手段多样化。本文结合基站电池防盗工作的要求和特点,提出“进攻防守相结合”的防盗办法,降低电池被盗机率,保障移动通信网络的安全运行。
【关键字】移动通信;进攻;防守;进攻防守相结合
随着移动通信网络的快速建设和发展,通信电池屡遭盗窃,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减少经济损失,保障网络安全运行,可采取“进攻防守相结合”的防盗方法,改变过去“以防为主”的防盗方法。
一、进攻方法:电池喷打警告标语
1.1目的偷盗猖獗的主要原因是电池盗窃及销账收益高。前期公安局破获多起偷盗电池案件,因电池上面没有任何警告标语,废品店推称不认识电池卖方,也不知道该电池为被盗物品,最终大部分涉案店主只被行政处罚。喷打警告标语,一是警告威慑小偷,二是增加销赃难度。1.2方案实施1.2.1警告威慑,迫使小偷不敢偷警告信息:“通信电池内置GPS防盗定位芯片,盗窃通信电池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告示电池携带GPS定位芯片的'警告威慑标语,小偷担心伸手被抓,同时明确告知小偷盗窃可判处最高无期徒刑,给小偷强大的心理威慑作用;【盗窃罪】(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可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150000元以上可判处无期徒刑。综上所述,“盗窃通信电池最高可处无期徒刑”符合法律规定。1.2.2追究责任,倒逼小偷不能偷警告信息:“废旧通信电池未对外流通,收购来源不明电池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部分废品收购站店主法律意识淡薄或“明知故犯”,喷打该警告语后,在电池偷盗破案后将证明废品店店主“明知”(司法解释为“知道或应该知道”),应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倒逼其为减轻刑事处罚责任积极配合警方,供出电池偷盗分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对其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处罚。法律条款一并规定单位犯罪,即该法律针对废品店店主,上游经销商、总经销商乃至最终收购废旧电池的生产厂家等。根据《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窝赃、销赃罪的明知,不能仅凭被告人的口供,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就可以认定。因标语已明确告知“废旧通信电池未对外流通”,故废品收购流通环节贸然收购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手续的废旧电池,将承担刑事责任。“收购来源不明电池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法律规定。2.3降低收益,促使小偷不想偷。喷打警告信息:“举报有奖请拨打110”电池偷盗猖獗,部分原因警方疏于追查和打击。越不打击,偷盗将越严重,陷入恶性循环。警告信息举报有奖,一是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二是威慑以身试法的废品收购流通环节,大幅降低小偷“盗窃收益比”,促使小偷“不想偷”。
二、防守:隔离交流电源+合金钢防盗笼
2.1目的:对基站电池盗窃案例分析,电池偷盗手段方法多样。常用电动工具为角磨机、切割机、电焊机等,手动工具为锯具、液压剪、大力钳等。“隔离交流电源”可防范电动工具偷盗,“合金钢防盗笼”
可防范手动工具偷盗。2.2方案实施:2.2.1隔离交流电源,阻断电动工具电源1、取消地面站交流配电箱,交流电力电缆直接引入机柜。一是防止小偷通过交流配电箱窃电实施电动工具盗窃,二是消除危险源,保障安全生产;2、目前新建站点建设模式主要为“室外站+设备平台”。将设备平台预留施工凹槽由常规开放式变更为封闭式,所有线缆在封闭凹槽通过预埋管道内穿,一是防止小偷通过窃电实施电动工具盗窃,二是所有线缆隐蔽施工,现场整洁美观,提升视觉效果;3、最后一根电力杆到设备平台,电力电缆埋地施工并套钢管保护,进一步防止小偷通过窃电实施电动盗窃。2.2.2合金钢防盗笼,防止人工“锯剪切锤”偷盗合金钢洛氏硬度和锯具、液压剪等相同甚至更高,开关电源柜加装高强合金钢防盗笼,可有效防范锯具、液压剪、大力钳等手工工具偷盗。三、成效
以泉州铁塔分公司为例,从2015年3月-2016年2月基站累计被盗79次,直接经济损失将近百万元。实施“进攻防守相结合”防盗方法后,实践效果十分明显:“电池喷打警告标语”方案推广后,已先后发现10多个站点普通的防盗扁铁已被剪断但小偷迫于压力最终放弃偷盗行为。“隔离交流电源+合金防盗笼”方案试点125个站点,目前均未出现任何一个站点电池被盗情况。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